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軌離婚協議書
女方出軌離婚協議書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女方出軌離婚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男方:____,男,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女方:____,女,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男方與女方於________年____月認識,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兒子,名____。因女方有外遇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由男方全部負責,不由女方承擔任何費用。
女方必須取得男方同意後,方可探望孩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為雙方各自擁有。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房產歸男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女方必須協助男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精神損害賠償:
鑑於女方有外遇的原因,女方應一次性補償男方精神損害費25000元,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x元給對方。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________女方:________
簽名:________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