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最新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裝置安全,確保 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和臨時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並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三)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臨時工作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 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 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工程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菸的區域不得吸菸;
(三) 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 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 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現場燒火;
(七) 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 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安全責任
(一) 本協議約定期間 由於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二) 本協議約定期間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工程安全生產協議書
第五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甲方施工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裝置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裝置帶病執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裝置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裝置相關的技術檔案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裝置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裝置,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裝置,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專案負責人:
年月日
最新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3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專案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專案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三、專案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
2.機械、裝置事故為零;
3.火災事故為零;
4.負同責以上交通事故為零;
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汙染事故為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乙方人員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和電梯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乙方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5.乙方及其員工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國家、地方、行業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6.乙方必須執行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7.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專案經理、電梯安裝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8.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10.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制度。
11.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2.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3.乙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15.乙方負責對本單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16.乙方對所施工的工程負安全責任。
17.因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對安全事故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8.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
19.乙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20.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2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2.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3.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並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4.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25.編制工程專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分包專案。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報甲方備案。
26.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範標準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27.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並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並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28.按規定要求設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29.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並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30.設定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衛生要求。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31.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准後,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
32.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3.對分包自帶機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效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34.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35.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36.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37.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38.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9.合同簽定後,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0.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41.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裝置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4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裝置。
43.夜間施工遵守成都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做到不擾民。
4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45.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46.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成都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4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8.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裝置;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49.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50.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51.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裝置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裝置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2.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S。潮溼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15MA。配電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53.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54.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成都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
55.模板製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5.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的有關規定。
55.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定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55.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55.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並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執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支成一體。
55.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2.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55.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杆、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牆頂、獨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55.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採取不少於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採取不少於四個吊點。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線,並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線牢固後,方可摘除卡環。
55.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55.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並應加設防護欄杆。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55.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的有關規定。
55.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簽證。
55.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55.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定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於50mm。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杆應向低處延長不少於2跨,高低差不得大於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於0.5m。
55.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線,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於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於步距的1/3。
55.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杆上。
56.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56.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56.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後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後;
e)達到設計高度後。
56.3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有標誌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裝置;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後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
e)連牆杆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杆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墊板,也可採用槽鋼等。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56.4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專案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定。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腳手板—墊鋪腳手板—防護欄杆—擱柵—剪刀撐杆—連牆杆—大橫杆—小橫杆—立杆—底排的大橫杆、擱柵、平杆、斜撐杆。(即先搭後拆,後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連牆杆、剪刀撐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裡豎立,搬運防止自裡向外翻起。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後,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57.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57.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型別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57.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57.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57.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杆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57.5臨邊防護欄杆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範措施:
57.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強化安全意識。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57.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57.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57.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57.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後安全評議活動。聽取和採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57.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後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並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57.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定人行梯,並視地質情況設定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區域性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專案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57.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並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7.14開挖基坑遇到湧水、湧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採取防護措施後,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裝置,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裝置的安全。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57.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後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必須遵守執行。
57.16基坑開挖前後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57.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57.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58.“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臺、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鉤。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杆防護,並設明顯標誌。
d.樓梯口設臨時欄杆,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於70公分)
58.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專案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並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於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託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58.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58.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說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效能和使用說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58.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並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58.5施工企業應建立並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58.6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58.7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專案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59.機械裝置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9.1在建築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後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59.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後告知。
59.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59.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後一道附著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並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其他附著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可投入使用。
59.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59.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裝置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築起重裝置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60.宿舍安全要求
為了更好消除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60.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專案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60.2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所有設定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且單人單床。
60.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集體宿舍內的床鋪應有序安放,並設定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定兩個出入口。
60.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60.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衛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61.乙方應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落地式外牆腳手架搭設方案、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配置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或配置數量未達到規範要求,一經查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同時乙方須在甲方限期內完成人員更換、配置,乙方未按期完成,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安全工程師須在甲方、監理單位備案。
2.若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工作不盡職,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火災隱患未予以制止、消除,一經甲方、監理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並立即消除隱患,若消除隱患不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採取停工整改措施。
3.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專案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裝置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受傷、殘疾等情況,未被政府職能部門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扣除乙方違約金,由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專案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裝置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死亡的情況,未被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因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人員未按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的規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出現野蠻施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材料堆放混亂、建築或生活垃圾未按指定地點堆放、場地積水嚴重或揚塵等違規行為,被監理和建設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上述違規行為被政府職能部門檢查查處,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由此引發對建設單位造成麻煩或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同時必須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經甲方、監理書面確認後乙方方可復工,整改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順延。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按本備忘錄第三條、第四條相關規定執行。
6.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專案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裝置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發生火災、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等事故,乙方必須主動並且及時作好善後處理工作,防止事態或影響擴大。若乙方未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天內做好善後處理、消除不良影響的,每逾期1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天,逾期達3天(含3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因乙方原因本專案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裝置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人身安全事故、火災、甲方和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責任事故而導致甲方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企業資質降級、房屋不能移交業主,乙方須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退房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乙方工程款、工程進度款、履約保證金、質保金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及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未在辦公和生活場所、裝飾施工現場、庫房、材料堆碼場地按安全規範要求配備合格的滅火器材等相關消防器材,或未按要求數量配置,或配置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合格等,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同時乙方須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後乙方須報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並書面確認合格。若乙方未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取得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並書面確認合格。
9.乙方堆碼材料必須符合文明施工標準,若乙方材料堆碼造成車輛通道封堵,乙方必須立即疏通車輛通道,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乙方隨意堆放材料,未按照材料入庫有關規範要求堆碼,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因此造成消防通道堵塞,發生事故消防車輛無法駛入或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10.若乙方施工造成嚴重影響附近鄰里住戶休息,被有關主管部門處罰(未被媒體曝光或被通報批評),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全部處罰,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若被報紙、電視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11.乙方人員在本專案內發生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造成後果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若被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六、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如有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甲方)___(章) 施工單位:(乙方)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4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競爭、自願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合同,其他合同或協議書條款與本補充合同有衝突時,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工程名稱、地點:一#廠房、二#廠房;紹興袍江工業區
二、 工作內容:施工圖內土建及水電安裝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分部分項工程不得分包及轉包
四、 工程約定:
1、 合同工期為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報告為準;
2、 連續三天以上停水、停電,工期相應順延;
3、 本工程採用預應力管樁,由管樁造成對周圍建築物的影響所產生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 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如達不到合格標準,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六、 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操作規程,精心組織工,確保安全生產,遵守紹興市有關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規範和規定。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
七、 工程結算口徑;:
1、 廠房一、廠房二:按圖紙要求施工一次性包乾920萬元,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執行2003版《浙江省建築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不作下浮,決算材料價格按紹興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釋出的當月資訊價執行,無市資訊的參照省資訊價。
2、 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量按實結算;經監理工程師初審,並經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簽章確認的聯絡單、簽證單作為結算依據。
3、 增加和場外工程結算審計事宜:工程竣工,承包人提供完整結算資料並能積極配合。
八、 工程款支付:
1、 承包人進場三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預付款100萬元;
2、 承包人基礎施工完畢,支付合同造價(920萬元作付款基數,下同)25%工程款;
3、 二層主體施工完畢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4、 主體結頂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5、 工程款竣工驗收合格並資料移交完畢後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6、 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付款按實際工程量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再定。
九、 合同爭議:
補充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 工程保修:
保修期限按國家規定為土建、水電安裝各二年,屋面五年,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計算。
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5
發包單位: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
鑑定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道路亮化工程所包括的一切事項(如埋管、穿線、土方開挖、回填、除錯及售後服務等等)。
5、設計規格、型號、數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發包方指定日期施工。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在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後付20萬元,餘款90天后一週內付清,如因甲方資金緊張,不能如期付清欠款,則按當期貨款每月2%支付給乙方利息。
2、本工程結算方式
①採用包工包料,總價包乾。
②如有變更,增減工程量價格以附件清單價格為準。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即大寫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整。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優良。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說明檔案及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在施工前提供原材料檢測報告、產品說明、出廠合格證及現場見證取樣報告,在驗收前提供所有交工驗收相關的技術資料及竣工圖紙給甲方,方能驗收並辦理結算。
3、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保修期,保修期滿後,乙方透過書面申請甲方複查,由甲方通知有關單位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圖紙如發生變更,經甲乙雙發協商增減造價解決。
3、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權利和職責
①根據亮化施工要求,做好“三通”,做好施工道路順暢、通電、通水。
②合同簽訂3天內,由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一套。
③甲方派駐的監督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乙方進行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及其他必要的簽證。
④組織對工程的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乙方辦理竣工結算工作。
2、乙方
①編制施工進度計劃,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如工程量修改簽證應及時送甲方及有關部門。
②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安裝、除錯至正常使用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提供售後服務。
③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④辦理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質量要求
1、因產品本身質量及施工、安裝導致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按甲方規定時間交付正常使用。
3、本工程亮化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安全責任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售後服務
LED燈頭、燈杆3年內保修,控制系統3年內保修。定期回訪,及時服務。質量問題在七個工作日內更換、修復,保證使用者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1、承包方的責任
①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繕或返工。
②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①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竣工日期得以順延。
②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的特殊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