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集中有多少蘇軾詩

李白集中有多少蘇軾詩

  在《全唐詩》第一百八十五卷的《李白集補遺》中,收錄有一首《上清寶鼎詩》:

  我居清空表,君處紅埃中。仙人持玉尺,度君多少才。玉尺不可盡,君才無時休。

  現在通行的《李白集》,一般也因此將其作為一首佚詩,輯錄於集後的《詩文拾遺》中。(注:參見中華書局印行的王琦《李太白全集》卷三十《詩文拾遺》後的《補遺》部分、安旗《李白全集編年註釋》下冊第1772頁,詹yīng@①主編《李白全集校注匯釋集評》第八冊《集外詩文》。前二者皆將“度君多少才”之“度”誤而為“廢”,詹著已據《東觀餘論》改正。)對於這首詩之真偽,清代王琦曾說過:“按此詩首二句,亦似觀化之後所言,非生前所作而遺逸者。疑其出自乩仙之筆,否則好事者為之歟?”[1](卷三十六,P1650)這裡,所謂“觀化之後”,是指人死了以後。對於王氏此言,學術界一方面應者了了,另一方面一般也只是因襲王說,而未有發揮。安旗先生主編的《李白全集編年註釋》在輯錄此詩後所加的按語中,引述王說,並以“王說是也”[2](下冊,P1772)加以肯定,除此之外,則未置一詞。詹yīng@①先生主編的《李白全集校注匯釋集評》在此詩後所加按語中這樣說:“王說或為得之,然乩仙云云,卻涉荒誕不經。”[3](第8冊,P4519)這裡,詹yīng@①師比安旗先生顯然進了一步,一方面批評王琦疑此詩為“乩仙之筆”是“荒誕不經”,而似同意是“好事者為之”,另外亦惜乎未能再作更深一層的探討。檢討王琦所言,他否定此詩為李白所作,又進而推測其出自“乩仙之筆”,或“好事者為之”。但是,王琦的這一結論並非立足於確鑿證據的基礎之上,而只是基於閱讀印象所作出的判斷,缺乏細緻的考察,因此難免過於草率,而未足以使人信服。同時依據王琦所言,我們對於這首詩的作者似乎也已經無從考索了。實際上,斷言此詩不是李白所作,是有確鑿的證據的;而且其作者也是有名可考的——他就是宋代大詩人蘇軾。下面試詳為說之,不足之處,尚乞方家予以批評、指正。

  根據現有文獻,最早將此詩視為李白所作者,是宋代的黃伯思。在所撰的《東觀餘論》捲上《論書六條》的第五條中,他這樣說:“‘我居清空表,君處紅埃中。仙人持玉尺,度君多少才。玉尺不可盡,君才無時休。’此《上清寶典》李太白詩也。”這裡,黃伯思明確指出了此詩為李白所作。然而,黃氏雖作此說,就如同王琦否定此詩為李白所作一樣,對其持論之理由與依據卻並未作任何說明。在《東觀餘論》指出此詩為李白所作之後的很長時間內,這一說法並未引起人們的注意。我們從宋元其他文獻資料中,也未見到有人提起《東觀餘論》中所記的此則內容。一直到了明代,胡震亨在《李白通》中才注意到黃氏此說,並援以為據,並在《李詩通》卷二十一的《附錄》中,將這首詩輯錄其中而題以《上清寶鼎詩》。《全唐詩》卷一百八十五《李白集補遺》也是據《東觀餘論》而輯錄的,也題以《上清寶鼎詩》。但是對此詩細加分析,我們不免疑竇叢生。疑問之一,此詩在內容上意脈模糊不清,頗不完整,不僅給人有頭無尾之感,詩句間也並不連貫。詩中作者以“君”、“我”對舉,又說“度君多少才”,這與詩題《上清寶鼎詩》顯然不合。如果把“我”看成是作者自指的話,那麼,“君”又該作何指呢?這一點按照詩題來尋求,也難知所云,不得其解。疑問之二,此詩從形式上看,既非古詩,又非近體,音律上也較為混亂,讀來頗覺不類。疑問之三,此則資料出於《東觀餘論》中《論書六條》,檢其他五條資料,內容上皆為論書,只有這一條則是論詩,內容與論書毫無牽涉,置於“論書”之中顯然不合適。所有這些疑問歸結起來,使我們不能不對黃伯思《東觀餘論》的說法產生懷疑。而後世在收集李白佚詩或整理《李白集》的時候,僅憑藉《東觀餘論》中這則疑問頗多的資料,未作仔細辨別即引以為據,盲目信從,將此詩作為李白的佚詩輯錄,這不僅使上述疑問未能得到解決,而且使得問題又進一步複雜化。

  今按,黃伯思《東觀餘論》認為由李白所作的《上清寶典詩》,我們在蘇軾詩集中,又看到了它以《李白謫仙詩》為題,完整地保留其中。(注:王琦《李太白全集》卷三十六《外記》也曾引錄此詩。然而,令人頗為費解的是,他對蘇集著錄此詩竟然未置一詞,即以“似觀化之後所言”為據,而視此詩為“乩仙之筆”或“好事者為之”。我們怎樣因為李白不可能作此詩,而否認蘇軾作此詩的可能呢?其實,所謂“我居清空表,君隱黃埃中”,乃是我——君、陽——陰對舉,不能將“居清空表”理解為“觀化之後”。)整首詩是這樣的:

  我居清空裡,君隱黃埃中。聲形不相吊,心事難形容。欲乘明月光,訪君開素懷。天杯飲清露,展翼登蓬萊。佳人持玉尺,度君多少才。玉尺不可盡,君才無時休。對面一笑語,共躡金鰲頭。絳宮樓闕百千仞,霞衣誰與雲煙浮。

  把《蘇軾集》中所存這首《李白謫仙詩》與黃伯思《東觀餘論》中所引詩句加以對照可以看出,蘇軾集中所錄者無疑是一首完整的詩,《東觀餘論》所引者僅為《李白謫仙詩》的第一、二與九、十、十一、十二共六句,只是節錄了全詩的一部分。就二者的共同部分而言,除了個別字上有差異外,餘皆相同。《東觀餘論》所引“我居清空表,君處紅埃中”之“表”、“處”、“紅”,以及“仙人持玉尺”中之“仙”,《李白謫仙詩》則分別作“裡”、“隱”、“黃”與“佳”。對於這幾處差異,細加體會,我們覺得也應以《李白謫仙詩》為是。透過兩者的對比,可以肯定地說,《東觀餘論》所引的《上清寶典詩》,原是出自這首在蘇集中題作《李白謫仙詩》之中的。從黃伯思只是節錄全詩的一部分來看,他似乎並未見到這首詩之全體。這就使我們自然生出了這樣一個疑問:這首詩究竟應如黃伯思《東觀餘論》中所說為李白所作,並題為《上清寶鼎詩》,還是應為蘇軾所作而題為《李白謫仙詩》呢?抑或像王琦說的那樣是“乩仙之筆”或“好事者為之”的呢?要回答這些問題,首先需要從蘇軾詩集中對此詩的著錄說起。

  考察蘇集版本的流傳可以知道,現存《蘇軾集》各種版本中最早著錄《李白謫仙詩》一詩的,是明代成化年間所刊行的程宗《重刊蘇文忠公全集》。該本於《東坡集》、《東坡後集》、《奏議集》、《內製集》、《外製集》、《應詔集》外,首次編輯了《東坡續集》,這首《李白謫仙詩》即錄於《續集》之卷一中。那麼,程宗將此詩編輯於《續集》之中,他所依據的版本又是什麼呢?據李紹《重刊蘇文忠公全集序》,程氏《重刊蘇文忠公全集》依據的版本主要有兩個:一是“宋時曹訓刻舊本”,二是明仁宗時翻刻內閣所藏宋本而未完之新本。程氏在此基礎上,“重加校閱,仍依舊本卷帙。舊本無而新本有者,則為《續集》並刻之”。今按,僅從程氏刻本目錄即可知道,所謂“宋時曹訓刻舊本”,無疑是屬於《七集》本系統。而從李紹序中又可知,程宗所編《續集》,依據的是明仁宗翻刻宋本而未完之新本。那麼,其所謂“新本”又是屬於什麼版本系統呢?對此,我們雖然已經無從直接考索,但是據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東坡六集》“當坡公無恙時”已有“杭本”行於世(卷十七),可以說基本上是出於作者手定,《七集》本中的《應詔集》也早已定型。明仁宗時之“新本”只是據內閣藏本“命工翻刻”,並未改變原卷帙,程氏重刊時也只是“依舊本卷帙”,設若“新本”屬於《七集》本系統,自然不可能會多出許多“曹訓刻舊本”所無的詩文。據此,我們可以知道,這一“新本”並不屬於“曹訓刻舊本”所屬的《七集》本系統,而應當是宋代諸如《東坡備成集》、《類聚東坡集》、《東坡大全集》之類的分類合編本。(注:參考祝尚書《宋人別集敘錄》卷九《東坡集》,中華書局,1999。)這就是程宗《重刊蘇文忠公全集》中的《續集》部分所依據的版本。程氏此本在後代影響極大,成化以後各本蘇集,即多由其而出,並將這首《李白謫仙詩》著錄於其中。像明代萬曆一百十二卷本《東坡全集》(按,此即《四庫全書》著錄的蔡世英刊本所祖)、萬曆年間茅維刻本《東坡先生詩集註》(按,此即所謂“新王本”,四庫全書所著錄之朱從延文蔚堂刻本所祖)、清代宋犖等補註《施注蘇詩》所刻之“新施本”(注:《施注蘇詩》至清康熙年間,僅有殘本傳世,其卷一、二、五、六、八、九、二十三、二十六、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九、四十均已佚。宋氏囑門下邵長衡補其闕卷,又掇拾遺詩四百餘首,囑馮景注之。此一由宋氏重新補註者,稱為“新施本”。)、查慎行的《東坡先生編年詩補註》、馮應榴的《蘇文忠公詩合注》以及朱翠亭的《蘇東坡詩集註》等,皆著錄了此詩。

  由上述對著錄《李白謫仙詩》的蘇集版本所進行的考察,可以看出,自明代起,這首詩即被各本蘇集所輯錄。據此,應當說此詩是很有可能為蘇軾所作的。而且依據這一結論,先前我們關於此詩的一些疑問,即可豁然冰釋,得到圓通、合理的解釋。首先,從內容上說,這首詩是蘇軾表達對李白的讚賞之情與追隨之意的詩。詩中之“君”、“我”也者,按照此詩為蘇軾所作的結論,則所謂“我”者,指的是蘇軾;所謂“君”者,指的則是李白。另外,在這首《李白謫仙詩》中,整首詩意脈完整,讀來暢達無滯。再從用韻上看,此詩前四句一韻,中間六句一韻,後六句又一韻,也毫無問題。凡此種種,皆可說明此詩應為蘇軾所作。當然,對於這一點,我們現在尚不能斷言,還有幾個疑點需要討論:其一,程氏《重刊蘇文忠公全集》將此詩錄於《續集》是否可靠?其二,如何看待將此詩視為蘇軾所作而產生的與《東觀餘論》記此詩為李白所作二者之間的矛盾?其三,對於這首詩有無可能如王琦所說的那樣是“乩仙之筆”或“好事者為之”而誤入蘇軾集中,也需要討論。

  我們先來討論第一個問題,即著錄此詩的程氏《續集》本是否可靠。前已指出,這首《李白謫仙詩》,不是出自於《東坡六集》中之《東坡集》或《東坡後集》,我們從現存元代所修的宋刊本《增刊校正王狀元集註分類東坡先生詩》中,也未看到對此詩的著錄。這首詩所從出的程氏《續集》本所依據的宋代《東坡備成集》、《類聚東坡集》、《東坡大全集》之類的分類合編本,不像《東坡六集》那樣在蘇軾晚年行世前,曾經由他親手校訂過,而是因為出於坊刻,故而存在不少舛謬訛誤之處。南宋時胡仔甚至感嘆地說:“東坡文集行於世者,其名不一,惟《大全》、《備成》二集詩文最多,誠如所言,真偽相半。”[4](後集,卷28,P211)這樣,依據《大全》、《備成》諸集而輯成的《續集》自然可能有不少的問題,有一些重出之作與偽篇羼入了其中。清代學者查慎行在其《蘇東坡先生編年詩補註》中,遂從程氏《續集》中查出了90首在本集中他處已出現過的重出之詩,列於編末,單獨地編為四十九、五十兩卷,而這首《李白謫仙詩》即列於90首之中。查慎行還在這首詩後加了按語,他說:

  慎按:《東觀餘論》雲:“‘我居清空裡,君處紅埃中。仙人持玉尺,度君多少才。玉尺不可盡,君才無時休。’此《上清寶典》李太白詩也”云云。黃伯長(按,長應作思)但摘此六句而不載全篇。檢《太白集》,乃無此詩。今據《東觀餘論》,改編此卷。

  既然程氏《續集》出於未經作者校訂的坊刻本,其中大量存在與他集互見之詩,甚至這首《李白謫仙詩》也赫然列於其中,這就向我們提出了一個疑問:我們如何證明此詩可信,而不在《續集》中不可相信的那一部分中呢?應當說,《續集》中大量的與他集互見之詩,確實使我們在此詩最後歸屬的問題上面臨一定的困惑。但是,討論這一問題,首先要明確一點,即並不能因為《李白謫仙詩》出於《續集》,即不加分析地斷言其不可靠。事實上,就算《續集》也“真偽相半”,畢竟它還有另一半的詩不是偽作,這些佚詩,皆在《東坡前集》、《後集》所錄之外,而賴《續集》得以儲存。因此,我們不能因為其中有不少他集互見之詩而將儲存大量佚詩的《續集》整體地加以否定。馮應榴《蘇文忠公詩合注》即曾對查氏將程氏《續集》中與他集互見之詩編為第四十九、五十兩卷表示過不滿。他說:“此二卷詩,查氏附於全集之末,為卷四十九、卷五十。其辨別自皆有據。但其中亦有難定為必非先生詩者。……至《新城道中》第二首、《次韻送張山人歸彭城》一首,皆確係先生詩。”(卷四十七,下)這裡,馮氏雖未列出《李白謫仙詩》,但這已足可說明查氏《續集》所列之詩也並不皆非蘇軾所作。同時,尤為重要的是,查氏雖將《李白謫仙詩》列於“他集互見”之中,但所根據的也只是《東觀餘論》,而並非是《李白集》或其他文獻中也著錄了此詩,從而印證了《東觀餘論》所記是正確的。因此,在未事先證明《東觀餘論》所據可靠、確鑿的情況下,即引以為據而將其列於“他集互見”之中,這還遠不足以說明此詩即為李白所作;甚至從嚴格的意義上說,相對於證據確鑿的其他詩,查氏將《李白摘仙詩》列於“他集互見”中,還是不妥當的。另外,還須注意的是,查氏雖將此詩列於“他集互見”中,但並未見得他即是說此詩為李白所作。細讀查氏所加按語:“檢《太白集》,乃無此詩。今據《東觀餘論》,改編此卷。”這裡只是說據《東觀餘論》而將此詩由程氏《續集》卷一改編於此卷,並未即斷言此詩為李白作。這一點結合查氏對其他“他集互見”詩所下的按語,可以得到進一步的認識。查氏對於“他集互見”之詩,在判斷的語氣上是有差別的。舉凡可以確認非東坡詩者,他的語氣都非常肯定,故常常有“據以駁正”,或“斷為某某作”的字樣。但對這首《李白謫仙詩》,他卻未輕下斷語,否認此詩為蘇軾所作。這種審慎的態度,也提示我們,查氏並非是將此詩視為一定是李白所作的,很有可能只是因為《東觀餘論》也著錄了此詩,並歸為李白所作,他才不能視而不見地不把它列於“他集互見”之中。因此,並不能以《李白謫仙詩》出於程氏《續集》,而查氏又將它列於“他集互見”一卷為據,來否定此詩為蘇軾所作。

  再說第二個問題。我們認為,黃伯思《東觀餘論》以此詩為李白作,其中應有訛誤,未足以信從。首先從《東觀餘論》的編輯、流傳過程來看,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一十八《〈東觀餘論〉提要》,《東觀餘論》是黃伯思死後由其子黃@②編輯的。該著初編時共十卷,而今本所存僅有二卷。由此可見,《東觀餘論》在編輯時或後來的流傳過程中曾發生過訛亂的情況。這種情況的產生,在四庫館臣看來,是由兩個因素導致的:其一,《東觀餘論》曾經經歷過“傳寫合併”。其二,黃@②在編輯乃父遺著時“於其未定之說,有所去取”。應該說,這種推測是頗合於情理的。果如是,則《東觀餘論》自然難免會有他人之誤說羼入其中。同時,既然黃伯思之子黃@②“於其未定之說,有所去取”,這也告訴我們,黃氏之學雖有淹通淵博之稱,但也不免有駁雜的一面。這樣,黃氏之所得於道聽途說者蓋有以入之,而其子黃@②或因受學識所限,所去未必皆中肯綮,至於有些訛誤未能發現而編入《東觀餘論》中。(注:事實上,《東觀餘論》所記此詩,之所以只是對《李白謫仙詩》原詩並不連貫的節錄,顯然是黃氏誤記造成的,這似可說明《東觀餘論》中有得之於道聽途說者。)意者此詩之出於《論書六條》,即當是由於“傳寫合併”或黃@②“去取”過程中出現的訛誤所致,將本不屬於論書內容的此則資料誤編入其中。倘如是,則所謂《論書六條》之題,即當是黃@②編輯時所擬,而非黃伯思原著中所自有。既然這樣,黃伯思雖著錄了這首詩,但並不能證明此詩為李白所作。

  其次,應該指出,黃伯思《東觀餘論》將蘇集《李白謫仙詩》作為李白的詩歌並題以《上清寶典詩》,沒有任何版本依據的支援。現存最早經由宋敏求在樂史所編《李翰林集》基礎上增訂、曾鞏考定的宋蜀本《李太白文集》、南宋鹹淳本《李翰林集》,以及其他筆記、詩話等皆未著錄此詩。設若其為李白所作,則宋敏求增訂李白詩時自應將其輯錄;如果說是宋敏求漏輯的話,南宋鹹淳年間始刻印的鹹淳本《李翰林集》也應會據《東觀餘論》而補輯的(事實上,鹹淳本《李翰林集》即輯錄了原為宋蜀本《李太白文集》所無的《菩薩蠻》、《憶秦娥》二詞)。這隻能說明一點,即《東觀餘論》所錄之《上清寶典詩》,是在宋敏求熙寧元年(1068)增訂完《李太白文集》之後才出現的。我們現在要考察的是,黃伯思著錄此詩的依據是什麼,如果說這是黃氏的訛誤,這種訛誤又是如何產生的?要回答這一問題,還需要從《論書六條》說起。其實,此詩之出於《論書六條》應能啟示我們,或許此詩原本也是屬於論書的`內容,果真是這樣的話,我們的問題就有了答案:黃伯思應當是從當時流傳於世的書家之墨跡中錄入這首詩的(至於《論書六條》中何以其他五條文字內容皆相對較長,獨此條為最短,或因為其中論書的內容在“傳寫合併”或黃@②“去取”時闕佚所致)。我們這樣說,是基於這樣一個事實:宋代一些詩話、筆記如《王直方詩話》、《侯鯖錄》、《苕溪漁隱叢話前集》等嘗錄有傳為李白所作的詩二首。其一雲:“人生燭上花,光滅巧妍盡。春風繞樹頭,日與化工進。惟知雨露貪,不念零落近。昔我飛骨時,慘見當塗墳。青松藹明霞,縹緲上(或作山)下村。既死明月魄,無復玻璃魂。念此一脫灑,長嘯登崑崙。醉著鸞鳳衣,星斗俯可捫。”其二雲:“朝披夢澤雲,笠釣青茫茫。尋絲得雙鯉,中有三元章。篆字若丹蛇,逸勢如飛翔。歸來問天姥,妙義不可量。金刀割青素,靈文爛煌煌。咽服十二環,想見仙人房。暮跨紫鱗去,海氣侵肌涼。龍子喜變化,化作梅花妝。遺我累累珠,靡靡明月光。勸我穿絳縷,系作裙間dāng@③。揖餘以辭去,笑談聞餘香。”關於這兩首詩之來歷,傳說頗多。如《王直方詩話》雲:“元yòu@④八年,東坡帥定武,李叔方、王仲弓別於惠濟,出示《南嶽典寶東華李真人像》,又出此二詩,曰此李真人作也。近有人於江上遇之得此,雲即李太白也。”趙令峙《侯鯖錄》又記雲:“東坡先生在嶺南,言元yòu中有見李白酒肆中誦其近詩云:‘朝披夢澤雲,笠釣青茫茫。’此非世人語也。少遊嘗手錄其全篇,少遊敘雲:‘觀頃在京師,有道人相訪,風骨甚異,語論不凡。自雲嘗與物外諸公往還,口誦二篇,雲東華上清監清逸真人李白作也。’”蘇軾《東坡題跋》卷二《記太白詩》也雲:“餘在都下,見有人攜一紙文書,字則顏魯公也。墨跡如未乾,紙亦新健。其首兩句子云:‘朝披夢澤雲,笠釣青茫茫。’此語亦非太白不能道也。”可見異說頗多,莫衷一是。今人陳尚君先生曾對二詩之作者作過這樣的推測,他說:“其作者約有以下幾種可能:其一,北宋道士託名李白作;其二,李真人作,後傳成李白作;其三,北宋道士錄唐時遺詩而獻於東坡;其四,東坡自作而偽稱得之於他人,亦如解《八陣圖》而稱少陵託夢之類。”[5](P868)但無論怎樣,我們可以確認的是,蘇軾曾經手書過這兩首詩。今人瞿蛻園、朱金城的《李白集校注》在輯錄這二首詩時,即是說“錄自蘇軾書李白詩墨跡”[6](第4冊,P1731)。據此,我們應可推知,蘇軾寫成《李白謫仙詩》之後,其手書之墨跡,在此後流傳於世。黃伯思為北宋末期人,據史書記載,他於徽宗政和年間曾官秘書郎,年代較蘇軾為晚。作為學問淹通,尤精於金石、書法之學的人,對於流傳於世的蘇軾手書墨亦,黃伯思自然能看到。因此,他或當是在看到蘇軾手書《李白謫仙詩》之墨跡後,將其錄入《東觀餘論》之中的;而他所以誤會此詩為李白所作,應是誤將詩題“李白謫仙詩”理解成蘇軾是說這首詩是李白所作的了,錯誤即應是由此而產生的。至於他以《上清寶典詩》為題,或應是他將此詩與前所引的兩首《上清寶鼎詩》誤為一首所致(按,《上清寶鼎詩》與《上清寶典詩》僅有一字之差,且“鼎”與“典”,讀音相近,明人胡震亨《李詩通》據《東觀餘論》輯錄此詩時,即題作《上清寶鼎詩》,而作為“朝披夢澤雲”一詩之異文)。這樣來認識這一問題,不僅可以進一步說明此詩應為蘇軾所作,更主要的在於,它能很好地解釋《東觀餘論》與《蘇軾集》之間存有的矛盾。

  由以上所考,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東觀餘論》記此詩為李白所作,這應有訛誤,故不足以信從(這樣,查慎行《蘇東坡先生編年詩補註》以《東觀餘論》為據,列此詩於“他集互見”之中,便也同樣不足以否定《李白謫仙詩》李蘇軾所作的了)。

  再看第三個問題,即此詩有無可能確如王琦所推測的那樣出自“乩仙之筆”或“好事者為之”,而在後來又誤入《蘇軾詩集》之中?這種情況也幾乎是不可能的。首先,所謂“乩仙之筆”,誠如前引詹師所云是“荒誕不經”,不須討論。其次,細讀《李白謫仙詩》,可以體會到是兩位精神境界與追求頗為一致的人所進行的心靈交流。“我”雖對“君”懷有讚賞之情及追隨之意,但並非頂禮膜拜,詩中的“我”,同樣有著如李白那樣超卓的追求,這從詩的字裡行間所滲透的精神意蘊和情感內涵中可以感受到。這種內容顯然遠不是迷信神仙者之“乩仙”之詞所能比擬,也同樣不可能是好事者拙劣的模仿所能達到的。拙劣的模仿者常常是依葫蘆畫瓢,詩中沒有主體精神生命的滲透,因此毫無生氣,讀來味同嚼蠟(前引宋代詩話、筆記所記《上清寶鼎詩》二首即是如此)。其三,我們從蘇軾詩詞那裡常可看到在意境方面與《李白謫仙詩》相類似的情形。如蘇軾《水調歌頭》一詞中“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不知天上宮闕,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風歸去,唯恐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幾句,便頗與《李白謫仙詩》中“欲乘明月光,訪君開素懷。天杯飲清露,展翼登蓬萊”幾句在意境上有神似之處。類似情形在蘇軾其他詩中也常可見到。另外,細加體會,此詩內含有風趣幽默之致,與蘇軾詩中常常表達的高逸蕭散之精神追求是相一致的。這也頗能說明問題。因此,王琦疑這首《李白謫仙詩》是“乩仙之筆”或“好事者為之”,是不能成立的。

  綜上所考以觀之,我們認為,作為一首有深切的情感底蘊的詩,在只有《東觀餘論》和蘇軾詩集著錄此詩、且蘇集所錄更為完整而《東觀餘論》所記又有訛誤的情況下,把《李白謫仙詩》看成是蘇軾所作,無疑是更具說服力、也更合乎情理的。作為生前頗為熱心地為李白詩歌“打假”的人,蘇軾針對一些假託偽劣之作被收錄於《李白集》,曾不止一次地忿然指出:“今《太白集》中有《歸來乎》、《笑矣乎》及《贈懷素草書》數詩,決非太白作,蓋唐末五代間學齊己輩詩也。餘在富陽,見國清院太白詩,絕凡近。過彭澤興唐院,又見太白詩,亦非是。良由太白豪俊,語不甚擇,集中也往往有臨時率然之句,故使妄庸輩敢耳。”[4](前集,卷5,P28)但在他生後,自己的《李白謫仙詩》竟被俗人誤傳為李白所作,這對於熱心為李白詩歌“打假”的蘇軾來說,顯然是始料未及的。當然,對於蘇軾的這首《李白謫仙詩》來說,被誤羼入《李白集》中,倒不會像所謂好事之徒所作那樣為李白詩減色,反而說明了兩位詩壇巨人之間內在精神世界上有著深刻的一致性。同時,寫這篇文章,還使我生出一番感觸,即對於《東觀餘論》所記李白《上清寶典詩》原本出於蘇集《李白謫仙詩》,雖然王琦《李太白全集》中早已將蘇詩引錄,而李白研究界竟然從未有人就此詩之歸屬進行考察,說來真是一件頗為令人詫異的事。在李白研究日趨細密、具體的今天,王琦所說之疏漏到現在竟還未受人注意,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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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62.

  [5] 陳尚君.全唐詩補編[Z].北京:中華書局,1992.

  [6] 瞿蛻園,朱金城.李白集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字型檔未存字註釋:

  @①原字釒加英

  @②原字訁加乃

  @③原字王加當

  @④原字衤加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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