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通用12篇)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通用12篇)
我們心裡有一些收穫後,常常可以將它們寫成一篇心得體會,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但是心得體會有什麼要求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篇1
透過學習《教師法》等法律法規,我充分認識到自己是完成學校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任務的主體力量,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是學校發展的關鍵,良好的師德師風是教師最重要的素質是教師之靈魂。師德建設決定教師隊伍建設的成敗,也就決定教育事業發展和改革的成敗。
教育部長賙濟指出:教書育人,教書者必先學為人師,育人者必先行為世範。教師職業的特點決定了教師必須具備更高的素質,而師德是教師最重要的素質,是教師的靈魂。師德決定了教師對學生的熱愛和對事業的忠誠,決定了教師執著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師德直接影響著學生們的成長,教師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響到學生的思想素質、道德品質和道德行為習慣的養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師德就是一部教科書,就是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對學生的影響是耳濡目染的、潛移默化的、受益終生的。
因此,針對師德師風建設中存在的、人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熱點或突出問題,開展師德師風教育活動是極有必要的,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也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和實施新課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在今後教學中我將注意學習政策法規,依法執教,學習模範、優秀教師站在時代的前列,踐履篤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學習他們愛祖國、愛人民、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的崇高思想;學習他們關愛學生臨危不懼、捨生忘死、奮不顧身、無私奉獻的高尚師德;學習他們艱苦奮鬥、孜孜不倦、勇於探索、開拓創新的敬業精神,向自我教育、自我改進、自我提高,牢固樹立服務於教學、服務於學生的觀念,為學生健康成長而愛崗敬業,積極奉獻、嚴於律已、嚴守紀律、清正廉潔、依法施教。認真解決自己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加強師德修養,作為人民服務的教師,做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篇2
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透過這次學習讓我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作為教師,不僅僅是對於所學知識的傳授,更要知法、學法、守法,還要學習如何用法,用自己的言行去保護法律的威嚴。近期對於教師法的學習,進一步提高了我的認識,更加詳盡的理解了教師的責任與義務。
一、要有強烈的責任感。
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變遷,作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我們就應該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因為教育工作的根本意義在於透過培養合格的社會公民去最佳化和推動社會的發展。而擁有這種強烈的責任感是我們的責任,更是我們的義務。如果一個教師不能夠時刻認識到這一點,那麼他的工作狀態就是一種淺層次的存在,他的工作就會缺乏激情,當然也就缺少幸福的工作體驗。只有具備了良好的責任感、使命感,才能更好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一個教師有了高度的責任感,也就有了他特有的個性魅力。讓我們做一個責任感的教師,用自己對教師和教育的理解,明確自己的責任,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盡心、盡力、盡責。
二、要甘於平凡。
教師的勞動是平凡的,但其中卻又孕育著偉大。印度大詩人泰戈爾說過:“花的事業是甜蜜的,果的事業是珍貴的,讓我幹葉的事業吧,因為葉總是謙遜地垂著她的綠陰的。”當教師就要培養這種從平凡中見偉大的綠葉精神。在教師的崗位上,沒有令人羨慕的地位和權力,沒有顯赫一時的聲名和財富,也沒有悠閒自在的舒適和安逸。教師是平凡的人,但平凡絕不意味著平庸和庸俗,教育工作需要偉大的品格和精神,人們對從事特殊職業的人,總是有特殊的要求。教師是從事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人員,對教師的精神和人品的要求顯然要比從事其他職業的人要高得多。這一點在《教師法》中也有明確的規定。的確,教師是普通人。教師也要吃飯,也要住房,也要贍養老人和扶養子女;教師也有追求生活的權利,也有博取名譽、地位的權利,也有享受人生的權利。但教師與從事其他職業的人不同的是,他還需要有不畏清貧的品質、不急功近利的情操、不為名利誘惑的人格,更要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孩子付出自己不朽的激情。這就是教師的“平凡”。
三、要有豐厚的學養。
教師,顧名思義是知識的傳授者。要想真正地啟迪學生的心靈,就必須要有豐厚的學養作為基礎。教師是學生學習的引路人,你對於學科的鐘愛,你面對書本時陶醉的眼神,你對學科知識的熟稔和遊刃有餘的駕馭,你身上所散發的自信,都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學生,是他們看到科學文化知識對人精神的滋養,對人境界的提升,從而心嚮往之,投入到積極主動的學習中。作為教師,要儘可能全面深入地學習掌握本專業的知識,同時還應該閱讀古今中外的教育理論著作,瞭解和掌握教育規律,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可以少走彎路,快速成長。
四、 要有以身作則的原則。
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教師除了知識的傳授外,還要為學生樹立良好的學習榜樣。教師在孩子們的心目中是偉大的,他們對教師的言行舉止,觀察最細,感受最強,而且不加選擇地模仿教師的言行。教師成為了學生模仿的物件,教師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響著孩子們。因此,教師時時處處都要嚴格要求自己,用自己良好的行為習慣,為孩子樹立正確榜樣,在積極的師生的互動中促進學生行為習慣的養成。為了不給孩子們樹立不正確的形象,就更要注重小事、注重細節、注重無處不在的“小眼睛”。
在教學工作中,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有人說,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所以,教師的職業道德已不是個人意義上的品德問題,而賦有深刻的社會意義,即關係到千百萬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長,關係到祖國的未來。因此,用實際行動詮釋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要求是每一位合格教師必須做到的!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篇3
教師這一職業在社會上再無其他可與之相比的。
有人提出,醫生可比,醫生是拯救人類生命的工程師,她可解除人的肉體痛苦,給人以健康的身體,所以,她很偉大,但,也只有偉大。
人只有軀體,而無靈魂,或存在骯髒的靈魂,則他形同行屍走肉。教師是引領人的靈魂走向光明,使靈魂得到昇華,所以,她不僅偉大,而且更神聖,更高尚。所以,在對教師的比喻、稱讚中我最欣賞“教師是人類靈魂工程師”這一稱號。作為教師本人,他應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師法>就是教師的監督員和守護神。
同其他法律一樣,<教師法>為教師明確了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教師法>為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建設良好思想品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堅實、強大的後盾和法律依據。
透過學習,我感悟到,在享受權利和應盡義務中,教師應把應盡的義務作為首要的行為準則。因為,教師之所以有這些權益,是因為我們擁有“教師”這一職業稱號,是教師,法律才賦予你得到法律規定的相應權益的權利,而這些權益必須教師在履行義務後才能得到,所以,教師應以履行職責為先,爭取權益在後。也有人認為,在享有權益為先的基礎上,才體現教師這一行業的特殊,那麼,你首先失去了作為一名教師的最基本的資格,你不是一個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會人了。<教師法>賦予教師崇高的使命,作為教師,是在社會人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種身份,所以,我們應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準則,真正做到:依法治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在平時的社會活動中要時時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據江蘇省教委頒發的<中小學教師日常行為規範>,做到:熱愛祖國,獻身教育;鑽研業務,教書育人;熱愛學生,誨人不倦;遵紀守法,團結協作;以身立教,為人師表。
教師面對的教育物件是未成年人,除了教書還要育人,所以,我們還要認真學習<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的學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更需要我們用愛心去澆灌和呵護。我們必須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的合法的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各方面全面發展。這樣,才能使我們的教育物件健康成長。少年智則中國智,少年強則中國強,我們教師才不辱使命,我們的教育事業肯定能走向輝煌,“人類靈魂工程師”是太陽光下最偉大的稱號。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篇4
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在學習《教師法》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學習了教師法認識到,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採取了一些過激的行為,如體罰學生等是不對的。《教師法》給出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
我認識到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我接受這個班以來,轉化了10多名學生的學習態度,語文考試成績的及格率由80%提高到97%,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有大幅提高。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篇5
作為一名教師,必須自覺地加強自身的職業道德修養,既要以學問教人,又要以道德範人。學高為師,學是師之骨。我認為,21世紀的教師應該是高師能的人。
1、我們要做終身學習的楷模。
知識社會的顯著特徵就是知識像滾雪球一樣急劇膨脹並快速陳舊。面對“生有涯,而知無涯”的現實,教師必須不斷地學習方能勝任教師工作。一個好的學習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選擇力,學習對自己有用的知識。21世紀的教師應該是終身學習的示範者,是學生終身學習的楷模。
2、我們要做學生的心理輔導者。
由於家庭問題、社會問題的共同作用產生了許多問題兒童,表現為行為特別,心理上有障礙。教師需要了解孩子們特別行為背後的原因,運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導解決。
3、我們教師應該加強團隊合作。
教師職業的一個特點就是集體性,要求教師彼此協調,相互寬容,發揮集體的教育力量。教師還要面對學生團體,因為這種團體的活動指導可以提高教師的工作效率。但是眾多個性鮮明的孩子組成的團體必然產生摩擦,所以教師必須是團隊工作的專家,必須具備處理團體工作的能力和方法。另外,未來社會的勞動分工將更加細緻,生產過程的技術含量更高,人與人之間的聯絡途徑日趨多樣。教師必須教學生學會寬容,發現別人的長處,學會與別人一起工作。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要學習和努力的地方還有很多。只有在思想上不斷地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不斷地提升自己,以飽滿的熱情和和藹的工作態度對待每一個學生,時刻關愛學生的健康成長,言傳身教、為人師表,為讓每一位學生適應時代的發展作出自己應有貢獻!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篇6
為提高自己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認真學習了《教師法》。透過學習,我感覺學習了很多知識,對依法執教、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等概念的內涵有了更深層次的詮釋。下面,我就具體談一談學習的感想:
透過學習《教師法》,讓我明確了要持之以恆、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教育理論的學習。
逐步加深對“教育即服務”、“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學高為師,德高為範”等重要思想的理解。並時時處處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加強自己的依法執教意識。這不僅要求我們教師發揚蠟燭的精神,還要求教師自覺服從組織的安排,甘為人梯,做辛勤的園丁。只有這樣才能一心撲在教育事業上,終生獻身教育,並用自己智慧的鑰匙,開啟學業生踏入科學知識的大門。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學生美好的心靈。
透過學習《教師法》,讓我更加熱愛學生。
熱愛學生是教師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動力,一個教師只有具備了這種道德情感,才能產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強烈願望。千方百計的去教好學生,孔子說的:“愛之,能勿勞乎?言之,能勿誨乎?”就是這個道理。
透過學習《教師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鑽研業務知識,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識修養。
新形勢下新的理論知識層出不窮,業務知識學習不能僅停留在學過、看過、聽過即可,如果鑽研不深不透,特別是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上做得不到位,就會對工作產生不可預知的影響。我們應該時刻記住,只有不斷學習新的知識,不斷加強業務進修,才能滿足新時期對教師要求的“從經驗型向知識型研究型的轉變”,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務於教育教學這項本職工作。
透過學習《教師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則。
教師從事的是培養人的工作,教師勞動最有影響力的就是“言傳身教”,也就是說教師是用自己的學識、思想品質和人格魅力來對學生進行教育的,無論哪一層的學生都自覺或不自覺的把教師當成自己的榜樣。教師是學生學習做人的參照物件,所以人們常說“教師是鏡子,學生是教師的影子。”以身作則要求了教師做事要言行一致,表裡如一,還要求我們儀表端莊,大方得體。否則就會在不知不覺中給學生造成不良的影響。
另外,透過學習使我懂得了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師在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一定的義務。而且,當教師享有的權利越多時,對其素質的要求就會越高,相應地,我們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會更重、更多。
因此教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教師法中規定的義務。具體的說就是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應當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以上是我這段時間學習的感想,如果說,理論學習只是手段,融入實際才是目的,那麼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應該做些什麼呢?
首先,師之以“德”。
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誘惑不斷。在琳琅滿目的大千世界中,我們的心或許容易浮躁,時至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求“富”尋“逸”或許是大多數人的夢想。物質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總是幸福的嗎?未必!鑑於教師職業的特殊性,我們有著比其他職業更高的人格要求。師者的傳道、授業、解惑不一定只指向純知識的學習,相反,它更多的作用於對學生人格的塑造上。
第二,行之以“法”。
教師不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還要將這種人格置於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師職業道德素質為核心,以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為重點,目的在於進一步引導廣大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觀、質量觀和人才觀,增強教師教書育人、以身立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師隊伍良好形象的活動。近幾年來,學生、家長把學校和教師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屢見不鮮。在“管”與“不管”之間徘徊的教師們疑惑不斷,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們說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們在教學過程中必須行之以“法”。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們一定要牢記《教師法》,用《教師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要刻苦學習教育科學理論,要進一步學習新知識,不斷增強業務水平。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篇7
根據xx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XX]3號檔案《關於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律法規學習活動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我校開展了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並確定今年四月為教育法律法規宣傳月,除了教師要學習一般的職業道德外,還要學習與我們教師這個職業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
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指出,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依法治國,同時也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德治國。要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這是江澤民同志在新的世紀,提出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治國方略,是馬克思主義政權學說與我國社會主義政權建設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對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法律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在我國,實行依法治國,就是黨領導的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要按照體現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來治理國家。它既需要完備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完善的行政執法、司法、監督體系,又需要人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的逐步提高。我們作為新時代的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然而作為人民教師的我們,在這支隊伍當中對教師法的認識可以說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國的教師長期處於無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教師、拖欠教師工資、無故開除教師等。然而許多教師不懂教師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這些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故有法等於無法。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採取了一些過激的行為,如體罰學生等。《教師法》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於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採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為此教師法規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於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於情節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此外,我們還明白到我們一直以來所談及的權利,其實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公權,一類是私權。後者是一種可放棄的權利,而前者則不可放棄。或者換句話說公權是一種同時夾帶著義務的權利。合理行使公權和私權也是我們當教師的一種重要的素質。我們中國一直以來都被西方國家批評為"人治"的國家。現在國家政論既然下決心要從原來的"人治"改革為"法治",於是每一個公民自然而然肩負起知法、學法,守法、用法和護法的重責。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所以我認為給予我們這些新教師上一節用法的課更有實際的必要。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篇8
經過學習《教師法》,讓我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
一、為人師表,言傳身教
教師的人格力量來自於學術水平與道德情操的完善統一,不僅僅要在自我講授的課程中學識淵博,循循善誘,更要經過言傳身教,經過榜樣,無言的力量教給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學生樹立堅定的信念和遠大夢想。在學生的眼中,教師具有無可懷疑的威信,教師是一切完美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樣,教師的一言一行,都經過這樣那樣的方式,對學生的各個方面產生影響。
二、將做人的教育寓於教學中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傳道"是三大任務中的首要。告訴學生科學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養百折不撓的克服困難的堅強意志。教師應當努力學習做這種潛移默化、"潤物細無聲"的教育。
三、虛心向學生學習,做到教學相長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是學生對教師的尊敬之言。對於教師則不能夠"家長"自居,應當與學生平等相待,虛心向學生學習,做到教學相長。愛學生就要尊重他們的人格和創造精神,與他們平等相處,用自我的信任與關切激發他們的求知慾和創造欲。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是主導,學生是主體,教與學,互為關聯,互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一個好教師會將學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們,尊重他們,視他們為自我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夥伴。
四、視學生為己出,處處關愛學生
沒有愛就沒有教育。學生正處於人生觀和世界觀構成的重要時刻,在成長的道路上,難免會遇到各種困擾和問題,需要我們去幫忙引導。那麼如何用愛心去開啟學生心靈的窗戶?首先就要了解他們。瞭解學生的愛好和才能,瞭解他們的個性特點,瞭解他們的精神世界。僅有了解了每個學生的特點,瞭解他們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導他們成為有個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蘇霍姆休斯基說得好,不瞭解學生,不瞭解他的智力發展,他的思維、興趣、愛好、才能,就談不上教育。
為了實現"為人師表,以德立身"。我決心從以下幾方面做好:
第一,要從開始嚴格要求自我。
孔子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作為一名教師,要一身正氣,要突出"為人師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堅持學習與實踐。
教師的基本職能是"傳道、授業、解惑"。所以,作為一名教師,首先要學識淵博,品德高尚,還要富有教學經驗。而要做到這些要求,就應當做到堅持學習與實踐。要進一步學習新知識,不斷增強業務水平。
第三,要愛教育事業。
僅有"熱愛教育事業",才能體現"為人師表,以德立身"的真諦;僅有熱忱的愛每個孩子,讓他們的全部素質都得到提高,才能為教育事業做出貢獻。
第四,熱愛每一個孩子,不只教給孩子知識,還要教會他做人,還要關愛他,時時刻刻讓他感覺到團體的溫暖。
讓每個孩子都能在這個團體中茁壯、健康的成長。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篇9
首先作為一名幼兒園教師應該為人師表,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比如每天準時上班,不早退,上班的時候堅守自己的崗位,不隨意串班閒聊,如果請假需提前辦理請假手續,不隨便接受家長的送禮,教師自身儀表要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符合職業要求。帶班時不穿高跟鞋,長髮紮起,不佩帶耳環等裝飾物,不穿袒胸露臍或吊帶裝,端莊自然的形象不僅會給他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對自己的工作也帶來了許多方便。
其次幼兒園教師應該熱愛自己的職業,做事需細心、有責任心。幼兒園的工作包含了許多瑣碎的事情,可能不小心忽略了個小細節,就會引來家長的不滿。所以我們在工作的時候要時刻提高警惕,認真做好每件事情。如每天熱情接待家長,做到笑臉相迎。主動與家長聯絡,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援和配合。對孩子無意出現的過失,教師要耐心安慰,及時妥善處理,不指責、埋怨。對一天不入園的幼兒給予電話詢問,對長期不入園的幼兒應家訪。幼兒生病需服藥和照顧時,教師要主動、熱情、認真、負責。接待時,請家長向衛生老師說清服藥方法,離園時向家長反映幼兒病情及服藥情況。家長反映問題時(提出要求或建議),要態度冷靜,認真負責,先讓家長把話說完,然後耐心地把問題解釋清楚,絕對不能強詞奪理或不理不睬,家長認可老師後,他們會很放心的把孩子交給她,並積極協助老師的工作,這對今後家長工作的開展有很大的幫助,尤其對於新教師來說,能得到家長的認可會讓我們信心十足的處理各種工作問題。
再次幼兒園教師需要關心、愛護全體幼兒。如果說教師的人格力量是一種無窮的榜樣力量,那麼教師的愛心是成功教師的原動力。幼兒園教師的內心需要充滿著愛,把所有的孩子都當成自己的孩子來看待,這一點說起來簡單,其實真的要做到並不容易。往往長得漂亮,性格活潑開朗的幼兒容易得到老師的關注和喜愛,而性格內向,默默無聞的幼兒容易被教師忽視。有時候教師面對班級裡的“皮大王”更是火冒三丈,不給他們好臉色看,久而久之在他們心裡便會覺得自己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孩子,這對他們的成長是不利的。每個幼兒都有自身的特點,可能有些幼兒閃光點多些,有些幼兒閃光點少些,但他們都是天真爛漫的孩子,老師要用寬闊的胸襟去包容身上的各種問題,耐心地去幫他們改正,我想只要老師用心,問題再大的孩子也會取得進步的。當你把所有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去愛、去呵護的時候,你不再會覺得帶孩子是一件頭疼的事情,相反你會發現他們身上個個都有可愛之處,是整天帶給你快樂的開心果。
最後我認為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所以教師不但要知法、學法,而且還要會用法。透過對《教師法》的學習,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如果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我們應該能夠主動利用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教育事業是一曲愛心讚歌,是需要付出心血的。老師作為學生思想上重要的啟蒙人,如果用愛心去關心他們,用愛心去幫助他們,他們一定會逐漸脫落思想的"塵垢",成為一塊名副其實的美玉。教育工作是一門藝術,它需要我們用愛心來澆灌,培養,願我們的工作能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更加出色!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篇10
20xx年暑假為了提高教師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自學《教師法》,透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學習讓我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到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透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提高了我的認識。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為了能顧更好的完成教師這一神聖而重大的使命,學習教師法是一條必要而且有效的途徑,因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透過本次學習,我為以後的工作總結了一下幾點努力方向:
一、關愛學生,言傳身教。
沒有愛就沒有教育。熱愛一個學生等於塑造一個學生,而厭棄一個學生則無異於毀壞一個學生。學生正處於人生觀和世界觀形成的重要時刻,在成長的道路上,難免會遇到各種困擾和問題,需要我們去幫忙引導。如果說教師的人格力量是一種無窮的榜樣力量,那麼教師的愛心是成功教師的原動力。我在工作紅要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把學習成績作為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係,關心每一個學生,尊重每一個學生的人格,努力發現和開發每一個學生的潛在優秀品質,堅持做到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教學過程中,堅持教師是主導,學生是主體,教與學,互為關聯,互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一個好老師會將學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們,尊重他們,視他們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夥伴。在學生的眼中,教師具有無可懷疑的威信,教師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樣,教師的一言一行,對每一個現象的態度,都透過這樣那樣的方式,對學生的各個方面產生影響,因此在教育教學中我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來教導學生,影響學生,真正做到言傳身教。
二、刻苦鑽研,提高自身素養。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自古就是“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但“育人”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有新的內容,現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這就要求老師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業務素質。新形勢下新的理論知識層出不窮,業務知識學習不能僅停留在學過、看過、聽過即可,如果鑽研不深不透,特別是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上做得不到位,就會對工作產生不可預知的影響。我們應該時刻記住,只有不斷學習新的知識,不斷加強業務進修,才能滿足新時期對教師要求的“從經驗型向知識型研究型的轉變”,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務於教育教學這項本職工作。
三、享受權利,嚴履義務。
透過學習,我清楚地瞭解到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利,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教師法》中明確規定了教師所享有的權利、應當履行的義務以及承擔法律責任等等。教師作為一支高素質的文化隊伍,如果不懂得一定的法律,或者知法卻不懂用法,不懂得用法律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是與這個“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很不相稱的。合理使用權利,懂得用法律這個武器去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是維護法律的一種重要表現,也是我們當教師的應當具備的一種重要素質。在學習中我也進一步明確了教師應當努力遵守的行為準則。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該履行的一定的義務和遵守一定的行為規範。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我們要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要求自己,處處“身為正範”。尤其是不能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要嚴格遵守教育教學規程,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的原則,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真正做到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要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保護好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四、嚴於律己,模範帶頭。
透過本次學習,很好的增強了自身的法律意識。在以後的工作中,生活中,我要以法律為準繩,模範帶頭遵守社會公德。在自身和他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我們要敢於拿起法律的武器與之抗爭到底,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我們的學生,保護我們自己。在平時的生活中堅決抵制毒賭黃等違法犯罪活動,做到自身不參與,身邊的人參與要勇於制止,模範的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各項公德,努力塑造和維護好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以身作則,潔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為學生樹立起楷模。
在以後的工作、生活中,我還要繼續努力,認真學習《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範》等,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立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養和職業道德修養;並緊緊圍繞新時期教師師德師風要求,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導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努力做一名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篇11
一、《教師法》對教師的定義規定是怎樣的?
《教師法》第三條明確指出:“教師是履行教育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因此,每個教師都應但認識到自己辛勤勞動的價值和偉大的社會意義,努力做到自尊、自愛、自強,增強對自己職業的光榮感和責任感。
二、教師享有哪些權利?
《教師法》第七條規定作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享有六項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透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三、教師應履行哪些義務?
《教師法》第八條規定了教師要履行的六項業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四、《教師法》對教師的資格制度有何規定?
《教師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並且還規定了獲各教師資格的條件是:“中國公民凡遵守刑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法規定的心理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由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五、《教師法》對教師的待遇有哪些重要規定?
待遇是大家最敏感、最關心的問題,提高教師待遇是《教師法》的重要內容。為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真正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使之成為社會所尊重的職業,除了精神上鼓勵之外,還必須從提高教師的物質待遇做起,這是推動全社會真正形成尊師重教的需要,也是使廣大教師安心於教書育人的需要。目前教師隊伍急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是經濟待遇偏低,而工作任務又極期繁重,這嚴重影響了教師的生計,極大地挫傷了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造成教師隊伍嚴重不穩。基於此,《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
解決教師住房困難也是教師法的重要內容。《教師法》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城市教師住房的建設、租賃、出售實行優先、優惠。”“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小學教師解決住房提供方便。”
《教師法》對教師的醫療制度進行規定:“教師的醫療同當地國家公務員享受同等待遇;定期對教師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並因地制宜安排教師進行休養。醫療機構應當對當地教師的醫療提供方便。“各級政府要下大力解決中小學教師就醫難、報銷難的問題,建立定期對教師檢查身體的制度,對教師看病、住院、轉診等提供方便。
六、侵害教師合法權益,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教師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教師違反《教師法》,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教師要自覺遵守教師法,如有違反《教師法》規定下列行為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學教育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如果情節嚴重,違背了教師的職責,已成了教師的敗類,承擔法律責任是必然的。
《教師法》的內容很豐富,透過認真學習,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履行自己的應盡的義務,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業務素質,把自己的一切貢獻給這一光榮事業。
心得體會: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對教師的權利、義務、任用、考核、培訓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規定,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走向規範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但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為提高教師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再一起學習了《教師法》。透過此次學習,老師們較為準確地理解了《教師法》的精神實質,明確了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改變了“教師不學教師法,難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為哪般,困擾不知錯在哪”的現狀,有利於我們增進守法護法的意識,樹立依法維權的觀念,自覺落實依法治教的行為。不少老師表示,在今後的教育教學工作中,一定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依據,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透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教師們的認識,有利地指導了教師們今後的實踐!
學習《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篇12
現在國家對教師這一職業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師雖是個平凡的職業,卻肩負培育祖國花朵的任務,責任重大。教師應跟緊時代的步伐,調整自己,才能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有所成就。
一、保持陽光心態。
現在,獨生子女越來越多,他們中很多人是家中的小皇帝,嬌氣、脾氣大、面對挫折和困難容易退縮,教師需在平時的教學工作中多費心勞神,時時引導,而且要保護孩子們敏感又脆弱的心理,一點都不輕鬆。高科技的發展對人的要求越來越高,這就要求學校需要培養出更多高素質的人才。於是學校對教師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為了提高學校的教研水平,各校紛紛開展課題教學研究,教師要在確保完成好教學任務的同時要積極參加學校的課題研究,壓力不少。老師在別人看來是崇高又偉大的,摘去這個職業的帽子,他們其實也只是個平凡人,同樣要面對生活中的柴、米、油、鹽。從上述種種可見,老師其實長期生活在壓力之中,所以老師一定要保持陽光心態,以樂觀和自信的心態面對生活和工作中的種種。
二、細心、耐心、推行陽光教育。
孩子的心靈敏感又脆弱,老師要精心培育這些祖國的花朵,讓他們茁壯成長。平時,教師要細心觀察,留意學生的一言一行,根據學生個人特點因材施教,
讓每一格個學生都感受到老師的關心和愛,讓他們在溫暖和感恩中成長。班中總有些調皮的孩子,有時他們可能不小心犯錯了。有些孩子可能貪玩,沒認真學習,教師不應歧視他們,而應耐心對他們進行教育,並且要跟蹤、追蹤教育,讓他們不掉隊。班中有些同學成績不理想,教師要多關心、多鼓勵,推行陽光教育,要他們有自信並堅信透過自己的努力能提高成績。
三、堅持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
科技的進步和經濟的不斷髮展推動了教學技術和教學資源的不斷髮展,如果教師固步自封,必將被淘汰。活到老,學到老,這是現代人必備的思想觀念,教師更應活到老學到老,才能勝任這一富有挑戰性的職業。我們應不斷地給自己充電,把讀書當成一種習慣,把學習看作一種樂趣,從各種渠道汲取新的營養,使自己變得更為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