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餐飲合作協議書簡單版(精選5篇)

二人餐飲合作協議書簡單版(精選5篇)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二人餐飲合作協議書簡單版(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二人餐飲合作協議書簡單版1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甲乙雙方就學生街貴哥滷肉卷的餐廳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並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名稱:夏威咖啡休閒會所(合夥部分專指為二樓的餐廳),經營地址:蕉城區鶴峰路6號金甸名苑101—102號店。

  第二條經營場所面積:二樓餐廳,總面積平方米(一樓店面過道為公共使用通道)。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盒範圍:中餐、西餐及其他服務等

  第四條餐廳總資產估價:該餐廳作為夏威咖啡休閒會所的一部分,原由甲方獨立經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二樓餐廳總資產估價為60萬元人民幣含:餐具、裝置、裝修及其他資產。

  第五條:入股比例:乙方按餐廳總資產60萬元的10%入股經營,乙方以現金方式入股,計人民幣6萬元正。

  第六條: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在天內將股權轉讓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逾期每天按未支付款總額的2%收取違約金。

  第七條:餐廳租金:二樓餐廳租金為2000元/月,每年以10%比例遞增,一樓店面過道為公用部分,每月分攤租金1000元,合計月租金3000元列入餐廳成本核算。

  第八條:原一樓專賣鋪和二樓餐廳定員2人,合夥經營後,一樓特產專賣鋪分攤1人,二樓餐廳分攤1人,工資分別支付。

  第九條:合同簽訂每三個月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攤盈利或虧損。

  第十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以甲、乙雙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十二條:退夥約定:合同簽訂二年內,乙方不得提出退夥,甲、乙方將對餐廳資產進行重新折舊估價並經雙方確認後,乙方按折舊估價後的股權比例分配。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權。

  第十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同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十四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的啊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夥人的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經營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某日內委託律師、會計師等擔任清算人。某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後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甲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夥人的股權不理承擔。

  第十七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寧德市各級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人餐飲合作協議書簡單版2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時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①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②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④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⑤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⑥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⑦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⑧支付合夥債務。

  2、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裝置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裝置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作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資訊或技術資訊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洩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合作協議終止

  合作協議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人餐飲合作協議書簡單版3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蘭仕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餐廳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餐廳加盟費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__餐廳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__餐廳餐廳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__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援;

  5、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餐廳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__專案組提出書面申請);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製作部分關於__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__餐廳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餐廳內、餐廳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__餐廳專業指南》);餐廳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__餐廳專業指南》及附件;

  3、餐廳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__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__,開發適當特色的__新菜系;

  4、餐廳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餐廳內張貼乙方有關__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__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餐廳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應在餐廳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餐廳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__餐廳”,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年,甲方美食餐廳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__餐廳,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餐廳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__餐廳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人餐飲合作協議書簡單版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專案: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__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__________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______元/月的工資。

  ④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______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人餐飲合作協議書簡單版5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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