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通用14篇)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通用14篇)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1

  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郵編:

  電話:

  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郵編:

  電話: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郵編: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郵編:

  電話: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簡稱丙方):

  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郵編: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郵編:

  電話:

  甲方因 建設需要,經批准取得 號《房屋拆遷許可證》,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及 等規定,對乙方的房屋進行拆遷,甲、乙、丙 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被拆除房屋現狀

  (一)房屋所在地點 ,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有證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積 ,房屋產權證號 ),房屋的用途 ,房屋的產權性質 ,房屋的結構 ,房屋的總樓層數 ,房屋所在的樓層數 ,房屋的朝向 。

  (二)房屋內部設施及裝潢情況:

  (三)房屋的附屬物及構築物情況:

  (四)機械裝置情況:

  第二條乙方或丙方基本情況

  (一)被拆除房屋為住宅時:

  1、乙方有正式戶口 人(其中常住人口 人),分別是(姓名、性別、年齡、與戶主關係等)。

  2、丙方有正式戶口 人,分別是(姓名、性別、年齡、與戶主關係等): 。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時:

  1、乙方情況:

  2、丙方情況:

  第三條房屋拆遷補償選擇第 種方式:

  1、貨幣補償。

  2、房屋產權調換。

  第四條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方式

  (一)貨幣補償金額的確定選擇第 種方式:

  1、根據當地政府公佈的貨幣補償基準價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價格。

  2、根據當事人共同推薦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市場價格確定。

  3、當事人對評估機構的選定意見不統一時,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確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市場評估價確定。

  4、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作價方式。

  (二)房屋裝潢作價方式:

  (三)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

  1、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計價,小計 元。

  2、裝潢補償金額 元(若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含裝潢補償,此項可不另行計算)。

  3、附屬物及構築物補償金額 元。

  以上三項合計補償金額 元。

  (四)房屋貨幣補償的幣種 ,補償金額由甲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給乙方,支付方式: 。

  (五)實行貨幣補償的,甲方對丙方不再承擔安置責任,由乙方對丙方進行安置。

  第五條房屋產權調換補償方式

  (一)甲方提供位於 ,結構 ,用途 ,房屋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現房、期房,產權調換房屋的樓層、房號的確定方法: 。

  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應符合以下標準: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安置房屋,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

  2、房屋內應當有以下設施:

  3、房屋裝飾與設施標準。

  4、新建房屋竣工後質量應經 登記備案。

  (二)被拆遷的房屋及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的價格均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一)、(二)、(三)款統一方式進行確定,並結清產權調換差價。

  (三)按被拆遷房屋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的價格結算產權調換差價。差價金額 。

  (四)產權調換差價幣種: ,差價由 方於 年 月 日前向 方支付,支付方式: 。

  第六條房屋產權調換的過渡安置

  (一)過渡方式按以下第 方式確定。

  1、乙方、丙方選擇自行過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週轉房過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過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乙方、丙方選擇自行過渡安置的,甲方應當按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向乙方、丙方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乙方、丙方選擇由甲方提供週轉房過渡安置的,其週轉房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四)甲方保證乙方、丙方在過渡期限內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進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週轉房的,應當在得到安置房後 日內騰空週轉房。

  第七條房屋拆遷補助費

  (一)甲方按 規定標準,支付乙方、丙方搬遷補助費 元,臨時安置補助費 元,其他補助費 元,共計 元。

  (二)拆遷非住宅房屋,甲方按 規定標準,支付乙方、丙方裝置搬遷和安裝補助費 元,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元,其他補助費 元,共計 元。

  (三)房屋拆遷補助費的幣種: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給乙方、丙方,支付方式: 。

  第八條乙方、丙方在 年 月 日前應將被拆遷房屋騰空,並交甲方拆除。第九條乙方、丙方的違章建築及其附屬設施應在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拆除。

  第十條逾期安置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應在本協議第六條第(二)項約定的臨時過渡期期滿前保證乙方、丙方按期回遷,逾期不能回遷的,甲方應在臨時過渡期滿 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的2倍向乙方、丙方加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2、逾期 個月內,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的 %向乙方、丙方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逾期超過 個月,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的 %向乙方、丙方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3、逾期12個月的,乙方在徵得丙方同意的情況下有權要求重新選擇貨幣補償或另行選擇安置房。

  (二)乙方、丙方在臨時過渡期內,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為 )之日起4個月內,應到甲方辦理安置手續;甲方應從發出安置通知後再支付乙方、丙方四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不到甲方辦理安手續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或補償費。

  第十一條甲方關於安置房標準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標準應符合第五條第(一)項標準的約定。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標準進行整改,並賠償 元。

  (二)安置房屋面積確認及面積差處置方式:

  本款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使用面積(本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置。

  本協議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登記中面積記載不明確的,應由原產權登記部門重新確認。

  安置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本協議約定面積發生差異,甲、乙雙方同意按 種方式進行處置:

  1、雙方自行約定: 。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置: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當產權登記面積大於本協議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如果安置房屋價值大於被拆遷房屋,不找差價,如果安置房價值小於被拆遷房屋價值,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的雙倍返還乙方。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當產權登記面積小於本協議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場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的雙倍返還乙方。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協議約定面積)/協議約定面積×100%

  第十二條甲方逾期支付拆遷補償資金(貨幣補償、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裝置搬遷安裝補助及損失費、停產停業補償費)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前款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協議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二) 。

  第十三條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六條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丙方各持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2

  拆遷人: (以下簡稱甲方)

  房屋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廈府[ ]地 號建設用地批文,拆許字( )第 號,廈國土房拆通[ ]號第 拆遷通告,因“ ”專案建設需要,乙方所承租的位於 路(街、巷) 號的房屋(承租合同號 ),應予拆除,甲、乙雙方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及有關規定、計價標準進行協商,就拆遷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拆除乙方所承租的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實行貨幣補償方式。

  1.乙方承租非住宅房屋經營性店面 平方米,辦公、工廠、倉庫 方米;經評估,被拆遷房屋市場評估價 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 )。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四十條規定,甲方應付給乙方人民幣: (¥ )。

  2.附屬物建築面積 平方米,經評估計人民幣: (¥ )。

  二、甲方補償乙方各項補償補助費共計人民幣: (¥ )。

  1.房屋裝修補償費為人民幣: (¥ )。

  2.有線電視、電話等補助費為人民幣: (¥ )。

  3.乙方承租辦公、工廠、倉庫建築面積 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經營性店面 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壹次計人民幣: (¥ )。

  4.根據經營者在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登記的職工 人,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元/人、月,給予經營者和職工六個月補償,計人民幣: (¥ )。

  5.根據經營者上年度月平均稅後利潤 元,一次性給予經營者六個月經濟補償,計人民幣: (¥ )

  三、綜合第一、二之款項,甲方應付給乙方人民幣: (¥ )。(詳見補償安置費用表)

  四、乙方應在 年 月 日搬遷完畢,並將原房屋及附屬物完整地交給甲方拆除。甲方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給予乙方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區位房屋補償價的10%即: 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 )作為搬遷獎勵;逾期不搬遷的,取消獎勵,甲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第三條款項於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甲方應按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六、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以下 項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補充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實施拆遷單位貳份,市國土房產局貳份。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3

  拆遷人: (以下簡稱甲方)

  房屋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廈府[ ]地 號建設用地批文,拆許字( )第 號,廈國土房拆通[ ]號拆遷通告,因“ ”用地建設需要,乙方所承租的位於 路(街、巷) 號的房屋,應予拆除。甲、乙雙方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及有關規定、計價標準進行協商,雙方就拆遷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拆除乙方承租的住宅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實行 的補償方式。按照《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經評估,標準房市場價為 元/平方米;則區位房屋補償價 元/平方米;上季度區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別墅)平均售價 元/平方米,補貼金額為 元/平方米。

  二、因乙方選擇貨幣補償的補償方式,按市房改政策乙方享受的房改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為 平方米,未超過房改住房面積控制標準部分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根據《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應付給乙方貨幣補償款計人民幣: (¥ )

  三、因實行房屋安置,實際安置房總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安置房戶型:躍層 套,三房二廳 套,三房一廳 套、二房二廳 套,二房一廳 套,一房一廳 套,共 套。

  安置房地點、幢號、樓層: ,安置房評估單價為 元/平方米(含樓層調節價 元/平方米)。

  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安置分配費計人民幣: (¥ )

  四、甲方應補償乙方各項補償補助費合計人民幣: (¥ )。

  1.房屋裝修及附屬物補償費經評估為人民幣: (¥ )。

  2.有線電視、電話等補助費計人民幣: (¥ )。

  五、甲方按規定一次性付給乙方按其承租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次搬遷補助費計人民幣: (¥ )。

  六、因安置房原因需過渡,乙方選擇自行過渡方式,過渡期限按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至 年 月止,甲方應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49-51條規定預付給乙方 月過渡安置費,計 (¥ );乙方選擇週轉房過渡方式,週轉房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七、綜合第二、三、四、五、六條之款項, 方應付給 方人民幣: (¥ )(本協議所列補償款項見補償安置費用表)。

  八、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搬遷完畢,並將原房屋及附屬物完整地交給甲方拆除。甲方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給予乙方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區位房屋補償價10%即 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 )作為搬遷獎勵;乙方逾期不搬遷的,取消獎勵,甲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若乙方隱瞞已享受房改貨幣化補貼及經濟適用房等優惠政策或承租合同造假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甲方有權依法追回乙方非法所得。

  十、付款方式:本協議第七條款項於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七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甲方應按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十一、補充條款:

  十二、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以下 項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市國土房產局貳份,實施拆遷單位貳份。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4

  拆遷人: (以下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

  根據廈府[ ]地 號建設用地批文,拆許字( )第 號,廈國土房拆通[ ] 號拆遷通告,乙方在 路 號 梯的房屋(產權證號 ),因" "專案建設需要,應予拆除。甲、乙雙方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及有關規定、計價標準進行協商,就拆遷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拆除乙方房屋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產權面積 平方米(含住宅面積 平方米,非住宅面積 平方米),無產權面積 平方米,空地面積 平方米。住宅房屋實行 的補償方式。按《規定》經評估,標準房市場價 元/平方米,上季度區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別墅)平均售價 元/平方米,則區位房屋補償價 元/平方米,補貼金額 元/平方米,區位土地使用權補償價 元/平方米。

  1、貨幣補償的產權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被拆遷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為 元/平方米,按產權建築面積×(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補貼金額)+紅線內空地面積×區位土地使用權補償價,補償金額為人民幣: (¥ )。乙方要求單體評估,經 評估,評估單價 元/平方米,計補償金額為人民幣: (¥ )。非住宅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經委託 評估所評估,評估單價為 元/平方米,評估總價為 元。共計人民幣: (¥ )。

  2、實行產權調換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按區位房屋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或經評估),單價為 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 );

  安置房總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安置戶型為躍層 套、三房二廳 套,三房一廳 套,二房二廳 套,二房一廳 套,一房一廳 套,安置房地點、幢號、樓層: ,經評估安置房單價 元/平方米(含樓層調節價 元),安置房評估價人民幣: (¥ )。

  因安置房地點距被拆遷用地紅線五公里以外,被拆遷房屋評估單價低於安置房評估單價(不含層次調節價)的,同等面積部分不結算差價。

  產權調換後, 方按規定應補 方差價款人民幣: (¥ );

  3、因乙方房屋為歸僑、僑眷建國後用僑匯購、建的私有房屋,甲方應付給乙方原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重置價 元/平方米的15%給予補償。計人民幣: (¥ )。

  上述條款合計, 方應付給 方共計人民幣: (¥ )。

  二、甲方補償乙方各項補償、補助費共計人民幣: (¥ )。

  1、搬遷補助費:住宅產權建築面積 平方米,按 元/平方米 次計人民幣: (¥ );非住宅產權面積 平方米,按 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 );

  2、房屋裝修及附屬物補償費經評估為人民幣: (¥ );

  3、有線電視、電話、電信寬頻等各項補助費計人民幣: (¥ );

  4、根據經營者在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登記的職工 人,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元/人、月,給予經營者和職工六個月補償,計人民幣: (¥ );

  5、根據經營者上年度月平均稅後利潤 元,一次性給予經營者六個月經濟補償,計人民幣: (¥ )。

  三、綜上所述, 方應付給 方人民幣: (¥ )。(詳見補償安置費用表)

  四、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搬遷完畢,並將原房屋及附屬物完整地交給甲方拆除。甲方按《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給予乙方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區位房屋補償價的10%即: 元/平方米,計人民幣: (¥ )作為搬遷獎勵;乙方逾期不搬遷的,取消獎勵,甲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因安置房原因需過渡,乙方選擇自行過渡方式,過渡期限按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至 年 月止,甲方應按《規定》第49-51條規定預付給乙方 月過渡安置費,計人民幣: (¥ );乙方選擇週轉房過渡方式,週轉房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六、實行產權調換的,辦理土地房屋權證所需稅費由拆遷人支付。

  七、付款方式:本協議第三條款項於乙方搬遷完畢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甲方應按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八、補充條款:

  九、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含甲方按《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第二十條應承擔的安置房產權辦理義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以下 項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壹式柒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國土房產局壹份、拆遷實施單位貳份。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

  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簽章):

  年 月 日

  注:受甲方委託的實施拆遷單位:(簽章):

  代表:

  經辦人: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5

  編號: 號

  甲方(拆遷人):

  乙方(被拆遷人): 身份證號碼:

  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為實施 建設工程,根據國務院305號令《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南建房拆字[ ]第 號房屋拆遷公告的規定,甲方依法拆遷乙方建設工程在規劃紅線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乙方同意按城市建設需要進行拆遷。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被拆遷房屋補償款及安置費等問題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同意對被拆遷房屋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即甲方以貨幣形式對乙方進行補償並由乙方自行安置。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房屋所有權證或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文書或有關建設批文。(房屋所有權證號/產權證明文書號: )。

  3、乙方的房屋座落於 路(街) 巷 號

  棟單元房,屬住宅級地段 , 結構,建築面積 M2,其中住宅 M2。

  4、乙方應得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款如下:

  (1)、根據評字第號房屋拆遷補償分戶估價報告的結果,乙方被拆遷房屋部分的拆遷補償款為 元。(詳見評估報告)

  (2)、裝修部分:

  (3)、附屬物:

  (4)、其他:

  上述乙方應得補償款合計: ¥元(大寫: 元分)。

  5、本協議生效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將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款的80%即: (¥元),以乙方的名義存入銀行,並將銀行開具的活期存摺交付乙方(若乙方被拆遷房屋為公房的,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賬號以轉帳形式支付)。同時,甲方按補償安置方案規定的標準,支付給房屋使用人貨幣安置費。貨幣安置費包括:

  ⑴、住宅搬遷費:M2 8元/M2=元;

  ⑵、非住宅搬遷費:M2 8元/M2=元;

  ⑶、搬遷誤工費:戶 150元/戶=元;

  ⑷、住宅臨時過渡補助費:M2 元/M2 3個月=元;

  ⑸、停產停業補助費:M2 元/M2 6個月=元;

  ⑹、電話遷移費:戶 260元/戶=元;

  ⑺、有線電視安裝費:戶 340元/戶=元;

  ⑻、寬頻網遷移費:戶 元/戶=元;

  ⑼、空調(式)遷移費:戶 元/戶=元;

  ⑽、房屋所有權證辦證補助:戶 元/戶=元;

  ⑾、三相電源安裝費:元 千瓦=元;

  ⑿、管道燃氣安裝費:戶 元/戶=元;

  ⒀、太陽能熱水器遷移費:戶 元/戶=元;

  以上貨幣安置費合計: 大寫: 元分(¥元)。

  6、乙方應在收到上述補償款和安置費活期存摺後日內搬遷完畢,並結清原住宅水、電費,才能與甲方辦理交房手續,房屋交接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剩餘的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款的20%即: 元分(¥),存入乙方存摺。

  7、根據補償安置方案的規定,乙方在拆遷期限內簽約和搬遷完畢,並與甲方辦理腳房手續,給予獎勵。具體獎勵金額按公佈的獎勵辦法執行。

  8、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的,甲方可以依法向南寧市建設委員會申請裁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甲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因執行拆遷所發生的租住臨時安置房、搬遷、執行等費用,由甲方從乙方的貨幣補償款和安置費中扣除。

  (2)、甲方不按規定期限支付貨幣補償款和安置費的,由拆遷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9、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如協調不成的,可想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南寧市建設委員會申請裁決。

  10、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若乙方要求對本協議進行公證的,公證費用由乙方支付。

  12、若乙方不要求對本協議進行公證的,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若乙方要求對本協議進行公證的,本協議經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13、本協議壹式伍份,其中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南寧市西鄉塘區房屋和徵地拆遷辦公室備案壹份;乙方要求對本協議進行公證的,公證處存檔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簽訂日期: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6

  建設單位(甲方):

  拆遷戶(乙方):

  根據 建築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准,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範圍內共有 結構的住房 幢 間,共 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於 年 月 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地區內進行遷建) 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二、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週轉房(或乙方自找的週轉房),甲方於乙方搬遷 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 .

  三、甲方對乙方在臨時週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週轉,每人每月補助 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週轉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補助 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週轉的,週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週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 元取暖費,並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於 ,共 套 間, 層 號,配有 等裝置。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 等 人一致簽字同意 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字和其他文字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 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報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 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麵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七、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後,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甲方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八、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提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 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公章): 拆遷戶(乙方)(簽章):

  地址: 家庭18歲以上成員(簽章):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電話:

  銀行帳戶: 銀行帳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因甲方臨時彩鋼房需要拆除,經甲乙雙方協商,拆除工作由乙方負責完成。為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為確保安全、明確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1、開工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做好拆除前的斷水斷電工作。

  3、設定警戒區域不準外來人員進入,預防事故發生。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

  2、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問題必須及時整改。

  3、施工前要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4、設定警戒區域,派專人看護、指揮。

  5、要制定拆除方案確保施工人員認真執行。

  6、乙方必須杜絕違章作業,按次序拆除確保施工安全。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如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和上級有關部門。

  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各自承擔責任。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8

  拆遷人: (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 (簡稱乙方)

  甲方經 批准,在貴陽市 地區進行專案建設,修建 。甲方遵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貴陽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規定,於 年 月 日取得 字 號《拆遷許可證》。雙方按照批准的拆遷安置方案規定,協商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拆遷範圍內涉及乙方 路(街、巷) 號附 號 結構 用途的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需拆除。乙方負責出具有效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有效證照)。乙方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在三十日內交甲方按規定送有關部門登出。並於 年 月 日前搬遷完畢。乙方上述房屋如有產權、債務糾紛,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二、根據,甲方按 元/平方米對乙方進行貨幣補償。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騰空房屋交付甲方,甲方應一次性付清乙方貨幣補償款 元,由乙方自行解決安置用房。

  三、甲方以 路(街、巷) 號 幢 單元 樓 座 間(成套住宅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與乙方進行產權調換,附調換房屋平面圖。甲方按價 元/平方米與乙方房屋價 元/平方米結算, 方補給 方人民幣 元。甲方將調換的房屋交付乙方,同時結清房屋差價。甲方應負責辦理調換房屋產權證交乙方,辦證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應支付乙方設施拆遷補償費:

  1.煤氣 元

  2.獨立電錶 元

  3.電話 元

  4.有線電視 元

  5.獨立水錶 元

  6.電熱 元

  五、甲方應按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承租人)次搬遷補助費,停產、停業費、合法待工人員補助費。

  1.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

  2.甲方支付承租人人民幣 元。

  六、甲方調換給乙方的房屋,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安全標準,並執行國家保修規定,按規定實施物業管理。

  七、甲方在建設期間為乙方在 區 街(巷) 號提供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週轉過渡,過渡期為 個月。乙方同意在建設期間自行週轉過渡,過渡期為 個月,甲方按乙方原房屋建築面積 ,付給乙方臨時安置補助費 元。

  八、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辦法:

  1.乙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搬遷,甲方可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在訴訟期間先予執行。

  2.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期限安置乙方房屋應按《貴陽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增發乙方過渡費。

  3.本協議簽訂後建設專案性質經批准改變,甲方應在30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改變後的建設專案性質與甲方協商變更本合同的相關約定。

  4.對本合同有爭議,雙方選擇( )方式解決。

  a.申請貴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b.訴訟。

  九、其他:

  十、本協議一式陸份,除雙方各執一份外,餘送有關部門存檔,該協議雙方簽訂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9

  甲方:渠縣千佛鄉水井村四組村民雷孝文,以下簡稱“甲方”。乙方:渠縣千佛鄉中心學校,法人代表李奎,以下簡稱“乙方”。

  因乙方修建學校公路堆土方,將甲方磚混結構一樓一底房屋底層兩間損壞,甲方要求乙方賠償,經雙方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一次性賠償因甲方房屋底層兩間受損的款項人民幣400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此款當場付清,房屋產權不變。

  二、甲方若要求乙方將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徹底清除,恢復原狀。乙方須無條件清除所填土方,恢復甲方宅基地原狀,所產生一切費用概由乙方負責。若乙方在規定時限內未將甲方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徹底清除,則視為違約,須支付違約金人民幣30000.00元(大寫叄萬元)給甲方。乙方仍須無條件將甲方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徹底清除。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xx

  乙方:渠縣千佛鄉中心學校

  法人代表:xx

  見證人:xx

  年 月 日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10

  甲 方(拆遷人): 代理人(房屋拆遷實施單位): 房屋拆遷資格證書號

  乙 方(被拆遷人): 房地產權證號 房屋承租人

  因建設需要,甲方取得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房屋拆遷許可證號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經雙方商定,訂立本協議,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 (所有或承租)的房屋座落在 路 弄 號 室,地段為 類,房屋型別 ,房屋性質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乙方選擇《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規定的面積標準房屋調換的補償安置方式,並同意支付超出應安置面積的部分的房地產市場價。

  三、根據《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規定,被拆除房屋不需評估。

  四、根據《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安置乙方房屋在 類地段,應安置面積為 平方米建築面積。

  五、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安置乙方的居住房屋座落在 路 弄 號 室,實際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六、安置房屋的實際建築面積超過應安置面積 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地產市場價為 元,共計(大寫) 元,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

  七、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協議後 日內,即 年 月 日前搬離原址,並負責房屋使用人按期搬遷。房屋使用人未按期搬遷的,視作乙方未按期搬遷。

  八、甲方應當在乙方搬離原址後 日內,支付乙方搬家補助費 元、裝置遷移費 元。

  九、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權證》交甲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十、乙方遷離原址時,應當將空房完整移交給甲方,不得拆除原住房中的房屋裝置和建築材料。

  十一、乙方取得安置房屋後,應當按照《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交納有關維修基金、物業管理等費用。

  十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拆遷實施單位 份,由甲方報送 房地局 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拆遷實施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11

  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解決職工住房困難,改善原住房條件,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拆遷安置成如下協議:

  (一)被拆房屋現狀

  乙方被拆遷房屋位於 ,房產證編號為 ,建築面積 ㎡,土地使用證編號為 ,面積 ㎡。

  (二)被拆遷房屋產權狀況

  (1)乙方對被拆遷房屋佔產權比例為 ﹪,面積 ㎡。

  (2)甲方對被拆遷房屋所佔產權比例為 %,面積 ㎡。

  (3)乙方對被拆遷房屋若不享有100%產權,應按每平方米500元補交相應面積差額價格後,方取得被拆房屋全產權,乙方應補交金額為 元,補交時間為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交付甲方。

  (三)房屋拆遷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2)房屋產權置換

  乙方選擇以上第 種方式。

  (四)貨幣補償

  (1)乙方若不要新建用房,甲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的價格給予乙方一次性貨幣補償,共補償金額為 元,待乙方領款時,須將該房地產權證及土地使用證原件交付甲方。

  (2)實行貨幣補償的,甲方對乙方不再承擔安置責任。

  (五)房屋產權置換

  (1)甲乙雙方採取房屋建築面積1:1的置換方式,新建樓房超出置換面積部分,分別按下列方式計算差價:

  a、舊房按房產證面積1:1置換,置換面積為 ㎡。

  b、置換新房面積大於原住房面積20㎡以內的,乙方按內部置換價格每平米 元補交差價,乙方應補交金額為 元。

  C、置換新房面積大於原住房面積20㎡以外90㎡以內部分,乙方應按內部優惠價格每平方米 元補交差價,乙方應補交金額為 元。

  d、置換新房面積大於90㎡以外部分,乙方應按市場價格每平方米 元補交差價,乙方應補交金額為 元。以上乙方共計應補交金額為 元。

  乙方應交給甲方的差額款在確定新房位置時交一半,另一半必須在新樓竣工交鑰匙時一次性交齊補足,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安置房,並另行分配。

  (2)乙方在新樓竣工交鑰匙時,向甲方上交原被拆房屋產權證及土地使用證,由甲方統一儲存管理。

  (六)置換房屋位置

  乙方置換新房位於新建中高層住宅 號樓 單元 層 戶,置換房屋建築面積約為 ㎡。房屋實際建築面積待樓房竣工驗收後依據房產部門測量資料為準,面積差價款實行多退少補。

  (七)附屬房、自建房

  乙方若有自建違章用房(棚)或屬單位建設的附屬房的,甲方按照政府有關規定,根據具體現狀結構給予150元/㎡—200元/㎡不等的一次性現金補償,但不屬於置換新房面積範圍,一律不予置換新房面積。

  (八)房屋拆遷補助

  (1)甲方支付乙方臨時安置補助費12個月的拆遷租房補貼,每個月240月,搬家費200月(一次性),共計3080元。房租補貼計算時間從被拆遷戶交舊房鑰匙時至新樓竣工交鑰匙時補齊剩餘安置補助費。

  (2)本條件補助費用及第五項應交款項雙方可採取以票抵款方式,衝抵乙方應交房款。

  (九)室內及其它他附屬物

  乙方室內裝修裝潢、通訊設施、寬頻網路、閉路電視及其他附屬物、構建築均不在補助範圍,乙方應自行處置,否則甲方有權拆除。

  (十)搬遷期限

  乙方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0日內將被拆遷房屋騰空,並交甲方拆除。乙方若逾期不搬遷,按每逾期一日承擔100元違約金給甲方。

  (十一)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應於所有被拆遷完畢後在工程有效工期730天內交付新房,並確保房屋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

  (2)遇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工程延期的,交房期限相應順延。

  (十二)置換房屋產權登記

  新置換房乙方擁有100%產權,該房產權登記僅限乙方或其直系親屬,辦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三)違約責任

  (1)乙方若逾期搬遷,按每逾期一日承擔100元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逾期交房,按每逾期一日承擔100元違約金給乙方。

  (十四)爭議解決的方法

  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訴訟解決。

  (十五)房屋維修

  置換房屋的維護按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律、法規為據。

  (十六)物業管理

  乙方應遵守甲方對該住宅區域的物業管理規定,為確保居住環境,禁止乙方私打亂建,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拆除。置換新房的被拆遷戶在入住前還要簽訂《物業管理協議》。

  (十七)其它

  (1)若乙方提出對本協議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施工單位違約,導致甲方損失的,由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起生效,具有法律效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12

  甲方:市房產管理局

  乙方:

  丙方:

  根據《 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有關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和監管使用,保證資金本息專項用於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共同簽訂如下協議,並承諾嚴格遵守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履行各自義務。

  一、經甲方稽核同意,乙方拆遷專案用於拆遷補償安置專項儲存的資金額度為 (大寫)。

  二、丙方負責資金的監管及安全,乙方未持有甲方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支付通知單》,丙方不得從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專戶中撥付資金。

  三、乙方存入丙方的補償安置資金不足以支付實際補償安置需要時,甲方責成乙方限期補足,由乙方交存丙方。資金到位後,丙方再次出具當日的存款證明。

  四、以下三種情況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1)出具虛假資金證明。

  (2)未憑甲方開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支付通知單》撥付資金。

  (3)不及時撥付資金。

  五、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需要對協議中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應本著平等互利、互諒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13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根據漳政[]地 號用地批文及其他檔案,甲方擬實施“”建設專案的房屋拆遷。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為了加強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使用管理,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以下監管協議:

  一、丙方受乙方委託,對甲方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

  二、甲方須在丙方開設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專用帳戶,帳戶號為 。

  三、經初步測算,整個地塊房屋補償安置總金額為萬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三日記憶體入拆遷補償安置專用資金 為 萬元,佔總補償資金的 %,剩餘拆遷補償資金萬元應於 年 月記憶體入。

  四、資金監管的期限:自首期拆遷補償安置資金進入專用帳戶之日起至開發片區驗收合格之日止。

  五、監管方式:

  1、甲方應於拆遷公告發布後三日內,將拆遷範圍的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名單及房屋門牌號經乙方確認後提供給丙方。甲方如需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用於購買安置房、貨幣安置補償及安置房建設資金時,經乙方確認後,憑乙方出具的拆遷安置補償資金支付審批表,丙方方可支付。

  2、甲方經乙方批准同意後,可按照進入專戶總資金5%的比例提取部分資金作為備用,用以支付釋出拆遷公告、拆遷業務費、過渡費等;甲方在使用中可自由支配,但丙方須控制其備用金額度不得超過到帳資金的5%。

  3、甲方如在規定期限內未將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全部存入在丙方開設的專使用者頭,丙方應書面方式及時通知乙方。

  4、丙方應提存拆遷安置資金總額的2%元待開發專案驗收後,經乙方確認,丙方方可支付。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能及時將補償安置資金存入丙方資金戶頭或弄虛作假將資金挪為他用的,除了承擔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滯後的一切後果外,乙方還將根據拆遷法規定予以處罰。

  2、丙方如未按上述條款執行,而引起甲方將資金挪為他用的。丙方有責任自行籌集資金替甲方墊付拆遷補償安置費及違約費用。

  3、因乙方監管不力,引起補償安置資金挪為他用的,則追究乙方具體工作人員的責任。

  七、其他: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三方各執一份,拆遷實施單位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 方: 乙 方:

  (簽章)(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 方:

  (簽章)

  年 月 日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14

  甲方(拆遷人):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拆遷人):

  地址:

  郵碼:

  電話:

  甲方因建設需要,須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據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名稱、地點

  建設專案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單位 ,《拆遷許可證》文號 。

  第二條被拆房屋現狀

  (一)乙方在拆遷範圍內有房屋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居住面積 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戶口 人,常住人口 人,應安置人口 人,分別是 。

  (三)被拆遷房屋的產權屬於 。

  第三條拆遷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 ,房屋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居住面積 平方米。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住房進住手續。

  (二)乙方臨時過渡到 ,房屋 間。

  (三)乙方臨時過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保證乙方在過渡期限內回遷,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 日內,應遷入安置用房內。

  第四條安置房屋的標準

  (一)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標準應當符合 頒發的 標準;

  (二)建造質量應當符合 ;

  (三)房屋內應當有以下設施:

  第五條拆遷安置房屋產權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產權屬於 。乙方應與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交納房租及其他費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產權屬於 。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持該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約束力。

  第六條房屋拆遷補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補助費 元;臨時過渡費(含交通補助、供暖補助等) 元;轉學補助費 元;提前搬家獎勵費 元;其他補助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

  第七條被拆遷房屋補償

  甲方對被拆除房屋的產權人按以下方式進行補償:

  (一)作價補償。被拆遷房屋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 元作價補償,甲方支付乙方拆遷補償費 元。本合同簽訂後,由乙方負責辦理被拆除房屋產權登出手續。

  (二)產權調換。甲方以 地點, 房屋, 間, 平方米,補償乙方;乙方需支付: 。

  (1)結構差價 元;

  (2)面積差價 元;

  (3)房屋成新差價 元。

  第八條搬離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應將原住房騰空,並交甲方拆除。

  第九條違章拆除

  乙方私自搭建的違章建築或附屬設施應在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拆除。

  第十條逾期

  乙方安置屬於臨時過渡的,應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 日內遷入安置住房內。逾期不搬遷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並每逾期一天罰款 元。

  第十一條過渡費

  乙方安置屬於臨時過渡的,在臨時過渡期內,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臨時過渡費。

  第十二條回遷

  甲方應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三項約定的臨時過渡期期滿前保證乙方按期回遷,逾期不能回遷的,甲方應在臨時過渡期滿 天前通知乙方,並按以下方法 處理:

  (一)甲方提供同面積、同質量的安置房屋。

  (二)逾期 個月內,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臨時過渡費的 %向乙方加付臨時過渡費,逾期超過 個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臨時過渡費的 %向乙方加付臨時過渡費。

  第十三條特殊情況下安置逾期的處理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一)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

  (二)因拆遷戶搬遷遲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 。

  出現上述情況,甲方應當在情況發生的 天內通知乙方。因以上情況造成或安置延期時,逾期安置時期的臨時過渡費按以下方法處理:

  第十四條時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留存一份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