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合作協議書參考

雙方合作協議書參考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雙方合作協議書參考,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雙方合作協議書參考1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

  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合作協議書參考2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甲、乙雙方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為專案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雙方合作協議書參考3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加強甲乙雙方在以“多能源協同多技術耦合”技術架構為核心應用型節能技術研究的合作,在甲乙雙方前期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在重慶市同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設立重慶同方院士專家工作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1.研究目標:

  面向建築環境與工業過程中用能環節的整體節能技術。

  1.2.技術內容:

  以乙方提出的“多能源協同多技術耦合”技術架構為核心的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綜合利用的應用型節能技術研究。

  1.3.合作方式:

  1.3.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研究方向、科研課題。

  1.3.2.甲方提供科研場所、科研經費。

  1.3.3.乙方按照3.1、3.2款的要求保障為甲方提供技術支撐。

  1.4.合作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為院士專家工作站提供不少於500萬元的經費供乙方進行以“多能源協同多技術耦合”技術架構為核心的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綜合利用方向的應用型節能技術研究。

  2.2.甲方為乙方及乙方委派的科研人員免費提供在渝期間的食宿條件。

  2.3.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元件不少於10人的技術開發團隊協助乙方的科研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原則上每年寒暑假來院士專家工作站駐站工作,駐站總時間不得低於1個月。

  3.2.乙方同意派1名清華大學博士後流動工作站的博士後擔任院士專家工作站首席科學家常駐重慶同方院士專家工作站,溝通甲乙雙方的工作,具體領導技術團隊進行科研工作。

  3.3.乙方同意清華同方派駐的專家技術團隊協助乙方進行應用型節能產品的開發工作。

  四、成果分配

  4.1.產權歸屬:

  4.1.1.科研成果署名:甲方需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研究成果中的甲方完成部分單獨申報科研成果;乙方需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單獨申報科研成果;聯合申報時,需經甲乙雙方協商,完成單位排序按照甲方為第一完成單位,乙方的單位為第二完成單位排列,完成人名單排序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名單排序方式進行。

  4.1.2.論文發表:甲方需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單獨或聯合發表;乙方需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乙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已論文形式單獨或聯合發表;聯合發表論文時,需經甲乙雙方協商,論文作者排名將按照“按貢獻大小排名”原則進行。

  4.1.3.專利申請:甲方需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單獨將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請專利,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單獨申請專利。禮盒申請專利時,需經甲乙雙方協商,發明人排序將按照“按貢獻大小排名”原則進行。

  4.2.成果轉讓:

  本研究專案所產生成果的轉讓權歸甲方擁有。

  五、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5.1.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

  5.2.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5.3.執行協議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地震等導致協議不能順利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儘快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5.4.本協議與國家法律相牴觸時,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本協議。

  5.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

  5.6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其他

  6.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6.2.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都不得將本協議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甲方: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雙方合作協議書參考4

  甲方:

  乙方:

  為了完善和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擔保行業整體信用水平和防控能力,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和銀行貸款抵押資產變現難問題,幫助銀行降低貸款風險,促進企業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圍繞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再擔保與擔保等項業務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貸款再擔保與擔保等項業務的合作,應以自願與合法為基礎,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控制風險、講究效益、探索發展、穩健經營的原則,並透過科學的風險管理機制,在合理分擔風險的前提下,保障合同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甲方願在全省範圍內為乙方對符合貸款和擔保條件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再擔保與擔保服務,按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承諾的保證為信用保證,而非抵押保證或質押保證,甲方有權選擇一般保證責任。

  第四條乙方應在全省範圍內積極為甲方推薦信用良好、資信等級高的貸款客戶,促進甲方業務的開展和降低甲方擔保風險。

  第五條信用擔保物件的範圍為在我省註冊的各種型別企業和各擔保機構。信用擔保應遵循國家制定的產業政策和全省發展規劃,優先支援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符合全省產業發展規劃的、能擴大財政稅源、安置就業以及創新技術成果轉化和促進產業化發展的專案。

  第二章合作方式

  第六條信用再擔保合作方式。甲方在全省範圍內為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服務,凡是單筆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擔保貸款專案,或者乙方要求提供再擔保的貸款專案,擔保機構須向甲方申請再擔保,按照甲方與擔保機構簽訂的《再擔保合同》約定,由甲方承擔再擔保責任,乙方按照與擔保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可開展授信再擔保業務。在貸款擔保中,甲方委託乙方在約定的限額貸款內,自行決定擔保機構,事後向甲方備案,由甲方承擔約定的保證責任;或在履約擔保中,擔保機構在甲方授信額度內自行決定擔保專案,事後向甲方備案,由甲方承擔約定的保證責任。

  第七條信用擔保合作方式。由甲、乙雙方根據各自業務操作規程對借款企業進行審查,對甲方同意擔保,乙方同意借款的專案,甲、乙雙方簽訂《保證合同》,乙方向借款企業發放貸款。

  甲方可委託乙方開展授信擔保業務。授信擔保額度由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但單筆授信擔保額度,每戶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

  第三章擔保額度與風險承擔

  第八條甲方向乙方承諾的保證責任實行總量控制,按照《陝西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管理試行辦法》,甲方承諾對各擔保機構提供的再擔保責任不超過甲方上年末淨資產的30倍;對企業提供的擔保責任不超過甲方上年末淨資產的10倍,以上兩類擔保責任合併計算。

  第九條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僅對乙方貸款本金進行擔保,同時實行比例擔保。原則確定:再擔保專案,甲方、擔保機構、乙方按4:5:1的比例擔保並承擔損失;擔保專案,甲方、乙方按9:1比例擔保並承擔損失。具體擔保比例按照《再擔保合同》和《保證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章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在乙方指定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存入一定數額擔保保證金。

  二、甲方對乙方推薦的貸款再擔保與擔保等業務專案有稽核的權利,對不符合擔保條件的,有權利不予提供再擔保或擔保。

  三、按照乙方需要,甲方有義務將符合擔保條件的中小企業提供的材料送交乙方,或由擔保機構送交乙方,由乙方按程式審查並決定是否予以貸款。

  四、對乙方推薦的符合擔保條件的貸款,甲方應按程式審查並提供相應的貸款再擔保或擔保。

  五、甲方提供的貸款擔保方式以具體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六、在貸款到期6個月後,借款企業仍未償還乙方銀行貸款本金,屬擔保貸款,由甲方按《保證合同》的約定和乙方銀行代償通知書向乙方銀行償還;屬再擔保貸款,由擔保機構按《保證合同》的約定和乙方銀行代償通知書向乙方銀行償還,甲方按《再擔保合同》的約定和擔保機構代償通知書向擔保機構履行再擔保代償。

  七、甲方應定期對被保證人的經營狀況及貸款使用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被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致使資金流失(損失)或財務狀況嚴重惡化,應及時與乙方貸款銀行協商提出預防風險的措施。

  八、雙方同意甲方僅需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資料(包括法人登記及年檢手續、驗資報告、管理制度、報表、稅務登記等)後,不需每筆擔保再提供同類資料。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月度擔保明細表和財務報表、年度報表及審計報告。

  九、甲方承諾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積極協調、促進全省各信用擔保機構與銀行的合作,共同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貸款再擔保、擔保有複審的權利,對不符合乙方有關規定的,有權利不予提供貸款。

  二、乙方將符合貸款基本條件、風險較小的貸款擔保專案推薦給擔保機構或甲方,由甲方按程式審查並決定是否予以提供再擔保或擔保。

  三、乙方對甲方推薦的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申請,應按程式審查,並提供相應的貸款支援。

  四、乙方願意給予甲方再擔保、擔保貸款以規定範圍內的最大便利。貸款利率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利率執行,貸款利率不上浮,以降低受保企業貸款成本。乙方對甲方的存款給予優惠利率,比照銀行同業存款利率執行。

  五、乙方應按規定履行作為主債權人的貸款管理責任,包括定期瞭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對未能履行貸款合同規定義務的企業,乙方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企業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企業尚未使用的貸款。在貸款將要或已受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採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在甲方對具體專案的保證期間,發現受保企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出現有關重大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及時採

  取補救措施,儘可能減少損失。

  六、乙方承諾當受保企業不能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時,乙方應於逾期日起1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催收或辦理貸款展(轉)期手續。貸款逾期時,乙方願意給予擔保機構和甲方6個月的追償寬限期,期滿後仍不能收回的貸款本金,乙方按照擔保合同約定,向擔保機構或甲方提交代償通知書,並分擔《擔保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風險。

  七、在甲方代借款企業償還乙方貸款後,乙方承諾積極配合擔保機構和甲方共同對借款企業進行追償。

  八、按照甲方需要,乙方承諾將及時準確的把所掌握的信用資訊提交給甲方。乙方承諾自覺配合執行甲方對再擔保、擔保專案設定的風險管理措施和日常檢查安排。

  九、乙方可根據甲方具體情況給予貸款支援。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協議為基本合作框架,對再擔保與擔保業務以合同約定為準。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負責人簽字,並經單位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調整,經雙方協商相應調整本協議內容。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及條款修訂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五年,從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

  乙方:

  銀行(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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