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訴訟授權委託書範文集錦九篇
關於訴訟授權委託書範文集錦九篇
委託書是被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新時代,委託書在處理事務上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怎麼寫委託書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訴訟授權委託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1
___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
調解卷宗
卷 名: 卷 號: 人民調解員: 調解日期: 立 卷 人: 立卷日期: 保管期限: 備 注:
卷宗目錄
人民調解申請書
人民調解委員會對調解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書
根據有關法律、規章要求,現將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性質、調解原則和法律效果,以及在調解中各方當事人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告知如下:
一、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費。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其調解結果受到法律保護,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
二、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應當遵守下列原則: (一)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二)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三)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因調解而阻止當事人依法透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三、在人民調解活動中,糾紛當事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擇或者接受人民調解員;
(二)接受調解、拒絕調解或者要求終止調解; (三)要求調解公開進行或者要求不公開進行; (四)自主表達意願、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四、在人民調解活動中,糾紛當事人承擔下列義務: (一)如實陳述糾紛事實,不得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二)遵守調解現場秩序,尊重人民調解員; (三)尊重對方當事人行使權利。
以上內容已由調解員告知,我們沒有異議。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年 月 日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年 月 日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2
授權委託書委託人:姓名:____職務:____工作單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
受委託人:姓名:____職務:____工作單位____電話:____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與____因___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____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____的`代理許可權為:
代理人____的代理許可權為:
委託人:(簽名)年月日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3
委託人(單位):
受委託人: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19 年 月 日, 身份證: ,聯絡電話: 。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本公司與 銀行 支
行銀行卡透支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訴訟代理人。代理人 的代理許可權為:
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代為提起反訴和上訴;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委託單位:
(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4
委託人:xxx性別:x年齡:xx
現住址:貴州省xx縣xxx鄉xx村xxx組
身份證號碼:522126xx-xxx-xxx-xxx聯絡電話:18xx-xx270xx
受委託人:xx
工作單位:貴州省xx-x縣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碼:5224241986xx-xxx-xxx-x聯絡電話:13885xx-xxx-xx
委託人xxx與xx故意傷害民事賠償強制執行一案,依法委託受委託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代理許可權為:全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參與調解、提起上訴、代領法律文書等)
代理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起至本案結束止。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5
委 託 人:
法定代表人:
受 託 人: XXXX律師事務所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受託人接受委託,並指派 在委託人與_ ____________________ _因 糾紛一案中,作為委託人的訴訟代理人,其中:
代理律師_____________的代理許可權為:____________ _________
代理律師_____________的代理許可權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此 致
授權委託書是指當事人為把代理權授予委託代理入而製作的一種法律文書。它是委託人實施授權行為的標誌,是產生代理權的直接根據。授權委託書分為兩種:一種是民事代理授權委託書;另一種是訴訟代理授權委託書。以下是委託書欄目為您提供的離婚訴訟委託書範本。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親自辦理的相關手續,特委託____________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相關事項,對委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檔案,我均予以認可,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受託人:XXXXX律師事務所 委託人:
代理律師: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6
委託人:xxx,女,xxxx年7月4日出生,身份證號:
現居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加拿芬道加拿芬1006號
受託人:xxx,男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號:xxx
工作單位:遼寧宏都律師事務所 職務:律師
工作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西安路城品城403室
聯絡電話:xx
現委託xx律師在我與xxx離婚糾紛一案中,作為我參加案件的委託代理人,委託許可權如下:
代為起訴;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調解;代收法律文書。
受託人有轉委託權。受託人及其委託代理人在其許可權範圍內依法所作之一切行為及簽署一切檔案,本人均予以承認。
此《委託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上述手續完成時或委託人提出終止委託止。
附件:委託人的身份證件影印本
委託人:(簽字或蓋章)
月 日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7
委託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委託人: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單位與 因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授權為
一、代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代為反駁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辯論,;
三、代為提出迴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
四、代為收取人民法院送達的各種法律文書;
五、代為收取調解即時或部分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款、物、憑證。
六、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代為簽署和解協議,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注意:第一、二、三、四、五項為一般代理許可權,第六項為特別授權,委託人需要在委託許可權數字上挑勾。委託許可權若有未盡事項,須另行向法院書面提交。
委託單位: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二零 年 月 日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8
僑居海外,因在大陸的祖屋被鄉鄰佔用,欲向法院提起訴訟,又囿於海外的生意不能暫離。請問,像這樣不能親自出庭的人,可否委託他人代為訴訟?該如何辦委託手續?
僑居海外,要在大陸法院提起訴訟,但又因故不能親自出庭的人,依照我國法律規定,是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訴訟的。凡有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近親屬、律師及社會團體、普通公民,都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被委託作為訴訟代理人的,限於1至2人(不得超過2人);華僑、外籍華人和外國人若委託律師,則只能是中國大陸的律師。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的手續是:委託人必須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上須詳細開列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可以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與對方和解,或提起反訴、上訴;如再轉委託他人,則必須由委託人作為特別授權,另行明確開列。
僑居海外,若已加入外國籍的華僑,其授權委託書須由所在國公證機關公證,並須經我駐該國使、領館鑑證,才具有法律效力;若沒加入外國籍,則只須到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辦委託手續。非中國籍人,可先經同我國有外交關係的國家的外交部或駐外使、領館認證後,再由我駐外使、領館認證。
當然,如果有可能返大陸一行,亦可以直接到案件所在地的律師事務所或公證處辦理委託手續。
至於居住在港澳地區的當事人,若實在不能直接出庭應訴,也不能返大陸辦理委託手續時,其授權委託書只能由我司法部認可的中國委託公證人公證,之後再由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辦理加章轉遞手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9
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受委託人:
工作單位:
職務:
地址:
電話:
委託事項:
委託方因與離婚糾紛一案,現根據法律規定,委託為委託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為雙方簽訂授權委託書之日起至執行結束。
委託許可權:
全權代理(包括提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提出或接受調解,代表委託人在調解協議、和解協議上簽字,代為簽署相關法律檔案,代領款項等。)
委託方:
xx年xx月xx日
第一部分——委託人、受委託人基本資訊
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業、現住址。如果委託人是法人的,則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況。
第二部分——委託事項
委託的事項一定要寫得明確、具體。應當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託的事項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能夠產生一定法律後果的民事行為。如果是應當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為,如具有人身性質的遺囑、收養子女、婚姻登記等法律行為不能由律師代理。
第三部分——委託許可權
婚案件授權委託書中的委託許可權是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有效的依據,因此這部分內容一定要寫明確。
(1)在民事代理中,委託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的範圍有三種情況:
a、一次委託,即代理人只能就受託的某一項事務辦理民事法律行為;
b、特別委託,即代理人受託在一定時期內連續反覆辦理同一類性質的民事法律行為;
c、總委託,即代理人受託在一定時期內辦理有關某類事務或某一種標的物多種民事法律行為。
(2)在民事訴訟代理中,委託代理權分為兩種:
a、一般委託,即委託代理人只能代當事人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提出證據、進行辯論、申請財產保全等。
b、特別委託,即委託代理人受託進行某些重大訴訟行為,如有權代理當事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有權提起上訴或反訴;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和解等。
理應注意的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2條針對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質,對當事人委託代理人時授予的代理許可權作了限制性的規定,即“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通常為一般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