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選2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

  1、住校學生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必須經學校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住校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如沒有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前往女生宿舍。

  4、住校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

  5、住校學生晚上如有事不住校,必須向班主任書面請假,班主任同意簽字後學生方可離校,請假條要及時上報校保衛科,以便晚上就寢前檢查人數。

  6、不準在宿舍內起鬨、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進宿舍,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7、不準在寢室賭博、抽菸、酗酒,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8、全體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就寢,按時起床,不在樓道或寢室裡大聲喧譁。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9、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造成重大損失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10、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床、桌、凳、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11、愛清潔、講衛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床後應整理好床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下水溝、樓道、樓下亂潑汙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門衛說明情況。

  13、宿舍大門鎖及各室門鎖均由門衛負責,早上5:30大門開鎖,7: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中午11:50大門開鎖 ,下午2: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下午5:05大門開鎖;晚上6:1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晚自習結束時開鎖,40分鐘後大門上鎖。

  14、門衛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5、本規定由校保衛科負責解釋和執行。

  16、本規定公佈之日起生效。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2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幹,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週)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淨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乾淨,如有扣分、掃地一週並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者掃地一週並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後,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後,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者扣五分並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並掃地一週,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並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後應摺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並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者扣兩分/次,並掃宿舍一週。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並抄書。吸菸、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並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並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並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聲喧譁,如有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3

  1、按時作息,不得提前、推後。下晚自習後,應及時洗漱、歸寢。不準在操場上打球、打鬧、相互追逐,非就寢時間不得在寢室逗留。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

  2、起床後整理好內務。被子疊好,盆子、毛巾、水瓶、碗筷、漱口杯等用品保持整潔,並有序地置放在固定地方。

  3、不準在寢室裡洗漱,亂潑髒水,嚴禁往窗臺、室外扔垃圾或其它東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並承擔垃圾處理費。

  4、不準在寢室裡打鬧,熄燈後不準吃東西、講小話乃至吵鬧,影響別人休息。凡違反者,一律實行紀律處分。

  5、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寢室清潔,垃圾、髒水不準存放在垃圾桶裡,更不準將垃圾倒在廁所裡,飲料瓶、快餐麵碗、果皮等不準往廁所裡扔,以免堵塞糞便通道。每天早上必須打掃,特殊情況下適時打掃,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者,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6、男女生值周的班,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各自的清潔區,要衝乾淨廁所。值日生要關閉電燈。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7、下課十分鐘不準進寢室,鑰匙不準轉交他人。

  8、寢室裡不準留宿外人,更不準不假外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9、寢室裡不準點蠟燭,冬季不準燒煤油爐、電爐等燒火烤,嚴防火災。自己的錢、物妥善存放保管,注意防盜。

  10、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更不準打鬧推搡。凡違背此項制度,釀成事故者,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11、不準亂動床鋪、電路、滅火器等設施。凡有損壞,照價賠償。

  12、鋁合金窗開關要仔細,不得向上向外用力,謹防窗扇滑落損壞,乃至傷人,凡亂推亂搡,造成損壞或傷人者自行承擔有關全部責任。

  13、嚴格服從寢管老師的管理。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定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資訊,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資訊。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資訊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絡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資訊。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資訊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汙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汙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汙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裡、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汙跡、菸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汙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汙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汙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菸、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裝置,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裝置、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裝置,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積極支援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菸;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訊、影片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禦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資訊,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影片、軟體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絡、查詢。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絡,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檢視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絡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絡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保持聯絡。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絡。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並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5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重要場所,要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對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加強校風、學習建設、維持校園安定團結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範: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割槽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學生應嚴格按管理員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宿舍鑰匙,學期結束前將鑰匙轉交舍長,由舍長統一上交管理員處。

  2、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宿舍長安排,自覺維護宿舍成員的利益。

  3、按時就寢,就寢後嚴禁吹、拉、彈、唱,高聲談笑,吵鬧喧譁等有礙於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晚上上完課後1小時內應洗漱完畢,嚴格作息時間。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門、留宿。

  4、學員不得隨意寄宿它處,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況應報生管處批准。因病休息於宿舍,應有專業老師的簽字,並在生管處登記。

  5、搞好宿舍衛生,每天起床後要整理內務,並保持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每天安排宿舍成員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週六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髒物,牆上無汙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有換洗衣服的學生,課外應儘快清洗完畢,並擰乾晾好,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不得在牆上亂塗抹刻畫,嚴禁貼掛黃色庸俗圖片。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叫嚷,不準打球,不準說髒話,打鬧等。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不準私接電源,不準在床上蹦跳打鬧。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男女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否則將給予嚴厲處分。

  二、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下列情況之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1)未經允許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鬥毆;

  (3)有偷竊行為;

  (4)吸菸喝酒;

  (5)看黃色等不健康書刊;

  (6)賭博行為;

  (7)私自接納他人留宿;

  (8)向室外、樓下扔物品、倒汙水:

  (9)損壞公物、私接電器情節嚴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員或不服從宿舍長安排,影響宿舍成員的利益。(11)其它違紀行為。

  三、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結業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並及時報告宿舍長,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生管處登記,學校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後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建立“文明宿舍”活動。每月對男女生宿舍在衛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各評出一個示範宿舍,給予表彰、獎勵。表彰將以錦旗形式體現,獎勵將以現金形式體現,金額為100元,由生管處負責表彰及獎勵發放。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6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裝置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佔用或挪用,並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裝置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裝置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裝置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裝置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裡進行遊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後,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後及時摺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 。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髒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後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彙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准才可進入。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7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精神文明建立的視窗。我校學生宿舍實行全封閉管理。為規範和完善學生宿舍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宿舍是學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宿舍內的同學要熱愛宿舍,維護集體榮譽,同學之間要互敬互幫,真誠相待,爭創文明宿舍。

  二、週五、週六晚,學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然後將統一發放的請假條交給管理員。沒交假條的班級,出了問題,班主任要負責。各宿舍區要憑請假條到各宿舍進行嚴格查鋪。一旦查出未請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寢室住宿的,要立即報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學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員要負責。

  三、愛護宿舍內的公物,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不用腳踢門;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如有違反者,除接受校紀處理外,還需按原價賠付,並加上修理費。

  四、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換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動,調換宿舍內床鋪以及公用設施。

  五、要愛護公物,自覺節約水電、如有損壞或丟失要按價賠償或罰款,宿舍門鎖不準擅自調換、拆裝,不準私自配製鑰匙。

  六、所有住宿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嚴禁無證出入,更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七、學生個人錢物要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現金不得超過50元。各人的飯卡、銀行卡不得轉借他人。

  八、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喧譁、打球、打架、鬥毆,嚴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居,準時熄燈,保持宿舍區安靜,不準大聲喧譁和起鬨,不準高聲開啟收錄機,以免影響周圍同學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爐具,一經發現除沒收其違章物品外還要據情節給予罰款及紀律處分。

  十一、建立樓層宿舍管理輪流值班制,室長負責制,宿舍衛生值日記錄制度。經常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不亂拋果皮紙屑,亂倒垃圾,不準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間水池和小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本室人員知情不報,因而查不到責任人則由本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

  十三、建立“星級宿舍”評比制度,對長期髒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對達到星級標準的宿舍和人員給予掛牌和物質獎勵。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8

  為建立整潔舒適的住宿環境,切實維護住校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嚴肅住校紀律,促進對住校生的規範化管理,培養學生的自理和自立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寢室衛生

  1、各種生活用品、衛生工具要擺放整齊,保持地面、門窗、牆面、衛生間和走廊的清潔。

  2、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不在寢室就餐、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不浪費水電。

  3、使用衛生間後,必須及時沖洗乾淨;蹲坑內不留廢水、雜物。保持寢室乾燥、通風。

  4、嚴格執行衛生值日製度,值日生必須每天早晚打掃衛生,早晨必須清理紙簍、垃圾桶等。寢室長每天督促、檢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擺放情況並協助老師做好點名和檢查工作。

  二、寢室紀律、安全

  1、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晚上點名以後不許外出,平時無急事不進出寢室。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並經班主任(或學校值班領導)以及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後方可外出。

  2、嚴格按照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床鋪、寢室。

  3、不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4、不追逐打鬧起鬨、高聲喧譁以及打架鬥毆。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買東西等。

  6、不吸菸、喝酒;不在宿舍裡打牌、賭博及變相賭博。

  7、未經生活指導教師和班主任許可,不換鋪、合鋪睡覺,不竄寢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寢室留宿。

  8、不穿奇裝異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髮進入學生宿舍。

  9、不將不健康以及不利於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帶入學生宿舍。

  10、不在牆上隨意張貼宣傳畫,釘釘子,不在樓內外牆上亂塗、亂刻、亂畫。

  11、不在床鋪上蹦跳、嬉戲,以免發生意外,不撥弄電風扇,電燈等裝置。

  12、不翻越欄杆、窗臺;不在就寢期間離開寢室,更不離開寢室樓。

  13、不在宿舍裡燒煮食物,不亂接電源。注意用火安全,不點蠟燭,正確使用蚊香。

  14、不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未經許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將嚴肅處理。

  16、不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

  17、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善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發現違紀現象、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有關教師。

  18、保管好自己財物。不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19、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照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外,同時也按違紀處理。

  三、寢室文明

  1、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共創良好的生活環境。

  2、尊重生活指導教師、值周教師、寢室長和他人。

  3、爭創“文明寢室”,爭做“文明住校生”。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9

  1、學校採取封閉式管理,不準隨意離開學校。如有特殊事情,必須事先寫請假條,有班主任和值班教師的簽字,經班主任和管理住宿教師同意方可離校。

  2、每逢週末、假日,統一放學,放學後必須先回家,上學時要按規定時間到校,不得單獨行動,路上要結伴行走,遵守交通規則。

  3、增強安全意識,做到防火、防盜、防電、防水、防震,夜晚要關好門窗,嚴防意外事故發生。遇到意外情況,做到服從命令聽指揮。

  4、課間不準隨便進宿舍(病假除外),午間、晚間不準在大門口逗留。

  5、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按時結隊,做到快、靜、齊,跑操做到隊伍整齊,口號洪亮,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操者應事先請假,不得隨意離隊。按時熄燈,不得說話,不打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夜間如有病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管理住宿教師反映報告。

  6、晚上大、小便,不準在宿舍門外,如被發現按違反校紀處理。

  7、值日生要經常保持宿舍內、宿舍外清潔衛生,宿舍內要經常通風,定時消毒,不隨便亂倒垃圾,要倒入指定地點。

  8、各宿舍長認真負責,監督本宿舍學生執行情況,全體住校生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住宿管理條例,如有違反者,一律按校規、校紀處理。

  9、按序排隊文明就餐,不得擁擠,剩菜剩飯應倒入垃圾桶,不得隨處亂倒,不吃生冷、變質食物,勤儉節約、不亂花錢,不奢侈浪費。

  10、不得隨意留校外人員住宿(包括家長),不許將社會上閒散人員引入學校。

  11、不得互相漫罵,打架鬥毆,不能以大欺小,要講文明、講禮貌,互相幫助,團結友愛,愛護公物,保護公共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12、書櫃、飯桌、木凳、洗刷等用品擺放要統一標準,不能隨便亂放。

  13、被褥乾淨、疊放整齊、美觀,宿舍內要做到一日兩整理,三清掃。

  14、如遇特殊情況不住宿者,要向學校提出申請,家長簽字,經批准後離校。

  15、每週召開一次住宿生會,每月評選一次文明衛生宿舍。頒發流動紅旗。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 定置管理 定期檢查 嚴格考核 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乾淨整潔 井然有序 做到 “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範圍: 所有住校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床鈴後,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藉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後,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髮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藉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後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譁,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後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後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並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門窗玻璃、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內的`衛生間只限晚間使用。

  (四)宿舍紀律

  1、起床鈴響後,無故不起床或不參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跑操時,無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3、打飯不排隊、擁擠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4、打飯時因飯菜數量與伙房人員產生分歧時,找值班人員協調解決,頂撞工作人員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5值日生打回湯菜、饅頭後,要做好發放工作,不聽從舍長或值日生安排、亂搶亂奪飯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按規定時間離開宿舍,到教室學習,無故在宿舍內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7、剩菜剩飯沒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8、就餐時,須在本宿舍內,不在本宿舍內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9、午間休息時,不在本宿舍內,而在外亂逛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0、休息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1、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必要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12、自換床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1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樓而無班主任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6、帶領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並給與相應處分。

  18、沒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員同意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3分;並給與相應處分。

  19、在宿舍內亂倒垃圾、髒水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0、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髒水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1、學生上課,而沒有關閉宿舍內電器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2分。

  22、在床、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每處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3、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24、自己內務整理要求及時、規範,亂擺亂放者扣班級積分1分。

  三、宿舍衛生標準(設衛生積分5分)

  1、地面(0.5分):乾淨,床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0.5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床上(0.5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須整齊擺放在床下;每人擺的鞋最多不超過一雙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規定擺放位置的必須按規定擺放,不得亂放。

  6、熱水器(0.5分):宿舍內熱水器每天擦試乾淨保證無塵土,不得在宿舍內亂倒熱水器內的水。

  7、窗簾(0.5分):宿舍內窗簾懸掛整齊,不得亂扯、亂掛。

  8、空氣新鮮(0.5):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

  9、衛生區(0.5分):本班衛生區內打掃乾淨,無雜物,汙水。

  10、牆壁(0.5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

  四、檢查、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紀律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人員檢查完成,並且納入全員管理範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6、對於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為各班共有。

  7、住宿生腳踏車擺放與走讀生腳踏車擺放由分管主任一同抽查記分。

  8、各班宿舍衛生得分為本班學生所在宿舍得分的總平均分。

  9、根據積分情況,每月評尋文明宿舍”,併發放錦旗。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1

  1、非本宿舍人員一律不得隨便進入宿舍區。學生家長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

  2、女生宿舍嚴禁男生進入,男生宿舍嚴禁女生進入。

  3、來人來訪(家長)人員要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履行登記手續,經宿舍管理員同意方可進入,但不得攜帶無關的物品進入宿舍區(室)內。

  4、寄宿生放假(外出)攜帶行李包箱等出宿舍要報告室長,要有宿管員批准簽發出門證。

  5、嚴格遵守宿舍管理條例,堅決服從宿管員和室長的管理。

  6、嚴格按宿舍內務管理標準的要求,放好自己的物品,被子疊放整齊,枕頭放在被子上;水瓶應放在窗下排列整齊;毛巾在臉盆上疊成塊狀放齊;腳盆放在床下,鞋子放大鞋架上。宿舍內不得堆放書籍、懸掛衣物等,物品擺放物品櫃,書籍放入書箱,換季物品帶回家。對不能按照要求擺放的物品一律清理,不得向宿管員索回(由班主任簽名領回)。廢紙及瓜皮果殼主動放入紙簍內。

  7、課間、晚自修期間,寄宿生不得進入宿舍區,情況特殊,必須經宿管員同意後方可出入。寄宿生不得隨意串門,更不得在其它宿舍無人時進入他人宿舍。

  8、嚴禁在宿舍內打球、踢球、下棋、打撲克、吸菸、喝酒等。

  9、宿舍區應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譁。晚自習結束後,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外逗留。

  10、嚴禁與社會閒散人員聯絡,發現形跡可疑人員及時向宿管員報告。

  11、每晚按規定時間熄燈,熄燈後不得講話、打鬧。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12、宿舍接待日為每週六晚、星期日。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2

  學生宿舍繫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係到校風的建設,關係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擬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校宿管組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宿管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生報到註冊後到管理員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學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單、枕頭等物品)均按學校統一要求發放。

  5、學生離校(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由管理員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學生離校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後的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採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管理員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管理員請假,辦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休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二、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並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錄音機,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檯燈、插座等。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使用音響。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員請假並簽名,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後主動銷假。星期五下午必須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須返校。如因故無法返校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5、在上課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寢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於在校園內其它地方學習或無故不上晚自習學生一律曠課處理。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不吸菸、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教師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製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8、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9、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0、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彙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裡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裝和使用檯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熱得快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學生和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3、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小櫃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師,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師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並要求有記錄。

  2、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必須做到“八個一條直線”

  4、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教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

  7、要保持宿舍周圍的衛生清潔,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後的地面上,便後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援寢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教師提出,合理解決。

  9、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兩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於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援室長工作。

  (二)室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錶現突出的同學作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室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室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該同學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彙報給值班老師。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彙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援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櫃、抽屜、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週末或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由於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2、要愛護室內、樓道的牆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牆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3、不得向樓下潑水、扔廢棄物。

  4、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值班教師報告併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5、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文明寢室”評選制度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營造恬靜、舒適、整潔、溫馨的宿舍生活環境,現制定“文明寢室”評比制度。

  一、評比辦法

  1、評比共分三項即衛生、紀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週計算一次成績。

  2、每月彙總檢查結果,一學期評選一次。

  二、評分標準

  (1)宿舍衛生

  1、學生宿舍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床鋪整潔,個人物品擺放整齊。

  2、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及宿舍的衛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衛生,並接受管理教師的檢查後方可離開。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勤換洗衣服,做好個人內務。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3

  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每週大掃除。

  2、學生起床後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兩週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

  6、不準在宿舍裡就餐。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老師批准。

  三、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燈的好習慣。室內一切裝置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後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其他同學。低年級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4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堅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後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後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學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禮貌、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供給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禮貌建設範疇。

  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主要職責人),副組長、組員若干,寢室設室長一人。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衛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禮貌寢室創立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學校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學生入校後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景確要調換寢室,經學校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並自覺理解門衛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簽字證明,並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後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景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衛處批准,並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起鬨、打架鬥毆,停放腳踏車,。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違者將進行批評教育,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床、桌、凳、櫃、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按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衛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床後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床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亂潑汙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禁止高聲喧譁、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11、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後10分鐘關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景,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說明情景。熄燈後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宿舍管理領導小組。

  三、衛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一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並隨時堅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牆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堅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3、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衛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乾淨,牆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4、宿舍領導小組每週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禮貌寢室”的評比活動中,並專欄公佈。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援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衛生。維護自身利益,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5

  1、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職責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景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後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3、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午時上課時、晚自修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午時放學時、夜自修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後,必須鎖好大門。

  4、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景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准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併為其開門。

  5、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異常是中午和晚上),及時發現並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教導處彙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6、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一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7、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景,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教導處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總務處修理。

  8、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鍊,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忙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忙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本事。

  9、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0、應注意節儉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11、經常與班主任聯絡,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並上報學工處。

  12、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6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宿舍紀律

  1、嚴格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寢室長的領導。

  2、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定位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3、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床,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關門,23:00熄燈,熄滅燈後不得談笑,不得照電筒,不得聽收音機mp3,mp4等,不得發出任何聲音。

  4、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需持班主任證明,經管理員同意後方可進入;晚歸者須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5、愛護公物,寢室用的裝置和門、窗、床、門鎖不得損壞,牆壁不得貼上。損壞者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受處分。

  6、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貴重物品不帶到學校來,暫時不用的錢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長外,不帶外人進入宿舍。寢室鑰匙不要交給外寢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寢室,同學都有責任查問;離校必須關好門窗。

  7、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裡大聲喧譁或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後,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不準在宿舍樓內打籃球和踢足球.

  8、未經允許不得拿走或使用別人的東西。

  9、沒有生活老師或值日老師同意,男生不進入女寢室,女生不進入男寢室。

  10、不準吸菸、喝酒、打牌、看小說,一經發現按學生管理制度給予處分。

  二、寢室衛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掃寢室,垃圾每次清掃必須倒,值日生要監督寢室衛生的保潔和物品的整齊擺放。

  2、被子摺好後統一放在床上靠窗的一頭,枕頭放在上面,乾淨衣服摺好放在枕下或櫃子裡,換洗衣服放人桶子裡,褥子鋪平拉直,床上儘量少放其它東西,必須保持整潔。

  3、生活用品一律統一排放整齊,詳見“物品擺放一線化要求”。

  4、不準在室內、窗外、樓下和廊上亂丟廢物、廢紙,洗用水不準在走廊上亂倒。

  5、使用自來水要節約用水,離開時必須關好自來水籠頭,早晨值日生必須關掉燈,搞好衛生工作。

  6、不準在宿舍內用餐。

  7、個人衛生應該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頭、理髮,勤洗澡及換衣,勤漱牙齒;不隨地吐痰及亂丟果殼紙屑,不留長髮,不留長指甲,不躺在床上看書。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7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准無誤後,登記並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傢俱、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傢俱財產完好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並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乾淨。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後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裡。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並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簷。做到地面、窗簷乾淨,天花板與牆壁無髒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乾淨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小便後要衝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聲喧譁、吹拉彈唱、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後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於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鬨、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准,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床上抽菸,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於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櫃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准的其他功率電器裝置)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並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傢俱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牆壁、門窗上亂寫、亂塗、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汙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傢俱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汙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後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

  宿舍佈置規範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佈置規範要求如下:

  1、整體佈置:室內傢俱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佈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床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傢俱、衛生潔具等物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牆面:牆面佈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帳須統一摘下。

  起床後,須疊被並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於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雜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乾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裡。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

  髒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杆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8

  1、為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為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2、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

  3、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或點燈;禁止在宿舍內生火做飯;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4、凡本校人員出入學生宿舍一律憑校徽、有效證件出入,非本校人員必須驗證登記,經同意後方可入內,不得在樓內留宿,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須經所在院系和保衛處同意後方可留宿。

  5、宿舍按時開關大門,宿舍關門後因特殊情況要進出的,應向門衛出示證件或證明,經門衛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進出。

  6、學生各種情況離校期間,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學生看守;學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準侵佔和借居畢業生離校後閒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應相互配合。

  7、不準在宿舍牆上張貼各類海報、廣告、啟事和其它未經學校允許的張貼物;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搞任何經商活動;門衛應禁止小商販進入宿舍區。

  8、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並設定密碼;房內無人時必須關窗鎖門;攜帶貴重物品出門自覺接受門衛的檢查和登記。

  9、提高警惕,嚴防各類案件發生,發現案情或險情,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現象,要及時報告並主動配合,提供線索,見義勇為,消除隱患。

  10、門衛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本規定由校保衛處負責解釋和執行。

  12、本規定公佈之日起生效。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9

  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學習的重要場所,為營造安全、衛生、文明的宿舍環境,學校特制定以下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1、學生按學校安排的房號和床號入住,未經學校允許不得入住或擅自調換床位。中途轉學、退學、休學或開除學籍的必須持德育處或級部開具的證明到宿舍值班室辦理退宿手續,並將行李物品帶離宿舍。

  2、嚴禁帶異性、校外人員進入宿舍,禁止私自留宿非本房人員。

  3、放假期間要留宿的,必須申請登記,批准留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相關管理規定。

  4、遵守宿舍作息時間,按時進出宿舍,上課期間要進入宿舍或在宿舍停留的必須持有請假條或校醫證明。因事、因病不能按時歸宿或不能歸宿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並將一聯請假條交至宿舍值班室。

  5、遵守午休、晚寢紀律,休息鈴聲響後,不能在走廊或陽臺逗留、走動和外出。開臺燈、講話、玩手機、打電話、放音樂、洗刷、洗漱等一切與休息無關或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必須停止。

  6、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區內安靜,禁止在宿舍區打麻將、打撲克、抽菸、吸毒、喝酒、賭博、買賣物品、高聲喧譁、吹口哨、追逐打鬧、大力關門等。

  7、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丟、倒垃圾,不隨地大小便。不打光膀在走廊裡閒逛。離開宿舍區著裝要整齊,女生過肩頭髮要束起,不穿露臍裝、背心、短褲、拖鞋離開宿舍區。不看不健康的音像製品和書籍。

  8、同學之間友愛相處,相互幫助,講普通話、用文明語、不罵人、不打架、不拉幫結派、欺壓同學。

  9、愛護公共設施,水卡機、風扇、門窗、地面、電話、床架、洗手盆、水龍頭、消防栓等公共設施不得不得塗汙、損壞或搬動位置,自然損壞和人為損壞都要及時上報,人為損壞要賠償。

  10、節約水電,依據天氣情況開關燈,最後離開宿舍的要關好水和燈扇,晚寢鈴聲向後宿舍所有燈光要關閉。

  11、宿舍內的物品要保持潔淨、擺放整齊,室內牆壁、門窗不能釘、帖、掛和畫。飯菜、泡麵、蛋糕或其它影響環境衛生和安全的食品不能帶入宿舍區。

  12、室內空氣要保持清新,起床後要整理好內務,值日生對宿舍公共衛生每天要打掃一至二次,垃圾要及時清理並倒到指定的地方,禁止在宿舍廊道內晾曬衣服、擺放衛生工具和鞋襪等。不得向馬桶內扔雜物以免造成馬桶堵塞,若造成堵塞應立即報告,疏通費由本人或宿舍同學共同承擔。

  13、嚴禁從視窗、陽臺、走廊向下傾倒汙水、垃圾或雜物。

  14、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含打火機)、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進宿舍,不準在宿舍拍打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等。

  15、嚴禁在宿舍內燃火燒物、燃點蚊香、蠟燭,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任何電器裝置。嚴禁爬越走廊和翻牆、翻窗進入宿舍。

  16、個人財物要妥善保管,貴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宿舍,最後離開宿舍的同學要關好窗、鎖好門,鑰匙隨身攜帶。未經允許不得動用他人物品。

  17、宿舍舍長是宿舍的負責人,負責安排宿舍值日清潔,午休及晚寢點名和紀律監督,發現不良行為和突發事件要及時向值班室或班主任報告。

  18、服從宿舍生活老師的管理,尊重宿舍生活老師、保潔人員、學校水電工等工作人員的勞動成果。

  19、弘揚正氣,樹立集體榮譽感,積極參與“安全文明宿舍”的建立活動。

  20、其它管理規定、可參照上述規定或學校其它管理規定執行,如果違反《江東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將給予相應的紀律扣分和處分。

  初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20

  一、學生按學校指定的房間入宿,不得擅自調換房間。

  二、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和熄燈。

  三、宿舍裡學校配有固定的設施,不得將學校其它地方的物品拿到宿舍使用。

  四、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宿舍衛生”標準,做到“整齊清潔、團結友愛、愛護公物、確保安全”。

  五、學生在宿舍內做到:

  1、禁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大聲喧譁、嬉鬧。

  2、禁止往窗外、門外潑水、拋雜物。

  3、禁止往便池、水槽倒剩飯、剩菜等雜物。

  4、不隨地吐痰。

  5、禁止私自拆、改供電線路及供電裝置。

  6、禁止使用功率較大的電熱裝置。

  7、不在宿舍內打球、踢球等。

  8、不在宿舍牆壁上亂塗、亂畫、亂貼、亂釘、亂掛。

  9、不在宿舍焚燒物品。

  10、未經學校同意,不得私自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和在校外過夜。

  六、宿舍內住宿學生每天輪流值日,積極清掃衛生。

  七、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閉水龍頭,禁止從暖氣內採水。

  八、室內無人時要關好門窗,以防被盜。

  九、凡上述違規者,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損壞公物要賠償和罰款。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