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內財產協議
夫妻婚內財產協議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夫妻婚內財產協議,歡迎大家分享。
男方:_____________,男
女方:_____________,女
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登記結婚,系合法的夫妻關係,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一女/子(__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法律規定並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原則,就有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問題處理及婚後義務訂立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一、基本財產製度
(一)財產所有制度
1、雙方協議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按以下方法處理:
(1)雙方名下的存款,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劵及其收益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工資,獎金及其他勞動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用於家庭共同生活。
(4)意外所得以及其他財產均按照財產實際署名確定其歸屬;署名不明確的,未署名的財產一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女方在婚前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系女方所有,但男方對該房屋享有居住權。該房屋的銀行按揭貸款由女方以其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並每月還款,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和貸款還款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因女方原因,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將房屋另做他用,故應由女方承擔相應責任將該損失返還男方,具體損失為。
3、特別約定:男女雙方對共同財產出現疑問時優先按照本協議處理,在本協議條款之外的部分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各自舉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二)家庭消費
(1)對於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支出的日常生活費用,由夫妻雙方各承擔一半。
(2)雙方對於婚生女汪紫悅共同承擔撫養責任,並按照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進行撫養,特別是女方作為母親應對婚生女悉心照料,及時關注孩子身心狀況,參與孩子的每一個成長曆程,陪伴孩子健康快樂成長。因男女雙方無力獨自撫養照顧孩子的日常起居和學習等,但男女雙方仍應承擔婚生女汪紫悅的撫養義務,故應每個月承擔撫養費用元,從年起,按每年遞增元支付,直至其大學畢業為止。撫養費男女雙方應共同承擔。
(三)夫妻代理許可權
1、夫妻婚後對於日常消費支出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開銷;
2、凡處理超過元價值以上的錢物時,一方處置必須經過另一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處理一方承擔相應責任。
二、婚姻財產範圍及歸屬
婚內現有財產如下:
(1)銀行存款:戶名為方的銀行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銀行存款:戶名為方的銀行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上述所列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
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財產外,男女雙方確認再無其他共同財產,但不包括自本協議簽定之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新的財產。
三、債權債務負擔
(一)婚前債權債務
男、女雙方對外無共同債權債務關係。若有,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獨立享有債權和獨立承擔債務。即使法院判決夫妻共同承擔責任的,亦各自由雙方獨自承擔,如侵害一方權益的,一方可向另一方索要相關賠償。
(二)婚後債權債務
1、婚後所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負責。
2、雙方婚後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3、涉及到今後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
(三)擔保
男、女雙方對外無擔保關係。若有,各自名下的擔保責任由各自獨立承擔。婚後若一方須為他方提供擔保,須得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否則,該擔保僅為一方的個人行為,如侵害一方權益的,一方可向侵害方索要相關賠償。
四、承諾與宣告
(一)忠誠條款
男女雙方,不能有關係曖昧、影響婚姻家庭的異性朋友。如果在簽訂本協議前就存在的,請立刻斷絕聯絡,不再往來。如有發生,同樣視為過錯行為,按照本協議解決問題。
(二)離婚補償
男女雙方一致同意,導致夫妻雙方婚姻關係破裂的原因中存在過錯的一方,應在本協議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之外,另行向無過錯方補償現金人民幣萬元整,並於婚姻關係正式解除之日一次性全額支付。遲延一天處罰金萬分之五。
(三)損害賠償
如果雙方今後有過錯(包括婚外情、婚外性、與他人同居、重婚、欺騙、撒謊、家庭暴力、遺棄、虐待、吸毒、賭博、不盡撫養及贍養義務等越軌或違法行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訴訟離婚),過錯方於離婚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元。
(四)轉移、隱匿財產的情形
1、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協議中已明確列明。除上述列明的存款之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財產的真實性。
2、本協議書財產分割以上列財產為依據,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共同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虛報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協議效力
1、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該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雙方均死亡,或協議內條款全部執行完畢之日時終止。
2、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因簽訂本協議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產生爭議,由男女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爭議解決
1、該協議的唯一解釋權歸男方所有。當男方的解釋內容與女方或其他人衝突時,以男方所解釋內容為唯一解釋。
2、因執行或履行本協議,以及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解決不成,男女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