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狗貓鼠》讀後感700字(通用21篇)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700字(通用21篇)

  看完一本名著後,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這時最關鍵的讀後感不能忘了哦。你想知道讀後感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魯迅《狗貓鼠》讀後感700字(通用21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1

  著名的作家——魯迅先生,他對外自稱是仇貓的。光從《狗.貓.鼠》就可以看出。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魯迅仇貓,被嘲笑是狗。然後分析一些關於貓狗結構的傳聞,最後是說貓和老鼠的淵源。

  相較於狗,貓,鼠,我認識最多的當屬貓了。不曾想到仇貓的原因竟可以有這麼多,相比之下,我對貓是不怎麼排斥的。魯迅仇貓的原因之一,貓有人們幸災樂禍,慢慢折磨弱者的壞脾氣。折磨弱者,我是堅決反對的,但對於貓食鼠我也不抱憤恨的感情,畢竟這是貓的生存獵食。況且我對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厭惡的心態看待,想起老鼠那對暗紅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懼,也因如此,我從不買紅眼的兔子。對於一些漂亮的珍珠寵物鼠,我是不會厭惡的,畢竟種類不同,我不是會牽仇的人。若是魯迅仇貓,那麼愛貓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鄭振鐸,他可是萬千寵愛於貓啊。他並不像魯迅認為貓是虛偽的,媚態的。他眼裡的貓美麗,活潑,可愛,神氣……貓的優點也盡在他的心中和文章裡。

  貓不像狗那樣大,它嬌小,乾淨,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著貓睡覺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覺是的打呼嚕也是動人心絃的。若說貓是生活中的人的話,那麼必定是聰明機智的。狗是忠誠,老實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睞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領。就像武將,聰明需躺在主人懷裡就奪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睞,就像文臣,按歷史潮流來說,武力不能解決一切,而智慧才是勝敗的關鍵勝敗的。所以愛貓者比比皆是。但有一點能歸納出來,性情溫和的人必定愛貓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剛烈,以事業本領為重的人會更愛狗。嚴肅與溫柔的人也就是像狗與貓的性格一樣。

  狗,貓,鼠因人而異,不同的人自然會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論何時,正直,勇敢,敢作敢當,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於自己的行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諷。狗,貓,鼠皆有他們動人的地方。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2

  這個寒假的氣象卻是不錯的,陽光亮媚,曬得人暖暖的,這樣的境況委實合適泡上一杯香茗,讀上一本好書的。

  好書如斯多,從其中挑出一原來也絕責難事,在書架上翻檢的時候,眼光不禁的被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來,這個明媚的午後就由它陪我了。

  大略了翻看了這本集子,文章未幾,僅十篇。讀完小引之後,便決議順著文章的目錄一片一片的讀下去。

  第一篇的題目叫做《狗·貓·鼠》。魯迅當初的文章是極有思維的,這題中的貓鼠狗天然也絕非是去寫那貓鼠狗的各種秉性,而是借貓鼠狗這三個動物來借喻時下的人們的生活意識狀態。雖說本文的題目為《狗·貓·鼠》,而先生的眾多筆墨都用來寫自己的“仇貓”。

  先生仇貓有許多的理由,貓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靈巧,實則隱藏著“妖氣”;先生還是既不喜歡貓的叫喚聲的,聽到貓的叫嚷先生總要嫌煩,而這個貓則是更像及了那些與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貓的;還有一條也是先生仇貓的緣故,凡是貓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縱情擺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這卻是和當時一些人的做法無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痛處,必是會就想盡方法緩緩地折磨別人,自己享受著其中的“樂趣”。這是何等病態的一種社會形態,笑人無妒人有,那確實是先生生活的那個時代的悲痛。先生仇貓委實不是口頭革命,先生湊合貓自有一套措施。開端只是從家中養的一隻花貓下手,一一推廣,以至後來貓都素來不瀕臨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立場已是明白至極了,而此時,先生筆鋒一轉,又引至了一隻他收容的小隱鼠,隱鼠與那些比“名人名教學”還軒昂的大鼠是毅然不同的,而先生的這個小隱鼠彷彿也是葬身於貓之口中,隨後來得悉是長媽媽所謂,然而,先生和貓之間的牴觸委實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3

  隨著班級的閱讀步伐,初讀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從字裡行間似是感受到了什麼。

  第一篇《狗·貓·鼠》大體是用三種動物敘述了那時社會階級之分與狗的愚昧,貓的諂媚,及鼠的弱小。也表達對當時所謂某些圖謀不軌的“正人君子”的攻擊性,直率地、正當地說出憎惡他們的原因,從不是一副拐彎抹角的姿態。但這種諷刺並無正面的指責和怒斥,而在文章中暗暗蘊含著“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諷。雖只是暗諷,但卻能讓人感受到言語犀利與魯迅先生語言的無比直接,蘊藏著他憤慨的批判和達意的嘲諷意識。

  《狗·貓·鼠》是我大部分能看懂的一篇散文。他以動物喻人,以生動有趣的故事進行敘述,不時穿插一些議論在敘述中,抨擊那些評論者的言論,與此同時在文章裡揭露了這些“正人君子”的惡劣行徑。

  魯迅先生善於以大見小,從細節入手,從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中,透過他巧妙的寫作手法,完備地表達作者的內心感情。從他的一詞一字中,似乎都蘊含著不為人知的情節。

  有時讀魯迅先生的著作——《朝花夕拾》,總有一種既像是在與魯迅交談,又像是在由他領著穿過童年的生活。在閱讀中,我時常會想:“這樣一部與其他名著風格迥然不同的《朝花夕拾》,為什麼是公認的名著呢?”我思索,可能正是因為它雖無刻意的、華麗的詞藻,但語言文字中卻透露著質樸。他不加修飾的真性情的文章,正是《朝花夕拾》這著作的魅力所在吧。他的情感,完全在簡樸風格中的寫作中一覽無餘地表露出來了。這種是不造作的坦誠。

  “喜笑怒罵皆文章”,是非分明的文學家魯迅先生以高亢深沉的感情來寫作,在字裡行間,總能感受到他蒼勁挺拔的生命力與不屈的靈魂,他給予讀者精神的動力。

  這部“從回憶中抄來的”著作——《朝花夕拾》,有著簡樸的魅力。另我喜歡。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4

  最近讀了一篇文章《狗·貓·鼠》,引起了我的共鳴,更讓我深思。

  《狗·貓·鼠》是著名作品《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文章,這篇文章主要回憶了小時候養的隱鼠慘遭殺害的往事。表面上是追憶童年的往事,其實也是在嘲諷那些虛偽的“正人君子”。

  文章中有對動物與人類的對比。“蟲蛆也許是不乾淨的,但都它們並沒有自鳴清高……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的確,在動物界中,許多動物象徵著並不好,但它們也沒有虛偽的自吹自擂。但是人類這麼高階的生物,部分人卻人前一面人後一面,兩面三刀。他們一直帶著面具,而有些面具,戴著戴著,就摘不下來了。這導致了部分人一時虛偽,一生虛偽。這與貓的一副媚態格外相像,那麼驕傲自大,目中無人,格外虛偽。

  魯迅先生仇貓的原因有兩條,一是上文所說,一副媚態,虛偽又狂傲。二則是盡情折磨、幸災樂禍。貓抓住鼠總不一口咬死,而是不斷折磨,直到玩厭才吃下去。這種做法殘忍又粗暴,實在令人憎惡。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

  貓如此,它的仇家也好不到哪裡去。文中作者對狗的描述並不多,但從那短短的字裡行間也讀出了狗與貓相差無幾的德性。而從作者所述《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裡的一則小故事中,還能看出狗連貓都不如呢:沒有見識。

  而文中最可憐的恐怕就是鼠了吧!受狗、貓的壓迫,還要被人們所厭惡。鼠本身就弱小可憐,再加上受這麼多生物的壓迫、暴力,實在是可憐至極。這不正是當時社會生活遭到壓迫的勞苦大眾的真實寫照嗎?

  文章末尾,作者知道了自己那可愛的小隱鼠其實是長媽媽失足踩死的,但作者還是醜貓。我想作者不僅是仇貓,更是仇像貓一樣的偽君子吧。

  《狗貓鼠》一文生動有趣,卻也飽含深意,委婉的抨擊了當時社會像狗、貓一樣的小人。同時也讀出了作者對童年的懷念。正是這些瑣碎的事情,構成了我們生命的終極意義。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5

  翻開這位文學巨匠多少年前揮毫寫下的篇章,恍如穿梭了光年,來到了那個國人都不願回到的迂腐舊年代。這位文學巨匠就是眾所周知的愛國忠士---魯迅。《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狗.貓.鼠》就震懾住了我。犀利直接的措辭筆鋒,話中有話。這小動物彷彿就是人一樣,寫貓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盡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別人的弱點或不足之處,就想盡辦法慢慢地折磨別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夠,就不甘心一樣。先生寫作以小見大,逐漸推廣,從他家的一隻貓到所見的諸貓。欣賞先生的寫作手法,更欣賞他的獨到眼光。

  文章表面上寫追憶童年時救養的一隻可愛的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歷和感,表現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用了往事抨擊了那些侵略我們國家的人們,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為鼓舞國家計程車氣做出了貢獻,體現了一份真真切切的愛國情懷!《狗貓鼠》代表了魯許迅生活的那個年代的三個階層。《狗貓鼠》是針對“正人君子”的攻擊引發的,嘲諷了他們散佈的“流言”,表述了對貓折磨弱者,一副媚態等特性的憎惡;追憶童年時救養的一隻可愛的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歷和感,表現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我不知道應該將心靈的天平偏向哪一邊,抨擊哪個讚頌哪個,心中只有一種感情,發自內心的同情,同情生於那個適者生存,而大多人都是不適者的年代的人們。

  但我為那時的中國而憤怒,憤懣!在書上看到一句話:魯迅的文章,只適於品味而不是瀏覽。以我的知識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還為時過早,可我已能體會到魯迅對這個日漸渾濁的世道的無奈與悲切,他用他的筆戰鬥著,挽救著奄奄一息的中華民族。可這,只在歷史的輪迴裡留下了“無可奈何花落去”的吶喊與彷徨。對於我,可能我沒有足夠的資格與底蘊來鑽研這位高於世俗而又不脫離世俗的革命家,但我有一份崇敬的心來瞻仰這位革命英雄!《狗貓鼠》一篇值得品讀的革命篇章!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6

  魯迅是中國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動描繪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畫面,有力地鞭撻了假,惡,醜;宣揚了真,善,美。體現出了他大憎大愛,愛憎分明的情懷。《狗·貓·鼠》就是這部散文集裡的一篇佳作。

  在這篇文章裡,魯迅先生針對“正人君子”的攻擊引發,嘲諷了他們散佈的“流言”,算清了貓的罪行:第一,貓對自己捉到的獵物,總是先玩夠了,才吃下去;第二,它與獅虎同族,卻天生一副媚態;第三,它總是在配合時嗥叫,令人心煩;第四,它吃了我小時候心愛的小隱鼠。雖然後來證實並非貓所害,但魯迅先生對貓仍然不會產生好感,何況貓後來真的吃了小兔子!

  其時作者闡述的不喜歡貓的原因與一類人的行為,性格很相像。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別人的弱點或不足之處,就想盡辦法慢慢地折磨別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夠,就不甘心一樣,如果別人犯了錯,受到批評,說不定那種人就會在某個角落裡偷偷地殲笑!還有一些人,常常刻意掩飾自己的某種本性,反而會讓別人覺得他更加虛偽。就像貓一樣。貓平時總是吃飯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懶做的人,有東西吃就比誰都積極,一要他做事,就“夾著尾巴”跑的無影無蹤。魯訊先生的這篇文章取了“貓”這樣的一個型別,尖銳而又形象的諷刺了生活中與貓相似的人。

  魯訊先生還告訴我們,老鼠中並非全部都那麼討厭。他追憶到童年時代,他救養的一隻可愛的小隱鼠的經歷和他的感受。其實魯訊先生寫隱鼠很討人喜愛,很有靈性,但卻遭到別人的摧殘。就像“壞人”“強者”被人追捧,而“好人”“弱者”卻被人批判,責罵,摧殘!同時也表現了魯訊先生對偌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魯訊先生富有諷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愛憎分明的胸懷,因此他才能毅然下筆,棄醫從文,他才懂得“唯有民魂是值得寶貴的,唯有它發揚起來,中國才能有真進步!”由此看來,愛憎分明,可以說是立世之道,時代發展的源泉,是作為當代中學生的我們學習的。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7

  不曾發現,狗和貓原來是有著過節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魯迅先生原來是仇貓的。

  現在讀了《狗貓鼠》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

  魯迅先生仇貓是有著正當理由的:一是貓欺負和折磨弱者,二是貓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態,三是它們的嗥叫令人心煩。然而這些都不是魯迅先生起初仇貓的原因;那是後來才新增進去的。

  令幼年魯迅仇貓的原因很簡單:它吃了魯迅心愛的隱鼠。真是單純!後來知道隱鼠是被長媽媽踩死的,魯迅這才恍然大悟,但仇貓的感情非但沒有減淡,而是更深刻了。

  為什麼呢?因為這裡的貓不是單指貓,更是指那些媚態的貓那些現代評論派的人。魯迅先生借自己的仇貓而用辛辣的筆調無情諷刺了現代評論派文人的媚態的貓式的嘴臉。

  看到這,我不免為貓抱不平。仇貓的人的確很多啊!我們身邊就有不少人經常打貓、趕貓甚至吃它們。但是,貓本無罪,為何要仇貓呢?

  誠然,貓有著一些令人討厭的惡習,如玩弄獵物、有時很嬌媚。但是這畢竟只是它們先天的秉性,是無法改變的。人為什麼要給它戴上媚態的貓的臭名?常說人在進步,但借本無傷人之力的文字語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動物去攻擊人,這絕不是進步的表現。又如狗,和貓根本沒什麼深仇大恨。有時我們甚至可以看到貓狗逗著玩的情形,而不至於恨之入骨,見了貓就窮追不捨。然而人卻偏要說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麼?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這是所謂的君子應有的言行嗎?這是人的墮落啊!

  人類的進步,往往伴隨著血腥無情的戰鬥,我想這應該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戰鬥擴充套件到其他生物上,指桑罵槐般戰鬥,未免有點放肆。

  貓也罷,狗也罷,不過是一些無辜的生靈。自人類會走路、會打獵那一天起,它們就已經追隨人類了。然而作為人類最忠實的朋友,如今卻被用作人與人鬥爭的工具,那是它們的不幸,也是人的不義。同一搖籃下,人與動物之間應該多一份尊重。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8

  最近這幾天,我讀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魯迅先生,魯迅先生是我國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魯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艱深的,多讀風遍,就會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貓·鼠》。就是這部散文集裡的一篇佳作。

  《狗·貓·鼠》這篇文章透過對貓和鼠秉性,行為的描寫來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說明狗貓結仇的來源,其實是在嘲諷社會上那些無中生有的結論。文中:一、“它的性情就和別的猛獸不同,凡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厭了,這才吃下去,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二、它不是和獅虎同族的麼?可是有這麼一副媚態!但這也許是限於天分之故罷,假使它的身材比現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麼一種態度。”這段話作者用隱喻的手法寫出了反動文人的殘忍和媚態,不禁人拍案叫絕,使我感受到作者對貓以及和貓有著同樣品質的人的煩感。魯迅先生富有諷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愛憎分明的胸懷。至於凡所遇見的諸貓,最先不過是追趕,襲擊,後來卻愈加巧妙了,能飛石集中它們的頭,或誘入空屋裡面,打得它垂頭喪氣,文章層層深入,把“推廣”手法活化,語言十分巧妙。“現在我已經記不清當時是怎樣一個感想,但和貓的感情卻終於沒有融合,到了北京,還因為她們傷害了兔的兒女們,便舊隙夾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貓”的話柄,也從此傳揚開來。這幾句話用詞準確,讓讀者也一目瞭然。

  這篇文章,以議論為中心,中間穿插描述童年時代的生活,脈絡也十清晰,魯迅巧妙的運用了往事挾擊了那些侵略我們國家的人們,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為國家計程車氣做出了偉大的貢獻。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9

  狗·貓·鼠是魯迅《朝花夕拾》作品的第一篇,主要表達了魯迅對一些所謂“名人教授”的深刻批判。在這篇文章中,景物描寫比較少,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二處:

  一是魯迅說起自己幼時聽祖母講故事的描寫。他寫道:

  那是一個我的幼時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樹下的小板桌上乘涼,祖母搖著芭蕉扇坐在桌旁,給我猜謎,講故事。忽然,桂樹上沙沙地有趾抓的爬搔聲,一對閃閃的眼睛在暗中隨聲而下,使我吃驚,也將祖母講著的話打斷,另講貓的故事了——

  魯迅用簡單的敘述向我們描繪了一幅老人幼兒在夏夜乘涼交談的生動畫面,但一隻忽然冒出的貓打破了原本和諧的畫面,這種衝突更突顯了魯迅對貓沒有什麼好感。

  二是魯迅在聽完故事準備回屋睡覺的描寫。他寫道:

  夜色更加黯然;桂葉瑟瑟地作響,微風也吹動了,想來草蓆定已微涼,躺著也不至於煩得翻來覆去了。

  這一段再一次體現了魯迅對貓的煩惱,有妖氣的貓總在晚上煩著魯迅,心中煩惱所以就會晚上失眠,翻來覆去總是睡不著。表面上是因為環境引起睡不著,實際上卻是那隻心中不喜的“貓”。

  阿長與《山海經》是魯迅回憶兒時情景的生動描寫,尤其是對“長媽媽”形象、個性的描寫更是讓人難忘。這篇文章中沒有特別的景物描寫,但對長媽媽形象的幾處描寫卻是很生動。

  一到夏天,睡覺時她又伸開兩腳兩手,在床中間擺成一個“大”字,擠得我沒有餘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經烤得那麼熱。推她呢,不動;叫她呢,也不聞。

  這種睡覺的情形也許在我們小的時候經常碰見,不見得有長媽媽這樣的睡相,但在我們小時候與父母一起睡的時候,總會碰到推她不動叫她不聞的情況。但魯迅在這裡把長媽媽睡覺的樣子用文字寫的活了起來,久睡一角的席子也許就是長媽媽烤熱的,真是生動形象呢!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10

  最近讀了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觸頗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憶,夾雜著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認魯迅先生的罵功真的很一流,以致於他的罵貓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麼暗諷。

  魯迅先生的筆從來都被人們比作“匕首”,現在一看,果不其然,連這麼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著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時候也存著一絲嚴肅與謹慎。我不得不說:魯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澀難懂,以致於《狗、貓、鼠》我讀了兩三遍也沒有搞明白。魯迅先生的風格真是奇怪,一會兒又讚揚貓、一會兒又仇恨貓。但是實際上他是熱愛動物、熱愛自由的,他在萬生園中看見猴子翻筋斗、母象請安,會破顏一笑,但也會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這種多餘的聰明還是沒有的好。

  魯迅先生不喜歡貓,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歡貓,是因為貓傷害了他的隱鼠,可是後來知道真相後,他還不喜歡貓,對貓還有種憎惡,可見幼小的時候,埋下的一些東西,習慣是一輩子也揮之不去的。其實,魯迅先生喜歡隱鼠也是由於父親的緣故,他一直記得父親講的故事爸爸墨猴當成隱鼠,隱鼠一些惹人煩的行為,也會讓年幼的魯迅感到有趣,不難看出魯迅天真且對事物充滿了好奇心。童年的魯迅,還沒經歷滄桑與磨練,還顯得活潑可愛。

  魯迅先生寫到“其實人禽之辨,本不是這樣嚴”。“他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辨話。”其實人本身也能做到這一點的,只是你魯迅先生說的,一步一步進步後,就開始墮落了,說空話還不知道自己說的違心之論。人類這些小聰明,其實還不如沒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視為多餘的聰明。也表達出了魯迅先生對小聰明極其不屑的一面。

  至於魯迅先生讀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裡貓和狗結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講情理,我認為我們對那個故事也不必去理會。恰正是那個故事,說明了狗小心眼兒這件事,可是現實生活中狗其實也不是這樣的。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11

  這篇文章花了近一半篇幅來批判那些虛偽做作、打著“公理、正義”的旗幟還自鳴清高的學者,又透過童話故事來暗喻那些人就是沒眼力的狗。接著才真正地開始說起仇貓來。

  先說它們的性情不好,在捉住獵物後偏要盡情玩弄,“頗與人們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脾氣相同”。再則便由“我”攻擊那些在夜裡配合嗥叫的貓層層深入至“精神分析學說”和厭煩封建禮節的思想與拒絕同奉陪作揖、變相詐財之小人交往的堅定決心。

  本文說好,是心理描寫精彩,而心理描寫的精彩還得從“我”那小隱鼠說起。先談幼時的夏夜,祖母在小板桌旁給“我”講故事《貓是老虎的先生》,“我”在猛然發現書上躥下只貓來後心裡是有些竊喜:貓沒教給老虎上樹。然後由“我”床前貼著的花紙“老鼠成親”聯想這隱鼠成親的畫面:紅衫綠褲,尖腮細腿,新郎新婦,執事賓客一應俱全。可是那些隱鼠不歡喜別人來觀禮,於是“我”只好怏怏睡去,這裡的心理描寫透出一股孩子氣的天真和自我安慰。後來又以敘事的手法寫“我”和“我”救下的小隱鼠的故事,其中插入小墨猴的傳說,給文章平添不少趣味。隨後語調急轉直下,談到“我”聽長媽媽說那隱鼠是被貓吃去時的悲憤和仇恨,於是“我”開始報復貓了。從先前的攻打到得知“我”那隱鼠是被長媽媽害死後對貓的態度轉為客氣,過渡自然,在最後一段重申人性,說中國的官兵禦侮保家,不願掃清敵人而寧可先穩住自己的飯碗。由此,加深文章的批判性和思想性。

  這篇文章以第一人稱敘述,語言平實直接,寫得很隨意,向讀者活脫脫展現了一個孩童的內心世界,我邊讀也會邊想起自己童年時那些在大人看來不值一提卻予我有重要價值的小事,品析之後,感同身受。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12

  一隻小小的隱鼠,一個弱小的生命,也帶給小小少年無窮的想象,及與弱者和平相處的滿足:作者想象它是傳說中的黑猴,對隱鼠的照料是他的精神寄託,而“當我失掉了所愛之時,心中有著空虛時,我要充填以報仇的惡念!”

  我想這就是作者仇貓的原因吧!其實不以為然,更多的與貓的本性相似,他總是捕食了雀鼠,卻又不肯一口咬死;不是和獅虎同族,卻有這麼一副媚態。想想看,難道這不是人們的真實寫照嗎?他頗如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頗與人們的拍馬屁相似,在弱者面前表現得如此傲嬌,可在強者面前瞬間鞠躬盡瘁,這樣的貓能不令人厭惡嗎?也許作者寫仇貓的緣由就是為了讓有些人明白,產生羞愧之心,從而改正!

  這樣一來,我們不得不說魯迅的文采極其高超!他沒有直接的說明人性的醜惡,而是以貓為喻體,就好比小故事的諷刺手法寫的生動形象,讓人通俗易懂,從而讓某些人產生羞愧而改正。

  我們還不得不說魯迅的方法十分精巧!凡是遇到貓們搗亂之時,魯迅便站出去,在門口大聲叱道:“噓,滾!”小小平靜即回書房,這樣他就長保著禦侮保家的資格。那為什麼說是好呢?首先,知道貓的偷魚肉、拖小雞、深夜大叫的行為,人們自然十之九是憎惡的,而這憎惡是在貓身上。假如魯迅出而為人們驅除這憎惡,打傷或傷害了它,它便立刻變為可憐那憎惡便倒在魯迅身上了。對比後的懂得,我們便會發現、會覺得魯迅的悟性極強。其實這方法中國的官兵就不好用了,他們總不肯掃清土匪或撲滅敵人,因為這麼一來就要不被重視,甚至於因失其用處而被裁汰,但是如果能將這方法推廣應用,魯迅大概也可也總渴望成為所謂指導青年的前輩吧!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13

  魯迅的寫作風格一直很犀利,就像一把鋒利的標槍,總能準確地刺穿當時無能統治者的喉嚨,《狗·貓·鼠》就是這樣一篇文章。

  文章中對“狗”的描寫並不多,影射目光短淺、自以為是的人,而是用大量的筆墨描寫貓和鼠。貓的性情殘忍,喜歡捉弄弱者,雖然和獅子老虎一樣,但帶著讓人厭惡的眼神,貓自己如果身材再高一些,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傲慢。

  這種比喻影射了當時反動文人的醜惡嘴臉。起初,魯迅恨貓的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它們在我的耳朵邊盡嚷的緣故”,真正讓他恨起貓的是他最喜歡的隱鼠被貓吃掉了。

  魯迅在文章中對老鼠的描寫也很有趣。特別是“老鼠數銅錢”,描述了老鼠遇到敵人時的絕望和恐慌,體現了作者豐富的生活經驗和非凡的洞察力。

  那些大老鼠顯然是令人討厭的,它們愛破壞和偷竊,而那些貓,雖然有教養,卻對自己的事毫不在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愛擺架子,不稱職。

  隱鼠是一種有趣而無害的小東西,它弱小而可愛,就像“緣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但是“慰情聊勝無”,給魯迅帶來了“墨猴”的幻想和幸福。

  雖然作者後來得知隱鼠沒有被貓吃掉,但他仍然討厭貓。與其說魯迅討厭貓,不如用“貓”來表達他對反動文人、反動政客的殘忍、無恥行徑的.仇恨和蔑視。

  魯迅為人正直,但他生活在一個黑暗、腐敗和不平等的時代。他把筆當作標槍,猛撲在黑暗、腐朽和麻木的現實中。《狗·貓·鼠》這篇文章生動有趣,卻又富有深刻的意義,足以使當年所謂的“狗、貓、鼠” 無處可遁。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14

  今天,我讀了魯迅的散文集,名叫《狗·貓·鼠》

  《狗·貓·鼠》原載1926年3月10日《莽原》第1卷第5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的第一篇,也是魯迅先生的散文名篇。在文中,魯迅先生追憶童年時救養的一隻可愛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歷的感受,表現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時報的憎恨。

  《狗·貓·鼠》代表了魯迅生活的那個年代的三個階層。表現出魯迅先生對貓的厭惡和仇恨。之所以仇貓,是有原因的——作者透過對貓和鼠的一些秉性、行為的描寫,清算了貓的種種罪行,比如:經常偷廚房的東西吃,好吃懶做等……

  魯迅選取“貓”這樣一個典型,尖銳而又形象地諷刺了生活中與貓相似的人。例如:貓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小動物就盡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就像是某些人一旦抓住了別人的弱點或不足之處,就想盡辦法慢慢折磨別人。

  散文的寓意深刻,其生動傳神的描述、借物喻人的寫作手法、一針見血的諷刺,充分展現了魯迅先生強烈的愛憎之情,也體現了他運用語言文字的非凡功力。

  當然,這篇短文教會我許多。讓我知道了狗的語言:搖尾巴代表想跟你玩,發出“哼哼”的聲音代表生氣,發出挑戰。但貓的語言和狗的語言恰好相反:搖尾巴代表生氣,發出挑戰,發出“哼哼”的聲音代表想跟你玩。我還知道墨猴吃的是剩下的墨汁,它住在筆筒裡,一聽見磨墨的聲音就出來,等你寫完了,就舔乾淨剩下的墨水。隱鼠也吃墨汁,但不一定要等到你寫完了再吃。

  我喜歡魯迅寫的書,更喜歡那些可愛的小動物。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15

  《狗貓鼠》這篇文章表達了魯迅對狗、貓、鼠三種動物的看法。他仇貓,也要打“落水狗”,喜歡的是家中吃墨的隱鼠。

  魯迅也不喜歡貓,覺得它以大欺小,還慢慢折磨弱者,覺得他因能力而故作媚態,還發出讓人厭惡的嚎叫。魯迅這樣一說,也確實讓人厭惡。

  但在我的生活,中我對狗、貓、鼠卻有不同的看法。我一向認為狗調皮、機靈、忠誠、可靠。雖然有時看著有點兒傻氣,卻是人類的好夥伴。貓呢,她靈活、可愛、有著強烈的好奇心。雖然有時有點兒調皮、愛鬥、卻不至於暴力。老鼠呢,我對它充滿著心理陰影。有一次我上閣樓時,它正好爬過我的腳,我給嚇了個半死。老鼠對我來說特別神秘。

  初二:魯逸絲

  一開始讀到狗貓鼠這篇文章,有許多段落都讓我感覺晦澀難懂。我只好就我明白的段落來講講我的讀後感了。

  魯迅不喜歡狗,覺得他愚蠢、沒見識。在《自然史底國民童話》中動物們說象弓著背,狗就傻里傻氣的說弓著背的貓就是象,著實傻到沒底。

  魯迅倒是喜歡那弱小的小隱鼠。覺得他可憐、靈活、嬌小、可愛。在魯迅的筆下,確實是只有趣的小寵物呢!

  我想魯迅的想法也不會與我相差太多,他為何對貓、狗如此厭惡,又對鼠如此喜愛呢?仔細看看才發現:這文章多處提到了人。細細琢磨,才明白了魯迅先生的比喻。那貓不就是愛持槍凌弱的人嗎?狗不就是自以為學識淵博的“富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嗎?那弱小的鼠正是社會上那些受人欺凌的人民。這篇文章正是魯迅對欺壓、誤導者的不滿,對苦難人民的憐憫與關懷的表現哪!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16

  魯迅先生的文筆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鋒銳的標槍,總能準確無誤的刺入當時昏庸無能的執政者的咽喉。狗·貓·鼠正是這樣一篇文章。

  文中對“狗”的描述不多,暗諷了目光短淺又自以為是的人,卻用了大幅筆墨描述了貓和鼠。貓性情殘忍,喜歡捉弄折磨弱者,雖與獅虎同類,卻又帶著讓人噁心的媚態,貓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還不知道會怎樣的狂妄。這種隱喻的手法暗諷當時反動文人的醜惡嘴臉,入木三分。魯迅先生仇貓的理由最初很簡單,只為了“它們在我的耳朵邊盡嚷的緣故”。真正讓他恨起這些貓,是因為他最愛的隱鼠被貓吃掉了。

  魯迅先生在文章中對鼠的描寫也十分有趣,特別是用“老鼠數銅錢”來描述老鼠遇到敵人的絕望和驚恐,體現了作者豐富的人生閱歷和過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顯然是讓人厭惡的,它們有損無益,只會破壞和偷竊,而貓呢,雖是飼養著的,卻吃飯不管事,而且大多聲張虛勢,本事不足。隱鼠倒是個有趣無害的蠍西,它弱小可愛,喜歡“緣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卻“慰情聊勝無”,給魯迅帶來了有關“墨猴”的遐想與快樂。儘管作者後來知道了隱鼠並不是被貓給吃了,但他還是討厭貓。與其說魯迅先生討厭貓,不如說是借“貓”來表達他對反動文人和政客殘忍無恥的行徑的痛恨與鄙視!

  魯迅先生一身正氣,但他所處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筆作為標槍,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現實。狗·貓·鼠這篇文章生動有趣,卻飽含深意,足以讓當年所謂的“狗、貓、鼠”們無地自容!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17

  魯迅先生是仇貓的。

  在《狗·貓·鼠》中,魯迅先生清算了他仇貓的緣由。一則是貓對於自己抓捕到的獵物,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一番之後,直至玩厭了,才肯吃下去。二,貓與獅虎同族,卻一副媚態。三,貓吃了魯迅先生小時候最愛的小鼠,雖然是個誤會,但這可厭的貓確實在日後吃了小兔子。

  這篇文章雖看上去是魯迅先生對貓惡行的控訴,但在我看來,卻別有深意。魯迅先生的文章帶有一定的批判色彩,其實他借用貓的形象來諷刺當時社會之中,那些恃強凌弱、仗勢欺人的暴虐者。貓在玩弄獵物這一點上,確實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折磨弱者的壞習慣相同,我實在贊成這句話。當時的中國,與典型的弱肉強食一般無二,有些人認為自己擁有“強大”的力量,便去抓住另一類“弱小”者的錯誤與缺點不放,如貓般折磨他們,這種壞習慣竟逐漸成為當時的社會風氣!而在魯迅先生的筆下,這些都毫不留情地揭露出來,更表現了他對弱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魯迅先生仇貓,也與它們一副媚態有關。那些封建社會中的所謂“紳士”們帶給魯迅先生厭惡,而他們的種種醜態,竟與貓的天生媚態出奇相似。文章之中多次的批判諷刺,令我對魯迅先生在那樣一種情勢下,這樣一種勇氣和堅忍不拔的批判精神深深折服。

  在我閱讀《狗·貓·鼠》這篇文章時,注意到魯迅先生的一段文字:“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囌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這句話著實寫出了人共性的一些醜惡。人類文明雖然進步了,人類雖然是最高等的動物,卻再沒有如同動物一般的是非分明。我們總在為各種事情找著各式各樣天花亂墜的理由,為了一些浮華膚淺的東西變得做作甚至虛偽,於是我們便很難看到是非對錯看的明朗以及那些愛憎分明的人了。而更可怕的在於,沒有了愛憎分明,是非黑白便在某些徒有華表的東西下變得很輕很輕。這便是一種最不可取的態度!

  在魯迅先生這篇對“貓”的控訴之中,我看到了魯迅先生的愛憎分明,也更加堅定我的信念了!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18

  魯訊先生在文中闡述了他仇貓——即不喜歡貓的原因。其時這些原因與一類人的行為,性格很相像,例如寫貓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盡你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別人的弱點或不足之處,就想盡辦法慢慢地折磨別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夠,就不甘心一樣,如果別人犯了什麼錯,受到批評,說不定那種人就會在某個角落裡偷偷地殲笑。魯訊先生說他討厭貓的第2個原因就是貓雖然和獅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動物,但貓卻具有一副媚態,正同我們現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飾自己的某種本性,其是反而會讓別人覺得他更加虛偽。貓平時總是吃飯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懶做的人,有東西吃就比誰都積極,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煙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就像廣東話中的一句俗語:"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爛野。"魯訊先生還告訴我們,老鼠中並非全部都那麼討厭,其實有寫隱鼠很討人喜愛,很有靈性,但卻遭到別人的摧殘,其實,人人都可以對這些弱小的生靈賦予一些愛心和同情,為什麼有人就做不到?這可需要反思一下。

  先生是那麼的與眾不同,大多數人都很喜歡的可愛的小貓,而先生卻仇貓,當然先生仇貓是有許多理由的。貓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實則暗藏著“妖氣”;先生還是既不喜歡貓的叫嚷聲的,聽到貓的叫嚷先生總要嫌煩,而這個貓則是更像及了那些與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貓的;還有一條也是先生仇貓的緣故,但凡貓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盡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這卻是和當時一些人的做法無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會就想盡辦法慢慢地折磨別人,自己享受著其中的“樂趣”。這是何等病態的一種社會形態,笑人無妒人有,那確實是先生生活的那個時代的悲哀。

  先生從來都是行動派的,他仇貓委實不是口頭革命,先生對付貓自有一套辦法。開始只是從家中養的一隻花貓下手,逐個推廣,以致後來貓都從來不接近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態度已是明確至極了,而此時,先生筆鋒一轉,又引至了一隻他收留的小隱鼠,隱鼠與那些比“名人名教授”還軒昂的大鼠是決然不同的,而先生的這個小隱鼠似乎也是葬身於貓之口中,隨後來得知是長媽媽所謂,但是,先生和貓之間的矛盾委實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19

  不曾知道,魯迅先生是仇貓的。讀了他的《朝花夕拾》中《狗貓鼠》這篇文章,才發現是這麼一回事。

  魯迅先生仇貓貓也是有原因的:

  1、它的性情與別的猛獸不同。

  2、它不是和獅虎同族嗎?可它總有一副媚態。

  3、它的叫聲令人心煩。但這都不是魯迅當年仇貓的原因,這都是後來才加進去的。

  而真正使幼年魯迅仇貓的原因很簡單,是因為他當年認為是貓吃了他那心愛的小隱鼠!他後來才知道,隱鼠是被長媽媽給踩死的。魯迅這才恍然大悟,但仇貓的感情非但沒有減淡,反而更深刻了。

  為什麼呢?因為這些貓,不是單指貓,而是指那些“媚態的貓”,其實也就是那些現代評論派的人。魯迅先生從而用“媚態的貓”和自己仇貓的事用辛辣的筆調無情諷刺了現代評論派的人。

  看到這兒,我不免為貓打抱不平。貓本無罪,為何要仇貓呢?

  魯迅認為貓在獵殺獵物前要玩弄致死是非常殘忍的。其實這種想法是存在誤解的。貓在殺死獵物的過程中的丟、扔、撲抓和撥弄獵物的表象可能會讓人害怕,但是表象總是有欺騙性的!從貓的角度來說這是一種基本的自衛手段。部分動物都沒有什麼心機,拿老鼠來說吧,它們被貓抓住了,極有可能反咬一口。

  當然也不要低估鳥啄的傷害。畢竟生死一念之間只能孤注一擲。貓透過咬斷動物的脊椎來殺死動物,但是它們需要用這種自衛手段讓自己避免傷害。在個別人看來這可能是一場殘忍的遊戲,但是從貓的角度來說,這是捕獵常識,讓獵物耗盡體力無力反擊,這是有效的讓捕獵風險降低的最好方法。很多動物也都會這樣,比如被人喻為天之驕子的鷹也會這樣。

  鷹獵殺兔,而兔子見了鷹會平躺在地上,四腳朝天亂踢,免得讓鷹來捕殺自己,而鷹也會採取恐嚇等手段讓兔子精疲力盡。可別小看兔子踢鷹,踢中翅膀輕則數天不能自如飛行,重則甚至會斷骨。鷹若無法飛行的話,死亡的陰影也將籠罩著它。若是踢中腹部,鷹的腹部柔輕且薄弱,極少能夠倖存……

  再說,魯迅覺得貓叫聲使得人煩,一般情況下,貓很少連續大叫,而貓叫春就另當別論,這是大多動物都有的習性,比如狼、豹等都有這種習性。而且,也只有母貓叫春呀!

  人類的進步往往伴隨著血腥無情的戰鬥,我想這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戰鬥擴充套件到其它生物上,去指桑罵槐的戰鬥未免有點過分。狗也罷,貓也好,不過是一些無辜的生靈。我認為,他們為了自己更好的生存,這樣也不過分。

  人與動物在同一搖籃下共同生存,我希望人與動物能夠多一份尊重,多一份理解。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20

  開啟《朝花夕拾》,一眼便見到《狗·貓·鼠》,本想著魯迅先生可是一位大文豪,卻怎麼也寫這尋常的動物。在我眼裡,狗對著貓憤怒地嚎叫而貓去撲鼠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我不禁要問:這樣的事情何必去大費周章地寫成文字?為了弄清來龍去脈,我好奇地讀了下去。

  魯迅先生是“仇貓”的,而他又對那些“隱鼠”頗感同情。貓可愛,毛茸茸的樣子,軟綿綿的叫聲十分招人喜愛,而為什麼仇貓呢?可不是嘛,貓捕到老鼠的時候,並不直接把它明目張膽地吃掉,而是像放風箏那樣,把風箏線放出去一會,再收回來,就這樣折磨獵物,等到自己享受夠了再把獵物吞下去;貓也是與老虎,獅子同族的,卻是一副媚態,欺軟怕硬,它們不放過比自己弱小的生物,而真正遇到“老虎”,也許會擺弄它的油腔滑調,也許會夾了尾巴逃跑,因此它的叫聲,確實挺招人煩的,又有那麼一絲霸道,除非自己累了,不然不會停下。這其實不難理解,我自己也不大喜歡貓,是因它只會一刻不停的叫喚吧。

  除貓之外,還有狗。狗的兇悍我領教過,小時曾被它咬,照理說應該恨狗,可它是人的朋友,它足夠忠誠。狗看到了貓會叫,不是因為“大象”的緣故,但無論如何都是空談,不過我覺得它更像是為了抵禦入侵者,不管是貓還是別的,“狗拿耗子”怕也是為了保護家園。

  其實拿貓比喻抗戰期間的叛國賊,因為他們總是欺軟怕硬。去投靠所謂強者也就是入侵者。在入侵者面前,他們恭恭敬敬,極盡阿諛之媚態;在同胞面前,他們飛揚跋扈,欺凌弱小,盡顯殘忍之手段。而狗象徵著魯迅那樣的人,他們守護著國家,對祖國足夠忠誠,狗的嚎叫正如魯迅的吶喊,去諷刺那些統治者,與惡勢力抗衡,也在倡導更多人去反抗壓迫。同時我也極為同情那些小“隱鼠”,為它們打抱不平。不妨說三種動物也許不是因為天性不容,不然貓、狗和鼠都是動物,本該一家。我想這也是魯迅的希望,希望當時的中國人能團結一致,眾志成城給敵人痛頭一擊。這想法自然是好的,也相當的可愛,可是,心下還是覺得貓就是貓,怕是改不了貓性,魯迅的希望也許永遠只是希望了吧。

  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像在銀河中的眾星。有的閃亮耀眼,有的黯淡無光。而鑑別一個人的好壞,不僅僅是看表面,還要看內裡,要黑白分明,當然騙子這兩字不是寫在臉上的,所以要處處小心,也要抵制不良行為,嚴格要求自己不能變成魯迅筆下的貓,要做一個愛憎分明,能伸張正能量的人。

  魯迅《狗貓鼠》讀後感 篇21

  《狗·貓·鼠》是魯迅先生的散文名篇,取自散文集《朝花夕拾》。

  曾經因為讀過魯迅先生的《吶喊》《狂人日記》等一系列文章,折服於他的筆鋒犀利,以及思想極為先知先覺,慢慢開始喜歡他的作品,後來透過網路引擎找到了這篇以物喻實的文章。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囌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蟲蛆也許是不乾淨的,但它們並沒有自命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兇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於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於只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

  如此地嬉笑怒罵,讓“人”怎麼還站得住,無怪乎先生說:“俯首甘為孺子牛”了。

  初看題目,以為是三動物的故事呢,正想著先生童年時怎會和它們結下淵源呢,細讀才知道是當時的“貓論”引起了先生的回憶,才讓我們有幸體會到先生幼年時就很喜歡保護弱小。

  讀著魯迅先生的文章,不得不被他的“罵人術”傾倒。看寫一個童年的故事,也不忘記“罵罵人”。先生就是先生啊,一隻貓讓先生如此地剖析得體無完膚,怎能不引起“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的痛恨呢?

  小小的“鼠輩”本不值得喜愛,但因為有了貓的對比,卻讓我們感到了“鼠輩”其實也有它的可愛之處。怪不得現在有了可愛的小舒克老鼠,想來作者也是看了先生的“隱鼠”而受到的啟發吧!

  魯迅先生在《狗·貓·鼠》裡,清算貓的罪行:第一,貓對自己捉到的獵物,總是盡情玩弄夠了,才吃下去;第二,它與獅虎同族,卻天生一副媚態;第三,它老在配合時嗥叫,令人心煩;第四,它吃了我小時候心愛的一隻小隱鼠。雖然後來證實並非貓所害,但我對貓是不會產生好感的,何況它後來確實吃了小兔子!這篇文章取了“貓”這樣一個型別,尖銳而又形象地諷刺了生活中與貓相似的人。

  文章犀利的筆鋒下,看似寫貓,實則喻人,也充分的說明了,當時社會人們相互之間的關係,富人不仁,老百姓卻不敢反抗,魯迅先生的革命思想在這諷刺中若有若無的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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