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協議書模板集合六篇

夫妻財產協議書模板集合六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夫妻財產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夫妻財產協議書 篇1

  甲方:,男,1959年5月24日出生,漢族,現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系乙方之夫。

  乙方:,女,1966年6月29日出生,漢族,現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系甲方之妻。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7月12日登記結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協議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登記結婚之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形成的夫妻共同財按照雙方達成的協議約定為乙方個人所有,甲方自願放棄相應的財產權利,婚後形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包含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____登記在甲乙雙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甲方持有該公司10%的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90%的股權);______有限公司股權(甲方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______經銷有限公司(甲方持有該公司77%的股權)。雙方就上述股權特別約定,上述股權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投資,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上述股權的實際所有人轉移為乙方個人所有,視為乙方的個人財產,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在合理的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____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投資購買的商業地產包括:

  一、___街____號。用途:商鋪,建築面積:_____餘平米,權屬證號:____發證時間:____。

  二、______街__、權屬證號:____發證時間:

  三、_____工業地產權屬證號:____發證時間:____。

  3、____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投資購買的住宅房產包括;

  一、___街75號__國際B棟5單元3502。建築面積:133平米,權屬證號:____發證時間:

  二、__崇文街北鴻河畔公寓_號樓2單元___室。建築面積:135平米,權屬證號:____發證時間:

  三、廣州市___房產權屬證號:____發證時間:____。

  4、前述2、3項所列商業、住宅地產無論登記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名下,甲方都自願放棄上述房地產的財產份額,完全屬於乙方個人所有。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應乙方的要求,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相應的權屬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根據夫妻之間上述的財產約定,乙方財產所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乙方財產產生的未負擔債務由乙方獨自承擔。協議簽署後,雙方各自獲得、接受贈與、繼承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負擔的債權、債務歸各方獨自享有承擔。

  詳情如下:

  1、本協議簽署後,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財產收益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等歸各自所有。

  2、本協議簽署後,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所有權歸出資方所有;平時生活費用、老人贍養費用等經雙方確定數額後各自承擔一半。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也可另簽訂補充協議,確實無法確認財產性質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第三條、甲乙雙方可選擇公證形式進一步確認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進行公證與否,都不影響簽署後的最終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財產協議書 篇2

  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現居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乙方_____________之夫。

  女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現居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甲方_____________之妻。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結婚。現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約定如下:

  1.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的房屋所有權及其財產變現歸屬於乙方,(包括尚未兌現房屋的房票_________萬所有權);

  2.夫妻對外的共同債務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整)由雙方共同清償;

  3.夫妻共同對外享有的債權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整)由乙方享有並由甲方向乙方代為償還。

  4.本協議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執行。

  5.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稅費由甲方承擔。

  6.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並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欺騙、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甲乙雙方均已明確知曉、理解、同意本協議所約定之一切內容,願信守本協議,遵照執行。

  (以下為《夫妻財產協議》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手印):乙方(手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財產協議書 篇3

  甲方:, 男,1959年5月24日出生,漢族,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系乙方之夫。

  乙方: ,女,1966年6月29日出生,漢族,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系甲方之妻。

  甲、乙雙方於 年 7月12日登記結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協議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登記結婚之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形成的夫妻共同財按照雙方達成的協議約定為乙方個人所有,甲方自願放棄相應的財產權利,婚後形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包含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 登記在甲乙雙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XXXXX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甲方持有該公司10%的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90%的股權);XXXXXX有限公司股權(甲方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XXXXXX經銷有限公司(甲方持有該公司77%的股權)。雙方就上述股權特別約定,上述股權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投資,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上述股權的實際所有人轉移為乙方個人所有,視為乙方的個人財產,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在合理的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 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投資購買的商業地產包括:

  一、XXX街52號。用途:商鋪,建築面積:4000餘平米,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

  二、XXXXXX街4XX、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三、XXXXX工業地產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

  3、 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投資購買的住宅房產包括;

  一、XXX街75號XX國際B棟5單元3502。建築面積:133平米,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二、XX崇文街北鴻河畔公寓X號樓2單元XXX室。建築面積:135平米,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三、廣州市XXX房產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

  4、前述2、3項所列商業、住宅地產無論登記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名下,甲方都自願放棄上述房地產的財產份額,完全屬於乙方個人所有。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應乙方的.要求,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相應的權屬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根據夫妻之間上述的財產約定,乙方財產所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乙方財產產生的未負擔債務由乙方獨自承擔。協議簽署後,雙方各自獲得、接受贈與、繼承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負擔的債權、債務歸各方獨自享有承擔。

  詳情如下:

  1、本協議簽署後,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財產收益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等歸各自所有。

  2、本協議簽署後,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所有權歸出資方所有(注:無法證明出資方的,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歸誰所有);平時生活費用、老人贍養費用等經雙方確定數額後各自承擔一半。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也可另簽訂補充協議,確實無法確認財產性質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第三條、甲乙雙方可選擇公證形式進一步確認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進行公證與否,都不影響簽署後的最終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夫妻財產協議書 篇4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乙方雙方與××年××月××日在XX?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現雙方為合法夫妻。甲乙雙方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

  甲乙雙方有房產一處,位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雙方約定該房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該房屋共計???萬元由已支付25萬元首付款,其餘辦理按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共同償還上述房屋按揭貸款。?

  二、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於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三、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

  1.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2.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對於共同財產的保管約定:甲乙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全部收入情況(包括除工資外的額外收入),並定期將各自全部收入的95

夫妻財產協議書 篇5

  甲方: ,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 ,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約定,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婚前財產狀況及歸屬

  甲方婚前財產狀況:

  甲方婚前財產歸甲方所有,甲方婚前所欠債務與乙方無關。

  乙方婚前財產狀況:

  乙方婚前財產歸乙方所有,乙方婚前所欠債務與甲方無關。

  二、婚姻存續期限,雙方共同財產及債務約定如下

  甲、乙雙方婚後共同財產狀況及歸屬:

  上述財產及權益歸 (甲方或乙方所有,也可以約定部分歸甲方、部分歸乙方所有) 所有。

  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雙方確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前,無共同債務。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子女撫養約定:婚後雙方於 年 月 日生於一子,取名: 。子女由雙方共同撫養照顧。撫養費由 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夫妻財產協議書 篇6

  女方:

  身份證號:

  男方:

  身份證號

  鑑於雙方欲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登記結婚,實際締結婚姻關係時間以結婚證書記載為準,現就部分與結婚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婚前財產

  1.1 婚前財產指結婚婚姻關係締結前雙方即擁有所有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房產,股票,債權,現金,存款,首飾,車輛,服裝,傢俱,家用電器等。

  1.2 雙方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續或消亡改變其性質,不因婚姻存續長短而改變其性質,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3 雙方約定,於年月日以前在公證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因此,雙方婚前財產的具體內容均以公證書記載為準,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如未記載於公證書之財產,除有確切的相反證據,均應當推定為婚後財產。公證費用雙方平均分擔,如果一方毀婚,應當承擔全部公證費用。

  第二條 婚後財產

  2.1 婚後財產指雙方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所有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勞動所得;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2 雙方約定,婚後財產將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屬於雙方個人財產。

  2.3 婚後財產所有權的確定,如果沒有相反證據,財產所有權有登記的以登記為準,無登記的以佔有為準。如果任何一方透過盜竊,塗改,搶奪,搶劫,詐騙等方式將應由另一方所有的財產據為己有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 雙方應當在可能的範圍內透過公證、公佈、告知、在對外簽署合同時在條款中註明等方式令儘可能多的公眾瞭解到雙方已經約定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這一事實。因某一方債權人不知這一事實而主張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權利的,該方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另一方財產損失、精神損失等進行賠償。

  第三條 財產分割

  3.1 如果出現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之事由(包括但不限於離婚,一方或雙方死亡),上述婚前財產,婚後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範疇,不進行分割,但應當各自取回。

  3.2 在共同生活過程中,如果出現雙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夫妻共同名義接受饋贈,合資購買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當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時還沒有分割的,應當依法及本協議規定的原則進行分割。

  3.3 分割共有財產的原則是,協商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按份共有的財產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財產平均分割。實物可以分割的,實物分割,實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財產價值損失的,可以折價或變價後分割貨幣。

  第四條 共同生活

  4.1 雙方締結婚姻後選擇地址為的住宅用房為共同生活所在地。該住房使用權系購買(租賃)所得,產權所有人為。上述住所地如需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就有關事宜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4.2 為維持日常生活開支,雙方每月各給付元人民幣進入共同生活基金,給付日期為雙方各自發薪日(如發薪日不確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則為每月1日)。該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於住所地房租、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費、寬頻上網費、電話費、住所地用餐所需費用以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費用。每月由管理方製作開支明細表,每年由雙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則由雙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資補足,如有盈餘則由雙方平分,並根據盈虧情況協商次年每月給付的金額,但該金額應逐年上升並且不少於上一年實際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 明細表一式兩份每月會籤一次,雙方各執一份,經會籤的明細表視為雙方對於生活費的給付和支取均無異議。經摧告無合理原因拒絕會籤明細表的,視為已經會籤。

  4.4 雙方承諾,無論婚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會出現無住房或生活困難的情況,因此免除對方的扶助義務並且保證在婚姻存續期間每月按時按數支付約定的共同生活費。為保證實現本條款的承諾,雙方父母將作為擔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現無住房或生活困難或無力支付共同生活費的情況,該方父母將承擔起排除這一情況的義務,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住房,提供經濟補助,代為支付共同生活費等措施。雙方父母應當出具身份證明材料以證明合同雙方父母身份並在本協議上簽字同意該條 保證條款。證明材料影印件和原件核對無誤後由雙方簽字確認後作為本協議附件。

  第五條 子女

  5.1 雙方約定在婚姻存續期間不生育子女,不領養子女.為此雙方應當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該避孕措施應由雙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並由男方承擔最終責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應當支付女方流產費用,營養費,誤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等每次合計不少於2萬元人民幣,但有事實證明該胎兒與男方無血緣關係的除外,並可根據6.2條 追究女方責任。

  5.2 如因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雙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許範圍內生育或領養子女。該書面協議至少應當對以下事宜進行約定,生育或領養手續費用問題,撫養子女的費用問題,子女監護責任問題,發生離婚時子女撫養權問題,子女姓名確定權問題等。

  第六條 忠實義務

  6.1 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任何時候一方不得背叛對方,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違犯,按以下辦法解決: 1、感情上,由忠誠方決定結束婚姻關係。 2、經濟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財產,不忠方個人財產亦歸忠誠方所有。 3、子女撫養,忠誠方有優先決定權。 家庭暴力參照以上辦法解決。

  6.2 對於感情背叛的認定,違犯以下第1款時,理當屬背叛。違犯第6.2、6.3、6.4款中任何一款,對方有提醒和督促改過的權利,同時違犯的,亦作背叛認定。

  ①與異性發生親密關係。

  ②與異性關係曖昧。

  ③與異性接觸頻繁。

  ④與異性接觸已造成不良影響,危及家庭穩定。

  6.3 因工作需要的人員往來,朋友交往應公開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隱瞞。

  6.4 雙方感情的遺留問題,應具有特殊性,一方的舊情人在非聯絡不可的情況下,須事前告知對方,對方有知情權,並徵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第七條 其他

  7.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可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7.2 本協議如需修改,雙方需訂立書面協議進行修改。

  7.3 如有異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7.4 本協議一式6分,男女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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