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心得體會(通用11篇)

酒駕心得體會(通用11篇)

  當我們對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時,好好地寫一份心得體會,它可以幫助我們瞭解自己的這段時間的學習、工作生活狀態。那麼心得體會到底應該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酒駕心得體會,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酒駕心得體會 篇1

  透過這兩天的學習,使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酒後駕駛的危險。酒駕,不止損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損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後駕駛處罰規定: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2000元,吊銷駕駛證。這不止是金錢的損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記錄,六個月的扣留駕駛證,使得以後的出行不方便,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可以說酒駕是害人又害己。酒後駕駛危害很多:會使人觸覺能力降低;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視覺障礙,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飲酒後易睏倦。

  知道這些危害後,又透過這次的學習,使我想到了“珍愛生命,拒絕酒駕”這八個字,同時,我要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喝酒絕不開車,這是對自己,對家人,同時也是對社會負責。

  酒駕心得體會 篇2

  “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在電視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駕代言人小強給我們的溫馨提示。“莫與人搶道,別跟車賽跑,趕路不差這幾秒。”“超員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歡喜。”這樣一串串有關交通安全的宣傳標語,經常出現在報刊最顯眼的版位上,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每天媒體也對交通安全方面的內容作報道,時刻敲響安全的警鐘。

  筆者不會駕車,也對這些類廣告似乎抱著與我無關的態度。但從去年親自經歷酒後駕駛被查,令筆者吸取了終生的教訓。

  去年我到一個司機朋友家去竄門,熱情的司機朋友和賢惠的司機夫人擺起了飯菜,上起了酒,於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畢飯飽兩個小時後,司機朋友接到單位領導打來電話,安排他馬上到機場去提貨,臨走時司機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車。於是我坐在副駕的位置上,我們就上路了,剛行駛幾分鐘,有位交警同志為我們行了個禮,司機朋友將車停了下來,交警同志拿著酒精測量儀檢測。檢測結果酒精度超標,交警叫司機朋友把證件交給他登記後,交警就直接將車開到交警隊去了。留給我們只有一張罰款單,上面寫道:“罰款五百元,扣12分,三個月內重新參加滿分考試”。那次酒駕,我站在人情的份額上給司機朋友捐了幾百元,作為小小的同情補助。但那次酒駕的教訓在我心中永遠留下遷悔的陰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個人茶前飯後的話題。然而,很多關於車禍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於司機酒後駕車釀出的慘局。

  開啟網站搜尋“酒後駕車”,映入眼竄的是一篇篇關於血案的故事,我們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們時時刻刻地牢記:安全從我做起,拒絕酒後駕車!

  請記住小強的那句話“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酒駕心得體會 篇3

  時至今日“酒駕,醉駕”幾乎可以算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酒駕也已經入刑了,但是就在這樣一個全民抵制酒駕醉駕的大背景下,我們看到了很多人還存在僥倖心理,當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著x年駕齡的老司機,平時是滴酒不沾的,因為我一直了解酒駕的危險與傷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辦喜事,當著那麼多親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脫,盛情難卻最終沒有抵擋住酒的誘惑。

  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認真學習駕駛安全知識,和大家在一起討論探討酒駕和危害,關於我酒後駕駛的行為,這些天我也一直在認真反思,深刻自剖,為自己的行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謝給予我警告的交警、給予我學習機會的老師們,這次的酒後駕駛使我醍醐灌頂、猛然驚醒,幸好沒有發生車禍,現在我鄭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檢討:

  我自認為對自己駕駛的要求還是比較高的,時時處處也都能遵守相關規章制度,但由於一直沒有肇過事,慢慢對自己放鬆要求,麻痺大意造成的必然結果,而且沒有將酒後駕駛從思想上真正的重視起來,我深深感到,這是一個非常危

  險的傾向,也是一個極其不好的苗頭,要是我繼續這麼大意發展下去,那麼,後果將是我無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後怕。因此,在深感後悔的同時,我也感到了幸運,感到了自己覺醒的及時,這對於我今後的駕駛,無疑是一次關鍵的轉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檢討。

  最後希望用我的親身經歷,及時的勸慰和告誡我單位的同事、身邊的親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樣不顧及法律法規、不考慮家人的情況下,酒駕後才後悔。

  酒駕心得體會 篇4

  近期全體教師學習了禁止酒駕的相關材料,透過學習,使我認識到醉駕行為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首先從違法成本來說,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1至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這就意味著醉酒駕駛將不再是違法,而是一種犯罪行為,最長可處6個月的拘役,醉駕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違法者變成犯罪嫌疑人。同時,根據修正案草案,醉駕者將被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從共同的違法成本看,醉駕當事人不光失去自由,還將損失金錢,更留有犯罪記錄。對於一名教師來說,如果不遵紀守法,其性質和後果之嚴重不言而喻。

  其次,為了維護教師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樹立教師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部隊對駕駛員的嚴格要求,並作出相應的處分、處罰規定。駕駛員認真組織學習和討論,認真貫徹執行,得到明顯轉變,教師的良好形象在廣大人民群眾中重新樹立。

  從醉駕入刑的意義方面看,一是體現了對生命價值的尊重。成都孫偉銘醉酒無證駕駛造成4死1傷交通事故案、南京張明寶酒後駕車衝入人群連撞9人造成5死4傷,死亡者當中還包括1名孕婦交通事故案、鄭州市城管科長傅口醉酒無證駕駛連撞11人造成3死8傷交通事故案等等。還有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處罰,往往採取逃逸,延誤對事故受害者的搶救治療,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進一危害。

  酒駕心得體會 篇5

  8月15日是集中整治“酒後駕駛”活動啟動儀式。信豐大隊按照部交管局、省總隊、市支隊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五進”宣傳活動的需要,圍繞上級公安部門確定的宣傳重點,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認真組織開展了宣傳活動,營造了濃厚的宣傳氛圍,形成了強大的宣傳聲勢。當天,大隊共出動警力168人次,出動警車56車次,懸掛宣傳橫幅40條,發放交通安全宣傳資料100份,受教育人數16000餘人。

  一是隆重舉行啟動儀式。

  大隊以“珍愛生命、拒絕酒後駕駛”為宣傳主題,在大隊門前開展了啟動儀式,大隊領導班子親臨現場,傳達了公安交管部門開展集中整治“酒後駕駛”專項行動的目的、措施和具體部署以及酒後駕駛的危害、後果,引導社會關注預防酒後駕駛的相關工作。

  二是邀請新聞媒體開展集中宣傳報道。

  啟動日當天,大隊邀請了縣電視臺、縣報社記者,對活動情況進行了跟蹤報道,並在縣電視臺進行了遊走字幕宣傳,進一步擴大了宣傳覆蓋面,形成了新聞媒體宣傳高潮。

  三是深入公共場所開展宣傳活動。

  啟動儀式結束後,大隊組織民警深入運輸企業、廣場、餐飲酒店較為集中的路段,透過發放《致駕駛人的一封信》、懸掛主題宣傳標語、展出宣傳圖板、播放宣傳片、發放宣傳資料、展示查處酒後駕駛執法裝備等形式,大力開展宣傳。同時,大隊自行製作了“禁止酒後駕駛”等溫馨提醒牌,放置餐飲、酒店前臺或張貼在大門口醒目處,提醒廣大駕駛人“飲酒勿開車,開車勿飲酒”。

  四是積極開展“五進”宣傳活動。

  為大力營造專項整治的社會聲勢,大隊結合公路客運專項整治行動日,組織宣傳民警先後深入105國道、343、341省道沿線公路客運專項整治檢查點,向廣大駕駛人、乘客及路過群眾通報當前交通安全形勢,傳達“酒後駕駛”集中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和措施,提醒廣大駛、乘人員拒絕酒後駕駛,確保安全行車,收到良好宣傳效果!

  酒駕心得體會 篇6

  我們都知道酒駕是很危險的,給自身帶來危險的同時也威脅著他人的生命安全,最近呢,交警部門對於酒後駕駛的行為也進行了嚴格的檢查。

  剛看到一個新聞,一男子在交警的示意下進行吹氣,這位男子的妻子底氣十足的相信並且聲稱男子根本沒喝酒,一起吃的飯,親眼看著的。

  但是結果卻令人意外,檢測顯示該男子屬於酒後駕駛,被處以吊銷駕照,拘留十日並且罰款,因為這是他第二次酒後駕駛了,該男子說確實是和妻子一起吃的飯,但是在妻子不在場的時候還是喝了一杯酒,因為怕妻子責備,就隱瞞了她。

  這下,因為酒駕可是受了不少罰,這種酒駕的行為實在不值得提倡。說到酒精檢測,還有一個比較有趣的現象,一般人肯定不知道,就是吃荔枝以後,會檢測為酒後駕駛。

  不過這也不用擔心,在吃荔枝過後十分鐘,就會檢測正常了,如果恰好就是在車上吃了荔枝,被檢測酒駕,也可以對結果提出質疑的,進行抽血檢查。

  總之呢,酒駕不提倡,要將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放在首位。

  酒駕心得體會 篇7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一句話我相信每個人一定都知道,但每個人並非一定做得到。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買車的人也越來越多,由此引發車禍也接生不斷,但造成車禍的主要原因還是醉駕。雖然現在人們越來越重視這個問題,但是有些人還是依然抱著僥倖的心思,就是因為有這種心理,才會讓更多“家破人亡”的戲碼上演。

  能夠證實醉駕危害的`例子實在太多了,比如最近,著名音樂人高曉松被判了刑,拘留半年再加上罰款,這就是因為他不重視這個問題,認為稍微喝一點應該沒什麼,但當你喝了酒在決定要開車時,你已經犯下了大錯。每當我在電視熒幕前看到因為一些人醉駕而導致他們的親人痛不欲生時,只能默默地嘆息,並不斷祈禱不要有下一次,但這種事還是接二連三的發生,使他們的家人不得不絕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帝給予我們生命,是希望我們能做有意義的事,而不是讓我們白白浪費了的。我有時看到一些人因為醉駕而在法庭上懺悔,就會覺得那些很噁心,難到就因一句懺悔的話,就能換回那些無辜的生命嗎?難到就因一句“對不起”就能彌補自己曾犯下的滔天大罪嗎?難到就因一些賠償就能撫平那些失去親人的人的傷痛嗎?我想這是不能的。

  在這時,我想對所有抱有僥倖心理的人說:“一個人的生命比酒杯更結實嗎?如果一個人的生命就在你們不理智的選擇下悲慘的死去了,而那個人,就是你們的家人的話,你們還會那麼做嗎?還會忍不住喝一口小酒嗎?還會酒後駕車嗎?所以請你們不要抱著僥倖的心理去面對這一嚴重的問題,不然就會成為你們的不幸。

  最後再叮囑大家: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酒駕心得體會 篇8

  市局組織各單位學習了禁止酒駕的相關材料,透過學習,我深知作為一名執法者,同時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規的重要性。禁止酒駕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是愛護家人,愛護他人的體現,更是展現職能機關執法,遵法的視窗。

  從共同的違法成本看,醉駕當事人不光失去自由,還將損失金錢,更留有犯罪記錄。對於一名公安來說,根據單位的有關規定,其性質和後果之嚴重不言而喻。

  其次,為了公安幹警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樹立民警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總隊對駕駛員的嚴格要求,在駕駛公車時,必須帶齊雙證,簽好派車單,堅決杜絕酒駕,加強民警小時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從政治,思想,行動展開愛警活動。

  自從公安部提出五條禁令後,xx公安局就加大了對酒駕的嚴管程度,透過組織民警觀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讓大家在思想上繃勁酒駕這根弦,加強思想意識。還利用基層黨支部的作用,逐一對單位愛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談話,勸其少喝酒、不喝酒,從根源上杜絕酒駕。

  近期xx分局民警酒駕的案例就給我們大家上了一堂真實的教育課,就是因為他一時的思想麻痺大意,僥倖心理,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作為家裡的頂樑柱,因為酒駕失去了工作,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殘酷的冰霜,現實是殘酷的,教訓是慘痛的,希望大家引以為戒,為了自己關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盤。

  酒駕心得體會 篇9

  醉駕”是“行為犯”而不是“結果犯”。只要你有醉駕的行為就可以定罪,不論你造成了怎樣的後果。另外,我們不能等產生重大事故了才來追究刑責,那樣的話未免違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關於醉駕定刑、定罪的初衷了,畢竟我們制定相關法律不是為了懲處,而是為了規勸和忠告。

  酒駕危害甚烈。據瞭解,全國每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中,酒後駕駛達30萬人次左右,駕駛員死亡檔案中也有30%與酒後駕車有關。這一組觸目驚心的數字,為我們敲響了安全警鐘,也凸顯了酒後駕車的危害程度。“車禍猛於虎”,此言不虛。酒後駕車付出的代價是慘痛的,一旦出事故,就是身體、精神、物質等三方面的打擊。

  法官用“駕駛距離不遠”使莫王松免究刑責,顯然不妥,有變相縱容、默許酒駕之嫌。誠然,醉駕量刑是要考慮情節,但這個情節應該是酒精超出醉駕標準的多少,有無造成社會危害及程度等,而不是醉駕距離的長短。要是“駕駛距離不遠”成為醉駕免究刑責的話,那麼此例一開,那今後醉駕超過1000米、2000米算不算,你這個駕駛距離不遠到底又是指有多遠呢?

  只有心存敬畏,才會收斂行為。心理上有所恃,行為上就敢放肆。正因此,當一些人感到交規法條奈何不了他時,開車起來便無所顧忌,即使飲酒也敢上路。所以,要加大對酒後駕駛的查處力度,形成高壓管控的態勢。一旦發現酒後駕駛,要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讓每個駕駛人都不敢碰這高壓線。

  酒駕有危險,但更危險的是不能很好的“懲前處後”,否則,“駕駛距離不遠”必將成為酒駕的藉口了。

  酒駕心得體會 篇10

  清醒認識酒駕危害!

  酒後駕車是指,飲酒後8小時之內,或者醉酒後24小時之內駕駛車輛。統計表明,駕駛員酒後駕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時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後開車、醉酒駕車引起的。駕駛員死亡檔案中有59%與酒後駕車有關。觸目驚心的數字告訴我們,酒後駕車嚴重的危害著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會。民警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們,飲酒之後一定不要駕車。

  酒駕之後事故多發的原因:

  1.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痺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

  2.飲酒後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後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訊息。

  3.飲酒後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訊號、交通標誌標線,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喝酒的人,大都覺得少喝點,或者自我感覺“良好”就沒事,其實不然。喝酒後,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衝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5.酒後易犯困、疲勞和打盹,甚至進入睡眠狀態。

  酒駕心得體會 篇11

  時至今日“酒駕,醉駕”幾乎可以算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醉駕也已經入刑了,但是就在這樣一個全民抵制酒駕醉駕的大背景下,我們看到了很多人還存在僥倖心理,從年輕到年紀大的,從普通工作人員到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不同年齡、不同職務、但他們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並非不知黨紀國法的明確規定,而是心存僥倖,認為自己可以矇混過關。但事實證明這種僥倖心理只會讓自己雖未受到法律的懲處但也受到警告處分、免去黨政職務、留黨察看一年或者更嚴厲的處罰。這說明在現今全面從嚴治黨時代背景下黨紀嚴於國法,酒後駕車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在受到法律懲處的同時也要受到紀律的嚴格處分。

  酒後駕車極易造成交通事故,嚴重威脅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201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點了交通安全法》對酒駕行為作出嚴厲的處罰規定,而同年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更是明確將醉駕定性未危險駕駛罪,屬於故意犯罪。黨紀嚴於國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包括酒駕醉駕在內的黨員幹部違反法律行為作出了更加嚴格的規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紀處分。”“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紀處分。”2018年三月頒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更是為嚴肅查處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酒後駕車絕不是小事,黨員是有覺悟的先鋒戰士,必須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黨的幹部是黨的骨幹,理應在遵紀守法等方面發揮帶頭模範作用。黨員幹部酒駕醉駕,不僅與黨章規定的“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等黨員義務要求相去甚遠,更會嚴重損害黨的形象。

  作為一名黨員、作為一名公職人員,我們在做任何事情任何決策時都要算好人生的七筆賬:

  政治賬:違法違紀,就是自毀前程,斷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經濟賬: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如果見錢眼開,利用手中權利肆意掠取錢財,後果必然是“傾家蕩產”,竹籃打水一場空;

  名譽賬:古人說:“一絲一粒,我之名節,人生在世,名節最重”;

  家庭賬: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於人多麼重要,可如果不珍惜,一意孤行,就會落得妻離子散;

  親情賬:如果你違犯了黨紀國法,不但要受到法律嚴懲,親朋好友也會離你而去,最終成為眾叛親離的“孤家寡人”;

  自由賬:一旦身陷囹圄,才知道自由是多麼可貴;

  健康賬:暗地裡的權錢交易,因見不得“陽光”,且時時處在提心吊膽中,身心憔悴,在毀了工作事業的同時,也毀了身體;

  下面我將本著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對組織高度負責的態度作出一下承諾:

  1、帶頭安全文明駕駛,堅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2、帶頭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做到清正廉潔。

  3、帶頭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增強紀律觀念,做遵守紀律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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