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再嫁雜文隨筆

李清照再嫁雜文隨筆

  李清照再嫁的故事值得懷疑。《辭海》說李清照死於1151年;康震教授則在百家講壇上說她死於1155年。根據無非是陸游《渭南文集.夫人孫氏墓誌銘》中所記李清照晚年欲將所學傳“十餘歲”的孫氏女。孫氏言:文非女子所應學予以拒絕。孫氏紹熙四年(1193)卒,年五十有三,推算當生於紹興十一年(1141),她十歲時即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由此可知李清照的卒年其實還是不能確定的。因為“晚年”的那一段和從什麼時候算起?“十餘歲”究竟“餘”多少?都有很大的出入。岳珂的《寶珍齋法書贊》中提到米友仁分別為李清照拿來的二副米芾字提跋,是現在已知她還健在的最後一個數據,那年是1150年。米友仁在其中一幅《靈峰行記帖》的跋上還說此帖:“可比黃金千兩耳!”

  不管怎麼說,有關她再嫁的說法,是在她在世的'時候就出現了的,王灼就在1145年至1146年在成都寫了《碧雞漫志》其中說李清照:“趙死,再嫁某氏,訟而離之,晚節流蕩無歸。”此書在1149年成書。其後朱彧的《萍洲可談》也說她:“不終晚節,流落以死,天獨厚其才而嗇其遇,惜哉。”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說她:“然無檢操,晚節流落江湖間以卒。”還有胡仔《苕溪漁隱叢話》說:“易安再適張汝舟,未幾反目,有啟事與綦處厚雲:‘猥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傳者無不笑之。”而右僕射洪适《〈金石錄〉跋》則有:“趙君無嗣,李又更嫁”的話,洪适做右僕射是在1156年至1166年春之間,應該是李清照死後的事了。諸多資料中李心傳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說得最具體:“右承奉郎、監諸軍審計司張汝舟屬吏,以汝舟妻李氏訟其妄增舉數入官也。其後有司當汝舟私罪徒,詔除名,柳州編管。(十月己酉行遣),李氏,格非女,能為歌詞,號易安居士。”而更多的細節,則出自她死後,趙彥衛所撰《雲麓漫抄》收錄的所謂:李清照自己的《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啟》。

  再嫁的故事發生在1132年(紹興二年),《投內翰綦公崇禮啟》中的說法是:當時她住在“嘗藥雖存弱室,應門惟有老兵”的弟弟家裡。已經病得“欲至膏肓,牛蟻不分”的程度,連棺材都準備好的情況下,被張汝舟(原文沒有姓氏)“呻吟未定,強以同歸。”而《金石錄後序》提到:她“大病,僅存喘息”的事,發生在二年多前趙明誠死的那年。說她跟張汝舟在一起生活的時間一共只有“友兇橫者十旬。”這裡就出問題了:一百天內一個病入膏肓的人,要先把病養到“視聽才分”再養到在被“日加毆擊”的情況下,頭腦清醒地抓住張汝舟謊報參加科舉考試的次數,而混進幹部編制之罪去揭發他,還要有精力出庭去打官司“被桎梏而置對,同兇醜以陳詞”,把事情捅到皇帝那裡“乃得上聞,取自宸衷,付之廷尉”,然後遇到綦崇禮出手相助把張汝舟法辦,並把自己按當時法律:妻告夫要判二年的刑期,減到“居囹圄者九日”實在難以令人相信。

  正如李敖指出的那樣:不能令人相信的還有趙明誠是死於1129年8月28日,李清照要守“三年之喪”,那就是到1132年8月28日,而李心傳說的這場官司發生在1132年9月初,根據她的《金石錄後序》所具寫作日期,是1132年八月初一,並且仍署“易安室題”,8月1日她還是趙明誠的妻室,一個月後就打和張汝舟的離婚官司了,這在時間上就不可能了,儘管有人說有其他資料上說是1134年,但難道不是其他資料的誤記?我們也不能因為《後序》中提到:從18歲開始到52歲的34年間“憂患得失,何其多也?”就推斷她是18歲時,嫁給了21歲的趙明誠,理由很簡單,她嫁後的最初幾年,並不曾有什麼憂患。

  按照當時的《宋刑統》規定:這時改嫁要被判“徒三年”。雖然當時改嫁的事情不足為奇,程頤、朱熹等人的理學家們也知道是說的一套,做的是另一套,但李清照出自名門,與趙明誠的情誼也不同一般,現在和弟弟住在一起,雖然艱難一點,也不至於到了五十二歲了,病得人都快死了還要去冒犯法的危險。難道僅僅因為“信彼如簧之說,惑茲似錦之言”她就答應了?又僅僅因為“弟既可欺,持官文來輒信”,就眼睜睜地讓人把病重的姐姐帶走,草草地去再嫁了?而且嫁娶有何用什麼“官文”?張汝舟既然已經花了工夫把人騙到手,難道就沒有了一點點再騙騙的耐心,一娶進門就硬逼著她交出收藏的文物?而且南宋1138年才定都杭洲,就算宋高宗在1132年剛從流亡中到杭州,正忙著向金投降的時候,還有精力來管這檔子事。

  李慈銘的《越縵堂日記乙集》考證:“建炎三年七月易安至建康,八月明誠卒(當年李清照生病);四年易安往台州,之越州,十二月至衢州;紹興元年復之越;二年至杭。汝舟,建炎三年知明州,四年復知明州,六月主管江州太平觀,紹興元年往池州措置軍務,尋為監諸軍審計司;二年(1132年)九月以增舉入官除名編管,此四年中兩人蹤跡判然。”如果說張汝舟謊報參加科舉考試的次數事露馬腳(參加次數多可直接廷試驗),也應在九月,再次說明時間對不上號。此次廷試第一名是張九成,陸游的《老學庵筆記》說廷試後,“張子韶對策有“桂子飄香”之語。趙明誠妻李氏嘲之曰‘露花倒影柳三變,桂子飄香張九成。’”趙汝舟任監諸軍審計司,也可能在杭州,而王繼先建炎初為逃亡海上的宋高宗治癒了“海氣”之病而得寵,之前,他曾在趙明誠病時,想得到文物而未得手,所以又與張汝舟進行了聯手,但這都不過是可能性的猜測而已。

  李清照是個鋒芒畢露的女子,她不僅敢於對偏安的南宋說:“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她的《詞論》中對如晏殊、歐陽修、蘇軾等十六位著名詞人,一一指出了疵病。所以胡仔斥責她:“‘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正為此輩發也。”而李清照再嫁的故事有這麼多疑點,且張汝舟名聲本來就不好,《揮麈後錄》就說他在明州做官“尤無狀”。所以此事是不是為了“傳者無不笑之”,而在李清照流落江湖的悽慘晚年,被人編出來消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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