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教育法心得體會範文(精選5篇)
學習教育法心得體會範文(精選5篇)
某些事情讓我們心裡有了一些心得後,心得體會是很好的記錄方式,這樣可以幫助我們總結以往思想、工作和學習。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心得體會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習教育法心得體會範文(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習教育法心得體會1
一、為人師表,言傳身教
教師的人格力量來自於學術水平與道德情操的完善統一,不僅要在自己講授的課程中學識淵博,循循善誘,更要透過言傳身教,透過榜樣,無言的力量教給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學生樹立堅定的信念和遠大理想。在學生的眼中,教師具有無可懷疑的威信,教師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樣,教師的一言一行,都透過這樣那樣的方式,對學生的各個方面產生影響。
二、將做人的教育寓於教學中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傳道"是三大任務中的首要。告訴學生科學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養百折不撓的克服困難的堅強意志。老師應該努力學習做這種潛移默化、"潤物細無聲"的教育。
三、虛心向學生學習,做到教學相長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是學生對老師的尊敬之言。對於老師則不可以"家長"自居,應該與學生平等相待,虛心向學生學習,做到教學相長。愛學生就要尊重他們的人格和創造精神,與他們平等相處,用自己的信任與關切激發他們的求知慾和創造欲。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是主導,學生是主體,教與學,互為關聯,互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一個好老師會將學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們,尊重他們,視他們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夥伴。
學習教育法心得體會2
近年來,我國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會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為一個世人關注的社會問題。因此,如何預防校園傷害事故、妥善解決和處理此類糾紛。最近,透過在教管課程班學習《教育法規》這門課程得到很多啟示,幾天的學習中,首都師範大學程振勇教授在學校傷害事故方面進行了精闢的講解,感覺收穫頗豐。以下是本人這方面的學習心得。
一、學校是否屬於學生的監護人之爭
分清責任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於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上,存在著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中,也無據可尋。
是不是隻要學生在上學(上課)期間發生傷害事故,學校都要承擔責任?如果不盡然,學校又是在什麼情形下應對在校學習期間受到傷害的學生承擔責任?在諸如此類的問題上,學校與家長之間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長認為,學生只要到校學習,家長就將其監護責任轉移給了學校,學校不僅應當對學生的學習負責,而且應當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而校方則認為,學校不是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不負有對學生的監護職責,學校是否承擔學生事故損害賠償的責任,是基於教育法對學校管理職責的規定,對學生承擔有限的管理責任。那麼學校與學生之間究竟存在著一種什麼樣的法律關係?我國現行法律卻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職責與學生監護人的監護職責雖有相近內容,但這兩種職責的性質和法律淵源卻有不同。前者是學校作為承擔公共教育職能的社會機構,基於《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而形成的一種公法範疇的職責與義務;後者是基於民事法律所確定的監護權,而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形成的司法範疇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兩種權利由於來源與性質上的差別,不能混淆。尤其監護權是建立在親權基礎上的,不能脫離法律的有關規定和親權的範疇而談監護權的轉移。視學校為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的認識,不僅使學校承擔難以擔負的責任,而且也難以解釋何以學校只有監護責任而沒有相應的權利,何以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規範,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監護人一樣管理學生。
目前的民事法律規範而言,沒有明確學校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或應當承擔監護責任。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總體上來講是基於教育與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關係,存在一些不同於其他法律關係的特殊規律,應當適用教育法調整。因此,學校並非學生法定意義上的監護人,儘管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
二、學校管理職責範圍與學校事故責任承擔
根據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判斷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後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責任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
1、意外事件。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責任。但如果事故發生之後,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後責任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責任大小,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並不意味著人為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為,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裝置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責任,與學校建築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餘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能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採取措施做好善後處理。中小學教師的職責並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管責任及到位情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係,取決於: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為有無一定因果關係;二是教師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為,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學生考試作弊,被監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儘管教師的行為與學生自殺有關係,但行為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責任。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責任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於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為後果的判斷能力。美國大多數法院在審理此類事故時,並不是將教師在不在場作為唯一的侵權責任要件,還要考慮教師離開的時間長短、離開的原因、學生身心發育情況、上課內容及活動性質等。
7、學生上下學發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督基於親權關係,而學校教師也必須加以指導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回到家中,期間的安全,除有特殊情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責任。如果學生集體上下學是學校規定,則可解釋為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於集體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原則上說,學校對學生安全保護責任的職責範圍限於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時間,但這並不等於說學校對於公休時間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就不負任何責任,問題的關鍵在於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絡。如日本學校教育法規定,學生在寒暑期做作業時發生了傷害事故,教師是否承擔責任的前提是,教師在佈置學生作業時有沒有充分考慮到這些作業內容對學生人身傷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後果。
中小學生在校期間受到損害或致他人損害,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承擔多少責任?我認為,應視具體情況綜合分析,其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學校方面是否應當為去或留校活動的所有學生承擔責任,而在於學校事先是否承擔了對這種活動管理監督的責任。
三、我國目前現行的關於學生傷害事故的立法狀況
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案件時,我國法院一般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而民法通則的相關條款過於原則,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同一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實踐中兩種完全不同的判決。實踐表明,僅僅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已經不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依據民法精神,充分考慮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參照國外校園傷害事故依法處理的已有經驗和做法,針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特殊人身侵權行為,制定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就成為解決校園傷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簡稱《方法》)已經實施。這是目前我國第一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規。《方法》中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範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專案和標準,提出瞭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方法》實施以來,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按照《方法》的規定,依法處理了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學校的合法權益。實踐表明,制定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是必須的,而且是可行的。
總之,透過學習程老師講授的《教育法規》這門課程,我學習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尤其是老師的案例分析,特別精闢到位,為處理教育教學實際問題提供了借鑑。
學習教育法心得體會3
教育能夠決定和改變一個人未來的命運,教育也能決定和改變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前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推進自主創新,要變人口大國優勢為人力資源大國優勢,我們就必須確保九年制義務教育的貫徹落實。
1986年《義務教育法》的出臺標誌著我國義務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軌道。20多年來,我國在普及義務教育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然而,由於社會轉型等諸多因素,義務教育推行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這是此次義務教育法修訂的時代背景。
受教育權是現代社會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這一基本權利所對應的正是國家和政府的基本義務。制定義務教育法,實施義務教育法,正是國家和政府履行這種義務、落實公民權利的必由之路。對於廣大公民而言,義務教育並不僅僅意味著適齡兒童家長及監護人的責任和義務,義務教育首先是國家和政府的義務。採取各種有效措施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學校教育,是現代政府不容推辭的責任和義務。
制定並實施義務教育法,也是切實提高國民文化素質的客觀需要。在現代社會,透過實施義務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質已經成為各國政府的共識。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全世界有170多個國家宣佈實施義務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國民的高水平教育對於個人和整個社會都具有可觀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教育能夠決定和改變一個人未來的命運,教育也能決定和改變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前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推進自主創新,要變人口大國優勢為人力資源大國優勢,我們就必須確保九年制義務教育的貫徹落實。在這個事關國計民生的問題上,政府責無旁貸。
新《義務教育法》的頒佈實施,對於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誌著我國義務教育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對全民族素質的提高和國家未來的發展,都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為學校辦學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義務教育法》中,四處提到特殊教育,充分體現了這屆政府人文化的關懷和親民的思想。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提升對弱勢群體的`法律保障,讓這些有殘障的孩子、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黨對他們的這種關懷。從這一點上看,新《義務教育法》凸顯了政府構建和諧社會和以人為本的理念,讓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奮和欣慰。
作為一所普通小學學校老師,讓貧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學,不因為家庭條件的差異和學校條件的差距影響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是新《義務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農村蘊含著大量的人才,還有待開發的人力資源,從法律的角度給他們一個平等就學的機會,未來,國家和民族也將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為本,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孩子、所有學校、所有老師的基本權利,這是我讀新《義務教育法》第一條到最後一條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義務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個立法理念是以學生髮展為本,真正給學生以發展的空間,同時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充分的發展空間。新的《義務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還有統一性和強制性。這三個基本支點,雖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為,但是對於教育工作者轉變觀念卻非常關鍵。
新法明確了對義務教育質量的要求,第一次將素質教育明確寫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強調要把德智體美有機地統一在教學的活動中。這些內容必然影響到校長的辦學思想和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為。同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也必須肩負起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質量的責任。
在實施新《義務教育法》過程中,我有這樣的思考: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於職守。《教師法》告訴我們: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和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學習教育法心得體會4
雖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師,卻肩負著為祖國的未來夯實基礎的重任。《新義務教育法》的學習讓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們工作的首位。
身為教師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因為當你走進學校大門時,你的一切就已經不屬於你自己了,而是屬於孩子們。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應當是教師的天職,正所謂:師愛即師魂。可是在實際中真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做到喜歡每一個孩子,卻是非常不易的。教師不應因為學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親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對學生另眼相看,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對待每一個學生。教師只應在乎學生是否學會做人,是否學會求知,在教學中應本著求真、求善、求美,最後才是求知這樣一個原則來教書育人,必須把德育放在首位,培養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已經成為學校教師勢在必行的工作。
打破傳統教育模式,讓學生在更為廣闊、寬鬆的學習和生活空間裡,接受全面的培養,獲得真正的全面發展才是一切為了學生,那麼除了針對課堂教學加以改革之外,我對學生的作業佈置中也應該丟掉了以前的簡單重複的內容,改為根據學生的水平差異分層次設定不同的作業。
導致師德失範現象的因素很多,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教師教育理念陳舊,其理念還停留在應試教育的框框裡,只注重學生的智育發展,忽視了學生人格培養,沒有注意心靈的溝通。二是教師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質,而教育學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質,心理品質的缺乏輕者對學生惡語中傷,重者對學生體罰。三是在利益的驅使下急功近利,缺少愛心,不會關愛學生。四是教育評估機制,仍以應試成績為核心,教師面對各方面的壓力,延緩了師德建設的程序。師德形成決非一種表面的具體行為。任何一種師德表現都能折射出深層的東西,它包含著人才觀、學生觀、質量觀、管理觀、學習觀、評價觀等一系列相關理念在內的綜合觀念。一句話,有什麼樣的教育理念,就有什麼樣的師德表現。
教師要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學識。博學多才對一位教師來說當然很重要。因作我們是直接面對學生的教育者,學生什麼問題都會提出來,而且往往打破沙鍋問到底。沒有廣博的知識,就不能很好地解學生之惑,傳為人之道。但知識絕不是處於靜止的狀態,它在不斷地豐富和發展,每時每刻都在日新月異地發生著量和質的變化,特別是被稱作知識爆炸時代、數字時代、網際網路時代的今天。因而,我們這些為師者讓自己的知識處於不斷更新的狀態,跟上時代的發展趨勢,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改革教學內容和方法,顯得更為重要。否則,不去更新,不去充實,你那點知識就是一桶死水,終會走向腐化。
透過學習,我深知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必須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對學生要有慈母般的愛心,且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知識,做到與時代同步,才能培養出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這付教書育人的重擔。
這段時間的學習與實踐,讓我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二十一世紀的學校教育需要的是對學生有愛心,對工作敬業,對自身不斷充實的高素質、強潛能和綜合知識能力完備的教師。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後,早日成為這樣一名高素質的、合格的教師。
學習教育法心得體會5
學習《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心得體會 根據我校“學習貫徹職業教育會議精神”的要求,本人認真研讀了《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對職業教育政策與理論的豐富內涵和精神實質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和把握,現結合學習情況談談自己的一些心得體會。
一、學習內容
《決定》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形成適應發展需求、產教深度融合、中職高職銜接、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溝通,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一是要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統籌發展各級各類職業教育,引導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嚮應用技術型別高等學校轉型,加強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溝通,積極發展繼續教育,打通從中職、專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為學生多樣化選擇、多路徑成才搭建“立交橋”。
二是要激發職業教育辦學活力。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社會各界特別是行業企業積極支援和投身職業教育,激發學校發展活力,完善現代學校制度。
三是要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推動專業設定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對接、職業教育與終身學習對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強化職業教育的技術技能積累作用。
四是要提升發展保障水平。發揮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完善經費穩定投入機制,加大對農村和貧困地區支援力度,健全就業和用人保障政策。
五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導評估,減少對學校教育教學具體事務的干預。引導全社會確立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技術、尊重創新的觀念,促進形成“崇尚一技之長、不唯學歷憑能力”的社會氛圍。
二、學習體會與收穫
(一)充分認識到職業教育的重要性
職業教育是關係到大多數人就業生存的一種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會勞動水平的基礎教育,更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素質教育。職業教育在我國的發展已有一定規模,國家也給予了充分的重視。
我縣政府投入巨資擴建職教中心,從規模和結構上提供了職業教育發展的平臺。十幾年來,透過上下努力,職業教育取得了較大的發展,為企業輸送了一些高素質的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他們在各行各業中發揮自己的能力,為我縣的經濟發展添磚加瓦。不過,就我縣目前經濟高速發展的勢頭來看,現行職業教育已滿足不了經濟發展的需要,也就對職業教育的質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為此,我縣職業教育改革是勢在必行,充分學習並領會國務院的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並結合我縣實際,在全面調研的基礎上,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並切實加以落實,增強職業教育的發展活力,提升職業教育品味,真正辦好老百姓信得過的職業教育。
(二)教師素質必須能適應高職教育的需要
要想大力發展高職教育,提高師資水平是關鍵。學校生產的產品質量的好壞,根本上取決於教師這些特殊的工程師。但高職教育不同於基礎教育或普通教育,因此對教師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即“雙高”的文化修養和“雙師”的素質。
所謂雙高文化修養,即科學修養和人文修養。現代社會的發展日新月異,高職教育是與社會緊密聯絡著的一類教育,社會需要什麼行業的人才,對人才的要求有哪些變化,需要教師及時把握;各行各業知識與技術在不斷更新,有的行業更新速度十分驚人。不僅需要高職教師掌握自己專業的新知識、前沿技術,而且還必須具有非常強的利用網路獲取資訊的能力。所以高職教師要樹立“活到老,學到老”的信條,要善於學習,不斷接受各行業的新情況,及時掌握新技術,勤奮地、持續不斷地從各種渠道汲取和補充自己的一桶水,確保傳授給學生的是足夠的有營養的水。
高職教育培養的人才是能實地作戰的人。因此,要求教師不僅要有深厚的理論,還要有嫻熟的技能和必要的經驗。只有理論與實踐有效結合,才有可能培養出全面的人才。所以提出了雙師的崗位資格,即高校系列職稱和專業技術職稱。僅僅考取專業技術職稱還是很不夠的,高職教師必須有實踐工作經驗。
(三)一定要讓學生好學、學好,成為全面的人才
高職教育的關鍵任務之一就是如何讓學生的精力集中於學習並且好學。“生命不能承受之輕”——沒有壓力就沒有動力,特別是對於年輕而尚缺乏自制力的學生,更加需要來自環境的壓力。要從考試、考核、激勵等各個環節入手改變目前高職教育的現狀。比如,學生考取各種專業證書是衡量高職辦學質量的一個方面,如專業技術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技術革新或發明創造獎勵證書。應大力提倡高職學生獲得“雙證書”,即畢業證和崗位資格證書,以起到促進學習提高質量的作用。用技術的魅力吸引學生。科學技術改變生活,與藝術一樣有其獨特魅力,特別是前沿知識及應用可以極大的吸引學生,激發學生的興趣。
培養人才僅僅有理論和實踐技能還不夠,還必須心理健康的人,否則可能是禍害社會而非造福人類的“人才”。所以,在高職教育中,特別還要加強以下教育內容:加強人文教育、重視德育教育以及注重培養高職學生的時代意識。
三、工作建議
一要轉變教育教學觀念。堅持課堂教學和實踐教學的改革,以育人為本、以學生為主體,全面落實立德樹人的要求,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任何教學都是“教”和“學”對立面的有機統一,老師教得再好,學生不學,也達不到教學的目的。沒有“學”,就無所謂“教”,因此,教學層面必須著力尋求“老師的教”和“學生的學”兩個方面的統一。教師要提高自己的教學能力和水平,首先要轉變教學觀念,由傳統的教書、教知識向教人、教學生轉化。這樣就得深入瞭解學生,認識學生,尊重學生。瞭解學生的學習特點、學習興趣和知識結構,認識學生的接受能力、接受特點和接受規律,尊重學生的價值選擇,尊重學生的人格和個性。這樣才能夠因材施教,實現高職教育的目的。
二是做到愛崗敬業,加強自身師德修養。職業高中對於教師的教學能力以及德育能力都有著很高的要求,這就要求教師不僅要有紮實的專業知識,還應具備良好的道德修養。由於教師所從事的職業特殊,是教育人、塑造人的事業,因此教師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甚至一言一行,都會透過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對學生的各個方面產生影響。因此,我們應該時刻注意自身道德情操的修養,透過言傳身教,在傳授知識的同時滲透做人的道理,幫助學生完善人格。
三是教師必須做到博學多才,將理論應用於實踐。教師博學多才,學生才會“親其師、信其道”。所以教師必須有紮實的專業知識。它表現在精通與知新的方面。精通,就是對所教學科,要掌握其基本理論,瞭解學科的歷史、現狀、發展趨勢和社會作用,掌握重點、難點。不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抓住要領,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運用自如,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知新,就是要學習新知識,講課要有新意。當代科學知識分化急劇,新陳代謝迅速,應用期越來越短,知識的創新性越來越鮮明,這就要求教師要及時吸取新資訊、新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