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藏大師對《華嚴經》宗趣的理解

法藏大師對《華嚴經》宗趣的理解

  《華嚴經》的根本意趣,如依藏大師的看法,即把握於“如來性起品”所說的十種性起因緣。

  1、《華嚴經》的立場與組織

  法藏大師的華嚴思想,是在繼承法順、智儼大師思想傳統的基礎上,組織教理體系的集大成。法藏大師將法順大師的《法界觀門》組織、攝入《發菩提心章》中,以《五教止觀》納入《遊心法界記》,又將智儼大師的“海印三昧”思想攝入觀門組織,即成《妄盡還源觀》,但其整體的形式,卻是依《起信論》而來。上舉可知藏大師的實踐門組織,系屬祖述的傳承。而另一方面的教理組織,則傳承於儼大師的《搜玄記》,而其體系乃依據《華嚴經》的思想為中心。

  《華嚴經》的根本意趣,如依藏大師的看法,即把握於“如來性起品”所說的十種性起因緣,為之展開十義:法爾、願力、機感、為本、顯德、顯位、開發、見聞、成行、得果。

  所謂性起因緣:(1)發菩提心不捨眾生;(2)修諸善根正直深心;(3)無量慈悲救護眾生;(4)行無量行不退大願;(5)積諸功德心無厭足;(6)供養諸佛教化眾生;(7)出生無量方便智慧;(8)成就無量諸功德藏;(9)具足無量莊嚴功德;(10)演說無量諸法實義。藏大師認為上舉十緣,確係如來出現於世的一大事因緣。故十緣,不僅是針對果成的說法,更是為救度眾生而出現,因此十義,還可以說是成果的如來為針對度眾生而出現,否則,就無須如來出現於世了。

  所謂“法爾”,是指恆常無盡的世界中,轉無盡的法輪,即示明如來出現的永遠相;“願力”是依如來的本願而顯現說法的機緣;“機感”是如來隨應眾生而自顯現的說法;“顯德”是顯如來果德,導引趨向證道;“顯位”是示明菩薩道的行位。“開發”是闡明眾生由性起之德而開發;“見聞”是眾生聞如來之法成就菩提金剛種子。“成行”是成普賢大行;“得果”即以證得佛果為宗旨。

  “性起”是為闡明如來為眾生而自顯現,故十義的主要思想,即是“法爾”與“願力”。是十義成立緣對性之根源,法爾也許永遠站立於相,然而其展開相對性的顯現,卻屬法相稱的.本質為主體現。故《探玄記》即以“法爾”而立十義,但《文義綱目》卻以“願力”為中心主張。

  法藏大師對於《華嚴經》的理解,可依分科說而窺探其組織論點。序分、正宗分雖不異於智儼大師的分科說,但有關流通分,卻舉出四種說,其前二說,是承智儼大師的所說;後二說乃藏大師的自說論,即強調《華嚴經》堪為法界妙法門,故無有經結的流通分乃當然合理。如若要明示流通,即以利益三乘隨順機宜的教法為物件才對,因此,藏大師所主張的不必有流通的含意,也就是顯明以法界為法門的《華嚴經》的尊嚴。

  藏大師將序分署名為“教起因緣分”,正宗分是依智儼大師的分科說,更為之展開組織,稱為“舉果勸樂生信分”、“生因契果生解分”、“託法進修成行分”、“依人入證成德分”。將智儼大師的“依緣修行成德分”的內容,分別樹立成為五分說,應以五週因果組織而解釋,即“舉果勸樂生信分”是所信的因果;“修因契果生解分”是生解的因果,其中更分別為差別因果與平等因果;“託法進修成行分”是成行的因果;“依人入證德分”是證入的因果。上舉之釋是將智儼大師所示的信、解、行、證配置於因果論而完成的。如再配置於八會的解釋,即第一會屬所信之境,第二是依境起信,第三是依信起解,第四是依解起行,第五是隨行起願,第六是行願實證,第七是練行純熟,第八是該攝法界。

  法藏大師對於智儼大師之五種教體說的繼承,樹立五教判,組織教理體系,顯明瞭《華嚴經》獨立精神之偉大。即:

  (1)言詮辯體門:由言語的表現而論教說,即首先依小乘薩婆多部的學說,在於名、句、文的音聲上有關兩者的合說而舉三說。再依大乘的攝假從實、分假異實、假實合辯、假實雙泯的四種解釋。所謂假,是針對名,實是以聲為主體的論調。

  (2)通攝所詮門:由言說所含、所詮的義理而論,即文與義的相互關係。所謂文是屬思想性的文章表現為主體。

  (3)遍該諸法門:教法不必由言語與思想才能表現,乃主張凡事都可由一切顯現其本質。

  (4)緣起唯心門:凡世間的一切所現,無非是教法,但其所觀,卻不出唯心。教法的本質,不由一切的客觀所存在,必從其表現的主體而解釋,始得顯明其本質。

  (5)會緣入實門:即“以本收末”與“會相顯性”兩義。前者是針對凡是教法其根元歸於真如的說法;後者乃於種種的教法悉依相而顯真如的極致。

  (6)理事無礙門:教法之體乃真如,但不礙事相,真如之體圓具一切法,故不礙而平等。即理性與事相無礙,始能顯現教法的本質。

  (7)事融相攝門:以“相在”與“相是”而解釋。相在乃一在一切中,一切在一中。相是乃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換言之,即以一與一切的事事相攝為顯示。

  (8)帝網重重門:由一與一切的關係,更為之擴充套件至重重無盡,顯明《華嚴宗》圓宗的教體。

  (9)海印炳現門:果位乃屬海印三昧,如示因位,即依普賢而開顯信滿位的妙門。

  (10)主伴圓備門:如是普法的妙門,絕不孤起,必從主體隨生於十方世界,專為針對無量的機類,得同時說法。

  以上所舉《華嚴經》的教理說,實際上乃以7、8、9、10等的事事無礙門,才是所展開的真實妙旨。

  2、《華嚴經》要品的解釋

  關於法藏大師華嚴思想的組織,乃以《華嚴經》各品主要部分的思想為基本。如第一會“世間淨眼品”,即所依處的“器世間”,與能化主的智“正覺世間”,乃所化機的“眾生世間”,稱謂世間。但依處的“器世間”,更分以寂滅道場的別處與華嚴世界的通處;化主的智正覺,分為三身、十身;化機的眾生,可再分為同生、異生而解釋。淨眼是針對器世間的洞徹,智正覺是現象,眾生乃照囑;故如來對眾生所應的顯現,即屬世間淨眼,然其顯現的處與時,乃此品的中心思想,故以現實的處所,即摩竭陀國菩提樹下的別處互融於通處的盡十方華嚴世界。

  第二會至第六會,其第三分中,前差別因果為中心的是“十地品”。而“十地品”所佔《華嚴經》的地位,在龍樹、世親大士的理論思想上是很顯著的。如依藏大師對此品根本思想的解釋,乃由十義而展開,即:(1)約本:不可說果海性;(2)所證:離垢真如;(3)智:根本、後得、加行三智;(4)斷障:離二障現行種子;(5)年修:初地乃願,二地是戒,三地禪,四地乃道品,五地是諦,六地緣生,七地菩提分,八地淨土,九地說法,十地受位的配置;(6)修成:初地屬信樂,二地是戒,三地乃定,四地以上即攝慧的四行。在慧行中,四、五、六地是三乘慧,七地以上即菩薩慧;(7)顯位:證位、阿含位的二位;(8)乘法:初、二、三地是世間人乘,四、五六地乃世間三乘,八地以上為出世間的一乘;(9)寄行:行於十地,成就檀等十度;(10)顯報:顯現十王事相為皆歸。

  藏大師對“十地品”思想的貫穿,乃六相說。所謂六相,是依初地的第四修行願為主體論。即:(1)明教興:即六相說以顯緣起圓融法,此理現前而惑障一滅一切滅,行位是一成一切成。(2)論種類:不但以會事入理,即入理圓融於事為六相的立場。(3)明所出:顯示“十地品”第四大願中的經說為旨趣。(4)建立:由六相緣起而成立論,即緣起的本末關係分為三段而解,末依於本而分起、不起;即起,即帶於本,而分別同與異;更於帶本的末,收攝於本。又因“依”、“帶”、“收”的三重本末相對,構成緣起的看法,故六相就必然由此而產生。(5)問答抉擇:六相能於奪盡逆互的各他相,如順相即各各能互成立。(6)釋門:在五段釋門中,乃依世親大士的解釋;而整個“十地品”思想的構成,尤其以世親大士的六相論,除陰、界、入等事的焦點,分別是以本為依止而滿本,同相乃入,異相是增相,成相是略說,壞相是廣說,也不得疏忽。然對於後者,匯出藏大師的本末三重關係,更對於前者,乃屬入理融事的六相妙諦精密論斷。

  在第三分中,依“性起品”而解釋平等的因果,也不容忽略。所謂“性起”,乃以出智、最勝、所依等三義為內容;即以不改為性,顯因為起,屬如來的性起。若以真理為如,依性顯用而起為來,即如來就是性起。故性起遂以十門的組織而論成,即:分相、依持、融攝、性德、定義、染諍、因果、通局、分齊、建立。“性起品”的內容之十門,盡依如來的根本正覺現無盡法界。

  第四分“離世間品”,此會乃屬第二會於普光法堂的重說,內容是連線第三會的初起,以行為主體。而此品即“性起品”對於果所起的行用,故“性起品”乃屬“普賢行品”之果,及“離世間品”所起之用,仍以果顯現行用,明示“離世間品”的性起為其具體內含的妙論。

  最後第五分的“入法界品”,即從果現的行成立證的妙諦,即由解而依因成果,且對於行也是依果所現的行,是故所謂證乃依行始能成立。故證是依果現之行趣入果成的法界,即是如來的顯現,證入法界的論調,故藏大師依法界所入,分別:有為、無為、亦有為亦無為、非有為非無為、無障礙等五種,再順次而解釋:唯識、真如、如來藏、絕相、無礙,及以對此以能入而展開的淨信、正解、修行、證得、圓滿等五門,強調一之能入,通於五的所入;一之所入通於五的能入,互為對應五之能入與五之所入,且信解行證,都屬法界的能入,法界的所屬也是所入的境,而且是普攝圓融的無障礙法界,得圓滿能入的妙趣,能入所入亦是具足法界全貌圓成所顯現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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