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晏正字三字經》典故

《劉晏正字三字經》典故

  《三字經》用簡短的言辭道出了不少歷史典故,其中尤以勸學立志的典故為最。這些小故事中,有勤奮的學子,有德的少年,才華橫溢的少男少女,教子有方的慈母嚴父。《三字經》希望透過這些古人的故事傳達這樣一種理念:只要堅持勤奮的學習,任何人都能獲得成功。那些古人可以做到,你也一樣。

  唐劉晏,方七歲。舉神童,作正字。——《三字經》

  劉晏(約公元716—780),字士安,曹州南華(今東明縣)人。歷任吏部尚書同平章事、領度支、鑄錢、鹽鐵等使,是唐代著名的理財家。劉晏七歲舉“神童”,八歲時唐玄宗封泰山,因獻《頌》,授太子正字,據《東明縣誌》記載,劉晏十歲那年,“一日玄宗御駕勤政樓,大張鼓樂百妓,羅列教坊,有王大娘者,能戴百尺竿,竿施木山狀,瀛州方丈,令小兒持絳節出入歌舞”。這時劉晏被唐玄宗詔於樓中,“使貴妃施粉黛如巾櫛”,打扮停當,玄宗目視劉晏發問,“正字,正得幾字?”劉晏答道:“天下字皆正,唯有朋字未有正得。”此話一語雙關,不僅說出了“朋”字的字形結構特點,還寓意深刻地指出了朋黨相互勾結的時弊,真不愧是有風趣的'字諫。接著貴妃又讓劉晏針對勤政樓下百戲爭新和王大娘頭戴百尺竹竿的精湛表演作詩。劉晏應聲吟道:“樓前百戲競爭新,唯有長竿妙入神,誰謂綺羅翻有力,尤自嫌輕更著人。”博得了唐玄宗、楊貴妃和嬪妃等人的一片讚頌。為此,唐玄宗賞賜了劉晏一制象牙笏和一領黃紋袍。

  劉晏少年時期十分勤學,少年時期才華橫溢、名噪當時。宋代王應麟在他的《三字經》裡寫道:“唐劉晏,方七歲,舉神童,作正字,彼雖幼,身己仕。爾幼學,勉而致,有為者,亦若是”。把他樹立為當時青年才俊學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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