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拆遷安置協議書(通用7篇)

房屋徵收拆遷安置協議書(通用7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徵收拆遷安置協議書(通用7篇),歡迎大家分享。

  房屋徵收拆遷安置協議書1

  徵收人(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被徵收人(乙方):__________。

  為建設火車站站前廣場,甲方需要徵收並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保證房屋拆遷順利進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後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範圍內共有各型別特徵房屋平方米及其附屬物等(以《________________火車站站前廣場處房屋及附屬物拆遷補償專案勘測確認表》所列專案及其金額為準),乙方自行拆除的費用自理;乙方交甲方拆除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完成搬遷,房屋及其附屬物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拆除完畢,甲方對拆除房屋經驗收合格後________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徵收房屋及其他附屬物補償費.

  三、搬家費:乙方房屋搬遷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按所拆主屋建築面積________元/平方米向乙方支付共次搬家費總計________元。

  四、過渡期限及補助費:過渡期限為________個月;乙方自行租房解決自己居住問題,甲方只負責按所拆主屋建築面積________元/平方米標準分月向乙方支付過渡補助費。若因甲方原因致使過渡期限延遲,按原標準2倍支過乙方過渡補助費;若因乙方延遲選房或延遲入住超過過渡期,過渡補助費仍按原標準執行。

  五、拆遷獎勵:拆遷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為________天,甲方按拆除房屋補償總款________%的資金獎勵乙方。具體獎勵方式: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天拆遷期限內,於前________天內完成拆遷的全得按拆除房屋補償總款________%;超過________天未完成拆遷的,從第________天開始每延遲一天,獎勵資金減少________%,超過規定________天拆遷期後不再獎勵。

  六、安置方面的約定:

  1、安置房屋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安置房樓層及戶型:安置房為________層高度的多層樓房,房屋面積先由乙方自己申報,戶型結構經專業設計(具體以設計圖紙為準)。

  3、安置房屋面積:人均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安置房屋建設:乙方自主招標,甲方提供必要幫助。

  5、安置房屋價格:建設成本價(以乙方招投標確定的價格為準)。

  6、具體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另行簽訂。

  七、甲方如不按協議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若在約定期限內未搬遷並拆除房屋,甲方申請有關部門給予強制執行。

  八、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見證單位:__________

  房屋徵收拆遷安置協議書2

  房屋徵收部門:_______________

  被徵收房屋(不動產單元號):_______________

  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下稱被徵收人):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

  xx房屋徵收部門為被徵收人提供了xx補償方式。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對本府釋出的房屋徵收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亦未在本府限定的簽約期限內與xx房屋徵收部門達成徵收補償協議且未搬遷(或因xx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xx房屋徵收部門報請本府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徵收補償決定。

  查明:本府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人民政府關於徵收xx地段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決定》,決定徵收xx地段國有土地上房屋,用以建設xx專案,

  房屋(測量___區/圖___段/幅___地號)位於上述徵收範圍內。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為______,證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 ______平方米,分攤面積______平方米,另有(其中)______平方米麵積未辦理產權登記),使用性質(規劃用途)為______,屬___ 結構___層。根據房地產評估公司作出的《房地產評估報告書》(估字〔201___〕___號),以___年___月___日為評估時點,按該房屋的合法產權面積______平方米進行評估,市場價值為______元。被徵收房屋部位______平方米麵積由第三人租賃使用,___部位______面積由被徵收人使用。

  房屋徵收部門認為,擬對被徵收房屋作產權調換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包括套內面積平方米及分攤面積___平方米,使用性質(規劃用途)為住宅,___結構。根據______房地產評估公司作出的估字〔201___〕___號《房地產評估報告書》,以___年___月___日為評估時點,市場評估價值___元)和___房(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包括套內面積______平方米及分攤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質(規劃用途)為住宅,______結構。根據______房地產評估公司作出的估字〔201___〕___號《房地產評估報告書》,以___年___月___日為評估時點,市場評估價值___元)作為被徵收房屋的補償安置房。上述補償安置房源均由本府提供。

  被徵收人認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十七條至第二十八條,《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穗府〔2014〕38號)第二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規定,本府決定如下:

  一、本府提供___房(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包括套內面積___平方米及分攤面積___平方米,使用性質(規劃用途)為___,___結構,對被徵收人___、第三人___進行補償安置。

  二、被徵收人___、第三人___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遷出被徵收房屋,並遷往產權調換房屋/週轉用房___房;

  (被徵收人___或第三人___自行安排住處的,___房屋徵收部門向被徵收人___或第三人___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___元;___房屋徵收部門不再提供週轉用房。)

  三、房屋徵收部門應在被徵收人、(第三人)搬遷之前向其支付搬遷補助費___元;停產停業損失___元(徵收非住宅時選填);

  四、房屋徵收部門應在被徵收人___遷入產權調換房屋之日起___日內協助其辦理被徵收房屋產權登出手續及產權調換房屋過戶手續;

  五、被徵收房屋市場評估價值___元,產權調換房屋市場評估價值___元。房屋徵收部門應自被徵收人______遷入產權調換房屋之日起______ 日內向其支付差價款______元。(被徵收人______應自遷入產權調換房屋之日起______日內向___房屋徵收部門支付差價款元。)

  被徵收人、第三人對本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______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自本決定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訴訟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被徵收人、第三人在上述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在本決定規定的搬遷期限內不搬遷的,經催告後被徵收人仍不搬遷的,本府將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_________人民政府

  房屋徵收拆遷安置協議書3

  甲方:xx市土地管理局

  乙方:xx村村委會

  因建設發展需要,經市政府批准,市土地管理局決定徵用xx村集體所有土地1000畝。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經與村委會協商,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 被徵用土地的方位:該地塊位於xx廠東邊,東至,西至xx廠,南至, 北至面積約xxx畝〔以實測結果為準)。

  2 土地補償單價為人民幣x萬元/畝

  3 地上的種植物按莊稼x元/畝,果樹xx元/棵作價補償

  4 以上兩項由雙方派人聯合組成測量組進行實地測量統計,根據實際測量統計結果計算總價款。

  5 補償款計算出來後,甲方將在一個月內一次性撥付給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款項後一個月內分發給村民。

  6 乙方應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在協議簽訂後兩月內將該土地上之所有的集體、私人財物清理乾淨,將土地交與甲方處理。

  7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市土地管理局(章) xx村村委會(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徵收拆遷安置協議書4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專案建設需要,根據政房徵____________號《人民政府房屋徵收決定》,決定徵收乙方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實施意見》和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實施意見》(試行)等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徵收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被徵收房屋狀況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套內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規劃用途,房屋的結構,房屋共有情況。

  第二條乙方選擇第______種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2.房屋產權調換。

  第三條被徵收房屋的價值

  根據選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號《評估報告》,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為: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元)(詳見貨幣補償計算表,表-1)。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作為本協議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的結算依據。

  被徵收房屋貨幣補償的金額為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房屋產權調換

  (一)、實行原地房屋回遷安置的,房屋安置地點位於__________________。該房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____,該房屋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平方米(最終以房屋測繪部門核定的面積為準)。安置房屋為多層建築的,按照被徵收房屋原產權建築面積1:1的比例進行安置;安置房屋為高層建築的,按被徵收人原房屋套內面積進行安置,並以此計算安置房應安置的建築面積,即:被徵收人安置房應安置的建築面=被徵收人原房屋套內建築面積ד(1+安置房公攤係數),相同建築面積內不補差。(見房屋原地回遷安置差價計算表,表-2)。

  (二)、實行異地房屋產權調換安置的,房屋安置地點位於__________________。該房的結構為____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____,該房屋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平方米(最終以房屋測繪部門核定的面積為準或以房屋產權證面積為準)。安置房屋為多層建築的,按照被徵收房屋原產權建築面積1:1的比例進行安置,安置房屋為高層建築的,按被徵收人原房屋套內面積進行安置,並以此計算安置房應安置的建築面積,即:_____________被徵收人安置房應安置的建築面=被徵收人原房屋套內建築面積ד(1+安置房公攤係數),相同建築面積內不補差。安置房屋區位每降一個土地級別,按被徵收房屋原產權建築面積的10%作為補償,原產權建築面積10%部分不足5平方米的按照5平方米來補償。(見房屋產權調換計算表,表-2)。

  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應符合以下標準: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安置房屋,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

  2.安置房裝飾與設施標準見附件。

  (三)、調換後的房屋產權,由甲方提供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其費用按相關規定繳納。

  (四)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騰空房屋交甲方拆除。房屋搬遷驗收完畢後,憑驗收單結清補償款。補償協議簽訂後乙方將產權手續交於甲方,送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登出手續。

  (五)、產權調換差價由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方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

  第六條房屋產權安置的過渡

  過渡方式為:乙方自行過渡,甲方應按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第七條房屋徵收搬遷補助費

  (一)甲方按規定標準,支付乙方搬遷費____________元,臨時安置補助費____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__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___元。

  (二)徵收非住宅房屋,甲方按規定標準,支付乙方搬遷費____________元,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____________元。其他補助__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___元。

  (三)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及其他補助等費用,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

  第八條:乙方的違章建築及其附屬設施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拆除。

  第九條違約條款

  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應在本協議第六條第(二)項約定的臨時過渡期期滿前保證乙方按期回遷,逾期不能回遷的,甲方應在臨時過渡期滿______日前通知乙方,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的雙倍向乙方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2.徵收非住宅房屋超過過渡期限的,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的%向乙方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二)、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標準應符合第五條第(一)項及附件二標準的約定。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標準進行整改。

  (三)、安置房交付後,房屋面積最終以房屋測繪部門核定的面積為準,如房屋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超出面積部分按照簽訂合同的房屋安置價格結算。

  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

  (四)、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支付貨幣補償,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裝置搬遷安裝補助及損失費、停產停業補償費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之後,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前款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協議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金額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搬家前需要自行結清水、電、暖、天然氣等費用。如有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燃氣公司的水錶、電錶、燃氣表、應由乙方負責交還、乙方原使用的分戶計費水、電、燃氣表以及一切附屬設施不得自行拆除。

  (二)、乙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搬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每延期天賠償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臨時過渡期內,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1個月內,應到甲方處辦理安置手續,逾期每延期一日賠償甲方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無正當理由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未按規定繳納房屋超出面積款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每延期一天賠償元,或甲方有權將房屋收回。

  第十條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房屋徵收拆遷安置協議書5

  徵收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被徵收單位:鄉(鎮)村小組(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規範土地徵收工作,保障專案用地需要,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峽江縣徵收土地管理辦法》規定,需依法徵收乙方土地,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徵收面積及四至

  1、甲方徵收乙方土地面積畝,其中水田畝,旱地畝,園地畝,宅基地畝,林地及其他土地畝,未利用土地畝。

  2、甲方徵收乙方土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詳見徵地勘測定界圖)

  二、徵地補償費專案及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峽江縣徵收土地管理辦法》規定,甲方應支付乙方以下徵地補償費:

  1、土地補償費:水田每畝元,旱地每畝元,園地每畝元,宅基地每畝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畝元,未利用地每畝元,計人民幣元。

  2、安置補助費:水田每畝元,旱地每畝元,園地每畝元,宅基地每畝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畝元,未利用地每畝元,計人民幣叄佰玖拾萬零貳仟肆佰陸拾肆元伍角元。

  3、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由青苗核實工作組負責調查種類、數量、權屬等,補償按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徵地補償費共計人民幣元。

  三、付款方式:

  徵收土地協議簽訂後,由屬地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行文請示撥付徵地補償費,經縣財政、國土等部門核實報縣政府同意後,由縣財政將徵地補償費撥付給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將徵地補償費轉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截留、挪用。

  四、其他事項

  1、徵收縣城近期規劃區內和巴邱鎮規劃區內用於城市建設的集體耕地,按徵收耕地8%的比例預留土地,用於被徵地村組發展生產、村內公益事業、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和解決農民生活保障、醫療保障及就業培訓等。

  2、甲方支付給乙方全部徵地補償費用後7日內,乙方應清理完地上青苗及附著物,淨地交給甲方。逾期不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收繳土地。

  3、甲方在告知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上搶栽、搶種、青苗和搶建建築物、構築物,否則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4、甲方徵收乙方土地,所有權歸國家。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及土地被徵收所在地鄉(鎮)政府各持壹份,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勘測技術報告及勘測定界圖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鄉(鎮)政府代表(簽章)

  鑑證單位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房屋徵收拆遷安置協議書6

  徵地實施單位(以下稱甲方):

  被徵收土地單位(以下稱乙方):

  受安置補償農戶(以下稱丙方):

  為了¥¥¥城市建設需要,根據《土地管理法》、《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成果的批覆》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協商達成徵地安置補償合同如下。

  一、徵地補償和安置

  (一)補償依據、標準和方式

  1、補償依據和標準

  (1)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成果的批覆》(黔府函[20xx]255號)檔案標準執行:徵收耕地按綜合地價27000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10800元/畝,安置補助費16200元/畝)。

  (2)青苗補償費。按照《貴州省國土資源廳、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妥善解決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實施後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國土資發[20xx]60號)檔案標準執行,現狀調查時徵收土地上耕種有青苗的,按1200元/畝給予補償。

  (3)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縣城鎮建設建構築物徵收補償標準》執行。

  2、補償金支付方式

  (1)經甲方實地GPS測量,由乙方代表和丙方簽字認可測量結果或進行測量公證,該測量結果為給付徵地補償相關費用的依據。

  (2)丙方應得各項補償金,由甲方一次性兌付給丙方。

  (二)預留地安置辦法

  1、預留地安置的範圍:在《縣城市總體規劃(20xx——2030版)》規劃的縣《中心城區空間增長邊界圖》範圍內,符合下列條件的.,列入預留地安置,符合下列條件的,列入預留地安置,符合下列條件的,列入預留地安置。

  (1)本次徵收的土地;

  (2)20xx年7月1日至今因城市建設徵收的土地且未計算過6%預留地安置地的土地。

  2、預留地安置標準:按被徵收的應列入預留地安置的土地面積的6%計算預留地安置面積(含房屋建設及採光、消防、道路、綠化等基礎設施用地)。下列土地不實行預留地安置:

  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佔地;

  ②河流、溝渠、通村(組)道路等公共用地。

  3、預留安置用地的規劃建設方式

  (1)規劃設計

  ①預留安置用地以村為單位,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由縣規劃局根據城市規劃,結合各村實際在徵收土地範圍內就近選址,報縣城規委審查批准。

  ②預留安置用地面積和選址確定後,由乙方本著村民自治的原則與農戶協商後,委託設計單位規劃設計,按程式報縣城規委審查同意。

  (2)建設管理

  ①預留安置用地的建設和管理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議的原則,根據審查批准的規劃設計,由乙方統一組織建設。

  ②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預留安置用地區域內的徵地拆遷和區域外主幹道路、主幹電線、主幹管網等由甲方負責;區域內場平由乙方和丙方負責。

  二、被徵收土地位置、面積及補償、安置

  (一)徵收土地位置和麵積

  本合同明確的被徵收土地位於城關鎮村組,面積平方米。分別為地塊1;地塊2;地塊3

  (二)補償金

  丙方應得補償金元,其中

  1、土地補償費元。

  2、安置補助費元。

  3、青苗補償費元。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元。

  (四)預留安置地面積平方米。

  三、土地的移交

  (一)乙方和丙方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土地使用的清理並將土地交給甲方使用,逾期未清理土地的,視為土地清理完畢,甲方可以使用土地。

  (二)丙方對被徵收地塊進行包括耕種、植樹、取土、挖砂、出租、轉讓、建房等再利用或以任何理由阻礙、干涉甲方對土地使用的,乙方有義務制止丙方等相關人員的前述再利用和阻礙、干涉行為。

  四、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各方必須誠信遵守和履行。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或有不當履行行為的,都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而且,丙方不按合同履行或破壞、阻撓甲方使用土地的,乙方有義務督促其履行或制止其破壞、阻撓行為,因此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同時依法追究乙方、丙方及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透過複議、訴訟、申請裁決等方式解決。但是,爭議不影響甲方對土地的使用。

  2、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蓋章、經辦人代表簽字,丙方夫妻一方簽字、摁手印或持丙方夫妻一方身份證影印件且持自己身份證的親屬代表簽字摁手印,甲方將丙方應得補償存入丙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甲方和乙方蓋章,丙方不簽字時,甲方將丙方應得補償進行提存公證後,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六、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徵收拆遷安置協議書7

  甲方(委託單位):_________

  乙方(受託單位):_________

  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方便納稅人,甲、乙雙方經協商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簽訂如下委託代售印花稅票協議,並嚴肅地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有關條款之規定,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為印花稅票代售單位,乙方承擔為甲方代售印花稅票的義務。印花稅票監督代售單位負有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代售所需的印花稅票,並對乙方代售印花稅票工作進行指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代售印花稅票情況,乙方須如實提供印花稅票領、售、存的情況,不得拒絕。

  第四條 甲方全權負責印花稅票代售過程中納稅人提出的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乙方按季向甲方提出返還手續費申請,甲方根據乙方實際代售印花稅入庫稅款的5%支付給乙方手續費。

  第六條 乙方所代售的印花稅票取得的稅款,須專戶儲存,並於次月10日內將上月的稅款解繳入庫。

  第七條 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規定的期限辦理有關納稅申報手續。並在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甲方報送《印花稅票監督代售報告表》。

  第八條 乙方不得將印花稅票轉託他人代售或者轉至其他地區銷售;不得推銷或者少於票面金額銷售。

  第九條 乙方領存的印花稅票及所售的印花稅票的稅款如有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甲方可根據國家稅收的有關規定,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和規章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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