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行政法心得體會(通用5篇)

學習行政法心得體會(通用5篇)

  當我們備受啟迪時,可以尋思將其寫進心得體會中,這樣我們就可以提高對思維的訓練。很多人都十分頭疼怎麼寫一篇精彩的心得體會,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習行政法心得體會(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習行政法心得體會1

  透過學習,我對教育法律法規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我認識到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樹立事業心,增強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忠誠教育事業,獻身教育事業。

  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範,尊重信任”。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即是敬業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師教書這個職業的具體表現。

  二、培育教師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師德要求都基於教師的人格。

  師德的魅力主要從人格特徵中顯示出來,歷代教育家提出的“為人師表”、“以身作則”、“循循善誘”、“誨人不倦”、“躬行實踐”等,既是師德的規範,又是教師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徵的體現。在學生心目中,教師是社會的規範、道德的化身、人類的楷模。教師的人格魅力來源於對事業的忠誠,他們不是緊緊把教書看成謀生的手段,而是毫無私心雜念地投身其中,以教書育人為崇高的職責,並能從中享受到人生的樂趣。

  三、熱愛學生,尊重、理解學生,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

  熱愛學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聖!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教師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具有十分強烈的質量意識,要真正在培養學生高尚情操、塑造學生美好心靈方面下功夫。一個教師只有對自己的學生充滿執著的愛,才能激發出做好這一工作的高度責任感,才能堅定不移地辛勤耕耘,獲得豐碩的育人之果。要把真摯的愛融在整個班級之中,不僅要愛那些好學生,更要愛那些缺點較多的學生,要讓每一個學生都從教師這裡得到一份愛的瓊漿,從中汲取奮發向上的力量,更加自愛、自尊、自強和自信。然而,教師只有“愛的教育”和“奉獻的教育”還遠遠不夠,瞭解學生、理解學生、尊重學生、引導學生,才是教師在愛學生這一基礎上的發展方向。

  每一位學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師的關愛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師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讓師愛紮根於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學生交流,用愛去和學生溝通,建立起師生間的真摯情感,才會叩響學生心靈深處的琴絃,引起學生情感的共鳴,讓學生接受你的教誨。因此,我們對學生要真誠待、真心關愛,用師愛的真情去感染他們、幫助他們,用師愛去換取學生的尊重與理解;用師愛去激發學生學習知識的興趣。讓他們在師愛的氛圍中學習知識,在愉快的情感體驗中接受教育。

  教書不僅是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們應平等的對待每一個學生,不歧視差生。教師,應以虛懷若谷的胸懷,誨人不倦的精神,用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響學生的言行舉止,去照亮學生的心靈,去培養好每一個學生,讓每一個學生適應時代發展。

  透過學習,我還認識到:“要是再不聽課,你給我滾出去!”這些辱罵性詞句違反了新《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近年來,學生不堪老師在課堂上的當眾羞辱,出現精神異常,甚至自殺的現象時有發生。在校園內發生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事件給學生帶來的傷害往往影響到學生健康人格和心理的形成。這些“校園言行傷害”行為我們應堅決杜絕。

  作為一名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我們理應成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時刻關心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努力把他們培養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接班人,這是時代對我們的要求,也是我們的責任。

  學習行政法心得體會2

  轉眼間,我已經結束了對行政法學課程的學習,半年的時光如白駒過隙。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我還來不及看更多的書籍,咀嚼老師的語詞,我就要接觸更多的專業知識了。其實,我覺得我是沒有什麼資格談行政法學,談感想的,因為我對這門博大的學問了解的實在是太少了,我只能從粗淺的層面講述一下我對行政法學的看法和學習心得。

  1、 老師用他那對法學的執著和痴迷為我們逐層解開了行政法學神秘的面紗。

  也毋寧說,尊嚴與正義的理念帶給我心靈的震撼,並擢升了自己的追求。

  由於我們專業的知識體系過於單一,導致我們很少接觸到能使自己綜合素質提高的知識。而這門課很好的彌補了我們專業所缺乏的,並使我們的知識視野擴大。對提高自己的綜合能力很有好處。

  透過《行政法學》課程的學習,我瞭解了行政法學的特點、行政法的總體結構和基本內容、行政處罰的種類......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明顯提高,以前,對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認識,現在能夠領悟到法律的深層次內涵,有了理性的認識,透過學習,使我的法律意識產生了質的轉變。學習結束後,我靜下心來,參照課外書,對照筆記,聯絡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觀看普法宣傳節目,感覺到在法制建設方面,我還有很多需要學習,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還有許多有待解決的問題需要考慮。

  2、我明白了行政法學在整個法學體系中,它相當於一塊敲門磚。

  它裡面所包含的知識都是一些概括知識,同時也是基礎知識,何謂法律關係,何謂法律行為。這些都是以後學習其他專業學科的必備工具。所以,在我眼中,行政法學也就是一門工具課。

  其次,行政法學其實也是一門很“好玩”的學科。之所以用“好玩”這兩個字來形容這門學科,主要是因為:

  第一,從表層講,學習,我們行政法學不必具備很高深的專業知識素養。它所傳授給我們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對於這些,我們應該側重於理解,而不用死記硬背。這就好像是一個遊戲,遊戲里人物、器物千變萬化,但是隻要我們玩好基礎的,我們就有資本升級,反映在我們的學科上就是我們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敵營陣地。

  第二,從深層講,行政法學可以說是包羅永珍。剝開第一層,只要我們稍微加以思索,我們就可以發現第二層,剝開第二層,再加以繼續追問,我們就可以發現第三層......層層遞進,它就好像是一個魔術,能夠讓我們不斷探索,發散思維。

  最終,我們會發現,褪盡所有的束縛,法講的就是人及社會關係,它存在著一個被整個社會所認可的一個規則。總之一句話,對於行政法學,在學習時,我們要抱著一種敬畏的態度,在思考運用時,我們要懂得靈活變通的方法。

  3、“模擬法庭之張婉訴某大學拒授學位案”教學活動讓我明白了以下幾點:

  (1)模擬法庭的舉辦消除了我對法學的誤解:法律就是法條,法學學生就是背法條。其實完全不是這樣,法學追求的是公平和正義,一部法律的誕生是多種力量博弈的結果,其中必然體現著每個博弈參與方的利益,是各種力量的均衡。各種法律體現著人的善和惡,真實的反映著現實的世界,幾千年前的羅馬法如此,幾千年後的法律也是這樣。“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學生是抄來的。你就不能說他是抄來的。你的學生並沒有義務去證明他不是抄來的”。這是羅馬法的精神;文明與野蠻的分際,就在這麼細微的差別上。

  (2)我作為劇本編寫員之一,在模擬法庭籌劃階段,經歷了熟悉案件、活動策劃、確定演員、編寫劇本及反覆修改、多次排練、教師指導等環節,瞭解了法庭訴訟的一般流程及法庭人員構成,體會到了法律的嚴謹,也萌生了對法官的崇敬和對法律相關職業的嚮往;在模擬法庭審判階段,我們身臨其境,各司其職,完整體驗了庭審過程;在休庭階段,我們都積極踴躍地發表了自己對案件的看法,深刻思考了相關法律知識及司法程式;在模擬法庭最後階段,在模擬法庭最後階段,蘇天照書記對整個活動流程及同學們的表現給予客觀評價,指出不足,並要求我們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在此次模擬法庭活動教學過程中,指導教師透過模擬法庭的現場感和直觀感,進一步加深了我們對法律知識和司法程式的理解,更好的提高辯護雙方對適用法條的運用和把握,不僅豐富了醫學法學教學模式,也激發出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真正做到“法律進生活”、“法律入頭腦”的教學效果。

  4、看了那部民告官的影片,我明白了:

  (1)作為一名國家公民,更作為一名新時代的大學生,學習法律十分重要,我們應該知法、學法、守法、用法、護法,在我們的權益受到侵犯時,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法律是人的行為規範,而人的行為受人的思想所支配,法律要有效地規範人的行為貴在做通、做好人的思想工作,法律透過講理使人良心發現,並歸依法律,可以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最有效的方法。

  (3)法律具有強制性,它強制人們服從,人們不能借口不知道法律、不理解法律而拒不服從法律,在一個自由、民主和法治的社會,越是強制性的東西就越要講理。法律跟人們的生命、財產和自由息息相關,如果法律不講理,無理地剝奪人們的生命、財產和自由,那麼這樣的法律就是惡法,推行這樣法律的社會就是一個不合理的社會。法律應具有權威,但法律的權威最終不是來自“力”而是源自“理”,因為“力”最終也是源自“理”,講理的法律才有力量可言、才有權威可言。

  (3)法律的規則是有限的,但法律所要調整的社會關係是無限複雜多樣的。法律規則是固定的,而其適用的物件是活生生的人,法律的一個難題就是,如何使固定僵硬的規則能夠靈活地適應活生生的人,解決這一難題的根本出路在於法律要講理。

  (4)在一個法治社會,法律是這個社會是非、真假、善惡、美醜的最後評判標準,自應是最講理的事情和地方,如果連法律和法院都不講理,那麼這個社會就是一個是非顛倒、真假不辨、善惡不清、美醜不分的社會,這種社會無正義可言,也無可救藥。

  (5)從法律的實施來看,之所以要設立法庭,要有嚴格的訴訟程式等等,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講理,給人們提供一個充分講理的地方,保障人們講理的權利,透過講理去發現誰更有理,並根據理的有無和多少來分配各自的責任。所以審判也叫審理,審的就是一個“理”字,而審理後所做出的判決書就是一份說理書。

  以上是我學習社會法學的一些心得體會,在學習中,我們可能還會遇到很多其他的問題,但我相信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要我們不氣不餒,用心探索,一定能找到良好的解決辦法,將社會法學的基本理論知識學好、學紮實,進而進行深入研究,共同建設好我國的社會法學!現在我已把學習法學知識帶進了生活,我會從日常行為規範做起。 同時我還要學會重新的開始,學會管理自己,把自己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實際中,從而提高自己意志。學會管理自己的生活、時間和情感。只有懂得管理自己的人才能把握自己的人生、才能張揚自己的個性,才能做自己真正的主人,才能駕馭他人。我相信我們的未來將充滿色彩,我們的明天會更加美好的!

  學習行政法心得體會3

  上了一節課,能感覺到老師的學術造詣,老師能夠出口成章,能夠滔滔不絕的講四節課,真想自己也能那樣,要做的就是要多讀書,多瞭解,並要深入的思考問題,發現問題,尋求解決的途徑,做生活的有心人!

  將需要做的事情總結如下:迅速轉變,和大學是不一樣的!

  1.研一注意夯實基礎,鞏固專業知識,多讀書,多寫東西,做一個勤快主動的人。平時多查資料,找到有價值的問題。

  2.不要太苛求外界的條件,不要茫然,好好學習,對於學生會和其他的不要花太多時間。

  3.鍛鍊自己的文字表達能力,看到人能迅速找到話題,深入瞭解,這一切的前提是先使自己強大起來!

  4.寫文章要從實際問題入手,不能空談,只講制度條文,先從三段論開始吧。看《南方週末》、《經濟觀察報》、透過讀報尋找話題---思維擴散---國外有沒有研究,看一份英文報紙------選一個好的切入點深入研究,不斷跟蹤,例如:城鄉發展,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借鑑國外的。

  5.好好研究下“第三部門”。

  a,思想彙報專題概念來源進行梳理;

  b,解釋,國內外研究,研究到什麼程度,需要進行比較才;

  c,聯絡中國現實,提出自己的問題,要提出有分量的問題和建議,最終的結課可能要完成論文,好好寫,進行修改完善,發表!

  學習行政法心得體會4

  霍布斯在《利維坦》一書中曾經指出:人的自然權利應該受到自然法的限制,但自然法的實行、契約的實現不能僅靠人們自身的力量,必須有一個強大的公共權力或共同力量來保證,這就是國家,巨獸“利維坦”。早在大一時期,我就透過與公法類學科有關的一些法學啟蒙讀物培養了對行政法學的濃厚興趣。在本學期潛心研習行政法、將所學知識與社會中的一些熱點問題融會貫通之後,我更是受益匪淺。

  首先,我透過學習行政法重新認識了依法行政、公共監督的必要性。因公權力具有利害雙重性,對其採取限制與約束措施是不可或缺的。我國《依法行政綱要》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六項基本要求,而目前的“鉅額公路罰款問題”正是行政機關違背這些要求的典例。每年3000億的公路罰款額,不僅使貨運司機不堪重負,更令物流成本水漲船高。在我看來,政府部門本應是公路規則的制定者與監督者,現在卻變成了參與利益分配的分成者。從我國1994年治理公路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現象開始,18年來它們不僅沒有絕跡,反而花樣翻新、層出不窮,甚至出現了向超載車輛出售通行月票的現象。這種縱容超載、“養魚執法”的行為,形成了“罰款—超載—再罰款—再超載”的怪圈。那麼,我們對於這種公路罰款亂局應該採取什麼應對措施呢?在學習課本知識、查閱相關資料後,我認為我們首先要解決公路運輸管理法規繁多、處罰部門冗餘的問題。據瞭解,目前對於超載貨運車輛享有處罰權的有交警、城管、運管等四個行政管理部門,他們分別依據不同的法規確定不同的處

  罰標準。在課堂上,我瞭解到公安部門只能處以200元以內的罰款,而交通、路政部門居然最高可以處以3萬元的罰款,相比之下兩者相差了一百多倍。因此,不僅法律法規的適用要統一,還應當將公路罰款權交由公安部門統一行使,才能從體制層面上治根治本。其次,我們要思考社會監督機制的構建,讓權力在陽光下執行。地方執法部門的罰款賬本應當公開,接受人民的監督,防止因行政機構工作人員冗餘形成的“吃飯財政”肆無忌憚地侵吞行政相對人的財產。

  其次,透過學習行政法,我學會了從行政相對人的角度反思制度的合理性,以此作為改進現有制度的突破口。“比例原則”要求行政主體在實現行政目的時對相對人的影響限制在儘可能小的範圍和限度內,保持兩者處於適度比例。不久前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透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提高了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收補償數額,這正是比例原則在政治生活中的具體體現。該法出臺以前,政府對農民的土地低買高賣,巨大的差價導致矛盾頻發,而現在將徵收補償標準大幅提高,農民可以拿到比以前多得多的徵地補償。但是在我看來,提高農民土地收益的比例雖然不失為一種改革的好思路,但是如果能讓農民也成為土地交易的主體,從而自由地流轉自己的部分集體土地,這樣是不是會更好呢?目前政府壟斷土地,導致其靠賣地賺錢,推高地價與房價,形成看似欣欣向榮、實則日薄西山的“土地財政”。如果將土地市場的交易主體地位也授予農民,則不僅能在多個主體之間形成競爭,從而壓制地價與房價,而且能透過向農民徵收土地交易稅的方式解決地方政府的財政吃緊問題。

  一年之前初涉法學專業的我,在閱讀《社會契約論》時曾十分讚賞盧梭“將公民權利毫無保留地交給社會,增加社會的力量來保護公民利益”的觀點。然而,在系統地學習了行政法學之後,我更相信凌駕於個人權利之上的、無阻礙的絕對權威將造成多數人的暴政。保障人權、治官制權、維護公平正義與民主政治,正是行政法學的意義之所在。以上就是我的一些感悟與體會,在今後的學習生涯中我將更加勤思篤行,將所學知識化作貢獻於祖國民主法治事業發展的力量。

  學習行政法心得體會5

  《行政強制法》的公佈施行,是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對於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嚴格依法行政,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行政強制法》的公佈施行,完善了由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及非訴訟程式法共7個法律部門組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行政強制法》的公佈施行,解決了行政強制權行使中的突出問題。由於對行政強制缺乏統一規範,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既存在濫用行政強制手段,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問題,也存在行政機關強制手段不足,執法效率低,不能有效制止違法行為的問題。具體表現為:設定權不明確。行政強制措施種類繁多,名稱不一,缺乏規範。實施主體混亂。程式不規範,行政強制的隨意性大。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執行,程式煩瑣,時間過長。為了保證行政效率,又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需要制定行政強制法,從制度上作出統一規定。

  《行政強制法》的公佈施行,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行政強制權是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既涉及行政管理效率,又涉及對公民人身權、財產權的限制,規範行政強制行為,有助於促進行政機關全面依法行政。學習好、宣傳好、執行好這部法律,是各級行政機關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務。

  作為一名機關工作者,對《行政強制法》不僅要熟知,而且要將其應用於工作實際中來,用理論來指導工作實踐,同時用實踐來檢驗理論政策、法律法規。真正達到薛泳成果轉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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