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庫管理制度範本(精選20篇)
車庫管理制度範本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車庫管理制度範本(精選2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車庫管理制度1
(一)所有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出大院。
(二)出入大院時的車輛應按規定方向減速行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得大聲鳴號,不準在大院內學習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須下車進出大院。
(三)進入大院停放的車輛,必須聽從保安人員指揮,大院門口、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區域禁止停車,機關部門車輛停放在停車庫內,外來車輛按規定的地點停放。必須鎖好車門,關好車窗,注意安全,保持車位清潔,因車輛行駛不當而撞壞公共設施,須追究責任,予以賠償。
(四)進入停車庫的車輛必須嚴格按劃定的車位停放,不得佔道亂停,摩托車、電動車、腳踏車和其他機動車必須在指定區域內整齊停放,停車庫內嚴禁吸菸。
(五)為確保停車庫道路暢通,通道上不準堆放物品,不準亂扔紙屑和髒物;嚴禁擅自移動、挪用消防設施,保證完好無損,確保安全。
車庫管理制度2
一、停車場必須具有“五有”辦場標準,即有完善的開辦手續、有安全圍欄(圍牆)設施、有值班崗亭、有工作責任制度、有專職保管員,同時建立完善的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
二、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中規定:停車場必須在出入口設立明顯的標誌,寫明停車場名稱、性質(白天、日夜)、類別等。
三、機動車保管場的各種管理制度及收費標準必須張貼在出入口明顯的位置,實行“三公開”制度,即公開保管場責任人、公開保管員姓名和照片、公開收費標準。
四、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必須備有消防器材,懸掛在場內各方便取用之處。
五、停車場只作機動車保管之用,車場內不得進行車輛維修、裝卸貨物、拉客營運、擺賣等經營活動。
六、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內不準搭棚住人,不準閒雜人員進入或滯留。場內須設定若干垃圾箱,並定期清潔打掃。
七、屬永久性固定停車場必須用油漆劃出停車位,並按位編號,臨時停車場也必須因地制宜,儘可能劃位和編號。
八、開辦摩托車保管業務的停車場必須統一集中保管,設立摩托車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須搭建整齊規範的摩托車避雨棚,並按位編號。
九、停車場內所有車輛必須擺放整齊劃一,通道內嚴禁停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場內保管。
十、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必須建立嚴格財務制度。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月結。
車庫管理制度3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絡,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腳踏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排程。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檢視,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准。
三、門衛管理制度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閒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裝置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車庫管理制度4
一、停車場管理人員佈置
停車場內實行倒班工作制。分為停車場分管人員、停車場內巡邏人員和收費管理人員。其中停車場巡邏人員又分為停車場內巡邏人員和出入口輔助管理人員,以上人員統稱停車場管理人員。
二、停車場管理人員職責
1、停車場分管人員職責
1.1必須保持停車場安全高效使用,依法循章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1.2視察停車場,熟悉停車場內的裝置結構、作業系統等事宜。及時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保證通道、停車場出入口周圍道路暢通,合理安排佈署工作。
1.3負責各班組之間、各崗位人員之間的工作銜接。監督、督促各崗位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對停車場進行管理。負責各崗位人員的協調、排程管理。
1.4合理處置停車場除事故處理、系統資源查閱和系統維護以外的簡單故障處理。
1.5停車場內的各種事故、系統使用故障等影響停車場正常使用的情況和停車場管理人員的異常工作情況,及時報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1.6保護停車場及各種附屬裝置的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
1.7隨季節的變化,處理相應季節的自然災害事宜的應急管理。(如:颳風、下雨、落葉、下雪等自然災害天氣的季節性管理)。
1.8停車場人員履行每天早晨7::00停車場啟動時,已經停放車輛的清點,並將清點車輛交與收費管理人員按照早晨7:00開始計時收費,並將清單簽字交與執法管理人員。
1.9每天下班或影響停車場使用的自然災害天氣來臨前,對停車場設施的檢查和保護。
1.10履行制度,服從上級安排,聽從指揮。完成其他工作任務。
2、停車場巡邏崗人員職責
2.1負責對停車場內停泊車輛的管理工作,指揮好場內的交通秩序,使行車通道、車場出入口周圍保持暢通,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2.2巡邏人員應保證每半小時至少對停車場巡查一次。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2.3愛護停車場的裝置、設施。負責對停車場現場的巡視檢視,如發生情況,保持現場並立即彙報。不及時處理或不彙報,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4發現任何車輛未鎖好或門窗未關好,應看護好現場並錄影及立即呈報上級主管,防止發生失竊現象。
2.5禁止任何刻意違反交通標誌及泊車規定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2.6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擅自離職守,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非正常原因進場應有記錄或通報相關環節管理人員。
2.7停車場車位已滿的,不得往停車場內放車。主動與入口刷卡人員進行溝通,合理、有序的向停車場內放行車輛。
2.8未經許可,禁止任何車輛在停車場內維修、練車或清洗車輛。
2.9巡邏崗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人員和財產損失的,由本人承擔。
2.10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2.11負責停車場入口處輔助駕駛員領取停車卡或監督駕駛員自行取卡、刷卡。
2.12協助處理停車場內發生的糾風事件。
2.13出入口輔助管理工作人員必須保證起降杆另一側夠一輛車輛停放,才允許放行車輛,以防止砸車。
2.14出入口輔助管理工作人員除規定不予刷卡的車輛予以放行外,其餘車輛均必須刷卡後才可以放行。出入口輔助人員對進場車輛嚴格把關,無刷卡車輛禁止入場(有刷市民卡進場的司機,應當刷市民卡後,直接放行車輛)。入口禁止出車。
2.15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牌。
2.16服從統一安排排程,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3、車場收費崗人員職責
3.1收銀員必須忠於職守,認真仔細做好工作,並保證現金的安全。
3.2按照自己的密碼登陸操作介面。根據系統提示按標準收取停車費,按照系統統計金額開具統一的收費發票,準確無誤地收取車位使用費。特殊情況不予收費的、系統顯示沒有記錄、系統故障的時間及修復情況等情形,應記錄到記錄表中(記錄表不得有塗改、破損等現象)。並對彙總和實際徵收的費用的相關情況負責。做好自己的密碼的保密工作。因自己失誤造成密碼丟失或密碼被他人利用,造成收費丟失的,由持有密碼的收費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3.3按規定辦理好收費情況、現金及記錄表的交接和各班組的交接。對出場的車輛收回臨時卡,並對固定卡的資訊核對(使用市民卡的司機,應將市民卡交還司機)。發現固定卡或臨時卡的資訊不符或有異議的,應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4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牌。
3.5車輛非正常原因駛出、停車費計費不準確的、早晨7:00清點的車輛,需查明情況,並登記卡號、進出場時間等資訊、故障原因、應收金額、實收金額,收回卡後方可放行(使用市民卡的,登記卡號及姓名、進出場時間、故障原因、應收金額、實收金額、聯絡電話等資訊後,將市民卡交還司機後放行)。並及時報執法管理人員。如有錯誤操作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3.6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3.7愛護停車場的裝置、設施。如發生問題立即彙報。
3.8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自離職守。
3.9收費人員負責收費崗亭及崗亭內的衛生。天黑或工作人員少的時候,關閉崗亭門,保證自身及停車收費的安全。
3.10收費人員在收費過程中發現利用不屬於本停車場的停車卡進出的,應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11交接班之前,對收回的臨時卡全部進行清零處理。
3.12對駕駛司機是殘疾人的,告知停車場分管人員,共同簽字後收卡放行。
3.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以上停車場管理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與被管理人員或他人發生口角或鬥毆現象。如果因工作發生口角、鬥毆或其它現象的,應第一時間報警,並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因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原因,發生口角、鬥毆或其它現象的,視情節及影響進行處理,直至解除勞務派遣關係,並由違反管理制度的停車場管理人員承擔全部的責任。
停車場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機或相關人索取任何利益或報酬。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人利益的,一經發現,立即退回勞務公司,並扣除相應工資。
二、各班組考勤及值班管理
停車場各崗位人員實行倒班制度。
停車場內各崗位人員嚴格考勤管理,實行簽到制。因辦事或生病原因不能正常工作,需要請假的,必須提前向停車場主管人員請假,履行請銷假手續。考勤管理履行《車輛收費員考勤制度》。
三、交接班的管理
嚴格交接班管理工作。交接班時必須清點停車卡數量(包括收回的和取卡機內的)、查詢停車場車輛情況、停車場情況等。上一班組在值班期間如遇到異常或特殊情況,需要向下一班組交接的,必須進行交接。停車場收費崗管理人員應該將本班次收費彙總、票據彙總情況,與停車場執法管理人員進行交接。
交接工作必須有交接記錄表,並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交接結束後,將簽有雙方名字的交接記錄表交由停車場主管人員存檔。
下一個班組工作人員未與上一班組工作人員交接工作的,上一班組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因無人管理造成影響和損失的,由交接班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財務職責管理
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日結。對接工作應有雙方簽字確認的對接表。由停車場執法管理人員與收費崗管理人員每日交班時,進行交接。停車場收費管理人員不得將停車收費金額交與執法管理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收費必須向當事人開具統一印製的收費發票。統一票據如有丟失或不明下落的,由收費崗管理人員按照丟失或不明下落髮票面額之和進行賠償。
管理員如有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收費或截留、挪用停車費的,一經發現,查明原因,立即辭退。構成犯罪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如有特殊原因不予收費的,應記錄清楚,並將記錄表附在交接表中。
五、儀容儀表管理
1、著裝
1.1上班時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1.2、工作制服應乾淨、整齊。紐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開外衣、捲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結正。
1.3、統一服裝的配飾物應整潔、齊備。
2、行為舉止
2.1、上崗時舉止應文明、大方。
2.2、穿著統一服裝,佩戴工作證。
2.3、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4、注意個人衛生。
2.5、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歪西倒、前傾後靠,不袖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
2.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2.7、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但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車庫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規範停車場的管理,保證小區停車場安全,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確保車位使用人的車輛安全,維護公司的經濟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則
第二條各服務中心承擔直接經營管理及巡視管理責任,經營管理部承擔統籌、監督和指導管理責任。
第三條停車場包含在管專案的地上車位和地下車位,地下車位根據在政府部門備案資料的編號進行系統資訊管理,地上車位根據專案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條停車場計費形式:地下車位採取固定車位出租計費形式,地上車位採取臨時停車計費和年租不固定車位管理形式。
第五條收費系統、車場管理系統及《經營檔案》資訊必須一致,資訊變更可根據第十章要求在五個工作日之內完成修改。
第六條業主不得私自將出租車位轉租於他人(出售車位在物管中心備案即可),一旦發現,不為其辦理續租手續。如同意轉讓給本小區朋友或鄰居,必須對所租車位辦理退租手續,再為業主辦理新租車位手續。
第七條智慧車卡的開通,必須持繳費合同、《內部員工車位使用申請表》、《無償使用車位審批表》或《無償使用備案表》其中之一,否則禁止私開車卡。
第八條除公務車輛及經公司批准的無償使用車位的車輛外,嚴禁未交費的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
第九條停車場備案工作根據時間要求進行工作安排,不得拖延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損失。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專案管理職責
1、負責車場正常的經營秩序。
2、負責地下車位日常管理統計及費用催繳工作。
3、日常車庫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
4、貫徹執行公司的相關規定及檔案使用,規範管理。
5、車位檔案管理。
第十一條經營管理部職責
1、統籌在管專案停車場的經營情況。
2、監督在管專案停車場的經營行為。
3、指導在管專案停車場的經營工作。
第四章管理人員行為規範
第十二條行為規範
1、車輛進入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指引機動車安全駛入、駛出停車場車位,車輛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2、公司車輛或公司各職能部門因公駕車至專案執行公務,進入車庫時必須出示工作證件。由保安確認後,通知中控室開啟道閘。
3、臨時停車管理參照公司體系檔案要求執行。
4、小區車輛的安全、衛生等工作參照公司體系檔案要求執行。
5、對待進入小區車輛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禮儀標準。
6、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私自將車位租予他人,並私自收取租金。
7、嚴禁私自放行車輛進入小區。
第五章停車場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停車場的使用應遵循以下規定,各專案可在公共區域明示此規定,以此作為對業主行為的約束。
1、本停車場管理規定適用於任何使用本停車場的車輛及人士。
2、進入地下停車場的車輛駕駛者須服從車場警衛及車場管理員的排程和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礙其它車輛停放與通行。
3、本車場範圍內嚴禁加油、修車、洗車等行為。嚴禁煙火,禁止裝載(攜帶)槍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蝕性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本車場。
4、使用停車場的人員、車輛均有責任保持停車場內各種交通標誌裝置、設施的完好,如發生損壞應照價賠償。
5、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駕駛者須嚴格按照本車場的交通指示牌、標誌、標線行駛。
6、停放車輛須將車輛停放在車位劃線範圍內。
7、嚴禁將車輛停放在出入口、車道、預留車位或其它非停車區域。
8、使用停車場的人員、車輛應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不得在停車場內、維修車輛,不得將車內雜物傾倒在停車場內,嚴禁在停車場內進行居住、打鬧、賭博及其它影響本停車場安全和秩序的行為。
9、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應已在保險公司進行投保,無投保車險的車輛如駛入停車場停放,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10、進入小區專用停車場的機動車輛駕駛者須將車輛停放在雙方在協議書中所確定之位置,不得佔用他人車位,不得在非停車區域(含通道)停車。
11、車輛停放後,應關閉發動機、鎖好車窗,貴重物品請不要留在車內,不得在指定區域以外裝卸貨物或擺放物品;不得在本車場範圍內拍賣、兜售或進行其它停車以外的活動;不得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活動。
12、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採取適當的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對超過有效停車期限的車輛有權阻止進入。對隨意停放或佔用他人車位的車輛有權採取相應措施。
13、停車場內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由責任雙方負責解決。若有爭議,可報請交通管理部門或管理公司協調解決。
14、對在本停車場內丟失、損壞的車輛按北京市物業小區地下車場管理相關規定處理,本公司有權在緊急情況下或停放車輛超過車位租賃期(7日)以上進行報警處理。
15、停車卡如有遺失,本公司有權依據記錄核實駕駛者之姓名、住址、駕駛執照及車牌號碼,並收取相關費用後,為其重新辦理停車卡。
16、本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及阻止一切違反本規定相關條款的車輛進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權要求本車場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認可之證據,證明其為有關車輛的車主或有權領取及駕駛該車輛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對上述的管理規定隨時進行修改的權利。並有最終解釋權。
車庫管理制度6
1、指派專人負責停車場的管理工作,無關人員及外單位車輛一律不得入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熟知管理制度、應急處置常識,實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2、停車場內嚴禁煙火,進入人員必須按規定穿防靜電服、安全鞋。
3、車輛在停車場內的行駛時速不得超過3km/h。
4、車停車場內應按防水、防火、防爆、防曬及劇毒設立專用停車區,車輛按指定的位置進行停放。駕駛員必須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進行停放,車輛之間的間距為3m—5m。
5、停車場的消防器材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設定和擺放,消防栓、滅火器、專用設施、裝置、警示標誌等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防止消防器材損壞、遺失。
6、停車場內必須保持清潔和整齊,不亂堆雜物場內的油汙必須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5、停車場內不得從事車輛修理、試車、裝卸作業。
6、進出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實行嚴格的登記。停車場內實行封閉式管理,嚴禁閒雜人員進入。
車庫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停車場內的'秩序,確保停車場內的裝置、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規範停車場收費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成都華納酒店內停車場
第三條職責:
(一)車場收費員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二)車管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並做好進出場記錄。
(三)車管負責人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引用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關於加強機動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等相關法規。
第二章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第五條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定、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條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第七條停車場內應設定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定路障和防護欄。
第八條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第九條停放好車輛後,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第十條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第十一條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第十二條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第十三條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第十四條嚴禁酒後取車啟動機動車輛並駕駛。
第十五條車輛進出:
(一)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二)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後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三)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並辦理交接班手續。
(四)對進入停車場得所有車輛必須做好檢查,登記,當面提醒客人隨身攜帶貴重物品並將車輛門窗鎖好。
(五)告知客人隨身保管好停車證,憑證取車。
第十六條巡視:
(一)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經理處理。
(二)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數量,確保安全。
(三)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並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四)車管員負責維護好停車場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場整潔。
第十七條意外事故的處理:
(一)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車主,同時逐級報告領班及部門主管和部門經理。
(二)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並保護好現場。
(三)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並透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四)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後的報告處理情況。
(五)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後,車管員應立即彙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後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第十八條崗亭制度:
(一)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
(二)不許閒雜人員進入。不許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三)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第三章收費辦法
第十九條收費標準:
(一)臨時停放:15分鐘內免收停車費。首x小時x元/次,超過x小時,每小時加收x元,連續停放在24小時內最高限額停車費50元。
(二)月卡停放:x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x元/月。
第二十條優惠範圍:
(一)購買年卡使用者送一個月免停車費。
(二)x銀座會所購買年卡x元/月。
(三)承包單位:全部刷卡計費,優惠方式見下表:(表略)
第二十一條
(一)住房客人等
(二)經公司批准的
第二十二條結算方式:
(一)臨時停放:停車場收款員在出口處按電腦計價器顯示金額收取,並開具票據交予車主。
(二)年卡及月卡(id卡):保安部收取費用後開具票據,製作相應id卡交與車主使用。
(三)承包單位:各承包單位每月需按刷卡機讀數與電腦核對後的金額按雙方規定時間向公司結算上繳停車費。
(四)每星期一,星期五,保安部將收到的款項上繳財務部
第二十三條押金及工本費用:
(一)辦理年卡、月卡及
(二)各承包單位須交納裝置及停車費押金x元方可領取刷卡機。
第四章收費管理
第二十四條監督管理:
(一)停車場系統與財務部聯
(二)
第二十五條停車卡的辦理
(一)停車場保管車輛分id卡和臨時停車ic卡兩種方式,id卡車輛分按月、年收費及
(二)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放id卡給使用者,並收取工本費押金x元。
第二十六條停車卡的使用
(一)臨時車輛進入停車場時,發放臨時停車ic卡,出場時主動交回停車卡,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使用者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二)若使用者電子出入卡遺失,應及時告知車管員,並
(三)電子出入卡不得轉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防止被盜,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第二十七條稽核規定
(一)停車費收費人員,必須根據車輛電子收費系統電腦記錄,如實打印出當班進出各種車輛明細表。
(二)每個值日班次,根據車輛進出電腦計費明細表,分別簽寫“營業收入”交班表、現金“繳款單”一式兩聯,具體反映該班停車費收費及收卡的全面情況。
(三)車輛進出明細表、營業收入交班表及現金繳款單經收費人員簽字後報保安部稽查員稽核。
(四)保安部稽核人員,負責對車輛進出明細表,“營業收入”交班表,各具體專案的全面核對工作。認真稽核車輛收費型別、標準、金額,各種優惠卡
(五)保安部稽核人員,根據稽核無誤後的“營業收入”交班表,清收現金、銀行進帳單。在“營業收入”交班表、現金“繳款單”上簽字,一聯自存,一聯交停車費收費員儲存。並將現金及時繳存公司財務或銀行。
(六)保安部稽核人員每週將各班“營業收入”報表彙總,連同現金“繳款單”上交財務部稽核。
(七)財務部在稽核保安部停車費收入彙總表後,並將蓋章後的停車費“繳款單”一聯退回保安部留存。
(八)月末財務部編制“停車費收入繳款繳卡情況彙總表”,與保安部“營業收入”彙總表及停車費“繳款單”相核對,核對無誤後由保安部經理、財務總監簽字認可,當月停車費清算稽核工作完成。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x年x月x日起開始實施。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成都xx酒店有限公司
車庫管理制度8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戶)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 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 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 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腳踏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 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定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車庫管理制度9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提供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接受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責任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裝置設施的完好,並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排程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閒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後立即沒收並追究其責任。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乾淨。
十一、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況,須經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遊逛、賭博、喧譁、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後,應關閉發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採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提供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援,積極配合。
車庫管理制度10
為規範管理,保持小區內道路暢通,維護區內交通秩序,有效地為業主及使用者服務,保證車輛、人員安全,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宅區內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有物業公司負責;
二、各類車輛在小區內的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業主車輛公司統一發放業主通行證,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離車時車主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禁止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
4、保持小區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5、禁止在小區內洗車、修車、試車、練車。
6、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共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7、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停車位位置停放車輛。
8、車輛進入小區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長時間發動機車工作,以免造成尾氣排汙現象。
10、不得碾壓綠化土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路面和公共設施。
11、駕駛人員應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小區內停車位停放滿時,所有車輛不得駛入。
12、業主的電動車、腳踏車、摩托車統一停放在負一層指定區域。
13、凡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壞的概不負責。
車庫管理制度11
為有效管理校園車輛停放,確保校園停車秩序、校園寧靜,特制定本停車場的管理制度。
一、學校停車場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在傳達室登記備案,填寫車主姓名、車牌號、聯絡方式等。
三、原則上非本校人員須要把車輛停放在校門外兩側,有特殊原因者必須在傳達室登記。
四、所有駕駛人員要按劃線位置停放車輛,避免對其它車輛的進出造成阻礙。嚴禁在人行道停車。
五、車輛停好後,應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檔案、貴重物品須自行保管,學校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
六、所有駕駛人員要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
七、所有駕駛人員必須遵守限速、嚴禁酒後駕車等規定。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九、所有進出學校停車場的車輛要接受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違反規定或不聽指揮者將拒其停放。
十、愛護場內建築物和裝置設施。若有損壞場內裝置或其他停放車輛者,當由肇事人負責賠償。
車庫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車輛管理,實現車輛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緩解院內交通壓力,進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醫療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院各級各類工作人員。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車輛包括醫院職工車輛、行政車輛、醫療車輛,病人及家屬車輛,執行公務車輛以及其他社會車輛。
第四條:人事保衛科行使車輛管理職能,院辦室、後勤保障科配合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各種車輛要求按規定停放。
1、職工非機動車輛一律停放車棚,急診、門診職工車輛停放在院東、南車棚,住院樓職工車輛可停放在住院樓前面或住院樓後面車位,其他部門職工車輛停放在職工車棚。
2、醫院行政用車、醫療用車,各種公務用車,職工、病人及家屬車輛,接送病人車輛等進入院內需入位停放。
3、大汽車、大客車、泥頭車等需停放於院外,不能入院停放。
4、其他社會車輛來院由醫院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安排停放。
第六條:職能部門應加強車輛管理,確保進入院內車輛有序停放,保證醫院內道路暢通。
1、醫院根據現有場地確定停車位,明確標誌,劃分車位,明確行駛方向。
2、院內車位採取先到先停的原則,不得個人租用及隨意侵佔。
3、進入院內車輛不得停放在非停車位的公共道路上。遇特殊情況,如送藥品、氧氣,運垃圾,接送病人等,由保安人員負責安排,在不影響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臨時停放。第七條:違規情況處理:
1、職工車輛違規停放,發現一次扣50元。
2、車輛管理人員疏於管理,導致交通阻塞,發現一次扣車管人員50元。
3、車輛管理部門未盡管職責,按醫院《目標管理責任書》扣罰。
第八條:本辦法由保衛科負責解釋。
第九條:未盡事宜,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履行。
車庫管理制度13
一、停車場必須具有“五有”辦場標準,即有完善的開辦手續、有安全圍欄(圍牆)設施、有值班崗亭、有工作責任制度、有專職保管員,同時建立完善的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
二、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中規定:停車場必須在出入口設立明顯的標誌,寫明停車場名稱、性質(白天、日夜)、類別等。
三、機動車保管場的各種管理制度及收費標準必須張貼在出入口明顯的位置,實行“三公開”制度,即公開保管場責任人、公開保管員姓名和照片、公開收費標準。
四、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必須備有消防器材,懸掛在場內各方便取用之處。
五、停車場只作機動車保管之用,車場內不得進行車輛維修、裝卸貨物、拉客營運、擺賣等經營活動。
六、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內不準搭棚住人,不準閒雜人員進入或滯留。場內須設定若干垃圾箱,並定期清潔打掃。
七、屬永久性固定停車場必須用油漆劃出停車位,並按位編號,臨時停車場也必須因地制宜,儘可能劃位和編號。
八、開辦摩托車保管業務的停車場必須統一集中保管,設立摩托車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須搭建整齊規範的摩托車避雨棚,並按位編號。
九、停車場內所有車輛必須擺放整齊劃一,通道內嚴禁停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場內保管。
十、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必須建立嚴格財務制度。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月結。
車庫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夜間停車管理,維護本院停車場秩序,禁止車輛亂停亂放,預防車輛被盜被損等情況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夜間停車管理,禁止在停車線以外停放各種車輛,安排專人負責夜間停車情況。
2、停車場護管員負責指揮車場內的車輛整齊停放、存放、監護,並在《停車庫車輛進出登記表》上做好記錄。
3、應確保停車場內的裝置、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4、夜間停車所有客戶的機動車輛必須登記備案。
5、當有車輛駛入地下車庫時,值班人員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
6、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並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並將車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無車輛停放許可證的車輛不得停放。
7、每隔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未關好車門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
8、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並報告班長及時處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發生。
9、車輛出庫時,仔細核對出庫之車和駕駛員(車主),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擋面前向司機敬禮,再有禮貌盤問。
10、當停車庫發現可疑人員時,保安崗應急時前往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同時巡視檢查停車所有車輛,有無丟標誌,車輛有無損傷,車門窗、後備箱有無撬痕。
車庫管理制度15
1、辦公樓停車場為辦公樓的附屬場所,由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2、停車場車輛只准停放公司所屬的辦公車輛、客戶車輛及內部員工車輛,未經同意的外部車輛及客車、貨車嚴禁停放。
3、停車場內標有專用字樣及班車字樣的停車位為專有車位,其它車輛一律嚴禁停放。
4、每個車位僅限停放一輛汽車,按標線有序停放,禁止佔道停車,隨意擺放。
5、停車場優先停放公司所屬車輛,除專用停車位外,採取先到先得原則,在停車位飽和情況下,有車員工請自行解決停車問題,無車位車輛禁止在公司院內除停車位標線以外地方停車。
6、車輛停妥後,車輛駕駛員應拉緊手剎,熄火後關緊門窗,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7、除公所屬車輛外,其他車輛嚴禁在停車場內進行車輛維修、加油、清洗。
8、辦公樓停車場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提供對車輛的保管服務,停車場內停放的車輛損失管理部門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9、辦公室將每日對停車場內的停放車輛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停放車輛進行登記並告知,對停在車輛標線以外的車輛將勸其離場,對於超過二次違反規定者,第三次違反規定者處以XX元罰款,第四次違反規定處以XX元罰款,以此類推。
10、對於一個月內多次經提醒,屢教不改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將視情節嚴重處以相關處分。
車庫管理制度16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辦公大樓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範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工作人員及車輛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辦公大樓停車場分為地上停車場和地下停車場兩部分,屬於辦公大樓附屬場所,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條
車輛憑總經理辦公室發放的有效停車卡進出停車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無卡車輛進入停車場。停車卡辦理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負責。
第四條
地下停車場為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專用停車場,其他車輛一律禁止駛入。
第五條
外單位車輛如需進入停車場,必須經過總經理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停放,停放地點僅限地上停車場。
第六條
所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同時服從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第七條
地下停車場車位停滿時,駕駛人員應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將車輛停放在地面停車場。
第八條
地下停車場僅限停放小汽車或小型客貨車,其餘中大型車輛如有需要,可以停放在地上停車場,每個車位僅限停放一輛汽車。
第九條
車輛在停車場內行駛,必須按照交通標誌、標線限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佔道停車。
第十條
車輛停妥後,車主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十一條
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裝置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後,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
車輛駕駛員個人或車輛的資料如有變更,或遺失停車卡,必須立即通知總經理辦公室,避免引起誤會或造成損失。
第十三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
第十四條
嚴禁停車場內吸菸。
第十五條
嚴禁漏油、漏水、車況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六條
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汙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七條
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佔消防裝置,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汙水等汙物。
第十九條
股份公司辦公大樓停車場旨在為機關人員和外來辦事人員提供車輛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車輛保管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管理部門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車庫管理制度17
對於本公司的車輛和外來車車輛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如下:
1、進入本公司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3、車輛停放後,司機配合車管員做好相應的登記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本公司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4、進場車輛嚴禁在公司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公司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5、進入本公司停車場的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禁止在場內吸菸。
6、進入公司停車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德車輛進入。
7、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8、進入本公司停車場車輛如有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車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摩托車、腳踏車臨保管理:
1、摩托車腳踏車需停到指定停放點停放。
2、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清、修理摩托車。
3、本公司不收取停車費用,因此如有遺失等概不負責。
車庫管理制度18
第一條
為加強分公司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範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工作人員及車輛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停車場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條
車輛憑分公司綜合辦公室發放的有效停車卡進出停車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無卡車輛進入停車場。停車卡辦理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負責。
第四條
外單位辦公車輛如需進入停車場,必須經過分公司綜合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停放。
第五條
所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同時服從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第六條
車輛在停車場內行駛,必須低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佔道停車。
第七條
車輛停妥後,車主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八條
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裝置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後,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車輛的資料如有變更,或遺失停車卡,必須立即通知分公司綜合辦公室,避免引起誤會或造成損失。
第十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
第十一條
嚴禁漏油、漏水、車況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二條
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汙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三條
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佔消防裝置,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汙水等汙物。
第十五條
停車場旨在為機關人員和外來辦事人員提供車輛停放的便利,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分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車庫管理制度19
第一條為加強分公司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範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工作人員及車輛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停車場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條車輛憑分公司綜合辦公室發放的有效停車卡進出停車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無卡車輛進入停車場。停車卡辦理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負責。
第四條外單位辦公車輛如需進入停車場,必須經過分公司綜合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停放。
第五條所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同時服從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第六條車輛在停車場內行駛,必須低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佔道停車。
第七條車輛停妥後,車主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八條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裝置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後,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車輛的資料如有變更,或遺失停車卡,必須立即通知分公司綜合辦公室,避免引起誤會或造成損失。
第十條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
第十一條嚴禁漏油、漏水、車況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二條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汙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三條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佔消防裝置,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條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汙水等汙物。
第十五條停車場旨在為機關人員和外來辦事人員提供車輛停放的便利,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分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車庫管理制度20
一、車場管理
1、停車場管理服務人員應態度熱情行為規範地履行管理服務職責。
2、 停車場管理服務人員為停車場現場管理人員,負責本停車場內停放車輛的管理和本停車場內設施裝置及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為保持良好的停車秩序,車主/駕駛員請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交通疏導和管理;
3、停車場實行24小時管理,車位有償使用,收費管理,請按時交納相關費用;
4、車主/駕駛員不得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或非法物品於停車場內,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均由當事人承擔;
5、停車場內嚴禁加油、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嚴禁洗車和修車,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隨時制止上述現象;
6、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不得將隨車雜物丟棄在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漏水應及時處理。
7、車輛進入小區內禁止鳴笛,以免影響小區住戶休息。
8、自覺愛護停車場內的一切公物及裝置設施。如車主/駕駛員在停車場內行駛或停放過程中因失誤或其他不當造成公物、裝置設施損壞的,須照價賠償,對拒付者物業公司有權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糾紛;如對他人人身、財物造成傷害的,由實施人承擔一切賠償及法律責任。
9、遇有涉及社群內的重要活動,需要對停車場實行特殊臨時交通管制時,各停車場使用者請予以配合。車主/駕駛員不可將此作為索償的理由,但物業辦有責任提前給予通知;
10車輛在停放期間發生自燃或意外等事故,在有關部門調查結案以後,由責任人進行賠償,停車場管理單位不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車位的使用
1、車位只限持卡車輛停車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2、車輛在駛入正確車位後,車主/駕駛員離開車前,應檢查門窗是否關好,有紀念價值的物品、貴重物品、重要機密檔案等須隨身攜帶,嚴禁放於車內,如發生偷失,停車場管理單位概不負責;
3、不得在車位上加建任何暫時或永久性建築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標牌、張貼廣告或懸掛任何物品;
4、如因工程維護或清潔工作,需臨時改變停車位置,車主/駕駛員請予以配合。
三、停車場出入卡使用規定
1、出入卡僅限於停車場出入使用。為保證車輛停放安全,感應卡實行一卡一車制且僅限於登記對應的車輛出入使用。
2、進出停車場務必進行查驗操作有序駛出/駛入停車場;
3、車輛在出入停車場時請勿緊隨前方車輛,一定要待前方車輛透過欄杆後再進行透過,確認擋車器抬起後方可通行,以免擋車欄杆砸車;不經擋車器抬起後而緊隨前車通行發生事故的,由車主/駕駛員承擔責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裝置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車主/駕駛員在駕駛車輛進入停車場將車停好後,一定要將出入卡隨身攜帶,做到車、卡分離,禁止置於車內,因出入卡或卡保管不當發生車輛丟失的,停車場管理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
5、停車場採用一卡一車制,如人為採用非法方式一卡進入多輛車的現象發生,物業辦將根據本管理規定取消其停車場使用資格;
6、車主/駕駛員如不慎將出入卡丟失,請立即通知小區物業辦,並於24小時之內辦理書面報失手續,以便及時控制,保障車輛的安全。
四、其他
1、本停車場限高3m,限速5公里/小時。
2、停車場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個人及無卡車輛不得入內,強行進入發生後果自負。
3、凡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應遵守本停車場管理規定,進入車輛即視為認同上述管理規定並遵守上述制度。
4、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