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制的簡單解釋
郡縣制的發展
周、秦之變歷來被視作中國歷史的重要轉折,封建、郡縣之辨更是其間最重要的內容。然而,郡縣制並非是商、周之制的斷裂,它仍然處於商、周傳統的延長線上。郡縣制的出現是春秋戰國時代治理效率化競爭的結果,並有賴於官僚制度的成長——更確切地說,郡縣制的出現是“治權”發展的結果。
秦漢以後,郡縣的'功能與範圍大致不變,因為郡縣作為地方政區,主要任務是勸課農桑、徵收賦稅、維持治安。“縣”的名稱一直沿用至今。郡一級的行政區劃,唐宋多稱“州”,明清多稱“府”,但其性質相近。由於郡(州、府)數量太大,不便於朝廷管理,故而在郡(州、府)之上還編有更高一級的政區,東漢末年至魏晉南北朝是“州”,唐代為“道”,宋代為“路”,元、明、清為“省”。
自秦始皇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單一的郡縣制、中間經由漢武帝予以穩定,在兩千多年的歷史中,郡縣制一直是中國古代國家的基石。在今天中國學界討論的治理體系創新的議題中,郡縣制仍然是可資解讀的重要歷史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