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個人委託協議書三篇

精選個人委託協議書三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人委託協議書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委託協議書 篇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

  營業執照號碼:XXXX

  住所:XXXX

  電話:XXXX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大東支行

  住所:瀋陽市大東區東順城街113號

  電話:024-24856768

  傳真:024-24856928郵政編碼:110042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簽訂本協議;有關協議內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

  一、發放委託貸款。

  二、辦理委託貸款結算業務。

  三、按甲方書面意見對借款人不合理用款採取適當措施。

  四、協助甲方做好委託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與回收資金轉賬工作。

  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扣代繳甲方委託貸款業務應繳納的有關稅金。

  六、其他委託事項。

  第二條、委託貸款發放與回收

  一、甲方在乙方開立存款賬戶,並按“先存後貸,不得透支”的原則將委託貸款資金提前劃入存款賬戶。甲方通知乙方發放貸款的同時應將委託貸款資金轉入委託貸款基金賬戶。委託貸款基金賬戶不計付利息。

  二、甲方與借款人商定後,甲方向乙方發出《個人委託貸款發放通知書》。

  根據《個人委託貸款發放通知書》規定的內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經辦行)雙方與借款人簽訂《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委託貸款合同》。乙方發放貸款。

  三、委託貸款有關結算業務由乙方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和銀行業通行做法執行,甲方特殊要求應與乙方協商後執行。

  四、對不能按期歸還的委託貸款,由借款人提前申請展期,經甲方同意後,甲方向乙方發出《個人委託貸款展期通知書》。根據《個人委託貸款展期通知書》規定的內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經辦行)雙方與借款人簽訂《個人委託貸款展期協議書》。

  五、乙方收回委託貸款本金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收回委託貸款利息時應及時劃入甲方規定賬戶,開戶行:建行金橋分理處;戶名:XXXXXX;賬號:XXXX。

  六、委託貸款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甲方與借款人協商解決,乙方予以協助。協商不成,甲方可書面委託乙方代理訴訟,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其相應後果。協商期間,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作為委託貸款債權人,對委託貸款的`發放、管理、擔保與回收全程工作負全部決策責任。委託貸款的擔保協議,由甲方與借款人另行簽訂。

  二、在遵守國家有關法規的前提下,甲方具有對委託貸款發放物件、金額、用途、期限、利率、用款與還款計劃、罰則和其他要素的決定權。

  三、保證委託貸款資金來源正當,規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通知乙方執行的指令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義務要求借款人將法人合併、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變更情況及時報告乙方。

  四、保證委託貸款資金及時劃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委託貸款餘額不超過委託貸款基金餘額。

  五、對委託貸款合同中不涉及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的變動與修改,在與借款人協商一致的條件下,以雙方簽字確認的書面形式明確、具體、及時通知乙方。

  六、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手續費。當出現借款人違約未按時支付手續費的情況時,甲方保證及時向乙方支付借款方應付但未按時支付的手續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認真做好甲方的委託業務。

  二、積極協助甲方回收委託貸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國家規定,不承擔甲方委託發放貸款的風險,不墊付資金。

  四、按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委託貸款有關的核算資料和情況。

  五、按時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當出現借款人違約未按時支付手續費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支付應由借款方支付但借款方未按時支付的手續費。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從借款方歸還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劃不足部分以及按第六條第三款中規定的違約金。如果借款人歸還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權從甲方的賬戶中直接扣劃手續費及違約金,不足扣劃的,甲方應就不足部分另行賠償。

  第五條、委託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手續費率及計算方式:

  1、手續費率為委託貸款額的3‰

  2、手續費計算方式:委託貸款業務手續費=委託貸款額×3‰

  二、委託代理業務手續費的結算時間、計交方式等按照甲方、乙方與借款人三方簽訂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委託貸款合同》約定執行。

  第六條、委託貸款逾期的處理約定

  一、對於按照甲方要求發放的委託貸款,貸款(含展期)到期後一年內,乙方承諾履行所有本協議和《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委託貸款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二、貸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後,如果借款人仍未按《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委託貸款合同》約定清償所有貸款本息,導致乙方仍需對該筆貸款以及借款人貸款賬戶、相應利息賬戶進行管理的,甲方應就貸款及相關賬戶的管理工作與乙方另行商定處理事宜。甲方可書面委託乙方繼續對甲方貸款及相關賬戶進行管理,但應另行支付乙方手續費。

  三、貸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後,如果甲方未對貸款及相關賬戶處理工作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或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手續費的,則乙方將有權停止履行與該筆貸款有關的一切義務,由此產生的喪失訴訟時效及其他相關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個人委託協議書 篇2

  甲方:XX

  乙方:攀枝花市一諾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一:委託事項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向銀行為甲方申請個人貸款業務。

  第二條:甲乙雙方在確定委託關係後,簽定本協議。

  第三條:甲方向銀行申請貸款總金額XX元人民幣。

  第四條:乙方收甲方服務費為XX元人民幣,服務費含檔案材料費、評估費、公證費、抵押登記費用。甲方必須向乙方預交服務費XX元人民幣,(以乙方向甲方開具的收據為準)。剩餘服務費XX元人民幣,在貸款辦妥到帳時一次性付清,如不履行協議,從貸款到帳第二日起每天按應收取服務費5%收取違約金。

  第五條:在乙方代為甲方辦理貸款事項過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不貸款或有其他事項變更,乙方不退還預交服務費。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向銀行提供個人貸款所需資料。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完善。

  第二條:甲方必須配合銀行了解和查詢與貸款有關的資產和信用等情況,並對真實性負責,否則後果自負。

  第三條: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有保密義務,且乙方不得用於協議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四條:乙方負責把甲方提供的個人貸款所需資料整理後遞交到銀行,貸款金額、期限、利率等最終由銀行決定。

  第五條:銀行貸款若須擔保公司擔保,擔保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在協議期內,乙方客戶服務中心免費為甲方查詢貸款辦理進度。

  第七條:甲方必須按照銀行相關規定提供檔案資料,如甲方拒絕按照銀行要求提供檔案資料或所提供檔案資料不符合銀行調查審批規定,造成的所有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

  三:甲、乙雙方均不得在協議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協議,如單方面終止協議,應賠償另一方違約金叄仟元人民幣。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上述條款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及不可預料因素制約本合作協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協商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提交攀枝花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五:本協議須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方能生效。

  甲方:XX

  乙方:攀枝花市一諾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電話:XXXX

  代表人:XX

  地址:XX

  電話:XXXX

  簽約地點:X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個人委託協議書 篇3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委託與代理甲方辦理房屋該(物業)個人住房貸款之法律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事務所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作為甲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之事項為:

  1.就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事宜解答申請人之法律諮詢;

  2.指導申請人正確填寫《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個人購房借款申請書》,並準備相關申請檔案;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檔案進行審查;

  4.為申請人之借款資格出具法律意見書;

  5.申請人借款申請被銀行接受後,安排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協議及相關協議檔案;

  6.在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時,安排申請人簽署與該合同相關的承諾書、授權委託書及其他法律檔案;

  7.代表申請人在房地產抵押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期得權益抵押登記、正式房地產抵押登記以及質物需辦理登記的出質登記手續;

  8.在辦理上述手續時,代收並代為繳付政府部門收取的登記規費。

  三、乙方應保證其指定之律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託之事項。

  四、甲方在此保證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種證件、檔案(包括影印件)均為合法、有效,並保證其支付該物業之房款來源合法。

  五、甲方應於簽署本協議之同時按甲方申請借款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計元人民幣。

  六、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第四、五條規定之義務,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手續之事項,且所收代理費概不退還。

  七、乙方指定之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義務或無故終止代理甲方委託之事項,甲方有權要求返還全部或部分代理費。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請仍未獲銀行批准之前終止與發展商簽訂的購房契約,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與銀行之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被終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十、本協議自甲方有權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師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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