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的倫理基礎
《弟子規》的倫理基礎
《弟子規》從"孝"這一倫理源頭出發,將對父母的孝擴充為"信"這一修身立德的倫理支柱,進而昇華為對所有人的"愛",成為其最高道德訴求和最終倫理歸宿。
《弟子規》是清代李毓秀編著的家庭教育文字,它為青少年確立了很多行為規範,卻沒有解釋其哲學依據和倫理基礎。這樣做的原因在於:首先,這是由其時代條件決定的。“五四”運動之前,“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等倫理道德在人們心目中根深蒂固,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無需證明的。時下流行的平等、自由、民主等思想尚未傳入中國,子女對老師和家長的教導沒有現在這麼多的叛逆、爭論與質疑,因此無需專門進行“擺事實、講道理”的思想教育。其次,這是由其家庭教育文字的性質決定的。為了適應兒童的心理特點和記憶規律,就要避免長篇大論的抽象理論,儘量做到內容簡單精練、語言通俗易懂,便於理解、背誦和實行。
但是,今天的某些人不能體會古人的良苦用心,反而對《弟子規》存在輕視,認為它“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不能適應現代的教育環境等。這是對《弟子規》的極大誤解!事實上,《弟子規》在簡單質樸的語言背後,蘊涵著深刻的哲理與智慧。為了正本清源,本文擬從孝、信、愛三個方面,對《弟子規》的倫理基礎進行嘗試性探討與分析。
一、孝乃百善之先——《弟子規》的倫理源頭
中華傳統文化非常重視孝道,認為孝是道德的根本、教育的基礎:“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弟子規》作為傳統文化啟蒙讀本,對於孝道的重視與弘揚是自然而然的。孝作為《弟子規》的倫理源頭,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在修學次第上,孝被排在其他道德修養的前面。《弟子規》開篇即講:“弟子規,聖人訓。首孝悌,次謹信。泛愛眾,而親仁。有餘力,則學文。”這裡包含了兩個重要原則:在道德修養和文化學習的關係上,堅持以德為先;在各項倫理道德中,堅持以孝為先。中華傳統文化認為,“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孝是天經地義、不證自明的;“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於孝”,孝是綱常倫理中最重要的;“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孝是個人改變命運、追求人生幸福的根本途徑。基於這樣的認識,《弟子規》從日常生活起居入手,詳細規定了子女盡孝應遵循的原則和規範,涵蓋了養父母之身、悅父母之心和厚父母之德等三個層次。
在邏輯關係上,孝被當作其他倫理道德的基礎。除去孝之外,《弟子規》還著重論述了悌、謹、信、愛眾、親仁等五個方面的倫理道德。其中,悌建立在“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的孝親思想上,是孝道的自然流露;謹和信源於對“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的畏懼,是孝道的內涵拓展;愛眾基於“事諸父,如事父;事諸兄,如事兄”的思想認識,是孝道的情感遷移;親仁追求的是“德日進,過日少”和“聖與賢,可馴致”的道德理想,其終極目標是“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是孝道的境界昇華。可見,孝是這五個方面共同的倫理源頭。
二、信為修身之本——《弟子規》的倫理支柱
中華傳統文化講究“修齊治平”,認為修身是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前提和基礎,“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修身的.根本原則是信,“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弟子規》秉承了這一傳統,它把信詳細分解為兩個層次、八個方面的行為規範,從而構建了自己的倫理支柱。
從信的外在表現看,主要是以誠敬心對人,做到四個不:第一,不妄言。即以誠對人,不說大話、空話、假話,做到“凡出言,信為先,詐與妄,奚可焉”。第二,不綺語。即以禮待人,不說粗話、髒話、誨淫誨盜的話,做到“刻薄語,穢汙詞,市井氣,切戒之”。第三,不惡口。即以敬事人,不說攻擊、詆譭人的話,做到“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說”。第四,不兩舌。即以和奉人,不說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話,做到“彼說長,此說短,不關己,莫閒管”。
從信的內在屬性看,主要是以誠敬心對己,做到四個正確對待:第一,正確對待他人的成績與不足。對他人取得的成績要努力學習,做到“見人善,即思齊,縱去遠,以漸躋”;對他人存在的不足要保持清醒頭腦,做到“見人惡,即內省,有則改,無加警”。第二,正確對待與他人的差距。對於道德修養、知識技能等方面的差距,要勇猛精進、奮起直追,做到“惟德學,惟才藝,不如人,當自勵”;對於物質生活方面的差距,要安貧樂道、淡然處之,做到“若衣服,若飲食,不如人,勿生戚”。第三,正確對待他人的表揚與批評。如果“聞過怒,聞譽樂”,就會招致“損友來,益友卻”的惡果;只有“聞譽恐,聞過欣”,才能收到“直諒士,漸相親”的良效。第四,正確對待自己的過失。首先要按照“無心非,名為錯,有心非,名為惡”的標準,區分過失的性質,找出過失的原因;其次要勇於承認和改正過失,做到“過能改,歸於無”,防止“倘掩飾,增一辜”。
三、愛是建德之境——《弟子規》的倫理歸宿
《弟子規》繼承了中華傳統文化的“仁者愛人”思想,並將其作為道德建設的最高境界加以弘揚。在內容編排上,《弟子規》有關倫理道德的論述,是按照“首孝悌,次謹信。泛愛眾,而親仁”的順序進行的,仁愛是其最終的倫理歸宿。在邏輯順序上,《弟子規》所追求的道德境界,從對父母的孝開始,逐步擴充到兄弟之間的悌、朋友之間的信,進而按照“事諸父,如事父;事諸兄,如事兄”的原則,最終昇華為對所有人的愛,仁愛是其最高的道德訴求。
《弟子規》的仁愛思想,包含了相互聯絡的四方面內容:第一,仁愛的物件完全平等,“凡是人,皆須愛,天同覆,地同載”。這種愛不因貧富貴賤而有所不同,而是要“勿諂富,勿驕貧,勿厭故,勿喜新”。即使對待地位低下的奴僕或傭人,也要“待婢僕,身貴端,雖貴端,慈而寬”。第二,仁愛的前提是知恩報恩,要對國家、社會、父母、師長及所有人常懷感恩之心,並且努力做到“恩欲報,怨欲忘,報怨短,報恩長”。第三,仁愛的基礎是彼此尊重,“將加人,先問己,己不欲,即速已”。在這種換位思考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做到“人不閒,勿事攪;人不安,勿話擾”。第四,仁愛的方式是相互幫助,在學問技能上“己有能,勿自私;人有能,勿輕訾”;在物質財富上“凡取與,貴分曉,與宜多,取宜少”;在道德修養上“善相勸,德皆建,過不規,道兩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