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委託理財協議書(通用5篇)

證券委託理財協議書(通用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協議書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證券委託理財協議書(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證券委託理財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證券帳號: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股票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書》,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託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網上委託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 甲方已詳細閱讀本章,認識到由於網際網路是開放性的公眾網路,網上委託除具有其他委託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由於網際網路資料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資料錯誤等情況;

  2.投資者密碼洩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於網際網路上存在駭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網際網路伺服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資訊及其他證券資訊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投資者的電腦裝置及軟體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託或委託失敗;

  5.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託失敗或委託失誤;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甲方)發生損失。

  第二章 網上委託

  第二條 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託”是指乙方透過網際網路,向甲方提供用於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 甲方為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為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核准開展網上委託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 甲方可以透過網上委託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託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 甲方為進行網上委託所使用的軟體必須是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體,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影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託的申請,乙方應於受理當日或次日為甲方開通網上委託。

  第七條 甲方開戶以及網際網路交易功能確認後,乙方為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 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託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託前,開通櫃檯委託、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等其他委託方式,當網路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委託被凍結時,甲方可採用上述委託手段下達委託。

  第十條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透過網際網路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透過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凍結甲方的網上委託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的網上委託被凍結後,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 甲方不得擴散透過乙方網上委託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資訊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託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當本協議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託系統所蘊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係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證券委託理財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就增資發行內資股(以下簡稱增發)工作所涉法律事項,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委託乙方辦理。乙方受甲方的委託,組成工作小組,並指派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和經驗的.註冊律師完成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律師的工作範圍

  1、協助甲方完成本次增發過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務;

  2、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公司本次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驗證與發行及上市相關的法律檔案;

  5、草擬、審閱招股說明書的相關章節並查驗招股說明書;

  6、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檔案;

  7、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8、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_____;

  9、協助甲方處理與股票發行、上市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2、根據增發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增發工作的需要;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檔案資料,並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5、按約定支付_____。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_____;

  2、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觀性;

  3、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範圍內盡力維護甲方的權益;

  4、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6、對甲方所提供的檔案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如果增發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後適當支付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致使委託事項無法完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還依約收取的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全部予以退還,並賠償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證券委託理財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證券帳號:______資金帳號:______股票帳號: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聯絡電話:______郵編:_______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寫明具體資訊,同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網上買賣業務共同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管理機構有關規定的約束,亦受深、滬證券交易所得業務規則、辦公、規定的約束。

  二、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行情分析、委託下單。並應具備網上交易所必需的裝置,同時應對網上交易的規則全面瞭解。

  三、甲方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股東帳號、身份證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如資料虛假或存在錯誤成份,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權益的同時,應儘可能提供準確、及時的行情及諮詢資訊。

  五、乙方依法對甲方的有關交易資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並經常修改交易密碼及其他身份認證資訊。若他人依據甲方密碼進入系統所進行的委託,視為甲方的有效委託,其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使用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委託和保證金劃撥時,均以乙方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操作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因不可預測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災、停電、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買賣揭示書》,甲方應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全部承擔該種風險。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術或其他手段攻擊乙方網路,破壞乙方系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損失。

  十、由於重大政策變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突發事故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該項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透過協商解決。當雙方不能透過協商解決時,應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協議與《委託證券交易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約定的,適用《委託證券交易協議書》的約定。

  十三、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人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書。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甲方銷戶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證券委託理財協議書4

  委託人:_________

  證券公司:_________

  委託人利用證券公司在因特網(internet)上的網上證券交易站點(網站地址為:_________)以網上交易的形式委託證券公司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和銀行保證金轉帳業務時,就甲乙雙方應注意的問題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使用證券公司網上委託方式進行交易,必須親自到證券公司或證券公司授權的代理處辦理因特網證券買賣委託和銀行保證金轉帳開戶手續。

  第二條 委託人承諾其用於網上證券委託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委託人電腦系統效能、質量或各種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委託人造成的損失,證券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委託人開戶以及因特網交易功能確認後,證券公司提供金鑰盤一隻。如金鑰盤損壞,委託人必須本人到開戶營業部更換新盤,對於委託人因金鑰盤丟失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己負責。

  第四條 證券公司鄭重提醒委託人務必注意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的保密以及金鑰盤的保管,並建議委託人定期變更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資料有關的密碼。凡是使用委託人密碼和金鑰盤在委託人資金帳戶進行的一切網上證券交易和銀行轉帳服務,均視為委託人親自辦理之有效委託,證券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五條 證券公司鄭重提醒委託人在網上交易結束後應同時關閉交易程式。對於因委託人原因而導致他人冒用委託人名義進行的一切操作,均視為委託人親自進行之操作,證券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六條 委託人透過因特網下達的證券交易委託和銀行轉帳服務,以證券公司的電腦記錄為準。委託人對其委託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證券公司網站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委託人據此而作出的投資決策而招致的任何實際或潛在的損失,證券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本協議項下證券買賣和銀行保證金轉帳均採用電腦無紙化交易。委託人可以利用_________公司網上委託查詢經委託人確認的委託和清算交割結果以及銀行轉帳對帳單,也可親自到證券公司處索取書面的交割對帳清單。

  第九條 委託人透過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方式所下達的買賣委託均以電腦記錄資料為準,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條 對於委託人有下列故意行為之一的,證券公司有權中止其網上交易的資格,並無需做出任何補償:

  1.可能造成證券公司網站、營業部全部或區域性的服務受影響,或危害證券公司網站的執行;

  2.在證券公司網站內從事非法的商業行為,釋出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和政府法規的文字、圖片等內容。

  3.對證券公司網站內的任一資料庫中資料進行惡意下載。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風險。例如電話委託有可能給人偷聽和證券盜買盜賣,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同樣有類似的風險。當發生以上情況或類似情況時,證券公司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經簽署,委託人即被視作對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法規及對本協議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認可。

  第十三條 證券公司有權隨業務發展而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並以書面形式公佈或直接通知委託人,委託人如不同意證券公司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必須在證券公司公佈或通知之日起一週內到證券公司辦理中止本協議手續,否則視委託人同意新協議內容。

  第十四條 一切涉及本協議所指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採用仲裁程式解決爭議。

  第十五條 對委託人採用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方式的權利和義務、責任,均以甲、乙雙方簽署的《代理證券買賣協議書》為準,本協議為《代理證券買賣協議書》的附件。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

  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所指證券帳戶銷戶時為止。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

  證券公司(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經辦人(簽章):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證券帳戶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證券委託理財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證券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本銀行證券指定交易協議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根據_________證券交易所《關於實行可選擇性指定交易制度的通知》,甲、乙雙方同意,甲方選擇乙方作為指定交易地點。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銀行證券指定交易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指定交易的股票帳戶號碼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指定交易的範圍,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無紙化證券品種為限。

  第三條 在指定交易期間,甲方的交易均透過乙方辦理,並保證按規定履行清算交割義務,乙方為甲方提供對帳業務,保證甲方的權益不受侵犯。如果甲方指定在乙方的證券和保證金髮生產權爭議,乙方按國家頒佈的有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裁決和處理。

  第四條 在履行清算交割義務後,甲方有權撤銷或變更指定交易地點,乙方保證及時為甲方辦理撤銷或變更指定交易地點的登記手續。

  第五條 變更或撤銷指定交易,須由甲方親自到乙方營業櫃檯填寫“指定交易撤銷登記表”,同時出示本人的股票帳號及身份證原件方可辦理。

  第六條 撤銷或變更指定交易,為當日申報,隔日生效。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指定交易的行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令和_________證卷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第八條 根據國家政策和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乙方有修改本協議書條款的權力。此類修改乙方將在營業場地以公告形式告知投資者。

  第九條 在簽署本協議前,甲方已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各項交易規定和本協議各條款的內容。

  第十條 陳述和保證

  10.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0.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銀行;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在指定交易期間,如發生違約糾紛而導致對方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如果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另一方。

  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受損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銀行證券指定交易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協議附件

  14.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14.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如因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八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 通知

  19.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9.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9.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本協議於雙方簽字蓋章的第_________個營業日生效,於甲方撤銷指定交易後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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