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二南”的特殊地位及其成因
《詩經》“二南”的特殊地位及其成因
《詩經》中的《周南》和《召南》,後人合稱之為“二南”,共收錄詩歌25首。下面一起來看下!
與《詩經》中的其他風詩相比,“二南”詩歌具有特殊的地位,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二南”雖屬於地域性詩歌,其地位遠遠高出十五國風中的其他諸侯國的詩歌,流傳的範圍也更加廣泛,受眾更多;“二南”中的一些樂歌廣泛地運用於射禮、飲酒禮、燕禮等各個方面,還作為周代的房中樂而存在,具有雅詩地位;“二南”在儒家教育體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在於:它的廣泛傳播在一定程度上與周公和召公的巨大影響有關;它具有雅詩地位,是因為它們最早就是以雅樂而出現的,後代編詩者將它們放入風詩之中,從而降低了它們原有的地位;“二南”被孔子所重視是由於詩歌反映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內容,也反映出孔子對恢復周禮的渴望。
《詩經》中的《周南》和《召南》,後人合稱之為“二南”,共收錄詩歌25首。它們被編在今本《詩經》“十五國風”的最前面。在先秦時期,它們作為房中樂而存在,在很多重大禮儀場合中作為雅樂演奏,在社會各個階層中流行十分廣泛,並在儒家的教育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正因這種特殊的待遇,“二南”倍受歷代研究者關注。那麼“二南”的性質是什麼?與其他風詩有什麼樣的區別?是什麼原因導致它具有這樣獨特的地位?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一、“二南”的廣泛傳播
《詩經》所收詩歌包括從西周至春秋中葉這一漫長的歷史時期。為了製作禮樂的需要,這些詩歌是分批進入周人的禮樂文化系統之中的,其文字結集也非一次完成。在春秋時期,《詩經》已經在社會上得以廣泛流傳,其樂歌用於各種儀式上的演奏,其歌詞內容也在朝、會、聘、問或其他外交場合中被大量賦頌、徵引,以詩達意、言志。因此,在春秋時期,對《詩經》的熟悉程度、理解的深淺、運用合理與否,有時甚至成為評價一個政治家、外交家才能和品行的重要標準。
但是,由於一些詩歌可能編入《詩經》較晚或影響很小等原因,很少被引用,有些詩歌甚至從來沒有出現在先秦時期除《詩經》以外的文獻之中。
《左傳》是先秦時代記載賦引《詩經》最多、最為詳細的典籍,從《左傳》記載來看,《小雅》被賦引36首,佔全部詩歌的48.6%;《大雅》被賦引18首,佔全部詩歌的60%;“三頌”被賦引15首,佔37.5%;“十五國風”,被賦引37首,佔全部詩歌的23%。從賦詩情況來看,被賦引的比例雅詩最高,風詩最低。這既與它們在社會上的影響有關,也與當時的禮樂文化制度有關。
但各個部分被賦引的情況也不平衡,如“三頌”中的《魯頌》在《左傳》中沒有被賦引的記載,國風中的《王風》、《齊風》、《魏風》、《陳風》、《檜風》中的詩歌也沒有出現在《左傳》之中。
“二南”詩歌共25首,《左傳》提到其中的10首,佔全部詩歌的40%。尤其是《召南》,共14首,其中的《羔羊》、《行露》、《摽有梅》、《草蟲》、《鵲巢》、《野有死麕》、《采蘩》、《採蘋》、《甘棠》等9首被賦引,佔全部詩歌的64%,不僅是“十五國風”中被賦引比例最高的,也是全部《詩經》各部分在《左傳》中出現的頻率最高的.。
這種現象不僅表明“二南”在當時禮樂文化中的重要性,同時也可以說明它傳播之廣、影響之大。造成這種大泛圍傳播的主要原因是它們與周公和召公的關係,同時也因為它們較早地被結集流傳。
歷史上對“南”字的解釋主要有以下六種觀點:南化說、南音或南樂說、南國說、詩體之名說、樂器名說、“南”者“任”也等。通觀各家觀點,以“南”為樂歌名最為近之,說得具體些,“南”即南樂,為周代的南國之樂,其主要地域在今天的江、漢和淮河流域。
周王朝初期,周公曾大舉東征,不僅平定東夷,也使淮河流域古老的部族勢力歸順於周王朝,所以周公對淮河流域的安定功莫大焉。召公與江漢流域的關係史無記載,然《召南·甘棠》詩有“召伯所茇”、“召伯所憩”、“召伯所說”之語,詩序曰:“甘棠,美召伯之教明於南國。”結合《詩·大雅·召旻》“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闢國百里”之語,說明在周之初年,召公曾經在江漢地區開疆拓土,並留下深遠的影響。“正因如此,在周宣王時期又命其後裔召伯虎為南國之方伯,坐鎮江漢地區,對於這段史實,《詩經·大雅》中有《江漢》和《崧高》兩首詩有過反映。《江漢》詩云:“江漢之滸,王命召虎:式闢四方,徹我疆土。”《崧高》詩云:“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登是南邦,世執其功。”
從史實來看,在西周時期,曾經著力經營過江、漢、淮河流域,並對這一區域產生過重大影響的是周公旦、召公奭和他的後代召伯虎。當江、漢和淮河流域的詩歌彙集至周王室之後,編詩者將這一區域的詩歌分別編入《周南》與《召南》之中,名之為周、召者,既是對周公、召公的追憶,也是對二公安定、教化南國之功的褒揚。
因為周公和召公的巨大影響,也因為“二南”與《豳風》一樣較早地被結集且進入周王朝禮樂系統,所以它們的地位遠遠高出十五國風中的其他諸侯國的詩歌,流傳的範圍也因此更加廣泛,受眾也更多。
二、“二南”的雅樂地位
周代在建國之後,十分注重禮樂制度的建設,成王“興正禮樂,度制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康王時又“定樂歌”。經過成康兩朝,周代的禮樂制度已初成規模,其後又經過不斷地豐富與發展,終於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制度。
《詩經》“風”、“雅”、“頌”不僅有不同的內容、不同的音樂和舞蹈,更重要的是它們用於不同的儀式,有不同的職能。從其禮樂功用來說,雅、頌在禮樂文化中有更重要的職能,也更能顯示森嚴的等級制度。《詩經》中絕大部分“風”詩都沒有上升到周王朝的雅樂層面,而“二南”卻享受著雅樂的地位,在很多正式的禮儀場合中“二南”之樂都以雅樂身份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