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人借款協議書合集7篇
關於個人借款協議書合集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借款協議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個人借款協議書 篇1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
證件名稱及號碼(甲方為自然人的):
貸款人(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
甲方向乙方申請迴圈借款,乙方同意提供迴圈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宣告條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許可權。
(二)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三)甲方簽署與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甲方章程或內部組織檔案的規定,且已獲得公司內部有權機構及/或國家有權機關的批准。
(四)甲方承諾以下事項:
1.向乙方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材料。
2.配合乙方進行貸款支付管理、貸後管理及相關檢查。
3.進行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以及進行合併、分立、股權轉讓等重大事項前徵得乙方同意。
4.乙方有權根據借款人資金回籠情況提前收回貸款。
5.發生影響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時及時通知乙方。
第二條、 借款額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額度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 )。
本合同所稱借款額度,係指在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有效期間內,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幣貸款的本金餘額的限額。在額度有效期間內,甲方對借款額度可以迴圈使用。只要甲方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餘額不超過借款額度,甲方可以連續申請借款,不論借款的次數和每次的金額,但甲方所申請的借款金額與甲方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餘額之和不得超過借款額度。
本合同所稱迴圈借款,係指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額度所發生的借款。
第三條、 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借款額度有效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下稱“額度有效期間”)。在額度有效期間內發生的單筆借款,其履行期限屆滿日不受額度有效期間是否屆滿的限制。
在額度有效期終止時,未支用的借款額度自動失效。
單筆借款期限係指自單筆借款提款日起至約定的還款之日止的期間。
甲方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甲方實際提款日起至約定還款日止,以借款借據的記載為準,但任何一筆提款的還款日不得遲於第三條所確定的借款額度支用有效期的終止日。
第四條、 借款額度的使用。
(一)在額度有效期間和借款額度內,甲方可以根據需要逐筆申請借款,雙方辦理相應的手續。各筆借款的金額、利率、期限、用途以迴圈借款提款通知書的內容為準。甲方迴圈借款不得用於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違法使用該借款而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如擔保人根據擔保合同履行擔保義務的,則乙方根據擔保人已經履行的擔保責任的本金金額對借款額度本金作相應的扣減。
(三)甲方每次申請的用款,其金額不得少於 萬元,期限不得短於3個月,不得長於12個月。
實際借款期限、實際提款日、借款金額、利率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所記載的期限、日期、金額和利率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罰息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貸款利率。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的利率為月利率,即在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的基礎上 (選填“上浮”或“下浮”) %。
(二)罰息利率。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的罰息利率按照以下約定確定: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為貸款利率上浮 %。
2.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為貸款利率上浮 %。
3.同時出現逾期和挪用情形的貸款,應擇其重計收罰息和複利。
(三)單筆貸款支用時,雙方可以在借款提款通知書上另行約定單筆貸款的貸款利率和罰息利率,也可以選擇適用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和罰息利率,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拒絕發放貸款。
(四)本條約定的單筆貸款的貸款利率或罰息利率與借款提款通知書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提款通知書的約定為準。
(五)本條所述起息日是指單筆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賬戶之日。
(六)本條所述基準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
(七)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賬戶之日起計算。貸款按日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付息,則自次日起計收復利。
(八)結息
1.實行固定利率的貸款,結息時,按約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實行浮動利率的貸款,按各浮動期當期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單個結息期內有多次利率浮動的,先計算各浮動期利息,結息日加總各浮動期利息計算該結息期內利息。
2.本合同項下貸款按以下第種方式結息:
(1)按月結息,結息日固定為每月的第20日;
(2)按季結息,結息日固定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其他方式 。
3.甲方應於每個結息日前,在乙方開立賬戶中提前備足相應金額,供乙方按時從該賬戶中扣收利息。甲方如選擇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利息,應確保利息按時到賬。如結息日不是銀行工作日,則提前至前一個銀行工作日匯入,乙方於結息日未足額收到相應的利息,即視為甲方未按時付息。
第六條 、借款的發放與支付。
(一)支用迴圈借款的申請。甲方支用迴圈借款時,必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交迴圈借款支用申請書。
(二)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持續滿足下列前提條件,乙方才有義務發放借款:
1.甲方已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批准、登記、交付、保險及其他法定手續。
2.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已生效且持續有效。
3.甲方應將在乙方開立的結算賬戶(賬號:)指定為資金回籠賬戶,用於收取對應銷售收入或計劃還款資金,並用於貸款資金的發放。對應銷售收入以非現金方式結算的,甲方應確保在收到款項後及時劃入指定的資金回籠賬戶。
乙方有權對指定的存款資金回籠賬戶進行監管,包括但不限於對該賬戶的資金收入和支出情況進行了解和監督,借款人應予以配合。
4.乙方已經收到甲方迴圈借款支用申請書,並已經稽核同意。
5.甲方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債權安全的情形。
6.法律、法規、規章或有權部門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7.其他條件 。
(三)借款的支付。
1.貸款人受託支付與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定義。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透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髮放至借款人賬戶後,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手。
2.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發放與支付,根據以下三種不同情形單筆確定。
(1)甲方交易物件明確,貸款資金採用乙方受託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請、相關交易資料,經乙方同意後,向甲方發放貸款,甲方委託乙方將貸款資金透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手。
(2)甲方交易物件不明確,且使用借款資金單筆金額未超過30萬元的,採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支付。甲方應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請、相關交易資料,經乙方同意後,將貸款資金髮放至甲方賬戶。甲方在貸款資金使用完畢15天內彙總向乙方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透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3)如甲方交易物件部分明確,部分不明確,則對交易物件明確部分的貸款資金採用乙方受託支付方式支付;對交易物件不明確的部分,且單筆支付金額未超過30萬元的貸款資金採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請、相關交易資料,經乙方同意後,向甲方發放貸款。對於受託支付部分,甲方委託乙方將貸款資金透過甲方賬戶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手;對於自主支付部分,甲方在貸款資金使用完畢15天內彙總向乙方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透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資金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3.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下列情形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補充提款條件和支付條件,或變更貸款支付方式、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1)信用狀況下降;
(2)主營業務盈利能力不強;
(3)貸款資金使用出現異常。
第七條 、還款。
(一)還款原則。乙方有權將甲方的還款首先用於償還本合同約定的應由甲方承擔而由乙方墊付的各項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剩餘款項按照先還息後還本、利隨本清的原則償還。但對於本金逾期超過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貸款、利息逾期超過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貸款或者法律、法
規或規章另有規定的貸款,甲方的還款在償還上述費用後應按照先還本後還息的原則償還。
(二)付息。甲方應在結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為借款發放後的第一個結息日。最後一次還款時,利隨本清。
(三)還本計劃。甲方應按迴圈借款提款通知書所列的還本計劃償還借款本金。
(四)還款方式。甲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前在乙方開立的賬戶上備足當期應付之款項並自行轉款還貸(乙方也有權從該賬戶上劃款還貸),或者於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從其他賬戶上轉款用於還貸。
(五)提前還款。甲方提前還本時,須提前十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
甲方提前還本應按照實際用款天數及本合同第五條確定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還本的,有權向甲方收取補償金,補償金金額按以下第種標準確定:
1.補償金金額=提前還本額×提前還款月數׉,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2. 。
甲方分次還款的,如提前歸還部分借款本金,應按還款計劃相反順序還款。提前還款後,尚未歸還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
第八條 、借款的擔保。
1.為保證本合同項下形成的債權能得到清償,採取如下第種擔保方式:
(1)抵押人 與乙方簽訂編號為 的 《最高額抵押合同》。
(2)保證人 與乙方簽訂編號為 的 《最高額保證合同》。
(3)出質人 與乙方簽訂編號為 的《最高額權利質押合同》。
(4)其他方式擔保:。
2.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項下具體業務合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條之外的擔保。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出支用借款的申請。
2.有權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有權要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有權機關另有要求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違反國家有關信貸利率、服務收費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款並足額清償借款本息,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
2.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每季度第一個月的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上季度末的資產負債表、截止上季度末的損益表(事業單位為收入支出表),並於年度終了及時提供當年現金流量表,並且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不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重要經營財務事實。
3.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或公司(企業)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後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附變更後的相關材料。
4.甲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從事非法、違規交易;應配合並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利用關聯交易,以逃避對乙方的債務;不得利用與關聯方之間的虛假合同,以無實際貿易背景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等債權到銀行貼現或質押,套取銀行資金或授信。
5.在未還清乙方貸款本息之前,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各項權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各項義務。
(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借款,但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歸咎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遲延除外。
(三)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秘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有權機關另有要求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不得有不誠信、損害甲方合法利益的行為。
(五)乙方權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是累加的,並不影響和排除乙方根據法律和其他合同對甲方所可以享有的任何權利。除非乙方書面表示,乙方對其任何權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遲行使,均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或部分放棄,也不影響、阻止和妨礙乙方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他權利的行使。
借款人(甲方): 貸款人(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個人借款協議書 篇2
甲方(投資人): 身份證號:
乙方(受投人):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投資金額 :投資方向貸款方投資人民幣 元。
二、投資用途為
三、投資利息:投資每年收益 %。
四、投資期限:投資期限為日,從 年月起至 年月止。如實際投資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投出資期為準。乙方收到投資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投資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價值 元作為投資抵押品。由貸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投資方負擔)。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2、投資方必須按照投資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投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投資進行違法活動。
3、投資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4、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投資本息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投資,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投資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投資,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投資,並要求乙方承擔投資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 篇3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xx 年 5月7日至 20xx年 5月6日,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 ,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後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 叄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二〇XX年五月二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 篇4
質權人(甲方):_________
出質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權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第二條 乙方出質的權利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本質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_________(大寫)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承諾:
(一)以合法享有的權利出質,出質行為真實、合法;
(二)將出質的權利憑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甲方佔有。
第五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出質的權利。若甲方同意乙方處分該權利,乙方應在處分該權利後十日內將所得的價款(酬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作為出質財產存人甲方指定的賬戶。若甲方認為乙方處分出質的權利所得價款(酬金)明顯低於該權利的價值,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六條 乙方出質的有價證券的兌現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其價款可作為出質財產存入甲方指定賬戶、或提前清償乙方所擔保的債權、或繼續購買債券出質擔保。
第七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不履行債務的,乙方授權甲方兌現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並以所得優先受償。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兌現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並以所得優先受償: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又無人代其履行債務,或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絕履行償還借款的;
(二)乙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
(三)甲方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時,借款合同項下韻債權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
(四)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甲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乙方書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辦理過出質登記,由乙方按有關規定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合同項下甲方的債權得到足額清償;
(二)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實現了質權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實現了質權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實現了質權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終止時,甲方應在三十日內將質押權利憑證交還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終止時,若甲方以處分質押權利所得價款受償後尚有剩餘的,應在三十日內將其返還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甲方實現質權造成損害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餘額_________%違約金;如果由於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乙方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一)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的約定;
(二)隱瞞出質的權利存在共有、權屬爭議或其他不利於乙方的情形;
(三)妨礙甲方實現質權。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質押權利憑證移交甲方佔有之日起生效;質押權利依法應辦理出質登記的,本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質權人(蓋章):_________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 篇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週轉。 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
___________整(大寫)。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
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並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
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 篇6
合同編號: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中國銀行分(支)行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徵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於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並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於每一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貸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後,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 日。借款人自願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方應於年 月 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 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中國銀行分(支)行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借貸條款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 貸款用途
貸款用於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 貸款利率
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並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於每一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後,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
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 日。借款人自願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條
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 帳戶,戶名 ,帳號,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於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帳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帳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佈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
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並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條
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確認後即不可撤銷。同時,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前到期,並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為借款人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據本合同擔保條款約定,因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八)根據合同法第68條規定,貸款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條
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三條
抵押人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
第十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償還貸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六條
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八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貸款人;抵押人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徵得貸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貸款人的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保證人合作。
第二十條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佈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須向 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並以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貸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險權益屬貸款人。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二條
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並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三條
保證人自願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四條
保證責任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
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後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
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而且僅需通知,貸款人即可將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的資金與擔保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佈的匯率折算。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並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
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於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由於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採用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
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約定的債務並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借款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檔案退還借款人。
第三十四條
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不依本合同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貸款人享有追索權。貸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十五條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採用下述第
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透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後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
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提供貸款資訊;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透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第三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3.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