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文者以明道的文學思想

柳宗元文者以明道的文學思想

  柳宗元文者以明道的文學思想是什麼呢?在哪裡提出來的?

  柳宗元在《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中提出“文者以明道”的文學思想,以反對六朝以來“務采色、誇聲音”的浮靡文風。與此同時,柳宗元要求文學作品要有美感,要有文采,不要拘泥於“道”,文章形式與內容要統一起來。此外,柳宗元提出了“文以行為本”的創作人格說,進一步豐富了他的文學思想。

  柳宗元與韓愈一起倡導了中唐的古文運動,他們寫下了幾百篇古文,熔敘事、說理、抒情為一爐,樹立了不平則鳴、言之有物、文從字順、充實流暢的散文新風,將古代散文的創作推向了新的高峰。韓柳兩人不僅在創作上身體力行,卓有成就,還提出了較為接近的文學思想,韓愈講“因文見道”,柳宗元說“文者以明道”,總之,“道”,是他們文學思想的核心與靈魂。

  柳宗元在《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中說:“始吾幼且少,為文章,以詞為工。及長,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為炳炳,務采色、誇聲音而以為能也。凡吾所陳,皆自謂近道。”柳宗元以從小到大的寫作體會,來說明自己少時作文只注重辭藻和形式,長大了方知文學創作是為了“明道”。柳宗元對著文“明道”的提及不止這一處,他提倡文學作品“辭令褒貶”、“導揚諷諭”的社會作用,又強調文學作品“有乎內”而“飾乎外”的道、文統一,其“文者以明道”的文學思想具有較為豐富的理論內涵。

  一、明確“文者以明道”的創作思想

  貶謫永州以後,伴隨著豐富的文學實踐,柳宗元形成了明確的文學思想,提出文學創作的目的是為了“明道”。在《報崔黯秀才論為文書》一文中,他指出:“聖人之言,期以明道。學者務求諸道而遺其辭。辭之傳於世者,必由於書。道假辭而明,辭假書而傳,要之,之道而已耳。”聖人透過文辭“明道”,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必須好好繼承。為了達到“明道”目的,柳宗元反對那種空洞無聊、“務采色、誇聲音”的文風。他接著說:“今世因貴辭而矜書,粉澤以為工,遒密以為能,不亦外乎。”柳宗元對專門講究辭藻、對偶、聲律的駢文風氣給予了堅決的否定,認為它與創作的目的背道而馳,是隻重形式、不重內容的寫作表現。

  為了提倡作品“明道”,柳宗元對死死抓住章句不放的所謂“章句師”,也表示了極大的輕蔑。他在《答嚴厚輿秀才論為師道書》中說:“馬融、鄭玄者,二子章句師耳。今世固不少章句師,僕幸非其人。”柳宗元慶幸自己不是這樣的章句師,相反,如果不是去將聖人之道穿鑿附會,而是為了“明道”,他願意做“言道”、“窮文辭”的老師。

  柳宗元甚至在山水遊記這樣的非議論性文章中,也貫徹“明道”的原則。《鈷潭記》雲:“其上有居者,以予之亟遊也,一旦款門來告曰:‘不勝官租私券之委積,既芟山而更居,願以潭上田貿財以緩禍。’”柳宗元借百姓之口對官租和高利貸對人民的殘酷剝削進行了譴責,體現了他對現實的態度。

  二、提出“文”與“道”統一的創作要求

  在“文者以明道”的文學思想內,柳宗元要求文學作品的形式要與內容統一起來,他重視文學的社會作用,也十分重視“文采”。柳宗元在《答吳武陵論非國語書》中說:“言而不文則泥,然則文者固不可少耶。”[1]824在《楊評事文集後序》一文中他又說:“闕其文采,固不足以竦動時聽,誇示後學。”[1]578柳宗元認為,文學創作如果沒有“文采”,就不能吸引讀者、感染讀者,作者拘泥於“道”,創作就缺少生氣,沒有打動人的地方。他對自己指斥的“駢四儷六,錦心繡口”的駢文,也未全盤否定,而是主張汲取其有益營養以利寫作。否則,文學作品如果缺乏“文采”,就顯得板滯、不生動,難以吸引讀者,“道”的傳播便難以實現。

  柳宗元在《與呂道州溫論非國語書》中說:“近世之言理道者眾矣,率由大中而出者鹹無焉。其言相儒術,則迂迥茫洋,而不知其適;其或切於事,則苛峭刻核,不能從容,卒泥乎大道。甚者好怪而妄言,推天引神,以為靈奇,恍惚若化,而終不可逐。故道不明於天下。”可見,柳宗元既反對“迂迥茫洋”、“好怪而妄言”、“恍惚若化”的作品,也反對拘泥刻板、“不能從容”的作品。他認為,作者重視對“形”的表述,便不會“迂迥茫洋”,重視“神”的.表現,便不會“苛峭刻核”,文章有形有神,就做到了“文”與“道”的統一。

  柳宗元“文者以明道”的文學思想還表現出更多綜融的氣度,他對文學創作中“情”與“意”的關係問題進行過深度探討,其思考和結論既肯定理性沉思,又重視感性意氣,以解決“明道”論因過分注重文學外部因素,而對文學內部因素注意不足而帶來的感染力不強的問題。他在《復杜溫夫書》中說:“吾雖少為文,不能自雕斫,引筆行墨,快意累累,意盡便止,亦何所師法?”此說肯定了作者情感對文學創作的激發作用,也提請創作者為文要從自己的體驗和思考出發,切勿人云亦云,抒發空泛的道理。

  三、“辭令褒貶”、“導揚諷諭”均體現“道”

  柳宗元把文學作品概分為“著述者流”和“比興者流”兩類,認為兩類作品都在弘“道”。他在《楊評事文集後序》一文中說:“著述者流,蓋出於《書》之謨、訓,《易》之象、系,《春秋》之筆削,其要在於高壯廣厚,詞正而理備,謂宜藏於簡冊也。比興者流,蓋出乎虞、夏之詠歌,殷、周之風雅,其要在於麗則清越,言暢而意美,謂宜流於謠誦也。”即“著述”類作品,要有所“褒貶”,“比興”類作品,要有所“諷諭”,文學作品一定要含作者的思想傾向,要彰顯作者對人事的態度,體現“道”的要求。

  柳宗元認為,“著述”類作品在思想內容上,要求“高、壯、廣、厚”,言詞有說服力,合乎邏輯,他自己的說理文,就是透過具體社會現象或歷史事實的分析,譴責現實的不合理,提出自己的政治理想。他的《封建論》,提出“封建,非聖人意也”的嚴正觀點,柳宗元透過對歷史事件和社會現實的深入剖析,尋找內在聯絡,揭示內在規律,以史為鑑,抨擊了當時的藩鎮割據勢力,指出其阻擋歷史車輪前進的本質,並預示它的最終結局,彰顯了自己的政治理想。   柳宗元的“比興”類作品,形象生動,情韻深厚,擁有眾多的讀者。他在《吊屈原文》中稱讚屈原“窮與達固不渝兮,夫唯服道以守義”[1]517的高潔志向,由屈原之流放經歷聯絡到自己的貶謫境遇,不由得產生“哀餘衷之坎坎兮,獨蘊憤而增傷”的窮愁發憤的思想。在《寄許京兆孟容書》中他說:“賢者不得志於今,必取貴於後,古之著書者皆是也。宗元近欲務此。”[1]783柳宗元在悲憤之餘,點燃了胸中的理想,昇華了情感的焦點,調整了自己的心態,他從屈原作品的讀解中尋找到自我超越的方式,既然在官場功名方面難以達到目標,那麼就選擇著述和文藝的方式延續理想吧。他的《懲咎賦》、《閔生賦》等作品,繼承屈原《離騷》“香草美人”的寫作傳統,揭示自身貶謫原因,弘揚一身正氣,顯示了矢志不移的精神追求。他的寓言類作品如《三戒》,借臨江之麋、黔之驢、永之鼠的表現,諷刺了世中恃寵而驕、不學無術、作威作福的人物。他的貶謫詩營造新的山川境界,具有或隱或顯的“騷怨”特徵。總之,柳宗元的“比興”類作品,絕非情緒之作、遊戲之作,與他一直堅守的世界觀和政治理想有關,體現了心中之“道”。

  四、“文以行為本”――“文者以明道”的人格基礎

  柳宗元認為,要能很好地貫徹“文者以明道”的創作思想,作家必須“文以行為本”,不然,“文者以明道”只能成為一句空話。他在《報袁君陳秀才避師名書》中寫道:“文以行為本,在先誠其中。”這裡的“行”,指的是作家依據一定政治理想和倫理道德規範所從事的各項活動,文學創作要與作家自身的政治、倫理實踐活動統一起來,作家真正成為守“道”、踐“道”的人,他的文章才能“文者以明道”,否則人格低下,表裡不一,言不由衷,文章也不能“明道”。

  柳宗元被貶之後,他的政治主張已不為當政者採納,但他並沒有和光同塵,同流合汙,而是矢志不改“輔時及物之道”的初衷,在貶地盡能力做善事,行善為,以此為道德和心理基礎,才寫下了數百篇優秀的詩文。他在《懲咎賦》中說:“曩餘志之修蹇兮,今何為此戾也。夫豈貪食而盜名兮,不混同於世也。”柳宗元的心中之“道”是與他的行為舉止統一的,“文以行為本,在先誠其中”,他如此說,也如此做,他的那些忠實於“心”與“行”的文學作品才具有了永恆的魅力。

  而如果社會已不允許作家將他的政治實踐施之於社會,作者的政治理想得不到實現,作家則可以表達因“行”不施所生的“憤悱”之情。柳宗元貶為永州司馬後,“材不為世用,道不行於時”[2]205,政治上很失意,心情很痛苦。他在《婁二十四秀才花下對酒唱和詩序》中這樣寫道:“君子遭世之理,則呻呼踴躍以求知於世,而遁隱之志息焉。於是感激憤悱,思奮其志略,以效於當世。故形於文字,伸於歌詠,是有其具而未得行其道者之為之也。”[守“道”踐“行”的賢者不得志於當世,可以透過“形於文字”、“伸於歌詠”的文字,達到“明道”的目的。

  綜上所述,柳宗元提出“文者以明道”的文學思想,順應了中唐儒學復興的時代要求,他認為,文章要發揮“輔時及物”、“利安元元”的功用,便不能延續六朝以來“務采色、誇聲音”[1]873的浮靡文風,要言之有物,切中時弊,弘揚儒家之“道”。而要達到這樣的目的,文章既需要言之有“道”,也需要有美感、有文采,創作者還需要“文以行為本”。柳宗元的文學思想及實踐對當時及其後的文學創作及理論建設均產生了重大的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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