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安德烈經典段落
親愛的安德烈經典段落
《親愛的安德烈》是著名作家龍應臺和兒子安德烈用三年時間互通書信的結集。36封家書呈現了母子兩代人心靈的碰撞以及中西不同文化對個體思想意識的影響。
談人生
人生,其實像一條從寬闊的平原走進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結夥而行,歡樂地前推後擠、相濡以沫;一旦進入森林,草叢和荊棘擋路,各人專心走各人的路,尋找各人的方向,那推推擠擠的群體情感,那無憂無慮無猜忌的同儕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期有。離開這段純潔而明亮的階段,路其實可能愈走愈孤獨。你將被家庭羈絆,被責任捆綁,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複雜和矛盾壓抑,你往叢林深處走去,愈走愈深,不復再有陽光似的夥伴。到了熟透的年齡,即使在群眾的懷抱中,你都可能覺得寂寞無比。
談感情
我們自己心裡的痛苦不會因為這個世界有更大或者更“值得”的痛苦而變得微不足道;它對別人也許微不足道,對我們自己,每一次痛苦都是絕對的,真實的,很重大,很痛。
人生像條大河,可能風景清麗,更可能驚濤駭浪。你需要的伴侶,最好是那能夠和你並肩立在船頭,淺斟低唱兩岸風光,同時更能在驚濤駭浪中緊緊握住你的手不放的人。
談教育
你小的時候,我常帶你去劇場看戲,去公園裡餵鴨子,在廚房裡揉麵團,到野地裡玩泥巴、採野花、抓蚱蜢、放風箏,在花園裡養薄荷、種黃瓜,去萊茵河騎單車遠行。現在你大了,自己去走巴塞羅納,看建築,看雕塑。安德烈,我和席慕蓉的看法是一致的:上一百堂美學的課,不如讓孩子自己在大自然裡行走一天;教一百個鐘點的建築設計,不如讓學生去觸控幾個古老的城市;講一百次文學寫作的技巧,不如讓寫作者在市場裡頭弄髒自己的褲腳。玩,可以說是天地之間學問的根本。
談親情
母親想念成長的孩子,總是單向的;充滿青春活力的孩子奔向他人生的願景,眼睛熱切望著前方,母親只能在後頭張望他越來越小的背影,揣摩,那地平線有多遠,有多長,怎麼一下子,就看不見了。
父母親,對於一個20歲的人而言,恐怕就像一棟舊房子:你住在它裡面,它為你遮風擋雨,給你溫暖和安全,但是房子就是房子,你不會和房子去說話,去溝通,去體貼它、討好它。搬傢俱時碰破了一個牆角,你也不會去說“對不起”。父母啊,只是你完全視若無睹的住慣了的舊房子吧。
我猜想要等足足20年以後,你才會回過頭來,開始注視這座沒有聲音的老屋,發現它已殘敗衰弱,逐漸逐漸地走向人生的“無”、宇宙的“滅”;那時候,你才會回過頭來深深地注視。
在那個電光石火的一刻裡我就已經知道:和你的緣分,在這一生中,將是一次又一次地看著你離開,對著你的背影默默揮手。以後,這樣的鏡頭不斷重複:你上中學,看著你衝進隊伍,不再羞怯;你到美國留學,在機場看著你的背影在人群中穿插,等著你回頭一瞥,你卻頭也不回地昂然進了關口,真的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畢業,就是離開。是的,你正在離開你的朋友們,你正在離開小鎮,離開你長大的房子和池塘,你同時也正在離開你的父母,而且,也是某一種永遠的離開。
當然,你一定要“離開”,才能開展你自己。
所謂父母,就是那不斷對著背影既欣喜又悲傷、想追回擁抱又不敢聲張的人。
談成長
你弟弟也是在他14歲的時候,開始不再像“孩子”,而不經意間流露出一種翩翩少年的矜持。我不說破,但是在一旁默默地欣賞。我驚訝,“成長”這東西多麼纖細、多麼複雜啊。誰都可以看見一個男孩子長高了,細細的鬍子冒出來了,聲音突然改變了,鼓鼓的孩兒臉頰被稜角線條取代,但是人們不會注意到他眼裡的稚氣消失,一股英氣開始逼人;人們也不會發現,他的穿著、他的顧盼、他的自我,敏感得像女高音最高的一個音符旋繞在水晶玻璃上。他的領子豎起或翻下,他的牛仔褲皮帶系在腰間的哪一個高度,他穿恤衫還是襯衫,襯衫尾扎進或露出……所有的細節都牽引著他的心的跳動。而你我之間,安德烈,是有差距的;那個差距既是世代之差,也是文化之異,甚至是階級的分野。
談理想主義
我實在以你有正義感和是非的判斷力為榮耀,但是我也願你看清理想主義的本質──它是珍貴的`,可也是脆弱的,容易腐蝕腐敗的。很多人的正義感、同情心、改革熱情或革命衝動往往來自一種浪漫情懷,但是浪漫情懷從來就不是冷酷現實的對手,往往只是蒙上了一層輕霧的假的美麗和朦朧。我自然希望你的理想主義比浪漫情懷要深刻些。
談歸屬感
全球化的趨勢這樣急遽地走下去,我們是不是逐漸地要摒棄“每一個人一定屬於一個國家”的老觀念?愈來愈多的人,可能只有文化和語言,沒有國家;很可能他所持護照的國家,不是他心靈所屬的家園,而他所願意效忠的國家,卻拒絕給他國籍;或者,愈來愈多的人,根本就沒有了所謂“效忠”的概念?
談工作
什麼樣的工作比較可能給你快樂?第一,它給你意義;第二,它給你時間。你的工作是你覺得有意義的,你的工作不綁架你使你成為工作的俘虜,容許你去充分體驗生活,你就比較可能是快樂的。
當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義,你就有成就感。當你的工作給你時間,不剝奪你的生活,你就有尊嚴。成就感和尊嚴,給你快樂。
如果我們不是在跟別人比名比利,而只是在為自己找心靈安適之所在,那麼連“平庸”這個詞都不太有意義了。“平庸”是跟別人比,心靈的安適是跟自己比。我們最終極的負責物件,安德烈,千山萬水走到最後,還是“自己”二字。因此,你當然更沒有理由去跟你的上一代比,或者為了符合上一代對你的想象而活。
談尊敬
沒名的,我尊敬那些扶貧濟弱的人,我尊敬那些在實驗室裡默默工作的科學家,我尊敬那些抵抗強權堅持記載歷史的人,我尊敬那些貧病交迫仍堅定把孩子養成的人,我尊敬那些在群眾鼓譟中仍舊維持獨立思考的人,我尊敬那些願意跟別人分享最後一根蠟燭的人,我尊敬那些在鼓勵謊言的時代裡仍然選擇誠實過日子的人,我尊敬那些有了權力卻仍舊能跪下來親吻貧民的腳趾頭的人……
其他
中甸把自己的名字改為香格里拉,有點像……孔雀說自己是麒麟。何必呢?活在人們的想象裡,麒麟永遠煥發著無法著墨、不能言傳的異樣光彩;一落現實,想象馬上被固化、萎縮、死亡。
當威權政治和貧窮一起灑下天羅大網把你罩住的時候,品味,很難有空間。因為,請問品味是什麼?它不就是細緻的分辨、性格的突出,以及獨立個體的呈現嗎?
哈伯瑪斯的學生,法蘭克福學派的阿多諾,曾經說,Kitsch就是緊緊抓住一個假的感覺,把真的感覺稀釋掉。昆德拉的說法更絕:Kitsch讓兩顆眼淚快速出場。第一顆眼淚說:孩子在草地上跑,太感動了!第二顆眼淚說,孩子在草地上跑,被感動的感覺實在太棒了,跟全人類一起被感動,尤其棒!
談問題意識
如果買耐克球鞋的人會想到耐克企業怎麼對待第三世界的工人,如果在買漢堡的時候,有人會想到賺錢賺死的麥當勞,付給香港打工仔的工錢一小時還不到兩塊美金,如果買愛斯匹靈頭痛藥的人,在買的時候會想到,這些跨國藥廠享受巨大的利潤而非洲染了艾滋病的小孩根本買不起他們的藥。如果帶著這種覺悟和意識的人多一點,這個世界的貧富不均會不會比較改善?
我從來不給路上伸手的人錢,因為我不覺得這是解決問題的辦法,讓每個人都有“問題意識”才是重點。可是我自己其實是又軟弱又懶惰的,說到也做不到。就這樣了。
談同情
無法表達自己的人──不論是由於貧窮,或是由於不自由,或者單單因為自己心靈的封閉,而無法表達自己的人,我最同情。
為什麼這樣回答?因為我覺得,人生最核心的“目的”──如果我們敢用這種字眼的話,其實就是自我的表達。這個世界有那麼多的邪惡,多到你簡直就不知道誰最值得你同情:非洲飢餓的小孩嗎?某些伊斯蘭世界裡受壓迫的婦女嗎?被邪惡的政權所囚禁的異議份子嗎?而這些人共有一個特徵:他們都無法追求自己的夢想,無法表達自己的想法,無法過自己要過的人生。最核心的是,他們表達自我的權利被剝奪了。
母子三人談香港
(安德烈)兩個月下來,發現這裡的生活質量跟歐洲有一個最根本的差別,那就是——我覺得,香港缺少文化。我說“文化”,不是指戲劇、舞蹈、音樂演出、藝術展覽等等。我指的是,一種生活態度,一種生活情趣。
用歐洲做例子來說吧。我最享受的事情,譬如說,在徒步區的街頭咖啡座跟好朋友坐下來,喝一杯義大利咖啡,暖暖的秋天午後,感覺風輕輕吹過房子與房子之間的窄巷。美好的並非只是那個地點,而是籠罩著那個地點的整個情調和氛圍,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文化的沉澱。
酒吧跟咖啡館,在歐洲,其實就是小區文化。朋友跟街坊鄰居習慣去那裡聊天,跟老闆及侍者也像老友。它是你的“家鄉”跟“文化”概念裡很重要的一環。香港卻顯得很“淺”——不知道這個詞用得對不對。這裡沒有咖啡館,只有蹩腳的連鎖店星巴克和太平洋咖啡,要不然就是貴得要死其實根本不值得的大飯店。至於酒吧?酒吧在香港,多半隻是給觀光客喝個斃掉的地方。還沒斃倒在地上的,就歪在那裡瞪著過路的亞洲女人看。
人跟人之間願意花時間交流,坐下來為了喝咖啡而喝咖啡,為了聊天而聊天,在歐洲是生活裡很大的一部分,是很重要的一種生活藝術。香港沒有這樣的生活藝術。
(龍應臺)我們在談的這個所謂“咖啡館”,當然不只是一個賣咖啡的地方。它是一個“個人”開的小館,意思是,老闆不是一個你看不見摸不著的抽象財團,因此小館裡處處洋溢著小店主人的氣質和個性;它是小區的公共“客廳”,是一個荒涼的大城市裡最溫暖的小據點。來喝咖啡的人彼此面熟,老闆的綽號人人知道。如果因緣際會,來這裡的人多半是創作者——作家、導演、學者、反對運動家……那麼咖啡館就是這個城市的文化舞臺。
你說香港“沒有文化”,安德烈,如果對“文化”做廣義的解釋,香港當然是有文化的:它的通俗文化、商業文化、管理文化、法治文化,甚至它的傳統庶民文化等等,都很豐富活躍,很多方面遠遠超過任何其他華文城市。但當我們對“文化”做狹義的解釋——指一切跟人文思想有關的深層活動,香港的匱乏才顯著起來。
在歐洲,咖啡館是“詩人的寫作間”、“藝術家的起居室”、“智慧的學堂”。巴黎的“花神”(Café de Flore)咖啡館是西蒙-波娃逗留的書房,Le Procope是莫里哀和他的劇團夜夜必到、百科全書派作家逗留的酒館。塞納河畔的Duex magots和Brasserie Lipp是超現實主義派和存在主義哲學家逗留的地方。施威夫特(Swift)在倫敦的威爾咖啡館(Wills)逗留,那是個文學沙龍,幾乎主宰了17世紀的英國文學。羅馬的古希臘咖啡館(Antico Greco Caffe)曾經是瓦格納、拜倫、雪萊逗留之處。維也納的中央咖啡館(Zentral)曾經是弗洛伊德和托洛茨基逗留的地方。藝術家在蘇黎世伏爾泰逗留過的酒館開展了達達藝術,知識分子在布拉格的咖啡館逗留而開啟了1803年政治的啟蒙。
文化來自逗留——“逗”,才有思想的刺激、靈感的挑逗、能量的爆發;“留”,才有沉澱、累積、醞釀、培養。我們能不能說,沒有逗留空間,就沒有逗留文化;沒有逗留文化,就根本沒有文化?
思想需要經驗的累積,靈感需要感受的沉澱,最細緻的體驗需要最寧靜透徹的觀照。累積、沉澱、寧靜觀照,哪一樣可以在忙碌中產生呢?我相信,奔忙,使作家無法寫作,音樂家無法譜曲,畫家無法作畫,學者無法著述。奔忙,使思想家變成名嘴,使名嘴變成娛樂家,使娛樂家變成聒噪小丑。閒暇、逗留,確實是創造力的有機土壤,不可或缺。
但是香港人的經濟成就建立在“勤奮”和“搏殺”精神上。“搏殺”精神就是分秒必爭,效率至上,賺錢第一。安德烈,這是香港的現實。這樣堅硬的土壤,要如何長出經濟效率以外的東西呢?
(菲利普)你只要比一比我的德國週末和我的香港週末,兩邊的文化差異就很清楚了。老實說,我一點也不覺得香港沒有文化。
總體來說,我喜歡香港勝於德國。香港是一個二十四小時有生命的城市,永遠有事在發生。而且,在香港真的比較容易交朋友,香港人比德國人開朗。我在香港只住了兩年,在德國十四年,但是我在香港的朋友遠遠多於德國。昨天剛好跟一個義大利人談天,她在德國住了好幾年了。她說,德國太靜了,靜得讓人受不了。德國人又那麼的自以為是的封閉,芝麻小事都看成天大的事。
我跟她的感覺完全一樣,而且覺得,中國人跟義大利人實在很像:他們比德國人吵鬧喧譁,是因為他們比德國人開朗開放。
香港唯一讓我不喜歡的,是它的社會非常分化。譬如說,我的朋友圈裡,全部都是國際學校的人,也就是說,全是有錢人家的小孩,付得起嚇人的昂貴學費。半年來你的交往圈子只限於港大的歐洲學生,幾乎沒有本地人,你說原因很可能是語言和文化差異造成隔閡,可是我自己的經驗和觀察是:有錢沒錢,才是真正的劃分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