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廿三講《素問.太陰陽明論》
黃帝內經廿三講《素問.太陰陽明論》
黃帝問曰:太陰陽明為表裡,脾胃脈也。生病而異者何也?
岐伯對曰:陰陽異位,更虛更實,更逆更從,或從內或從外,所從不同,故病異名也。
帝曰:願聞其異狀也。
岐伯曰: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故陽道實,陰道虛。故犯賊風虛邪者陽受之,食飲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陽受之則入六腑,陰受之則入五臟。入六腑則身熱不時臥,上為喘呼;入五臟則瞋滿閉塞,下為飧洩,久為腸澼。故喉主天氣,咽主地氣。故陽受風氣,陰受溼氣。
故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至指端;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傷於溼者,下先受之。
帝曰:脾病而四肢不用何也?
岐伯曰:四肢皆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必因於脾乃得稟也。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谷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內,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帝曰:脾不主時何也?
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髒,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於時也。脾臟者常著胃土之精也。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不得主時也。
帝曰:脾與腎以膜相連耳,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何也?
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溢,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陽明者表也,五臟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於三陽。臟腑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谷氣,日以益衰,陰道不利,筋骨肌肉,無氣以生,故不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