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停放管理制度(精選9篇)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停放管理制度(精選9篇),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有效管理與維護廠區機動車停放秩序,特訂立本管理規定,供工作人員及訪客等共同遵守,維護良好的廠區環境。

  二、管理規定:

  1.機動車停放共規劃3種專用停車區如下:

  a.辦公樓後側:供公司內員工車輛停放;

  b.辦公樓前停車場:供訪客車輛臨時停放;

  c.辦公樓前左右停車場:供公司內員工車輛停放;

  2.入廠車輛必須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並將《車輛通行證》放在車內顯眼的位置;各入廠車輛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車位,若固定車位已滿時,必須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將車輛停放到停車場。

  3.訪客車輛應按照保安人員的指引停於停車場;

  4.為避免停車位遭他人佔用、誤停增加管理困難,各停車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將漆上入編號,以便識別。

  5.車輛進入廠區及停車場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並遵照保安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誌線行進;

  6.除規定區域外禁止隨意停放機動車,禁止車輛停放於通道旁或人行道。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2

  經學校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從9月1日起對教師停放車輛使用做以下規定:

  一、校內教師車輛停放在校區內,應停放教師指定停車位。

  二、非校內車輛,禁止入校。

  三、學生參加校園內體育課或其他文體活動時,車輛禁止行使。(避免造成意外傷害)。

  四、進入食堂車輛走食堂西門。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3

  為了提升交通道德水準,建立和諧美好文明的校園,保持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保證師生安全,消除安全隱患,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停車制度:

  一、停車制度

  1.學校為教職工私家車提供工作期間停放位置,教職工自己保管好自己車內的物品,一旦發生失竊案件,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2.教職工私家車必須張貼四十七中學車證,否則按違規處理。

  3.教職工私家車在工作日,須在規定的時間(8:30---15:30),在學校規定停車區域按照自己固定的車位有序停放,不得停放於教學區、運動區、學生生活區和重要通道。凡隨意停放車輛的,按照學校的規定進行處罰。

  4.尊重學校保安人員,服從保安員的排程與管理。

  5.教職工私家車進出校園須減速慢行(時速不超過20km),不得鳴笛,不得與學生搶道。遇上學、放學高峰時段,學生優先通行。

  6.教職工腳踏車及電動車須停放在指定的存車處不得停放在樓道及辦公室,學校為電動車提供固定的充電地方,安全問題教師自己負責。

  二、懲罰措施

  1.凡不按規定隨便停車的,不張貼車證者,第一次大螢幕公佈車牌號碼,第二次學校大螢幕點名批評,並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計分。

  2.第一次大螢幕點名計1分,第二次計2分,三次以後每次記5分,

  3.每學期末按照扣分多少進行相應的處罰。並與年終績效考核與評優掛鉤。

  4.此規定從2013年9月16日開始執行。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4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園道路交通管理,規範校園車輛(包括機動車和腳踏車,下同)停放秩序,建立文明、安全、和諧的校園,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現對校園內停車管理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規範停車,嚴格按照規定停放車輛

  在現有的停車場(位)的基礎上,學校將本著就近就便,利於交通和安全管理的原則,對校園道路停車位進行重新劃定,請廣大師生員工嚴格按照規定停放車輛。校內停車場(位)只提供學校公私車輛及來校辦事人員使用,校外車輛未經同意禁止入內。所有車輛必須停在停車線內,凡擅自停線上外車輛按違規停車處理。

  二、落實管理責任,綜合治理違規停車行為

  (一)保衛處將開展道路交通和車輛停放的巡查和糾察,處置違規行車、停車行為,尤其重點檢查行政辦公樓西邊路面、院系樓東西門口、老實驗樓北門口、成人教育學院門口和南門口的'車輛亂停放問題。

  (二)各單位要教育師生員工遵守學校交通管理規定,共同維護校園交通秩序,確保師生在校園的交通安全。

  (三)各樓宇管理人員須對樓宇門前及周邊違規停車行為給予糾正、清理,規範車輛擺放。

  三、對違停車輛的處理

  (一)一次違停者,由保衛處對車輛貼上《違章停車通知單》並記錄;

  (二)二次(含)以上違停者,學校對車輛牌號等相關資訊在校園網上通報;

  (三)屢次違停或拒不服從管理者,將予以鎖車處理,並處以罰款,同時責成相關單位進行批評教育;

  (四)對因違規停車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交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請各單位認真傳達和宣傳本通知的規定和要求,教育本單位師生員工和業務聯絡單位車輛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交通秩序和校園環境。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5

  為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車輛,確保教學、科研及公務用車,對車輛使用作以下規定:

  一、校內車輛由學校總務處管理、由校長排程。駕駛員應根據學校領導的安排,完成行車任務。

  二、駕駛員在正常工作時間,隨時作好發車準備,保證隨調隨到,準時發車,工作之外的時間中,服從學校領導安排,準時發車。

  三、未經學校領導同意,駕駛員不得隨便出車或把車交給他人駕駛。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堅守工作崗位,遵守交通法規及監理部門的規定,安全行車,做遵紀守法的文明駕駛員。

  四、車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車或離開車時,須關好車燈,鎖好門窗方能離開。駕駛員必須服從用車排程,保持通訊聯絡,做到隨叫隨到,積極完成出車任務。精心保養車輛,保持車輛的.整潔。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節約燃油和修理費。

  五、學校經常進行車輛維修,保證車輛的效能良好。未經同意駕駛員私自用車以嚴重違紀論處。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私自出車者自負。

  六、經常清理車內外衛生,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與美觀。

  七、駕駛員下班後,車輛除次日有接送任務、擔任班車外,應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學校車輛禁止公車私用。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6

  一、為維護公司家屬區交通秩序,加強機動車車輛停放管理,方便住戶車輛保管,根據公司家屬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武裝保衛部治安辦公室(以下簡稱“治安辦”)負責公司家屬區內交通管理和機動車輛停放管理。

  三、進入家屬區的車輛必須嚴格遵守家屬區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四、所有車主必須在家屬區門口刷卡進出,並在規定泊位內停放車輛,交納相應的車輛停放費。白天(8時——20時)停放費3元;夜間(20時——次日8時)停車費5元;公司職工辦理月卡停車費用50——80元,公司外人員辦理月卡停車費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車使用。

  五、大貨車(2噸以上)、集裝箱車等大型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家屬區。

  六、所有車主必須在指定泊位內停放,不得隨意亂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家屬區進出車路口。停放車輛,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車輛前後左右的距離以防碰撞。若車主不按規定隨意停放,造成一切後果由車主負責。

  七、停車後駕駛者必須鎖好車門窗,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必須隨身攜帶,治安辦工作人員不負責看管車內任何物品。

  八、嚴禁車主將有可能對其他車輛或人員構成危險的車輛停泊於家屬區內,進入家屬區車輛嚴禁載放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因此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車輛帶貨駛出家屬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戶主到治安辦辦理放行手續,方可駛出。

  十、不得在家屬區內試剎車、練習駕車、大型修車,有滴漏機油車必須清洗乾淨。

  十一、車輛進入家屬區不得鳴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愛惜公物,不得損壞車輛進入管理系統和小區設施,損壞照價賠償。

  十二、車主停車出入卡遺失,要立即到治安辦申明、補辦,否則後果自負。

  十三、車主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治安辦工作人員執行公務。

  十四、治安辦僅提供家屬區車輛停放場地及管理,不負責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治安辦不負責賠償。車主與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過程中,治安辦應積極配合車主,提供監控錄影等相關證據,便於車主理賠手續辦理。

  十五、本規定由武裝保衛部負責解釋。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7

  小區停放車輛管理規定隨著小區入住率提高,小車也越來越多,時常出現一些車輛停放在小區公共道路、消防通道等處,有些車主有意無意佔用他人車位等情況,之以此類,不單影響業主們的正常出行、給業主相互間帶來一些不愉快,影響鄰里關係,一些亂停亂放的車輛甚至會給我們的小區造成一定的安全隱患等等。小區的車輛車位管理歷來都是小區管理的一個難點和重點,管得好不好,直接關係到整個小區居住品質高低。鑑於此,奧林名城物業服務處為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提升我們的居住品質,特制定以下車輛車位管理辦法,希望得到業主們的理解、支援和配合。

  1、在小區沒有租車位的車主,請把車停放在小區臨時車位,小區商鋪前面的車位為臨時車位。不得佔用他人車位,每個車位如果貼有車牌號碼則表示已有主人的了。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2、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應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並在規定位置停放。

  3、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4、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嚴禁超車。

  5、機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號。

  6、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及練習。

  7、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8、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架空層的非機車位。

  9、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物業服務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

  10、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巡邏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8

  為了規範學校管理,淨化學校教育教學環境,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學校“平安校園”建立工作領導組會議研究,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修訂本制度。

  一、學校沒有適宜的停車場地,因此禁止校外車輛停入校園,並且學校不負責任何車輛的安全。

  二、由於只有極少數的教師住在校園內,又因為校園比較狹小,沒有適宜的停車場地,為此,住校教師的車輛只能停放在教師自籌資金建房旁僅有的一點活動場地,並且自己負責車輛安全。

  三、由於本校是小學,按照相關規定,年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能騎腳踏車上下學,因此本校不安排學生腳踏車停放點,偶有騎車上學的學生,必須自己找停放點,學校不負責任何安全。

  四、校門口的一塊活動場地,雖屬學校場地,但並未用於安排停車,因此,無論任何車輛停放,學校都不負責安全。

  五、凡屬學生上學期間,任何車輛都不能停放在學校僅有的活動場地,更不能停放在教學樓前或操場上。

  六、凡開車、騎車到校上課的教師,必須自己安排車輛停放處,不能在校園內亂停亂放,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9

  一.制定目的

  透過建立校園停車管理制度,進行校園車輛有規、有序、有效的管理,使校園文明、美觀、健康,並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二.制定依據

  1.市、區關於校園車輛管理的相關檔案(新);

  2.《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園評估指標》(新)。

  三.使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全體教工、學生,適用於進入校園的所有車輛。

  四.操作原則

  1.憑證停放原則。校內車輛憑證、按指定地點停放;外來車輛須經許可登記、在保安指揮下按指定地點停放。

  2.車輛減速原則。進入校園,機動車時速不超過5公里,非機動車輛(含輕便摩托車)一律下車推行。

  3.保安指揮原則。所有車輛的停放須服從保安的指揮,倒車、裝卸貨物等須有保安的指揮,以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4.責任自負原則。進入校園,謹慎駕駛,出現事故,責任自負。

  5.與考核、評優掛鉤原則。凡違反本制度者,將在考核中體現,在評優中受影響。

  五.具體要求

  1.校內教工、學生車輛停放在校園內,須先辦理停車證,學生12週歲以下不予辦理(不符合市交通法規定)。辦理流程如下:

  2.校外車輛停放嚴格把關。

  ①校外固定停放車輛限於兩種物件:教工家屬(夫或妻)、有密切合作關係的單位。校外固定停放車輛須經校務會審批,並辦理停車證,辦理手續的其他程式與上面相同;

  ②一律不受理無工作關係的車輛臨時停放,因工作關係須進入校園的車輛,須經保安稽核許可並登記,並憑臨時停車證在保安的指揮下按指定地點停放。

  3.所有車輛按停車證車位有序停放。學校停車位劃分三塊:汽車停放位、輕騎停放位、腳踏車停放位。按學校目前場地條件,安排如下:

  ①汽車停放位。汽車停放位從西大樓外車棚排起,自北往南,車棚內4輛;自西往東,車棚外7輛。車棚內最南端為校車停放位,任何人不得擠佔,其他車位分兩類抽籤產生:第一類是教工本人駕車並白天停放的車子,第二類是教工家屬(夫或妻)駕車並晚間停放的車子。先進行第一類抽籤,再進行第二類抽籤,學校先滿足第一類教工本人停車(本次已登記但沒有參加抽籤的教工,視作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學校不安排車位。以後想停車,請教工再提出申請)。因空間有限,經批准“晚間停放”的車子,可與教工的10個車位共享,停車證顏色可辨別出來,並註明“晚間停放”。因特殊原因“晚間停放”車位被佔領的,聽從保安的安排停放車輛。

  ②輕騎停放位。輕騎停放位沿車棚西牆從南往北排起,按摩托車→助動車→電瓶車的順序分類排放,每一類按第一組室→第九組室的順序排放。

  ③腳踏車停放位。腳踏車停放位沿車棚東牆從南往北排起,按第一組室→第九組室→學生排放。

  4.本次車輛按序停放後,若人員、車輛有變動,就按空位插入。若場地不夠,學校再研究,另作安排。安排方式:按申請時間依次排列;若同時申請,抽籤決定。

  5.進入校園車輛,須按規定行駛。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非機動車(含輕便摩托車)一律下車推行。保安要指導做好這項工作,遇到不遵守規定的,要堅決勸阻,勸阻無效的,請作好記錄。

  6.校門是校園安全的第一扇大門,保安是校園安全的重要崗位。進入校園的車輛須服從保安指揮,按停車證、按車位有序停放,尤其在實施拐彎、倒車、裝卸貨物等操作時,保安要指揮到位。

  7.學校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學生還沒有獨立行為責任能力,請行駛者一定要謹慎駕駛,確保安全。若出現事故,責任自負。

  8.請各位教工、學生嚴格遵守制度,請相關責任人嚴格管理、履行好職責。本制度將與考核、評優等掛鉤。若因管理者或被管理者制度執行不力、管理實施不力而造成安全責任事故,實行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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