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為官經歷與改革運動
王安石為官經歷與改革運動
引導語:王安石中國傑出的政治家、文學家、思想家、改革家,也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下文是小編收集的他的部分為官經歷與改革運動,歡迎大家閱讀。
王安石為官經歷
慶曆二年(公元1042年),王安石以進士第四名及第,歷任籤書淮南(江蘇省揚州市)節度判官廳公事、知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事、舒州(今安徽省安慶市)通判,旋又外調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公事[江西、安徽一帶],江寧知府(江蘇省南京市)。多年的地方官經歷,王安石認為宋朝所面臨的危局是“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於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上宋仁宗趙禎的萬言書中,要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積弊。以歷史上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於覆滅的事實為例,王安石大聲疾呼:“以古準今,則天下安危治亂尚可以有為,有為之時莫急於今日”,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不然,漢亡於黃巾,唐亡於黃巢的歷史必將重演,宋王朝也必將走上覆滅的道路,宋朝一批士大夫期待王安石能早日登臺執政。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以博學善文見稱的福建浦城才子章悅為謀士,以曾布、鄧潤甫、章惇、章衡、蔡確、呂惠卿等為變法派的中堅力量。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王安石闡釋了政事和理財的關係,“今所以未舉事者,凡以財不足故,故臣以理財為方今先急”,“政事所以理財,理財乃所謂義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執政前就認為,只有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才能解決好國家財政問題:“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執政以後,王安石繼續堅持他的這一見解,“今所以未舉事者,凡以財不足故,故臣以理財為方今先急”,而“理財以農事為急,農以去其疾苦、抑兼併、便趨農為急”。在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發展生產作為當務之急而擺在頭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認為,要發展生產,首先是“去(勞動者)疾苦、抑兼併、便趣農”,把勞動者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收成好壞就決定於人而不決定於天。要達到這一目的,政府需制定相應的政策,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從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雖然強調了國家政權在改革中的領導作用,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導下,變法派制訂和實施了諸如農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輸、市易、免行錢、礦稅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王安石親自撰寫《周禮義》、《書義》、《詩義》,即《三經新義》,也稱“荊公新學”,為學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多年地方官經歷,王安石認識宋朝所面臨的危局是“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於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上宋仁宗趙禎的萬言書中,要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積弊,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熙寧初,王安石以翰林學士侍從之臣的身份,同年輕的宋神宗議論治國之道,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然而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因此,王安石在熙寧七年第一次罷相。特別是由於變法的設計者王安石與變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變法的問題上產生分歧,王安石復相後得不到更多支援。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其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於熙寧九年第二次辭去宰相職務,從此閒居江寧府。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保守派得勢,此前的新法都被廢除。當他聽到免役法也被廢除時,不禁悲憤地說:“亦罷至此乎!”不久便鬱然病逝。
王安石改革運動
公元1067年宋神宗繼位,起用王安石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對”,王安石即上書主張變法。次年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物色了一批擁護變法的官員參與制訂新法。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變法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同時,改革科舉制度,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對農民的壓迫,促進了農田水利事業的發展,國家財政狀況有所改善,軍事力量也得到加強。王安石大膽地提出了“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聾發聵的政治思想,王安石積極倡導和推行政治、經濟、軍事、文化變革。王安石兩度為相 ,發動和領導了舉世聞名的“熙寧變法”運動。這場變法,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社會、經濟、政治、軍事、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威武雄壯的社會變革運動。
改革變法觸及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對。加上在實施過程中一些官吏藉機敲詐盤剝,王安石處於“眾疑群謗”之中,宋神宗迫於皇親貴戚和反對新法大臣的'壓力,於1074年四月接受王安石辭去相位,再任江寧知府。次年雖又起用為相,但因新法派內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撥離間,至熙寧九年十月再次罷相,出任江南籤判,次年隱退江寧,過著閒居生活。
1085年,哲宗即位,年僅十歲,由太皇太后高氏臨朝聽政,啟用反對變法的司馬光為相,廢除了大多數新法。王安石於翌年四月去世,葬於江寧半山園。王安石晚年封荊國公,世稱王荊公、王文公、臨川先生。死後被追封為 “太傅”;紹聖年間,賜諡號為 “文”,配享神宗的廟庭;徽宗時,又配享文宣王廟。而欽宗時,皇帝下詔停止他文宣王廟配享。高宗採納趙鼎、呂聰的意見,削去了其“舒王”的封號。
王安石執政敢做敢為,矢志改革,王安石把“新故相除”看做是自然界發展變化的規律,以“天變不足畏、祖宗 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大無畏精神推動改革變法。這些進步思想在他的文學作品中也閃爍著奪目的光彩。其散文
長於說理,言簡意深,筆力雄健,見識超群;詩詞則 遒勁清新,豪氣縱橫,對宋初形式化的文風是有力的衝擊,對豪放派詩詞有直接影響。其著作極為豐富,存世的有《臨川集》、《臨川集拾遺》、《三經新義》(殘卷)、《唐宋百家詩選》、《詩義鉤沉》等。
王安石從小在外,為官四處奔波,但對家鄉有著一股摯情,幾次回鄉探親,對家鄉的親朋好友,名勝古蹟,寫了許多詩文、書信、墓誌,表達了他熱愛家鄉的思想感情。家鄉人民也對他有著深深的景仰和懷念,許多地名都是為紀念他而取的,家鄉學者著書撰文,為王安石辯誣:南宋金溪陸九淵在《荊公祠堂祀》中盛讚其人品高尚,貶斥了王安石的政敵;清代金溪蔡上翔,窮畢生精力撰寫《王荊公年譜考略》,以辯宋史之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