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學習心得體會範文(通用10篇)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範文(通用10篇)

  從某件事情上得到收穫以後,好好地寫一份心得體會,從而不斷地豐富我們的思想。那麼好的心得體會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駕學習心得體會,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 篇1

  透過這兩天的學習,使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酒後駕駛的危險。酒駕,不止損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損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後駕駛處罰規定: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2000元,吊銷駕駛證。這不止是金錢的損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記錄,六個月的扣留駕駛證,使得以後的出行不方便,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可以說酒駕是害人又害己。酒後駕駛危害很多:會使人觸覺能力降低;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視覺障礙,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飲酒後易睏倦。

  知道這些危害後,又透過這次的學習,使我想到了"珍愛生命,拒絕酒駕"這八個字,同時,我要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喝酒絕不開車,這是對自己,對家人,同時也是對社會負責。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 篇2

  "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在電視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駕代言人小強給我們的溫馨提示。"莫與人搶道,別跟車賽跑,趕路不差這幾秒。""超員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歡喜。"這樣一串串有關交通安全的宣傳標語,經常出現在報刊最顯眼的版位上,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每天媒體也對交通安全方面的內容作報道,時刻敲響安全的警鐘。

  筆者不會駕車,也對這些類廣告似乎抱著與我無關的態度。但從去年親自經歷酒後駕駛被查,令筆者吸取了終生的教訓。

  去年我到一個司機朋友家去竄門,熱情的司機朋友和賢惠的司機夫人擺起了飯菜,上起了酒,於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畢飯飽兩個小時後,司機朋友接到單位領導打來電話,安排他馬上到機場去提貨,臨走時司機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車。於是我坐在副駕的位置上,我們就上路了,剛行駛幾分鐘,有位交警同志為我們行了個禮,司機朋友將車停了下來,交警同志拿著酒精測量儀檢測。檢測結果酒精度超標,交警叫司機朋友把證件交給他登記後,交警就直接將車開到交警隊去了。留給我們只有一張罰款單,上面寫道:"罰款五百元,扣12分,三個月內重新參加滿分考試"。那次酒駕,我站在人情的份額上給司機朋友捐了幾百元,作為小小的同情補助。但那次酒駕的教訓在我心中永遠留下遷悔的陰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個人茶前飯後的話題。然而,很多關於車禍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於司機酒後駕車釀出的慘局。

  開啟網站搜尋"酒後駕車",映入眼竄的是一篇篇關於血案的故事,我們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們時時刻刻地牢記:安全從我做起,拒絕酒後駕車!

  請記住小強的那句話"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 篇3

  近期全軍部隊學習了禁止酒駕的相關材料,透過學習,使我認識到醉駕入刑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首先從違法成本來說,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1至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這就意味著醉酒駕駛將不再是違法,而是一種犯罪行為,最長可處6個月的拘役,醉駕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違法者變成犯罪嫌疑人。同時,根據修正案草案,醉駕者將被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從共同的違法成本看,醉駕當事人不光失去自由,還將損失金錢,更留有犯罪記錄。

  對於一名軍人來說,根據部隊的有關規定,其性質和後果之嚴重不言而喻。其次,為了維護解放軍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樹立軍人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部隊對駕駛員的嚴格要求,並作出相應的處分、處罰規定。自部隊的相關規定頒佈實施以來,部隊的駕駛員認真組織學習和討論,認真貫徹執行,得到明顯轉變,軍人的良好形象在廣大人民群眾中重新樹立。

  從醉駕入刑的意義方面看,一是體現了對生命價值的尊重。成都孫偉銘醉酒無證駕駛造成4死1傷交通事故案、南京張明寶酒後駕車衝入人群連撞9人造成5死4傷,死亡者當中還包括1名孕婦交通事故案、鄭州市城管科長傅口醉酒無證駕駛連撞11人造成3死8傷交通事故案等等。還有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處罰,往往採取逃逸,延誤對事故受害者的搶救治療,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進一步傷害,並因此導致死亡、傷殘等嚴重後果發生。醉駕入罪,其真正意義不在於實現法律處罰從輕到重的規律性,實現刑法理論的對接,而在於醉駕行為可能隨時引發嚴重的交通事故,給車輛周圍的人群造成極大的安全威脅,其背後所隱含的是對社會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尊重和保護。二是衝擊傳統酒文化的陋習,遏制酒駕交通事故的高發。

  中國的酒文化源遠流長,國人自古就有"無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會喝不會喝都要喝"的說法,在這種酒文化的薰陶下,公務接待、親友聚會、職場交往都離不開酒,酒成為了活躍氣氛、增加友誼的催化劑。很多駕車人在明知喝酒會造成駕車危險的情境下仍不顧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發生多起醉駕撞人的之後,仍有一些人醉酒駕車,並造成嚴重後果。以前儘管行政處罰對醉駕者具有一定的威懾力,但這種威懾力不足以讓醉駕者望"酒"卻步,這種漠視公共安全的行為讓醉駕行為屢見不鮮。要限制直至消滅醉駕行為,斬斷酒文化對駕車人的.影響,傳統的單純的行政處罰的方式效果並不明顯,必須透過刑罰的力量斬斷酒文化對駕車人群的影響,不僅讓駕車人自己能夠時刻認識到醉酒駕車給他人給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讓其他的社會公眾自覺的遵守法律,不勸甚至是不讓駕車人喝酒,有了社會關於駕車人不能喝酒的這種認識和意識,醉酒駕車的行為將會大大減少。

  只有透過公安、檢查院、法院聯動的刑事制裁才會對醉駕行為起到足夠的威懾,讓醉駕行為人對自身的醉駕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從而才能不酒後駕駛,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別是作為一名軍隊駕駛員,更應該遵守好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部隊的規章制度。飲酒不駕車,駕車不飲酒,願這條警句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守的準則。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 篇4

  9月8日,備受社會關注的“成都孫偉銘醉酒駕車死刑案由XX省高階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對被告人孫偉銘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書一出,頓時在群眾中引起了軒然大波。

  孫偉銘長期無證駕駛,多次違反交通法規,在醉酒駕車與其他車輛追尾後,為逃逸繼續駕車超限速行駛,先後與4輛正常行駛的轎車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

  網路上很多網友表示不解,“4死1傷”,傷亡為數之大,後果之嚴重,從最初的死刑到改判無期,是不是法律的制裁力度略顯薄弱?法律為什麼還能容忍這種人,這種給人民造成極大安全傷害的人一次生還的機會?

  對此,各大媒體和網路對有關法律專家進行了走訪,最後歸結為一條,那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按照刑法規定,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具體決定對被告人的量刑時,要綜合考慮犯罪情節、傷亡後果和被告人的主觀惡性及人身危險性。犯罪嫌疑人歸案後,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被害方的經濟損失,一定程度上獲得被害方的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所以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有了這一解釋,部份人對此表示理解,但仍有絕大部分人難以接受。

  我對這個事件的看法是:法律是用來維護社會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懲治—固然是法律的一個功用,但法律設立的初衷更側重透過這種懲治,給犯罪分子本身一個告誡,也給社會中的他人一個警示。所以,量刑的`輕重相比較而言,已經不顯得特別重要了。

  事件的背後究竟給予我們何種啟示?

  酒,自古以來在我們的生活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濃郁的酒文化也是中國悠久歷史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古代人喜歡嗜酒,現代人更崇尚喝酒。有事沒事,朋友聚會,嘮嘮家常,溝通感情,飯桌邊,酒席上少不了酒瓶的身影,感情因為酒的存在而拉近,氣氛更因酒的存在而調和。我們說,適量飲酒對人的身體健康有著積極的意義,但凡事總講求一個“度”,超過一定限度,好事也總能辦壞,“過猶不及”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從飲酒這個問題上就能顯現出中國人安全意識的不強,國民素質的不高。在西方,人們飲酒之後會自覺地選擇打的或乘公車回家,絕對不會選擇自行駕車,這不僅是對自己生命的負責,更是對別人生命的尊重。而我們國人,往往對自己的能力過於自信,“沒什麼大不了的,看我的”種種逞能表現的背後就往往會釀成大禍甚至悲劇!!

  在此,我們呼籲,不要痴迷觥籌交錯,以正確的態度對待飲酒,善待人生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 篇5

  明明想學車,卻總是猶豫不決,到頭來現在還沒考到駕照。

  開車已成為非常普遍的社會化技能,更是一種展示車主生活水平和財務能力的寫照。

  車是男人的第二個情人,是女人的第二個家。

  ▲據說現在有車去相親成功率會高一些

  那為什麼還猶豫要不要學車呢?

  部分還沒有學車的人,比如上班族、大學生等,並不是他們沒有學車的打算,而是當他們希望學車的時候,發現學車費心費力還費錢,所以往往無法作出決定。

  再則新手對學車往往一頭霧水,不瞭解學車流程,更不瞭解學車費用包含哪些專案,因為未知,所以猶豫,哪怕是想學車,也不知從何入手。

  如何選擇駕校,也是準備學車的人面臨的一大困難。網路上對駕校的評價都是一路黑,外人很難了解到駕校的具體情況,你不知道這個教練是否很兇,是否會罵人,你更不知道那個教練是否會拖延練車。

  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媒體關於駕校的負面報道,影響了人們的判斷,造成了對駕校(教練)的不信任,對駕校的選擇,停留在熟人介紹的階段,選擇性非常少。

  所以總會聽到有人感嘆:選個好駕校怎麼就那麼難?

  我身邊有個朋友,同事勸他去學車,他一臉反對:我又沒車,考駕照幹嘛?

  還有童鞋說工作太忙,沒時間學車。

  還有的童鞋則是個人財政困難,每個月基本月光,學車的事就別提了。

  學車重要嗎?短期來說真的不重要,但長遠來說重要。

  學車趁早不只是一句勸說,更是朋友的善意。

  再說說學車有哪些好處:

  1、、多一項技能,多一條出路。現在有許多企業單位可能會要求需要駕駛證,一方面短途出差可以開車去,另一方面老闆喝醉了你表現的機會就來了。而對於那些想從事運輸行業的朋友,早點學會開車,不僅是你從事這個行業的必備,還可以早些累計經驗;

  2、、工作生活的需要,提高生活品質。現在越來越多家庭擁有自己的汽車,車已不再是面子的問題,更多的是生活品質高不高的問題;

  3、對於有孩子的家庭,開車接送孩子顯得更方便了。去各小學看看,許多家長都是騎著電驢一堆一堆的,日曬雨淋的同時,還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4、有車就像有了依靠,下雨不用為打不著車發難,上班不怕遲到,不用領著大包小包和別人搶計程車;

  5、週末可以開車載著家人或朋友,來一場說走就走的短途旅行,拋開一週的疲勞;

  6、逢年過節再也不必擔心買不到票,隨時奔回家看父母,親情不再因票而阻隔!

  7、每個人幾乎都總會有些酒局,聚會也好公司商務會也好,開車能成了你擋酒的妙招。酒駕處罰可是越來越重了呢。

  擁有這麼多的好處你還猶豫是否要學車嘛,同學們行動起來吧。

  祝各位還沒考駕照的同學早日拿證。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 篇6

  我們都知道酒駕是很危險的,給自身帶來危險的同時也威脅著他人的生命安全,最近呢,交警部門對於酒後駕駛的行為也進行了嚴格的檢查。

  剛看到一個新聞,一男子在交警的示意下進行吹氣,這位男子的妻子底氣十足的相信並且聲稱男子根本沒喝酒,一起吃的飯,親眼看著的。

  但是結果卻令人意外,檢測顯示該男子屬於酒後駕駛,被處以吊銷駕照,拘留十日並且罰款,因為這是他第二次酒後駕駛了,該男子說確實是和妻子一起吃的飯,但是在妻子不在場的時候還是喝了一杯酒,因為怕妻子責備,就隱瞞了她。

  這下,因為酒駕可是受了不少罰,這種酒駕的行為實在不值得提倡。說到酒精檢測,還有一個比較有趣的現象,一般人肯定不知道,就是吃荔枝以後,會檢測為酒後駕駛。

  不過這也不用擔心,在吃荔枝過後十分鐘,就會檢測正常了,如果恰好就是在車上吃了荔枝,被檢測酒駕,也可以對結果提出質疑的,進行抽血檢查。

  總之呢,酒駕不提倡,要將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放在首位。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 篇7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一句話我相信每個人一定都知道,但每個人並非一定做得到。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買車的人也越來越多,由此引發車禍也接生不斷,但造成車禍的主要原因還是醉駕。雖然現在人們越來越重視這個問題,但是有些人還是依然抱著僥倖的心思,就是因為有這種心理,才會讓更多“家破人亡”的戲碼上演。

  能夠證實醉駕危害的例子實在太多了,比如最近,著名音樂人高曉松被判了刑,拘留半年再加上罰款,這就是因為他不重視這個問題,認為稍微喝一點應該沒什麼,但當你喝了酒在決定要開車時,你已經犯下了大錯。每當我在電視熒幕前看到因為一些人醉駕而導致他們的.親人痛不欲生時,只能默默地嘆息,並不斷祈禱不要有下一次,但這種事還是接二連三的發生,使他們的家人不得不絕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帝給予我們生命,是希望我們能做有意義的事,而不是讓我們白白浪費了的。我有時看到一些人因為醉駕而在法庭上懺悔,就會覺得那些很噁心,難到就因一句懺悔的話,就能換回那些無辜的生命嗎?難到就因一句“對不起”就能彌補自己曾犯下的滔天大罪嗎?難到就因一些賠償就能撫平那些失去親人的人的傷痛嗎?我想這是不能的。

  在這時,我想對所有抱有僥倖心理的人說:“一個人的生命比酒杯更結實嗎?如果一個人的生命就在你們不理智的選擇下悲慘的死去了,而那個人,就是你們的家人的話,你們還會那麼做嗎?還會忍不住喝一口小酒嗎?還會酒後駕車嗎?所以請你們不要抱著僥倖的心理去面對這一嚴重的問題,不然就會成為你們的不幸。

  最後再叮囑大家: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 篇8

  市局組織各單位學習了禁止酒駕的相關材料,透過學習,我深知作為一名執法者,同時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規的重要性。禁止酒駕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是愛護家人,愛護他人的體現,更是展現職能機關執法,遵法的視窗。

  從共同的違法成本看,醉駕當事人不光失去自由,還將損失金錢,更留有犯罪記錄。對於一名公安來說,根據單位的有關規定,其性質和後果之嚴重不言而喻。

  其次,為了公安幹警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樹立民警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總隊對駕駛員的嚴格要求,在駕駛公車時,必須帶齊雙證,簽好派車單,堅決杜絕酒駕,加強民警小時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從政治,思想,行動展開愛警活動。

  自從公安部提出五條禁令後,xx公安局就加大了對酒駕的嚴管程度,透過組織民警觀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讓大家在思想上繃勁酒駕這根弦,加強思想意識。還利用基層黨支部的作用,逐一對單位愛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談話,勸其少喝酒、不喝酒,從根源上杜絕酒駕。

  近期xx分局民警酒駕的案例就給我們大家上了一堂真實的教育課,就是因為他一時的思想麻痺大意,僥倖心理,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作為家裡的頂樑柱,因為酒駕失去了工作,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殘酷的冰霜,現實是殘酷的,教訓是慘痛的,希望大家引以為戒,為了自己關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盤。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 篇9

  醉駕”是“行為犯”而不是“結果犯”。只要你有醉駕的行為就可以定罪,不論你造成了怎樣的後果。另外,我們不能等產生重大事故了才來追究刑責,那樣的話未免違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關於醉駕定刑、定罪的初衷了,畢竟我們制定相關法律不是為了懲處,而是為了規勸和忠告。

  酒駕危害甚烈。據瞭解,全國每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中,酒後駕駛達30萬人次左右,駕駛員死亡檔案中也有30%與酒後駕車有關。這一組觸目驚心的.數字,為我們敲響了安全警鐘,也凸顯了酒後駕車的危害程度。“車禍猛於虎”,此言不虛。酒後駕車付出的代價是慘痛的,一旦出事故,就是身體、精神、物質等三方面的打擊。

  法官用“駕駛距離不遠”使莫王松免究刑責,顯然不妥,有變相縱容、默許酒駕之嫌。誠然,醉駕量刑是要考慮情節,但這個情節應該是酒精超出醉駕標準的多少,有無造成社會危害及程度等,而不是醉駕距離的長短。要是“駕駛距離不遠”成為醉駕免究刑責的話,那麼此例一開,那今後醉駕超過1000米、2000米算不算,你這個駕駛距離不遠到底又是指有多遠呢?

  只有心存敬畏,才會收斂行為。心理上有所恃,行為上就敢放肆。正因此,當一些人感到交規法條奈何不了他時,開車起來便無所顧忌,即使飲酒也敢上路。所以,要加大對酒後駕駛的查處力度,形成高壓管控的態勢。一旦發現酒後駕駛,要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讓每個駕駛人都不敢碰這高壓線。

  酒駕有危險,但更危險的是不能很好的“懲前處後”,否則,“駕駛距離不遠”必將成為酒駕的藉口了。

  酒駕學習心得體會 篇10

  清醒認識酒駕危害!

  酒後駕車是指,飲酒後8小時之內,或者醉酒後24小時之內駕駛車輛。統計表明,駕駛員酒後駕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時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後開車、醉酒駕車引起的。駕駛員死亡檔案中有59%與酒後駕車有關。觸目驚心的數字告訴我們,酒後駕車嚴重的危害著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會。民警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們,飲酒之後一定不要駕車。

  酒駕之後事故多發的原因:

  1.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痺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

  2.飲酒後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後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訊息。

  3.飲酒後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訊號、交通標誌標線,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喝酒的人,大都覺得少喝點,或者自我感覺“良好”就沒事,其實不然。喝酒後,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衝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5.酒後易犯困、疲勞和打盹,甚至進入睡眠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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