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租用協議書(精選7篇)

車牌租用協議書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車牌租用協議書(精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牌租用協議書1

  甲方(車牌使用人):

  乙方(車牌被使用人):

  乙方於_年_月擁有北京小客車車牌號。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牌租給甲方使用。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和操作時的幫助。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為_的車輛的一切費用;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為京_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為年,從_起,至_年_月_日止。乙方提供車輛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為___元/年。大寫人民幣:_。首付_元,大寫人民幣:_。餘款_元大寫人民幣:_。 _年_日。甲方一次付清,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期間乙方不可中斷租賃服務或給第三方使用。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證件與小客車指標書,

  積極配合買新車。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

  3、車牌在租賃期間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上車輛全險作為安全保障,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伍十萬元)。使用租賃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承擔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

  4、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如甲方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第三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交通事故,全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並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合同終止及辦理車牌轉出手續。

  5、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6、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檔案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賃業務。為了乙方車牌的罰款、違章處理需要押金,合同到期以後,無罰款、無違章歸還押金。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

  車牌租用協議書2

  甲方(車牌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車牌被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車牌租賃”定義

  1、本協議中的車牌租賃,定義為下列第______種:

  (1)購車指標租賃:乙方取得____________小客車購置指標,甲方利用該指標自行購車,並將該車輛以乙方名義上牌;

  (2)車牌租賃:乙方提供現有的乙方名下車牌(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行購車,並將該車輛登記在乙方車牌名下,繼續使用乙方原車牌號;

  (3)車牌租賃:乙方現有車牌,甲方自行購車,並將該車輛登記在乙方名下,是否繼續使用乙方原車牌號均不影響本協議履行。

  2、本協議中的車牌租賃,數量為:______個(即可用於一輛車登記的指標或牌照)。

  第二條租期

  雙方同意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

  第三條費用

  1、租金為______元/月。

  2、甲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支付當月租金,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向甲方支付費用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車輛實際上牌時間與租期不一致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以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租期起算租金。但因為乙方不配合辦理車輛登記手續,導致車輛實際上牌時間延後的`,起算租期相應延後。

  (2)以車輛實際上牌時間為準起算租金。

  第四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證件與小客車指標書,配合辦理購車、落戶、上牌手續。在此過程中如需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車輛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等相關證書均由甲方自行保管。

  3、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如因乙方債務導致該車輛被債權人強制執行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4、租賃期內,甲方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

  5、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均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導致乙方損失或賠償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

  6、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如出現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事故,應立即通知乙方。

  7、租賃期內甲方應為車輛購置不低於下列要求的保險:

  8、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________萬元。

  9、租賃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保證金________元。________個月內,車輛名下無違章罰款或甲方已經處理完畢時,乙方歸還保證金。如甲方未能處理,則乙方有權相應扣除保證金。扣除標準為:按罰款金額的________%扣款;同時違章每扣一分扣款________元。保證金不足的,甲方應予補足。

  第五條解除與終止

  1、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可解除:

  (1)任何一方,均可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就解除事宜,無需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如將車輛出售,且不再使用乙方指標或車牌的,可解除;

  2、本協議解除或終止時,雙方應配合將車輛辦理變更登記。甲方有權要求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任何一方不予配合的,應按下列標準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且仍應配合辦理手續。

  3、甲方不予配合的,違約期間,應按正常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車輛變更登記手續辦妥;且仍應正常支付租金;

  4、乙方不予配合辦理的,違約期間,應按正常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不再支付租金。

  5、本協議解除或終止時的變更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但車輛本身的稅費、成本,由車輛實際所有人承擔。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件:戰爭、騷亂、罷工、瘟疫、水災、洪水、地震、風暴、潮水或其他任何類似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儘快通知其他方,並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程度說明。

  3、發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因未盡本項責任而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或是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補充協議。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車牌租用協議書3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持有的機動車車牌提供給乙方使用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持有的機動車號牌為:_________。

  二、乙方以自有資金購買機動車:品牌型別車架號為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機動車登記證號為:______。乙方自行繳納購買機動車所需的一切費用。

  三、乙方所購機動車登記在甲方持有的上述號牌之下,該機動車歸乙方所有,乙方享有機動車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乙方購買機動車並登記後,該機動車的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契稅完稅證等全部有關證件、資料均由乙方持有、保管。

  四、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使用車牌的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到止______。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車牌使用費共計元。在乙方使用車牌期間,甲方不能將該車牌再轉租給第三人,也不能將車牌使用權收回。

  五、乙方使用機動車過程中發生的、包括並不限於交通事故、違法違章等所需支付的賠償金、罰款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六、車牌使用期間,乙方因使用機動車(包括並不限於出借、出租、出售等)需要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的,甲方應予以配合。

  七、如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取得了車牌,乙方有權終止該協議,多出的部分使用費應由甲方退回給乙方,同時甲方應將機動車無償過戶至乙方名下,過戶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貴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牌租用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公司

  聯絡電話:

  _____公司與墾荒人集團為旅遊業務合作單位,因業務拓展的需求,墾荒人集團需從北京北大荒旅行社租用一小型車牌照,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牌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車牌號為京______的車牌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2、京______的車牌為甲方無償租與乙方使用,租賃車牌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均由乙方支付並處理,甲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

  3、雖然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及其相關人員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4、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乙方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及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甲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義務進行損害賠償。

  5、車牌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6、車牌租賃期間內,乙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讓、轉借等。

  7、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備註: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牌租用協議書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聯絡方式: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聯絡方式: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就自有車輛牌照指標租賃給乙方事宜達成協議,簽訂合同如下:

  一、 甲方自有車牌號:__________

  二、 租賃期限:壹年,自甲方辦理車牌給乙方使用之日起計算。

  三、 租賃費用: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年租賃費用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將車牌交給乙方當日乙方支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整。

  四、 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支付並處理,與甲方無關。

  五、 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應購買第三方保險(保額50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和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的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與甲方無關。

  六、 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七、 乙方在為懸掛上述車牌的車輛辦理年檢、保險、交通事故理賠、更換車輛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時,甲方需予以配合。

  八、 租賃期間內,乙方對租賃車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租賃、轉借等。

  九、 乙方對自行購買的車輛財產擁有不可爭議的所有權;

  十、 租賃期滿後,乙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如需續租,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續租合同,租金另議。如不續租,乙方須配合甲方辦理車輛轉出相關手續,便於甲方自行購買車輛使用自有牌照。

  十一、 如果乙方車牌搖號中籤,則雙方辦理車牌轉出手續,甲方按租賃未使用月數退還剩餘租賃費用。

  十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可在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三、 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車牌租用協議書6

  甲方(車輛牌照承租人)

  乙方(車輛牌照出租人)

  乙方取得北京市《個人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具備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北京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使用。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提供一臺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車輛;乙方負責提供一套北京市車輛牌照。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相方便的原則,協助對方做好有關工作,其中甲方負責購買汽車及購買保險事宜等相關事宜,乙方負責辦理好車牌正常使用等事宜。

  二、租賃期限及價格:本協議所載租賃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租賃費用:租金每月 元。該協議簽訂7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個月租賃費¥ 元(人民幣 元整)。本條所載租賃價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以下程式進行變更:

  1、提出變更人需在該期協議到期前一個月提前提出變更要求;

  2、租賃價格變更期限為下一期協議期限;

  3、相鄰兩個協議期限租賃價格變更比例不得超過15%;

  4、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形成書面協議;

  三、雖然上述車輛(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依法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權利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

  四、車輛牌照租賃期內上述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並處理。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與乙方無關。

  五、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五十萬)因任何事故給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其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乙方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也可以向甲方追償。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好車輛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租賃期內如甲方取得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乙方應全力配合辦理車輛過戶相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辦理過戶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將之前收取但未履行協議月份的租賃費用在過戶手續完成7日內退還給甲方,乙方只取得實際發生月份的租賃費用。

  在甲方未取得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前,乙方因各種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至少三個月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解除合同,款項按本條前款所述處理。

  八、租賃期滿前壹個月,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續租問題。若雙方同意續租,需重新簽署租賃協議。若一方不同意續租,經雙方協商無果租賃期滿後,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甲方應全力配合

  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收回車輛牌照,車輛的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簽字認可後所形成的書面材料具有本協議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車牌租用協議書7

  甲方(承租方):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將自有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車型為:;車牌號為京,現落戶公司,現就租賃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限:壹年(自乙方車輛搖號成功後並與甲方辦理過戶手續完畢之日起計算)。

  二、租賃費用: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一年租賃費用,共計陸仟元整(500元/月,12個月共計6000元整)。

  三、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支付並處理,與乙方無關。

  四、車輛牌照在承租期間應購買第三方保險(保額50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公司和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的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與乙方無關。

  五、車輛在承租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對租賃車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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