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車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方案的概念
工作方案是對未來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並具有較強的方向性、導性粗線條的籌劃,是應用寫作的計劃性文體之一,在現代領導科學中,為達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決策助理人員高瞻遠矚,深思熟慮,進行周密思考,從不同角度設計出多種工作方案,供領導參考。
二、車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的撰寫人需要進行質與量、點與面的分析。當一項工作被提出的時候,我們需要為領導提供多種工作方案,那麼你知道工作方案如何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車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近期,我國零星散發病例和區域性地區聚集性疫情明顯增加,暴露出農村地區防控意識鬆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難度大等問題,特別是春節期間農村地區返鄉人員增多,聚集性活動頻繁,將加大疫情傳播的風險。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領導,指導農村地區科學精準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結合近期農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環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預防
1.減少人員流動。提倡春節假期非必要不流動,鼓勵大中專院校與企業錯峰放假和開學開工,從事進口物品搬運、運輸、儲存和銷售環節的工作人員,原則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嚴格控制人員進出。
2.減少人員聚集。各地春節期間按照非必要不舉辦的原則,嚴控廟會、文藝演出、展銷促銷等活動,減少農村集市規模和頻次,控制人流量。落實好宗教活動及場所管控要求,從嚴從緊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居民家庭不舉辦聚餐等聚集性活動,宣傳和倡導移風易俗,勸導農民群眾不串門、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確需舉辦的活動,規模控制在50人以下並有防控方案,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批,並由村委會負責監督登記參加人員基本資訊並嚴格執行防控措施。
3.加強返鄉人員管理。返鄉人員需持7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返鄉,返鄉後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各鄉鎮(街道)、行政村(居委會)落實責任制,對返鄉人員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登記造冊、健康監測和異常狀況處置等工作。
4.強化宣傳教育。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等多種形式開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和措施宣傳,引導返鄉人員遵守疫情防控規定,如實報告個人行程,積極配合健康監測,增強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內通風、封閉場所戴口罩等衛生習慣,增強出現發熱、乾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後就診和第一時間報告意識。
二、早發現
1.擴大“應檢盡檢”範圍。將縣醫院和鄉鎮衛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包括縣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工作人員、農村需排查和協查人員等納入“應檢盡檢”範圍,每週開展核酸檢測。
2.及時開展樣本採集和核酸檢測。實行“鄉取樣、縣檢測”,鄉鎮衛生院負責核酸檢測樣本採集和送檢,不具備條件的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安排機構收集樣本和送檢,縣醫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檢測機構負責核酸檢測。核酸檢測納入當地應檢盡檢範圍。
3.加強環境與藥品監測。每週對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農貿市場、村民活動室、棋牌室、休閒娛樂室、公共衛生間、養老院、附近機場等公共場所環境開展核酸檢測,定期入戶開展抽樣檢測。農村藥店建立退燒藥、抗感染等藥物銷售實名登記臺賬。
三、早報告
1.可疑患者報告。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發現可疑患者後要在留觀患者的同時,2小時內報告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負責採集樣本和送檢,並協助做好轉診等工作。農村藥店發現購買退燒藥、抗感染等藥物的患者後2小時內報告鄉鎮衛生院。
2.核酸檢測結果報告。檢測機構接到樣本後在12小時內反饋檢測結果,陽性結果要立即反饋送樣機構和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3.感染者網路直報。醫療機構發現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後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無網路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立即電話報告疾控機構進行網路直報。
四、早隔離
1.快速響應。鄉鎮政府、村委會發現疫情後要立即上報縣(區)疫情聯防聯控機制,2小時內轉運感染者。縣(區)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要迅速組織調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檢測、醫療救治、環境消殺、社群防控等工作隊伍開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離、定點醫療機構救治等工作。鄉鎮政府、村委會和村醫要積極配合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感染來源追蹤、涉疫人員管控等工作。
2.實施自然村封閉管控。對於發現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戶家庭立即實施封閉管控,所有居民居家醫學觀察,規範設定進村檢疫點,落實出入人員測溫、詢問、登記、掃碼、消毒等措施。發生疫情持續傳播時,以新發現的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為中心,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活動軌跡科學劃定疫區。
3.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判定。縣級疾控機構要在市級疾控機構指導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衛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門共同配合,鄉鎮政府、村委會和村醫要積極配合,在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判定。依據通訊大資料,及時排查疫區流出人員併發出協查通告。同時在省市專家指導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合縣級疾控機構開展疫情溯源調查工作。
4.密切接觸者隔離管理。縣政府統一設立集中隔離場所,對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原則上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特殊情況除外。要在12小時內完成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轉運。不具備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可採取居家醫學觀察,透過發放告知書、懸掛公示牌、每日上門等方式,強化落實單人單間隔離、核酸檢測、體溫監測等措施。居家隔離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離場所要求規範管理。
5.實施全員核酸篩查。要對發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區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明確樣本採集地點和核酸檢測點,有效配置隊伍,分割槽域、分時段有序開展。必要時組織開展多次核酸篩查,排除潛在風險。
6.建立資訊平臺。縣政府建立檢測機構、急救中心、疾控機構、公安機關、定點醫院、集中隔離場所等組成的資訊共享平臺,與省級平臺互聯互通,明確部門和機構的職責和工作流程,實時共享核酸檢測陽性者資訊、活動軌跡大資料資訊、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資訊和管理狀況等資訊,統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
7.開展環境消殺。鄉鎮政府、村委會要對城鄉結合部、附近機場、公廁等易出現疫情傳播的重點公共場所,設立專門值班員負責消殺工作。對確診和無症狀感染者的行動軌跡進行全鏈條、徹底消殺。對生活垃圾應當消毒並外運集中處理,對隔離人員產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並由相關部門處理。
五、早救治
1.儘早發現可疑患者。制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個體診所發熱病人接診指引,強化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重點關注近期外地返鄉人員中有發熱、乾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臨床症狀的患者,加強流行病學史問診、核酸檢測和可疑病例早期識別。
2.可疑患者轉診。縣醫院要規範設定發熱門診和留觀室,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要設定發熱門診(或診室),不具備條件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診所等要備有專門房間,對可疑患者進行隔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診所發現可疑患者後要立即報告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2小時內安排負壓救護車將患者轉運到縣醫院就診。如沒有負壓救護車使用普通救護車時,要注意做好司機和醫務人員防護。鄉鎮政府、村委會要協助做好轉運服務。
3.規範治療。縣醫院具備收治條件的,要將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診療方案實施同質化、規範化救治。縣醫院不具備收治條件,以及可以轉運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級定點醫院。
4.嚴格院感防控。縣醫院主要負責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責任人,要指定專人負責本醫院及醫共體內所有醫療機構的院感防控工作,開展全員培訓,落實標準防護措施。進入醫療機構人員均要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或其他健康證明。要最佳化診療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減少人員聚集。鄉鎮衛生院等醫療機構不具備上述條件時,在接診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後,要儘快實施環境和裝置消殺,防止交叉感染。省市兩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院感防控專家,組建若干巡查組,分割槽包片定期到縣域內醫療機構開展巡查和指導,要覆蓋到縣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村衛生室和診所等。縣疾控機構要指導醫療機構做好疫情發生後的密切接觸者隔離和環境消殺工作。
六、強保障
1.組織領導。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體系要保持應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落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行業部門主管責任、單位主體責任、個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責任。充分發揮縣鄉村三級預防網作用,建立“縣級領導分包鄉鎮、鄉鎮幹部分包村、村級幹部分包戶”的三級分包機制,落實鄉鎮幹部、村幹部、公安幹警、村鄉醫務工作者和網格員的“五包一”責任制。發揮醫共體、醫聯體作用,縣鄉一體落實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的區域防治任務,鄉鎮一體落實鄉鎮衛生院的包村任務。健全鄉村公共衛生委員會,組織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節疫情防控工作。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疫情防控工作領導責任,強化督促檢查,發揮好村“兩委”、第一書記、駐村幹部和廣大農村黨員的作用,組織動員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道德理事會、紅白理事會、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廣大群眾開展群防群控,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強縣鄉村三級專業人員樣本採集、核酸檢測、流行病學調查、環境消殺等技術培訓。加強醫療機構和疾控機構取樣和核酸檢測能力建設,透過調派移動檢測力量或購買第三方檢測機構服務等方式,確保縣域內至少有1家機構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縣級人民政府要按照一個感染者備用100間隔離房間,地(市、州)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區域內集中隔離房間,應對大規模人員隔離的需要。集中隔離場所要滿足相關標準要求,配備好工作人員和車輛、消毒劑、隔離服等防疫物資。
3.對口幫扶。城市三級醫院已經與縣醫院組建醫聯體的,省市兩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監督城市三級醫院加強對縣醫院的綜合支援,要派出管理、醫療、護理、檢測、院感等人員駐點指導,特別是春節期間要加強駐點值班值守。縣醫院沒有與城市三級醫院建立醫聯體的,省市兩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指定三級醫院分縣包片,按照劃定的責任範圍,加強對縣醫院的駐點指導。透過城市三級醫院對口幫扶,提高縣域內醫療機構院感防控、核酸檢測、醫療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資保障。各省級和地市級人民政府要細化應急預案,逐級開展多部門參與的培訓演練,做好增援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的準備。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的經費支援和物資保障,落實疫情發生後區域管控的生產生活保障的準備工作。鄉鎮政府、村委會要以行政村為單位提前準備防護物資。各地要切實做好農產品供應,滿足農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糧油、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農產品納入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保障範圍。落實好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維護正常市場流通秩序,確保農產品產銷順暢。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科學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重要農產品生產,強化農作物田間管理,保障農業生產資料物流暢通,不得隨意以防疫為藉口攔截農資運輸車輛。
5.督導檢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責任到人,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各級政府考核內容。黨委農辦要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指導農村地區抓好疫情防控、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供給保障工作。要組織開展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項督查工作,將農村地區疫情防控作為督查的重點內容,督促指導各地排查風險漏洞,補齊短板弱項,確保及時整改到位。對於工作中存在的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嚴肅問責。
車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堅決有力隔斷傳染源、切斷風險源,切實維護經濟社會正常秩序,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紹興市防控工作部署,根據《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做好企業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辦〔2020〕11號)、《關於做好全市企業復工和疫情防控的實施意見》(紹市防控辦〔2020〕21號)要求,結合諸暨實際,制定我市企業(包括工業企業、建築企業、服務業企業、農業企業等,下同)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請遵照執行。
一、基本原則
1.防控為先。嚴格按照“存量防擴散、增量防輸入”要求,實行“有序放開受控”,確保全市企業有序復工、疫情可控。在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前提下,儘快組織保障公共事業執行、疫情防控、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必須的相關企業和重點專案建設復工。
其他企業按規定時間分類分批有序復工:對疫情防控到位、復工人員底數清、本地員工佔比大的重要出口企業、上市公司、重點製造業企業、規(限)上企業和畝均效益高企業予以優先審批覆工;尚未達到復工條件的,經審批後可以安排高管和關鍵崗位人員返崗開展復工準備;部分防控任務較重區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後企業復工。
2.塊抓條保。成立由市分管領導牽頭的企業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專班,統籌做好企業有序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鎮鄉(街道)對轄區企業疫情防控負總責,建立鎮(街)為單位、村(社)為基礎、網格為支撐的防控工作體系,嚴密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市直企業(建設專案)服從屬地鎮鄉(街道)疫情防控管理,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各國資公司等主管部門要全力協助鎮鄉(街道)開展工作。行業主管部門發揮管理優勢,統籌運用行業管理綜合資料資訊和行政法律手段,為企業復工疫情防控和精準施策提供強有力的資訊支撐和執法保障。
3.壓實責任。按照法人負責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原則,落實企業對本企業復工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要求復工企業嚴格執行“四必須”防控承諾、做到“六個一律”:必須成立由企業法人代表牽頭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組,組成專班負責疫情防控工作,制訂本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方案;必須嚴密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做好完善的每日臺賬記錄,自覺承擔本企業防控責任和經費支出;必須承諾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點區域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必須嚴格落實紹外返工人員不少於14天的企業自身隔離醫學觀察措施。一律如實報告員工個人健康狀況,自覺接受防疫監測,嚴格落實符合防疫要求的個人防護措施,確保職工身體健康;一律由企業組織,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透過微信、網路課堂等各種方式對員工進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訓;一律對企業公共區域和生產生活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滅菌工作,確保符合防疫有關要求;一律對所有的生產加工設施裝置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修和消毒,排查隱患,確保設施裝置安全;一律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員提前到崗到位、履行職責;一律落實未經審批同意復工的企業責任追究制度。
二、具體措施
(一)準備階段
4.系統摸排。各鎮鄉(街道)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點、聚焦篩選”要求,組織企業對節後計劃返工人員資訊進行詳細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員的春節去向、返諸行程、健康狀況等基本資訊,建立“一人一檔”、“一企一檔”。市公安局及主管部門綜合利用大資料和行業資訊,系統梳理湖北等重點區域返工人員資訊,相關資訊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下發各鎮鄉(街道),指導全市及時採取有力措施,做到日查日清。
5.提前告知。企業要透過電話聯絡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重點區域人員的疏導勸返工作。湖北等疫情重點區域一律不得返還;14天內有流行病學史(湖北等疫情重點區域旅行史、生活史、與當地人接觸史)或與其他區域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一律不得返還。在省級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企業紹興市外用工原則上“不招不進”,不得到紹興市外開展招聘活動,不得從紹興市外新招聘員工,不得安排員工到疫情嚴重地區出差。
6.復工核准。在做好人員排查的同時,確需復工企業須制訂本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方案,包括領導體系、責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後勤保障、應急處置等內容,細化落實到車間、班組,明確專人負責。嚴格實施企業向屬地承諾制度,準備復工企業須將疫情防控工作小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復工生產方案、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返崗返工人員“一人一檔”和承諾書等相關材料報屬地鎮鄉(街道)核查,經行業主管部門和衛健局聯合稽核後報市防疫指揮部批准後方可復工。未停工(含已復工)企業按上述要求補辦手續。復工情況報紹興市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備案。
(二)返崗階段
7.全面防控。嚴格落實交通卡口管控,採取有力措施,實行紹外人員“受控式進入”。對紹外返諸人員,嚴密安排各交通入口站點逐一檢查,對有發熱等相關症狀的人員務必做到詳細詢問和登記,並及時採取針對措施。發現紹外來諸人員一律予以勸返。
8.有序對接。按照“屬地負責、企業主體、定向跟進”要求,各鎮鄉(街道)要及時對接各卡口站點入諸人員資訊,並反饋有關人員對應企業。鎮鄉(街道)組織做好站點到屬地的接駁任務,落實定向跟蹤制度,動態掌握相關人員行程狀況,確保跟進任務到崗、責任到人。企業要將返工人員資訊提前2天報鎮鄉(街道)。
9.分類管理。企業接收返工人員後,要立即對紹外人員落實居廠隔離觀察14天措施;隔離觀察後排除的,企業應正常安排工作。對14天內有流行病學史的返工人員,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要第一時間用救護車送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排查,並報衛健局備案。
(三)復工階段
10.日常防疫。企業要嚴格執行衛生防疫制度,落實專門疫情防控管控人員、設立企業測溫點和隔離場所,配備防護口罩、消毒液、紅外測溫儀等防控用品。每日對生產、生活場所進行消毒和通風,確保生產生活環境清潔衛生。建立全員健康監測制度,每天不少於2次實行全員測量體溫並進行健康詢問。用餐實行簡約配餐、錯時取餐、分散用餐。疫情防控期間職工吃住在廠。傳達室嚴禁非廠人員進入,建立防控工作臺賬。
11.疫情處置。如發現發熱等可能疫情發生,企業須及時報告鎮鄉(街道),並第一時間用救護車送至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經查實確有疫情的,各鎮鄉(街道)要組織企業嚴格做好醫學觀察和居廠隔離措施,對涉疫場所及時採取消毒和封閉等措施,並視情督促企業停工停產。對涉疫停工、封閉企業,由屬地鎮鄉(街道)組織相關部門嚴格排查和檢驗完成後,符合啟封、復工條件的企業,憑衛健局出具的復工許可意見後方可啟封和復工。
12.督查檢查。鎮鄉(街道)要建立網格化的巡查檢查機制,切實加強企業復工後的疫情防控督查,指導做好相關防疫工作,並對發生疫情點啟動溯源調查。要對防控工作落實情況加大暗訪力度,加密督查頻次,對重點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嚴真實真落地、重點人員是否跟蹤管控到位進行暗訪和隨機檢查,注重發現和查處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13.各鎮鄉(街道)要因地制宜制訂相關工作預案,成立工作專班,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屬地企業疫情防控管理。深化“三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問題,確保平穩復工、防疫到位。
14.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教體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辦、市供銷總社、各國資公司等主管部門(單位)要牽頭指導相關領域企業復工疫情防控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加強企業勞動用工指導,妥善處理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市醫保局要按相關政策規定落實防疫應急過程中及時撥付相關人員的醫療費用,並納入“一站式”醫療救治。
15.紀檢監察等部門要嚴格開展執紀執法,嚴肅疫期防控責任落實,對因思想麻痺、措施不力導致疫情輸入和蔓延,緩報、瞞報、漏報疫情的,嚴格問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凡居家隔離觀察和集中隔離觀察以外發現企業確診病例的,一律實行責任倒查。對復工後不認真開展防疫工作的企業責令停產整改,造成疫情擴散的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