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魯迅和徐志摩原配被棄後的不同結局
對比魯迅和徐志摩原配被棄後的不同結局
張幼儀與朱安的遭遇有些類似。都是包辦婚姻,嫁給寫字的人。一個嫁的是一代文豪魯迅,另一個嫁給著名詩人徐志摩。他們對她們都不好,魯迅一生都沒有與朱安圓房,徐志摩與張幼儀性生活,是為傳宗接代。
張幼儀給徐志摩生了孩子,被棄的遭遇依然沒有改變。徐志摩就是不喜歡她,無論她怎麼努力。於是,張幼儀放棄了這段不幸的婚姻。其實,她也可以不放棄的,比如她可以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也可以在簽字後,在徐志摩父母的撐腰下反悔。她卻並沒有如此。她是不願做那把秋天的扇子,忍受不愛的凌遲。
放棄得有些艱難,在那樣一個年代,頂著離婚被眾人非議的壓力,帶著年幼的孩子重新開始。
按說,離婚了,張幼儀完全可以拍拍手,與徐家自此無關。卻沒有。她心裡還是有情有愛的。在公婆要求收她為寄女時,她答應了。想想徐志摩的父母也是夠難為張幼儀了。張幼儀愛公婆,無非是因為他們是徐志摩的父母,現在連婚姻都沒有了,還要扯上這層關係,讓她在舊情舊景中,暗自傷心。
好在,張幼儀是個有文化的'女子,自幼就受過良好的教育,又有不錯的家庭背景,所以她明白該怎樣調整自己。她繼續讀書,完善自己,在1926年返國後,去東吳大學教德文,後來又轉戰商界,成為上海女子商業儲蓄銀行副總裁,雲裳服裝公司總經理。
這期間,徐志摩沒追上林徽因,卻與陸小曼完了婚。張幼儀並沒有在這些情愛傷悲中沉淪,她在用行動證明離婚並不可怕,比離婚更可怕的是做那把秋天的扇子,毫無用處。
朱安呢,卻當了一輩子秋天的扇子。看看魯迅先生如何待她的吧。朱安是小腳,知道魯迅喜歡大腳,在新婚時,穿了一雙大鞋,給鞋子裡塞了棉花,誰知下轎時,鞋子滑掉,讓魯迅很是譏諷。
魯迅譏諷朱安的小腳,譏諷朱安不識字,譏諷朱安長得難看。朱安心裡難過,卻還是滿懷希望地做著蝸牛,她吃力地往上爬,想著總有一天大先生能明白她的好,接納她。
在朱安的思想意識裡,嫁了魯迅,這輩子就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魯迅的立場就是她的立場。就連魯迅與二弟周作人反目,朱安也記在心裡,在魯迅死後,她寧願捱餓,也不受周作人的接濟。她的這些想法與張幼儀是不同的,張幼儀愛徐志摩,卻不想失去自己。
不同的思想,導致了她們相似的命運不同的結局。
朱安後來已不是愛魯迅,而是討好和巴結,在魯迅的冷淡裡,她依然展現著自己的韌勁兒,努力把大先生往自己身邊拉。
1919年,魯迅在北京買下一處院子,接母親同住,問朱安願意不願意過來。如果朱安想結束這種守活寡的生活,不再跟過來,魯迅也是願意的。然而,朱安非常樂意跟過來。
魯迅對朱安採取的態度是,當她不存在。他內心為這樁不愛的婚姻痛苦萬分,卻不說離婚。他明白,對於一個大字不識的女人來說,拋棄她就等於把她往死路上趕。
朱安要跟過來,魯迅只能接納她。最可憐的是朱安,還以為與大先生有了與她在一起的意思,晚上鋪好床被,等魯迅同睡。哪想,魯迅看到鋪好的床被,心頭的火一股腦湧出來,他掀掉被子,鬧著要把床拆了。
朱安明白了,大先生並沒有要與她同床的意思。她委屈著,依然討好著他。那以後,魯迅與她分床,不穿她補的衣服。但是在朱安生病時,他還是會帶她去看病。
無疑,魯迅這種做法是殘忍的。如果對朱安壞到底,朱安也就死了心。可是他心內偶爾的不忍,比如不休妻,讓朱安搬來同住,她生病的時候帶她看病,無疑讓朱安覺得大先生對她還是仁慈的。
這種仁慈,讓她看見了希望,為了那個希望她寧願討好他。
於是,在魯迅說有一種糕點好吃時,朱安馬上介面說她也吃過,是很好吃。本來是想討魯迅高興,卻哪知,這種糕點是魯迅在日本吃的,朱安見都沒見過。
朱安也親眼見過魯迅溫情的一面。搬到新院時,他教鄰家的一對姐妹做運動,兩個姐妹很年輕,做起運動來很好看。朱安看著,羨慕萬分,也跟著在一旁扭動身體,而她裹著一對小腳,扭動身體的樣子很滑稽,魯迅扭臉看到,更是嫌惡她了。
在魯迅與許廣平同居後,朱安非常難過,終於死了心。就這樣,她依然沒有想過離開魯迅。這年朱安已五十歲,一個年老的女人,長得不好看,也沒文化,年輕時沒有想過離開魯迅,到年齡大時更不可能了。她沒有張幼儀的智慧和勇氣,也沒有孩子寄託,此路不通,她只能在沒有希望後,依然留在周家照顧婆婆。
朱安說的最傷心的一句話是,她是魯迅的遺物。跟了魯迅一輩子,沒有享受過正常女人該有的生活,孩子也沒有。她只有一個名分。她與魯迅的書稿一樣,毫無生命,只是魯迅先生的遺物。
相比朱安,張幼儀是不幸裡的幸運者,離開徐志摩後,她找回了自己,事業成功,在54歲時,再嫁給一個姓蘇的醫生,蘇醫生對她很好,給了她溫暖的後半生。
看起來,無論哪個年代,女人都不能沒有文化。高學歷會讓女人有更多的選擇,努力去愛別人,不如提升自己,讓自己變得更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