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草書
黃庭堅草書
黃庭堅論詩以“不俗”為高標,而要達到這種境界,他強調須多讀書,只有“胸中有萬卷書”,才能“筆下無一點塵俗氣”。下面是詩人黃庭堅的`草書,歡迎大家瀏覽。
黃庭堅草書《杜甫詩三首》,分別是《西郊詩帖》、《別李義詩帖》、《秦州雜詩帖》。從《鬱孤臺法帖》拓本尺寸來推算,山谷草書《山谷草書杜甫別李義詩》原作應是一個長約二點六米以上的卷子,目前殘存者約佔原卷三分之一強。此作較他作別有一種情趣,其結字取隸書橫式者居多,但其筆勢飛動,如流水行雲別是一番“瀏離渾脫”景象。是所謂“夔州諸作”的一種。原詩是一首五言古風,計二十三韻二百三十字,而現僅存拓片五開計十五行九十二字。
黃庭堅生平介紹
黃庭堅(1045-1105)字魯直,號涪翁,又號山谷道人。原籍金華(今屬浙江),祖上遷家分寧(今江西修水),遂為分寧人。治平四年(1067)進士,授葉縣尉。熙寧五年(1072)為北京(今河北大名)國子監教授。元豐三年(1080)知吉州太和縣(今江西泰和)。哲宗立,召為秘書郎。元祐元年(1086)為《神宗實錄》檢討官,編修《神宗實錄》,遷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時張耒、秦觀、晁補之俱京師,與庭堅同遊蘇軾之門,有“蘇門四學士”之稱。《神宗實錄》成,擢為起居舍人。哲宗親政,以修實錄不實的罪名,被貶涪州(今四川涪陵)別駕、黔州(今四川彭水)安置。紹聖四年(1097)移戎州(今四川宜賓)。崇寧元年(1102),內遷知太平州(今安徽當塗),到任九天,即被罷免,主管洪州玉隆觀。次年覆被除名編管宜州(今廣西宜山)。四年,卒於貶所,年六十一,私諡文節先生。《宋史》有傳。尤長於詩,世號“蘇黃”。其詩多寫個人日常生活,藝術上講究修辭造句,追求新奇。工書法,與蘇軾、米芾、蔡襄並稱“宋四家”。著有《豫章先生文集》三十卷、《山谷琴趣外編》三卷。《全宋詞》收錄其詞一百九十餘首。《全宋詞補輯》又從《詩淵》輯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