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獄詠蟬》駱賓王唐詩的意思

《在獄詠蟬》駱賓王唐詩的意思

  《在獄詠蟬》是唐代文學家駱賓王的代表詩作。此詩作於患難之中,作者歌詠蟬的高潔品行,以蟬比興,以蟬寓己,寓情於物,寄託遙深,蟬人渾然一體,抒發了詩人品行高潔卻“遭時徽纆”的哀怨悲傷之情,表達了辨明無辜、昭雪沉冤的願望。

  在獄詠蟬(並序)

  餘禁所禁垣西,是法廳事也,有古槐數株焉。雖生意可知,同殷仲文之古樹⑴;而聽訟斯在,即周召伯之甘棠⑵,每至夕照低陰,秋蟬疏引,發聲幽息,有切嘗聞,豈人心異於曩時⑶,將蟲響悲於前聽⑷?嗟乎,聲以動容,德以象賢。故潔其身也,稟君子達人之高行;蛻其皮也,有仙都羽化之靈姿。候時而來,順陰陽之數; 應節為變,審藏用之機。有目斯開,不以道昏而昧其視;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喬樹之微風,韻姿天縱; 飲高秋之墜露,清畏人知。僕失路艱虞,遭時徽纆⑸。不哀傷而自怨,未搖落而先衰。聞蟪蛄之流聲,悟平反之已奏;見螳螂之抱影,怯危機之未安。感而綴詩⑹,貽諸知己。庶情沿物應,哀弱羽之飄零; 道寄人知,憫餘聲之寂寞。非謂文墨,取代幽憂云爾。

  西陸蟬聲唱⑺,南冠客思深⑻。

  不堪玄鬢影⑼,來對白頭吟⑽。

  露重飛難進⑾,風多響易沉⑿。

  無人信高潔⒀,誰為表予心⒁。

  【註釋】

  ⑴“雖生意”兩句:東晉殷仲文,見大司馬桓溫府中老槐樹,嘆曰:“此樹婆娑,無復生意。”藉此自嘆其不得志。這裡即用其事。

  ⑵“而聽訟”兩句:傳說周代召伯巡行,聽民間之訟而不煩勞百姓,就在甘棠(即棠梨)下斷案,後人因相戒不要損傷這樹。召伯,即召公。周代燕國始祖名,因封邑在召(今陝西岐山西南)而得名。

  ⑶曩時:前時。

  ⑷將:抑或。

  ⑸徽:捆綁罪犯的繩索,這裡是被囚禁的意思。

  ⑹綴詩:成詩。

  ⑺西陸:指秋天。《隋書·天文志》:“日循黃道東行一日一夜行一度,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周天。行東陸謂之春,行南陸謂之夏,行西陸謂之秋,行北陸謂之冬。”

  ⑻南冠:楚冠,這裡是囚徒的意思。用《左傳·成公九年》,楚鍾儀戴著南冠被囚於晉國軍府事。深:一作“侵”。

  ⑼玄鬢:指蟬的黑色翅膀,這裡比喻自己正當盛年。那堪:一作“不堪”。

  ⑽白頭吟:樂府曲名。《樂府詩集》解題說是鮑照、張正見、虞世南諸作,皆自傷清直卻遭誣謗。兩句意謂,自己正當玄鬢之年,卻來默誦《白頭吟》那樣哀怨的詩句。

  ⑾露重:秋露濃重。飛難進:是說蟬難以高飛。

  ⑿響:指蟬聲。沉:沉沒,掩蓋。

  ⒀高潔:清高潔白。古人認為蟬棲高飲露,是高潔之物。作者因以自喻。

  ⒁予心:我的心。

  【白話譯文】

  秋天蟬兒在哀婉地鳴叫,作為囚徒的我,不由得生出了陣陣悲傷。

  我雖不到四十歲已是滿頭白髮,哪還經得起那如婦人黑髮般的蟬兒哀鳴的侵襲。

  秋露濃重,蟬兒縱使展開雙翼也難以高飛,寒風瑟瑟,輕易地把它的鳴唱淹沒。

  雖然蟬兒居高食潔,又有誰能相信我的清白,代我表述內心的.沉冤?

  【創作背景】

  這首詩作於唐高宗儀鳳三年(678年)。當年,屈居下僚十多年而剛升為侍御史的駱賓王因上疏論事觸忤武后,遭誣,以貪贓罪名下獄。聞一多先生說,駱賓王“天生一副俠骨,專喜歡管閒事,打抱不平、殺人報仇、革命,幫痴心女子打負心漢”(《宮體詩的自贖》)。這些話道出了駱賓王下獄的根本原因。他敢抗上司、敢動刀筆,於是被當權者以“貪贓”與“觸忤武后”的罪名收系下獄。此詩是駱賓王身陷囹圄之作。

  【賞析】

  此詩起二句在句法上用對偶句,在作法上則用起興的手法,以蟬聲來逗起客思,詩一開始即點出秋蟬高唱,觸耳驚心。接下來就點出詩人在獄中深深懷想家園。三、四兩句,一句說蟬,一句說自己,用“那堪”和“來對”構成流水對,把物我聯絡在一起。詩人幾次諷諫武則天,以至下獄。大好的青春,經歷了政治上的種種折磨已經消逝,頭上增添了星星白髮。在獄中看到這高唱的秋蟬,還是兩鬢烏玄,兩兩對照,不禁自傷老大,同時更因此回想到自己少年時代,也何嘗不如秋蟬的高唱,而今一事無成,甚至入獄。就在這十個字中,詩人動作比興的方法,把這分悽惻的感情,委婉曲折地表達了出來。同時,白頭吟又是樂府曲名。相傳西漢時司馬相如對卓文君愛情不專後,卓文君作《白頭吟》以自傷。其詩云:“悽悽重悽悽,嫁娶不須啼,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見《西京雜記》)這裡,詩人巧妙地運用了這一典故,進一步比喻執政者辜負了詩人對國家一片忠有之忱。“白頭吟”三字於此起了雙關的作用,比原意更深入一層。十字之中,什麼悲呀愁呀這一類明點的字眼一個不用,意在言外,充分顯示了詩的含蓄之美。

  接下來五六兩句,純用“比”體。兩句中無一字不在說蟬,也無一字不在說自己。“露重”“風多”比喻環境的壓力,“飛難進”比喻政治上的不得意,“響易沉”比喻言論上的受壓制。蟬如此,詩人也如此,物我在這裡打成一片,融混而不可分了。詠物詩寫到如此境界,才算是“寄託遙深”。

  詩人在寫這首詩時,由於感情充沛,功力深至,故雖在將近結束之時,還是力有餘勁。第七句再接再厲,仍用比體。秋蟬高居樹上,餐風飲露,沒有人相信它不食人間煙火。這句詩人喻高潔的品性,不為時人所瞭解,相反地還被誣陷入獄,“無人信高潔”之語,也是對坐贓的辯白。然而正如戰國時楚屈原《離騷》中所說:“世混濁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在這樣的情況下,沒有一個人來替詩人雪冤。“卿須憐我我憐卿”,意謂:只有蟬能為我而高唱,也只有我能為蟬而長吟。末句用問句的方式,蟬與詩人又渾然一體了。

  好詩,不但要有詩眼,以放“靈光”,而且有時須作“龍吟”,以發“仙聲”。對照楊炯的《從軍行》與杜甫《蜀相》,兩詩若無“寧為百夫長,勝作一書生”,“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這樣的“龍吟”句殿後,直抒胸臆,剖獻“詩心”,則全篇就木然無光了。此詩亦然,尾聯詩人憤情沖天,勃發“龍吟”,噴出蘊蓄許久的真情:“無人信高潔,誰為表予心”,遂脫去了前三聯罩裹詩句的“蟬身”,使人看到了作者潔純無瑕的報國誠心,這顆誠心恰如其《序》所說,乃“有目斯開、不以道昏而昧其視,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喬樹之微風,韻姿天縱;飲高秋之墜露,清畏人知。”不以世俗更易秉性,寧飲墜露也要保持“韻姿”。正是這裂帛一問,才使《在獄詠蟬》成為唐詩的卓犖名篇,超然於初唐諸宮體豔詩之上。

  這首詩作於患難之中,感情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語多雙關,於詠物中寄情寓興,由物到人,由人及物,達到了物我一體的境界,是詠物詩中的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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