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通用10篇)
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通用10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通用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先生與乙方方__________________小姐雙方決定共同購置位於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路______弄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室的房產。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購房涉及的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信守:
一、由於乙方戶籍不在____________市,為省卻購房及按揭貸款中的麻煩手續,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出面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及《抵押借款合同》並辦理相關購房事宜,房地產權證上署甲方一人姓名。
二、由乙方出資支付購房的首付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且乙方已經實際支付。
三、由甲方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人民幣____________萬______仟元整(其中公積金貸款____________萬元整),借款期限均為____________年,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每月還貸義務。
四、購房契稅、手續費等由乙方支付。
五、甲乙雙方所購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室房產為甲乙雙方所共有。
六、甲乙雙方領取結婚證書後,甲方應儘快將乙方姓名依法新增到房地產權證上。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持家庭和睦,防止房產糾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丙方的見證下,就_____________________處的一套房產,自願簽訂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該房產位於____________,由甲方出全資建造,但是產權約定在乙方名下。
二、甲方享有該房產包含產權在內的一切權利,乙方只享有該房產的居住權。
三、乙方不得以自己是房產證下明示的產權人為由,要求享受該房產除居住以外的權利,更不得以此為由剝奪甲方對該房產的實質擁有權等一切房產權利。
四、乙方對該房產的居住權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給他人。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在精神正常下,自願簽訂的,沒有受到任何脅迫。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 篇3
男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協議雙方即將登記結婚,現為了避免日後發生財產爭議,維護穩定的夫妻和家庭關係,經雙方充分溝通和確認,對婚前和婚後涉及到的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的歸屬問題,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以下房產系男方婚前個人財產:
位置: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
以上房產的在婚後取得的租金等收益,以及出售所得房價款(包含了婚後產生的增值部分),亦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二、以下房產系女方婚前個人財產:
位置: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
以上房產的在婚後取得的租金等收益,以及出售所得房價款(包含了婚後產生的增值部分),亦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三、各自名下婚前已有的車輛、存款、投資理財等財產,及其在婚後所得的收益,均屬於各自的個人財產。
四、任何一方父母在婚後出資,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產、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公司股份、基金理財等財產,均屬於出資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相關財產在婚後產生的虧損或收益,無論是否由本人實際管理或經營,虧損均由各自承擔,收益均歸各自所有。
五、任何一方在婚後繼承所得,亦歸各自所有,無論是否實際分配到各自名下,均不影響個人財產的屬性。
六、任何一方婚前既有債權、債務,仍歸各自所有;
結婚後一方未經另一方簽字同意所產生的債務,個人為自己及他人擔保產生的債務,經營個人財產虧損時所產生的債務,均屬於個人債務。
一方使用婚後共同財產償還了個人債務的,債務人應從其個人財產中補償給另一方所還債務額的50%。
七、本協議沒有手寫內容,雙方簽字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男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
女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甲乙雙方現已自由戀愛,確立關係,並已明確結婚意向,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在無任何逼迫、雙方無任何精神不正常現象的情況下,經雙方理智平等的協商,就婚前一處房產達成協議如下:
一、婚前甲乙雙方同意以甲方單方名義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揭住房一套;房屋的詳情況如下:
住房產權地址位置:______
房屋戶型:______
房屋建築面積:______
購房合同款:______
購房合同編號:______
二、由於雙方暫時未辦理結婚手續,因此購房合同上暫時只有甲方的簽署;但對於房產經後的權利歸屬及其相關責任等事宜,雙方一致協商並同意:
1、住房歸雙方共同所有;財產所有權的分配比例:甲乙雙方各佔50%;
2、甲方不得私自將此屋進行轉讓、贈送、抵押、拍賣、租憑、借用等其它用途;
3、婚前貸款由甲方還,此部分作為甲方個人財產;
4、婚後甲乙雙方共同具有還貸的義務和責任;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此協議雙方無任何爭議;
五、本協議經丙丁見證(或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質量良好,房屋座落____________,間數: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出租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租金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一年租金____________元整,房租一次性交清,預付____________,押金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水、電、通訊、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出現損失問題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責任和義務
1、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屋內的結構。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租本房屋。
2、乙方不得在本出租房內違法經營,如乙方違法經營後產生的所有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乙方所交租金不退。
3、乙方有義務保護承租房內的設施,乙方保護好室內牆面,不得亂塗亂畫,合同期內如有損壞,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其他約定或違約事項,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依據《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現訂立如下共有協議,以維護雙方權利。
於 年 月 日,甲方與房地產簽訂購房合同,購買市奈曼旗小區號樓單元樓號房,房屋結構為三室一廳一廚兩衛,建築面積為 。甲方支付訂金 萬元,甲乙雙方協定,房款剩餘部分由住房公積金貸款支付,兩人共同償還。結合有關法律條例,本著雙方公平自願的原則,該房產協議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都享有該房產的土地使用權。甲乙雙方現將今後該房屋的產權及歸屬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於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協議簽訂後無論辦理房產所有權證件時登記哪一方的名字,另一方對於該房產的百分之五十產權不變。
二、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簽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轉讓該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轉讓房屋的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
三、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轉讓、居住等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協議一式2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物權法》《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等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協議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位於 號 幢 層 單元 號的房屋,系甲乙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置的房產,登記於名下,產權為甲乙雙方共同共有,甲乙各擁有百分之五十的房屋產權。
第二條 房屋處分。第一條所述房屋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出賣該共有房產。任何人在未經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出賣房屋的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人進行賠償。
第三條 房屋收益。甲乙雙方共有房產的收益歸雙方共同所有。出租該房屋、設定地役權等需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字。
第四條 房屋抵押。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字,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
第五條 共有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轉讓、居住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第七條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 篇8
甲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係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相關事宜,依據《民法典》,訂立以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鑑於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 元整(大寫)(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各佔百分之五十),購買座落於 市 縣 街 小區 房 樓 單元 室( 室 廳 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於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
二、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簽字(所有共有人必須一致同意並簽字,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簽字也無效。),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的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三、全部稅費由 承擔並及時繳納。全部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 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雙方如在共有產權房屋居住,由 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維修、裝修費、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對外轉讓房產份額的,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_)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五、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佔50%.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於雙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雙方共擔,所得補償有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份具有同等 法律 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 (簽名或蓋章)
乙方 (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 篇9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為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係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鑑於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萬 仟 佰 拾元整(出資比例甲佔 、乙佔 ),購買座落於 市 縣街小區房樓單元 室(室廳 平米,車庫 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二人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在共有產權房屋沒有對外出租或者產權人一方在此經營、居住,由經營方或居住方,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物業費等經營或居住所產生的費用。產權人一方在共有產權房屋單獨經營,應給付另一方產權人相關費用,費用由雙方協商,具體給付金額、給付時間、給付方式,應單獨訂立協議。
二、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在此處房產居住的權利,產生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居住房間由雙方協商。如一方產權人在此處居住,應承擔房屋居住時的維修、裝修費用,如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佔50%。
三、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
四、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房屋產權人一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 )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五、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出租中,共有房屋產權人一方對外簽訂的出租合同,應視為有效,對外簽訂合同一方,有義務將房屋出租時間、價格收益等情況,通報另一房屋共有產權人,並將房屋出租費用的50%,給付另一共有房屋產權人。如共有產權房屋在經營、出租過程中,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在外地、國外或需共同辦理相關手續時,不能及時趕回,為避免利益損失,雙方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可以書面委託第三人代為辦理,委託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書,簽訂的協議,應視為房屋共有產權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六、房屋共有產權人的法定繼承人,擁有對此處共有房產的繼承權,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如發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有義務協助另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辦理共有房屋的產權過戶、繼承等相關手續,此訂立的協議繼續發生法律效率,不影響此協議的繼續有效執
七、共有房屋產權人如一方在此經營、居住,另一方不在此經營、居住,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必須經共有房屋產權人雙方協商同意方可。
七、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居住、出租、轉讓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辦理房產證姓名登記手續,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只能由乙方姓名登記,故立此協議。房屋及配套設施全部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該協議一式兩份,共兩頁,七條。雙方產權人簽字有效,協議自雙方共有產權房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訂,終身有效。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婚前房屋約定為夫妻共有的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欲共同購買位於的房產一套,購買價格1,000,000元,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首付款300,000元,其中由甲方出資180,000元,佔60%。乙方出資120,000元,佔40%。剩餘的700,000元向銀行借貸。
三、該房產的貸款及第二條所述的債務,雙方按照份額承擔債務。向銀行借貸700,000元,貸款期限20年,本息和共1,050,000元,分240個月還清,每月需還4,375元。其中,甲還2,625元,佔60%;乙還1,750元,佔40%。房產出租後,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支付。
四、產權比例
產權的共有方式為按份共有,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60%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40%的產權。
五、物業考察、購買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瞭解。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4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雙方依法辦理並由雙方妥善保管。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乙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託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後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餘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分配,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九、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取暖費、裝飾裝修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並以現金支付。
十、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一、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享有或承擔。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若通知後30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願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並應給預積極配合。
十二、如甲乙雙方結婚,則該房產變為夫妻共有財產,甲乙雙方平等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承擔債務,即各佔50%。如甲乙雙方分手,雙方可變賣共有物,所得價金由共有人按份額比例分配。或者進行作價補償,由雙方中的某個共有人取得共有物,並由該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補償其應有部分的價值。
十三、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四、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五、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
十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律師事務所儲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