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魯迅?例談《社戲》片斷教學

什麼是魯迅?例談《社戲》片斷教學

  引導語:魯迅在近代文學史上的地位高高在上,要找到介紹魯迅的話語也多如牛毛。但如何透過課文真切瞭解魯迅呢?《社戲》這一課也許會讓大家讀懂魯迅。

  (一)什麼是魯迅,一個動詞顯水準

  文中,小夥伴們在偷羅漢豆時,雙喜和阿發在偷豆前都有一個動作。請看原文:“這邊是你家的,這邊是老六一家的,我們偷哪邊的呢?”雙喜先跳下去,在岸上說。”此時,“阿發一面跳一面說道:‘且慢,讓我來看一看罷’。”

  這裡,魯迅寫到了雙喜和阿發兩個人的跳,但這兩個人跳的動作是有細微區別的,雙喜是先跳後說,而阿發是一邊跳一邊說。這一細微的動作,其實透露著兩個少年不同的性格特點。雙喜做事有前有後,瞻前顧後。這充分顯示出了他做事沉穩、周到,性格謹慎細心。即使在慌亂的偷豆過程中,他也不失自己老成的處事方式。而阿發則顯得有些急躁、憨厚、淳樸、簡單。

  不僅在此處,在後文還有一處動詞用得同樣讓人驚歎。在32和34自然段,魯迅兩次寫到六一公公在船上的細節。第一處在六一公公與雙喜見面說話時,文中寫到:“我抬頭看時,是六一公公,棹著小船”。此時,六一公公是“棹”著小船,也就是划著船和雙喜說的。而在34自然六一公公和“我”見面說話時,他是“停”了楫說的,也就是停下手中的槳說的。這裡一“棹”一“停”,看似兩個簡單的划船動作,傳達的卻是豐富的肢體語言。一方面,之所以六一公公要停楫和我說話,說明他待客非常周到、有禮數。同時,他之所以和雙喜划著船說,那是因為他和雙喜之間關係更親密,鄉鄰之間關係很融洽很和睦,就如一家人一樣。簡單的一個動詞不但讓我們看到了六一公公的熱情好客,還看到了平橋村鄉鄰間的和諧、友善與濃濃的人情味。

  可以說,這些簡單的動詞,無不透露著魯迅的別有匠心。這種於細微處顯人物性格的寫法,足以窺見魯迅的水準。

  (二)什麼是魯迅,兩個代詞見經典

  在閱讀教學過程中,筆者經常安排一個質疑問難的環節,讓學生把閱讀中的困惑貢獻出來,然後筆者和學生一起來解決。在這次教學《社戲》時,有學生髮現在偷羅漢豆的情節中,阿發說的一句話有問題。當阿發往來摸了一回羅漢豆後,他說到:“偷我們的罷,我們的大得多呢?”這裡阿發本來應該這樣說:“偷我家的罷,我家的大得多呢。”但魯迅卻沒有這樣寫。我們該如何理解呢?

  在探討中,筆者問學生,這裡的.“我們”究竟包含了哪些人?有學生說,這裡的我們包含了阿發,還包含了雙喜,以及其他一起偷逗的小夥伴。於是筆者再次追問,那既然這豆是阿發家的,為什麼阿發要說這豆是“我們”的呢?

  學生討論後說,因為此時,阿發已經把身邊的小夥伴看成是自己一家人了。在阿發心裡,此時這豆已經不是他傢俬有的,而是大家公有的了。這豆不僅是阿發家的,還是雙喜家的,迅哥家的,所有偷豆小夥伴家的。筆者讚歎到:“是呀,把自己傢俬有的豆拿出來讓小夥伴一起公共來分享。這正是阿發那種鄉村小孩天真、可愛、淳樸、無私無意間最生動的體現。”

  其實,文中還有一個“我們”用得很傳神。那就是在33自然段,當六一公公發現我們偷逗時,雙喜說到:“是的。我們請客。我們當初還不要你的呢?”這裡“我們”一次的用法也有異曲同工之妙。“我們請客”,這裡的“我們”不僅包括雙喜阿發等,還可以包括六一公公。雙喜之所以說“我們請客”,而不說“我請客”,“阿發請客”,是因為在雙喜心裡覺得,迅哥既然是城裡來的貴客,而且平橋村只要是有客人,幾乎就是全村的客,那麼六一公公當然要請迅哥吃豆。那既然六一公公要請迅哥吃豆,我們一起去摘豆就不算偷了,即使是偷,也是應該的了,最後他們不偷別人的豆,而偷六一公公的豆,還是給六一公公請客面子呢。可見,這裡一個“我們”把雙喜的那種機敏智慧的小鬼形象展露無遺了。

  可以說,文中的這兩個很不起眼的“我們”其實很值得品味的,當我們讀到這樣精妙的語言時,我們不得不佩服,一個在一般作家那裡最缺乏表現力的人稱代詞,在魯迅筆下卻能如此富有表現力,如此經典。

  (三)什麼是魯迅,三個語氣詞見真情

  在看社戲前的波折中,當“我”知道自己不能去看戲時,文中寫道:“總之,是完了。到下午,我的朋友都去了,戲已經開場了”這裡,有學生提到,這裡出現了三個“了”字,有沒有什麼含義。筆者覺得,這確實是一處非常奇特的語言現象,甚至自己教了三四輪都沒發現。於是,筆者透過讓學生重音朗讀三個“了”字,學生明顯感覺到,這“了”字表達著豐富的情感。這裡三個“了”字,既能傳達出我非常想看戲卻無法看的無奈、遺憾之情;又能傳達出對朋友都去看戲而不帶上“我”的羨慕、責怪之情;還能傳達出我急切想到戲場的渴望、焦躁之情。

  這裡,簡簡單單的三個“了”字,卻把“我”當時的心情全都生動地再現出來了。

  其實,不僅僅這些,在《社戲》中魯迅用字詞的經典到處可見。再比如,文中講到六一公公問“我”看戲吃透時寫道:“‘迅哥兒,昨天的戲可好麼?’我點一點頭,說道:‘好。’”‘豆可中吃呢?’我又點一點頭,說道:‘很好。’”

  這裡第二個“好”字前有沒有一個“很”字,讀起來大不一樣,當我們去掉“很”字後,透過朗讀,我們能感覺到,兩個好“字”,兩次“點頭”是機械的重複,這樣,“我”回答六一公公時的狀態就顯得是應付的,回答的態度也顯得不夠真誠。而加了“很”這個副詞,這兩個形容詞和這兩次點頭的動作就變得非常貼切,具有很強的表現力。從中,我們也不難看出魯迅運用副詞的功力。

  再比如,在教學中,筆者和學生一起賞析了小說中“我”回鄉下生活的片段。當時,“我”和小夥伴是一起釣蝦的,但釣蝦回來後,文中寫道:“這蝦照例是歸我吃的”,其中“照例”一詞看似用得不準確。因為既然大家一起釣到了一大碗蝦,那“照例”應該是小夥伴們一起吃的。但文中卻說“照例”是歸我吃的。但這一不合常理的“照例”,卻恰恰表現出了平橋村人的熱情好客,淳樸善良。也表現出平橋村孩子的懂事、謙讓、樸素農村孩子的優秀品格。

  什麼是魯迅?透過這次和學生一起鑽研和學習,品味魯迅運用文字深邃精妙處。筆者覺得,這就是魯迅,他是語言的大師,他是思想的經典,他是文學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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