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別“西天的雲彩”-胡適和徐志摩

難別“西天的雲彩”-胡適和徐志摩

  如魯迅就在雜文《罵殺與捧殺》中,譏泰戈爾:“……他到中國來了,開壇講演,人們給他擺出一張琴,燒上一爐香,左有林長民,右有徐志,說得他好像活神仙一樣,於是我們地上的青年們失望了,離開了。神仙和凡人,怎能不離開呢!”

  徐志非常憤怒。為表示對反對泰戈爾者的抗議,他一氣之下耍起了小孩脾氣:罷譯!胡適見此,頂替他為泰戈爾譯,並安撫徐志,使得他心情歸於正常。

  在5月8日泰戈爾64歲壽辰的這天,中國學術界聚集在北京東單三條協和禮堂,為泰戈爾舉行祝壽會,胡適以大會主席的身份主持。徐志、林音等“新月社”

  同人用英語演出泰戈爾的名劇《齊德拉》,維護了中國人民在泰戈爾心目中的良好印象,也使得泰戈爾和徐志結下了深厚的友誼。1929年3月,泰戈爾第二次來到中國時,只住徐志家,稱徐志和陸小曼“是他的兒子婦”。

  徐志和陸小曼結婚,胡適也是盡力成全。

  徐志之父徐申如反對愛子迎娶陸小曼,不過,徐父賞識胡適和梁啟超。於是,胡適專程去求徐父,直到老人家預設。但徐申如還有個條件,需要梁啟超出面證婚——因為梁啟超作為徐志的老師,對這門“親事”也是堅決反對。胡適只得去求梁啟超,直到任公答應。

  梁啟超在婚禮上,講了一段空前絕後的“證婚”詞:“徐志,你這個人性情浮,所以在學問方面沒有什麼成就;陸小曼,你要認真做人,你要盡婦道之職,你今後不可以妨礙徐志的事業!你們兩人都是過來人,離過婚又重新結婚,都是用情不專!以後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願你們這是最後一次結婚!”說得一對“新人”無地自容。

  這時,又是胡適作為主婚人“圓場”,他打破了尷尬局面,使得婚禮恢復“喜氣”。

  徐志和陸小曼,為此感念胡適,對他以“紅娘”、“恩人”、“胡大哥”稱代。

  徐志和陸小曼,這對才子佳人於1926年10月3日在上海舉行了轟動一時的婚禮後,好景不長,感情就陷入危機。

  陸小曼嬌豔美麗,多才多藝,但是她我行我素,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賢妻良母”,而且她養尊處優慣了,在物資上的慾望有增無減?當他們在上海鬧矛盾後,徐志到北京向“胡大哥”訴苦,“胡紅娘”居然建議他們馬上離婚!愛則合,“恩人”作伐;無愛則離,胡適力主。這就是胡適提倡的婚姻自由!徐志卻於心不忍。當初為了陸小曼,他說“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現在,他不願失去“幸”,不願聽胡適的話。

  胡適也不強迫。

  徐志為了解決經濟據的問題,以供給陸小曼,就到北京大學任教,同時兼任女師大教授。從此,胡適家裡又多了一口人,徐志的`吃和住都在胡適家。然而,陸小曼卻不願離開上海,徐志只得在京滬兩地來回奔走。

  1931年11月上旬,徐志從北京南下,13日到上海同陸小曼相聚,二人卻不歡而散。徐志到友人家捱到19日,想到“知音”林音要在北平協和小禮堂為外國使節演講中國建築藝術,便乘機飛往北京“捧場”。誰知飛機遇霧,在濟南附近觸山!無情烈焰葬詩魂。徐志以他36歲的英年,化作雲彩飄然而去!徐志遇難後,陸小曼為生活所迫,和“只有感情,沒有愛情”的翁瑞午同居。

  胡適認為翁瑞午是個“自負風雅的俗子”,為了“西天的雲彩”的情誼,胡適要求陸小曼同翁瑞午斷交。並說如果陸小曼能夠同意,小曼的生活及其一切都由他負責。

  千人千面,百人百性。陸小曼拒絕了胡適的要求。

  (來源:鳳凰網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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