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日 王安石翻譯

元日 王安石翻譯

  引導語:王安石的《元日》首句“爆竹聲中一歲除”,在陣陣鞭炮聲中送走舊歲,迎來新年。起句緊扣題目,渲染春節熱鬧歡樂的氣氛。下面是原文翻譯,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元日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千門萬戶曈曈日,總把新桃換舊符。

  註釋

  ⑴元日:農曆正月初一,即春節。

  ⑵爆竹:古人燒竹子時使竹子爆裂發出的響聲。用來驅鬼避邪,後來演變成放鞭炮。一歲除:一年已盡。除,逝去。

  ⑶屠蘇:“指屠蘇酒,飲屠蘇酒也是古代過年時的一種習俗,大年初一全家合飲這種用屠蘇草浸泡的酒,以驅邪避瘟疫,求得長壽。

  ⑷千門萬戶:形容門戶眾多,人口稠密。曈曈:日出時光亮而溫暖的樣子。

  ⑸桃:桃符,古代一種風俗,農曆正月初一時人們用桃木板寫上神荼、鬱壘兩位神靈的名字,懸掛在門旁,用來壓邪。也作春聯。

  王安石的《元日》中文翻譯

  陣陣轟鳴的爆竹聲中,舊的一年已經過去;和暖的春風吹來了新年,人們歡樂地暢飲著新釀的屠蘇酒。

  初升的太陽照耀著千家萬戶,他們都忙著把舊的桃符取下,換上新的桃符。

  王安石的《元日》英語翻譯

  The first day of the year

  Wang Anshi

  A suichu fireworks, Dongfeng send wine warm.

  Numerous households very bright day, for inserting new peach for old symbol.

  賞析一

  歌頌春節的詩很多。王安石這首抓住放鞭炮、喝屠蘇酒、新桃換舊符三件傳統習俗來渲染春節祥和歡樂的氣氛。這樣寫,精煉、典型、概括力強。詩中流露出的歡快氣氛,與作者開始推行新法、實行改革、希望獲得成功的心情是相一致的.。現在貼桃符的人少了,多數人把桃符換成了春聯,但過年放鞭炮、喝酒的習俗還在民間廣為流傳達室。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我們中華民族的文化傳統是非常悠久的。這首詩也就具有傳統美的品格。當然,現在大城市人太多,從空氣的清潔和防火等方面考慮,並不提倡鞭炮。

  賞析二

  此詩描寫春節除舊迎新的景象。一片爆竹聲送走了舊的一年,飲著醇美的屠蘇酒感受到了春天的氣息。初升的太陽照耀著千家萬戶,家家門上的桃符都換成了新的。

  這是一首寫古代迎接新年的即景之作,取材於民間習俗,敏感地攝取老百姓過春節時的典型素材,抓住有代表性的生活細節:點燃爆竹,飲屠蘇酒,換新桃符,充分表現出年節的歡樂氣氛,富有濃厚的生活氣息。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逢年遇節燃放爆竹,這種習俗古已有之,一直延續至今。古代風俗,每年正月初一,全家老小喝屠蘇酒,然後用紅布把渣滓包起來,掛在門框上,用來“驅邪”和躲避瘟疫。

  第三句“千門萬戶曈曈日”,承接前面詩意,是說家家戶戶都沐浴在初春朝陽的光照之中。結尾一句描述轉發議論。掛桃符,這也是古代民間的一種習俗。“總把新桃換舊符”,是個壓縮省略的句式,“新桃”省略了“符”字,“舊符”省略了“桃”字,交替運用,這是因為七絕每句字數限制的緣故。

  詩是人們的心聲。不少論詩者注意到,這首詩表現的意境和現實,還自有它的比喻象徵意義,王安石這首詩充滿歡快及積極向上的奮發精神,是因為他當時正出任宰相,推行新法。王安石是北宋時期著名的改革家,他在任期間,正如眼前人們把新的桃符代替舊的一樣,革除舊政,施行新政。王安石對新政充滿信心,所以反映到詩中就分外開朗。這首詩,正是讚美新事物的誕生如同“春風送暖”那樣充滿生機;“曈曈日”照著“千門萬戶”,這不是平常的太陽,而是新生活的開始,變法帶給百姓的是一片光明。結尾一句“總把新桃換舊符”,表現了詩人對變法勝利和人民生活改善的欣慰喜悅之情。其中含有深刻哲理,指出新生事物總是要取代沒落事物的這一規律。

  這首詩雖然用的是白描手法,極力渲染喜氣洋洋的節日氣氛,同時又透過元日更新的習俗來寄託自己的思想,表現得含而不露。

  創作背景

  此詩作於作者初拜相而始行己之新政時。1067年宋神宗繼位,起用王安石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對”,王安石即上書主張變法。次年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同年新年,王安石見家家忙著準備過春節,聯想到變法伊始的新氣象,有感創作了此詩。

  王安石的個人年表

  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1021) 一歲

  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生於臨江軍(今江西清江)。

  仁宗天聖八年庚午(1030) 十歲

  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今廣東韶關),王安石隨父至韶州。

  明道二年癸酉(1033) 十三歲

  王益回臨川母報喪,王安石隨行。

  景祐三年丙子(1036) 十六歲

  王益服滿赴京,王安石隨行。

  景祐四年丁丑(1037) 十七歲

  四月,王益通判江寧府(今江蘇南京),王安石隨行。

  寶元二年己卯(1039) 十九歲

  二月,王益卒於江寧任上。

  慶曆二年壬午(1042) 二十二歲

  三月,王安石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以秘書郎籤書淮南節度判官廳公事。

  慶曆六年丙戌(1046) 二十六歲

  自臨川赴京,不求官職,知鄞縣。

  皇祐三年辛卯(1051) 三十一歲 以殿中丞通判舒州(今安徽潛山)。

  至和元年甲午(1054) 三十四歲 自舒州赴京,特授集賢校理,辭不受,九月除群牧司判官。

  嘉祐二年丁酉(1057) 三十七歲 五月改太常博士,知常州。

  嘉祐三年戊戌(1058) 三十八歲

  二月提點江東刑獄。十月回京,任三司度支判官。

  嘉祐六年辛丑(1061) 四十一歲

  為工部郎中、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

  嘉祐八年癸卯(1063) 四十三歲

  三月仁宗崩,英宗(趙曙)立。八月,母吳氏逝於京師,十月歸葬江寧。

  治平四年丁未(1067) 四十七歲

  正月,英宗崩,神宗(趙頊)立。詔以故官知江寧府。九月,召為翰林學士。

  神宗熙寧元年戊申(1068) 四十八歲

  四月,自江寧入京。神宗詔越次入對。

  熙寧二年己酉(1069) 四十九歲

  二月,以諫議大夫參知政事。頒行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等。

  熙寧三年庚戌(1070) 五十歲

  十二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史館大學士,與韓絳並相。立保甲法。

  熙寧五年壬子(1072) 五十二歲

  行市易法、保馬法。

  熙寧六年癸丑(1073) 五十三歲

  提舉經義局。九月,熙河大捷,神宗解身上玉帶賜之。

  熙寧七年甲寅(1074) 五十四歲

  三月,行方田均稅法。四月以吏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出知江寧府,新法遭遇首次挫折。十月,行手實法。

  熙寧八年乙卯(1075) 五十五歲

  二月,復拜同平章事、昭章館大學士。六月,進加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熙寧九年丙辰(1076) 五十六歲

  六月,子雱卒。十月,罷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

  元豐元年戊午(1078) 五十八歲

  正月,進尚書左僕射,封舒國公。

  元豐三年庚申(1080) 六十歲

  九月,加特進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改封荊國公。

  元豐七年甲子(1084) 六十四歲

  乞以宅為寺,賜名“報寧”。

  元豐八年乙丑(1085) 六十五歲

  三月,神宗崩,宋哲宗(趙煦)即位。新法先後廢罷。

  哲宗元祐元年丙寅(1086) 六十六歲

  四月初六病逝,贈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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