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周易》天人合一的思想

淺析《周易》天人合一的思想

  作為中國古代最重要的典籍之一,《周易》不只作為具有占筮之書在中國歷史上發揮著重要影響,多年來它也被作為一部美學意義上的重要書籍。

  《周易》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典籍之一,分為《經》《傳》兩個部分。據專家考證,《經》產生於殷周之際,而《傳》產生於戰國時期,是用以解釋《經》的。長期以來,《周易》不只作為具有占筮之書在中國歷史上發揮著重要影響,因其中蘊含著較完整的美學思想,多年來它也被作為一部美學意義上的重要書籍。天人合一的思想,就是其重要的美學思想之一。

  一、天、地、人三才――一個統一的有機整體

  《易傳》指出“《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三才指的是天道、地道、人道。它認為六畫卦就是三才的化身,卦中的五、六兩爻代表天,三、四兩爻代表人,初、二兩爻代表地。這說明一個道理,即天、地、人是一個互相聯絡的有機整體,但它們又各具不同的特點和規律。對人來講,其行動是否能獲取成功,關鍵看他的行為是否與天地之道相符合。當然,它認為,一般人很難能主動地去適應天地之道,去尋找天地之道的。所以他主張“聖人以神道設教”,“關乎天文、以察時變;關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同上)。認為只有這樣才能達到“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的境地。《易傳》認為,衡量人們行為的正確與否,就要看它是否與天地之道相合。《文言傳》說“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所謂“先天”,是說先於天時到來而行動,即能預測天時的變化,為天時變化之前導;所謂“後天”,是說天時到來之後又按天時的變化而行動,即在自然變化既已發生之後,又注意適應。此種天人合德說,不只是順應自然,而且是利用和控制自然規律,為人類造福,也即“裁成輔相”說。“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就是在遵循自然規律的基礎上,發揮人的主觀努力,對自然物的變化加以輔助、節制或調整,使其更加符合人類的需要,以成就自然化育萬物的功能。此說可以稱為天人諧調論。

  毫無疑問,《周易》沒有看到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本質區別,處處把自然和人相比附,充分肯定了人與自然都遵循著共同的規律,人與自然在本質上是統一的,而不是各不相關、互不相容的,兩者之間絕沒有不可超越的鴻溝。《周易》中“天地,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繫辭下)、“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序卦)的這些看法,實質上都把人看作是自然的產物。同時,作為自然的產物的人是依靠自然而生存的。“天地養萬物”(頤卦),人不但從自然得到物質的給養,而且在他的道德精神和一切活動中,都能同自然達到最高的統一。不論其中的有多少簡單的比附和神秘的幻想,重要的是,它素樸地意識到了人與自然的交融統一。人在社會政治倫理道德範圍內的一切活動,是屬於人的,同時又是合乎自然的,同自然完全一致的。反過來說,一切出乎自然的必然性的現象同時又都具有社會政治倫理道德的意義。如《周易》常講到的乾與坤即陰與陽、天與地的關係,是一種自然的、必然的關係,同時這種關係又是男女夫婦之間的一種倫理道德的關係。乾坤兩卦是天地,同時也就是父母,而八卦中的其他各卦則是父母所生出的六對男孩女孩。震得乾卦的初爻,為長男;坎得乾卦的中爻,為中男;艮得乾卦的上爻,為少男。如法炮製,巽、離、兌各得卦的初、中、上爻,分別為長女、中女、少女。其中包含著這樣一種思想,即自然的東西是合乎倫理的,合乎倫理的東西是合乎自然的。如果拋開《周易》所維護的奴隸社會的倫理道德來看,這個思想已經模糊地感覺到了人的自然本性與人的社會本性之間的不可分的聯絡。事實上,人同動物的本質區別,不正在於人身上一切原來同動物相同的屬於自然的東西,都滲透了人的、社會的內容,具有了人的、社會的意義嗎?馬克思在講到男女關係的問題時說:“男女之間的關係是人與人之間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關係。”“人同自然界的關係直接地包含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直接地就是人同自然界的關係,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規定。”

  《易傳》以為,天地人本來就是一個完整的系統。人與天是相應的,只不過表現不同。比如,“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及萬民”(《易彖傳頤》)。“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易彖傳恆》)。這叫順乎天而應乎人。《易傳》認為,八卦、《周易》的造作,是伏羲等古之聖人仰觀俯察,根據天地人之道與性“則之”“效之”“象之”而成的,目的在於“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體天地之撰”,以崇天之德,廣人之業。它的理論前提就是“天人合一”思想。惟其如此,它才能“觀變於陰陽”,“幽贊於神明”(《易傳說卦傳》),“彰往而察來”“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易傳繫辭上傳》),從而“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易傳彖傳》)。

  二、自然的合目的性――《周易》人化自然的`思想

  《周易》的天人合一,強調以人合天,以天為道德楷模,要求人效天之行。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天道不爭而善勝,然而善謀;天道損有餘而補不足;天道為而不宰,功成而不居;天道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默默地成就萬物。但更把主體的作用提到首位,認為人在自身的活動中又不斷改變著自然。人的存在本身就是自然性與社會性的統一,作為自然的人是社會性的存在,是“自然向人生存”,而具有社會性的人同時是自然的存在,其顯著的特點是“以天合人”,而不是“以人合天”,它把全部文明史看作是人類的創造史。

  正是從天人合一的基本思想出發,《周易》洞見了天地之美與人文之美的關係,提出“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乾《文言》)。作為人文之美的標準的“大人”,在本質上是與天地陰陽之道合一的。正是因為人文之美體現了自然的合目的性,自然也就不再是自在的自然,而是為人的自然、人化的自然了,使人與自然合二為一構成審美意象。

  清代著名戲曲家、小說家李漁說:“才情者,人心之山水;山水者,天地之才情。”明代著名畫家董其昌談山水畫時說:“大都詩以山川為境,山川亦以詩為境。”事實上,進入審美情境中的自然,無一不是人的情感思想的化身,已與原妝的自然有了性質上的差異。孔子的“智者樂水,仁者樂山”亦即這種天人合一、人化自然的美學思想。

  由此可見,《周易》天人合一的美學思想,表明了審美主體對自然進行審美觀照時,具有選擇性,有了人化自然的思想,對後世的文學、藝術、哲學及人們的日常生活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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