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配協議書錦集5篇
股份分配協議書錦集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股份分配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況
第二條:經營公司名稱: 包頭市嘉苑絨毛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法人代表: 麻愛國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 150207000015764
公司地址: 包頭市九原區工業開發區
第三條:公司型別: 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公司經營範圍: 畜產品、絨毛加工;絨毛製品、針織品、紡織品、五金機電、建材、化工產品(不含劇毒危險品)的銷售。
第五條:公司經營期限自 20xx 年 3 月 20 日至 20xx 年 3 月19日
第三章 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 50 萬元人民幣,實際購資為265萬元。出資人和出資所佔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甲方: 麻愛國 ,身份證號: 150207197201019024 ,出資額: 106 萬萬元人民幣(內含 出資額13.25萬元, 身份證號: ) ,麻愛國、 共佔註冊資本比例 40 %,麻愛國佔註冊資本比例為 35 %, 佔註冊資本比例為 5 %元人民幣;
乙方: 李栓林 ,身份證號: 150207196908178016 ,出資額: 106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40 %;
丙方: 張春林 ,身份證號: 152824197208043618 ,出資額: 53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20 %;
第四章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八條:出資人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
(三)、公司依法成立後 3 年內不得抽回出資額;
(四)、以其出資額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況
第二條:聯合經營公司名稱: (以下簡稱公司)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第三條:公司型別:
第四條: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 第三章 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出資人和出資所佔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乙方: ,身份證號: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第四章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八條:出資人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所認 繳的出資額; (三)、公司依法成立後 年內不得抽回出資額; (四)、以其出資額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五)、保守公司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六)、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第九條:在日常工作中,必須確立和支援甲方(即管理方)的絕對管理權,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響,從而避免管理結構混亂的情況發生。
第十條:除甲方以外,其餘股份持有人,不得參與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對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異議,應在股東會議上向甲方提
出,由股東共同制定相應措施。
第五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一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三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六章 資金到位及核算約定 第十四條:
(一)、第一期資金到位:各股東於《投資預算》制定後 日內按投資比例繳交該預算之總投資的 %金額匯至公司指定賬戶。
(二)、第二期資金到位:各股東的第一期資金到位後 日內或雙方協定本店運營前日,%金額匯入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五條:本店營運前,所有未列於《投資預算》之追加投資款項,將列入本店投資本額,該金額於正常營運前7日內依投資比例補足繳交至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六條:全體出資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金額時,每逾期 天,違約方應交付應交出資額的 %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各股東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七條: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為更好地經營、管理本店,在與甲方自由協商的基礎上,特聘請甲方經營人員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條: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八章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每月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第二或第三個月份派利潤予各出資股東。財務會計報告應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表(有變動時提供)。
第二十一條:在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各股東均按其出資比率共同承擔。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公司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出資人的變動、合併與分立、解散與清算等重大事項另由章程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出資人簽字後生效,並由出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丁方: 日期:
本合同簽署地點:
江運大廈勞務施工承包 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
第一條 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 60_%;;乙方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年__月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因一方自身所造成的損失由自身承擔所有責任及損失。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相應比例承擔。
3.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並指派以下施工管理人員: 施工員: 工資:每月 施工員: 工資: 每月 資料員: 工資:每月 塔吊工: 工資: 每月 塔吊工: 工資:每月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 貳 份,股東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況
第二條:聯合經營公司名稱: (以下簡稱公司)
法人代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
公司地址:
第三條:公司型別:
第四條: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章 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出資人和出資所佔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甲方: ,身份證號: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乙方: ,身份證號:,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丙方: ,身份證號:,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第四章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八條:出資人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
(三)、公司依法成立後年內不得抽回出資額;
(四)、以其出資額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五)、保守公司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六)、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第九條:在日常工作中,必須確立和支援甲方(即管理方)的絕對管理權,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響,從而避免管理結構混亂的情況發生。
第十條:除甲方以外,其餘股份持有人,不得參與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對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異議,應在股東會議上向甲方提出,由股東共同制定相應措施。
第五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一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三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六章 資金到位及核算約定
第十四條:
(一)、第一期資金到位:各股東於《投資預算》制定後 日內按投資比例繳交該預算之總投資的 %金額匯至公司指定賬戶。
(二)、第二期資金到位:各股東的第一期資金到位後 日內或雙方協定本店運營前 日,按投資比例繳納預算之總投資的%金額匯入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五條:本店營運前,所有未列於《投資預算》之追加投資款項,將列入本店投資本額,該金額於正常營運前7日內依投資比例補足繳交至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六條:全體出資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金額時,每逾期天,違約方應交付應交出資額的 %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各股東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七條: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
成,為更好地經營、管理本店,在與甲方自由協商的基礎上,特聘請甲方經營人員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條: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八章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每月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第二或第三個月份派利潤予各出資股東。財務會計報告應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表(有變動時提供)。
第二十一條:在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各股東均按其出資比率共同承擔。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公司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出資人的變動、合併與分立、解散與清算等重大事項另由章程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出資人簽字後生效,並由出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日期:
本合同簽署地點: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況
第二條:聯合經營公司名稱: (以下簡稱公司)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第三條:公司型別:
第四條: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
第三章 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出資人和出資所佔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乙方: ,身份證號: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第四章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八條:出資人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所認 繳的出資額;
(三)、公司依法成立後 年內不得抽回出資額;
(四)、以其出資額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五)、保守公司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六)、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第九條:在日常工作中,必須確立和支援甲方(即管理方)的絕對管理權,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響,從而避免管理結構混亂的情況發生。
第十條:除甲方以外,其餘股份持有人,不得參與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對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異議,應在股東會議上向甲方提
出,由股東共同制定相應措施。
第五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一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三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六章 資金到位及核算約定
第十四條:
(一)、第一期資金到位:各股東於《投資預算》制定後 日內按投資比例繳交該預算之總投資的 %金額匯至公司指定賬戶。
(二)、第二期資金到位:各股東的第一期資金到位後 日內或雙方協定本店運營前日,%金額匯入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五條:本店營運前,所有未列於《投資預算》之追加投資款項,將列入本店投資本額,該金額於正常營運前7日內依投資比例補足繳交至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六條:全體出資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金額時,每逾期 天,違約方應交付應交出資額的 %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各股東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七條: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為更好地經營、管理本店,在與甲方自由協商的基礎上,特聘請甲方經營人員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條: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八章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每月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第二或第三個月份派利潤予各出資股東。財務會計報告應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表(有變動時提供)。
第二十一條:在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各股東均按其出資比率共同承擔。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公司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出資人的變動、合併與分立、解散與清算等重大事項另由章程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出資人簽字後生效,並由出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丁方: 日期:
本合同簽署地點: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況
第二條:聯合經營公司名稱:
(以下簡稱公司) 法人代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
公司地址:
第三條:公司型別:
第四條: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出資人和出資所佔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甲方: ,身份證號: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乙方: ,身份證號: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丙方: ,身份證號: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第四章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八條:出資人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
(三)、公司依法成立後
年內不得抽回出資額;
(四)、以其出資額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五)、保守公司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六)、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第九條:在日常工作中,必須確立和支援甲方(即管理方)的絕對管理權,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響,從而避免管理結構混亂的情況發生。
第十條:除甲方以外,其餘股份持有人,不得參與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對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異議,應在股東會議上向甲方提出,由股東共同制定相應措施。 第五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一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三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六章 資金到位及核算約定
第十四條:
(一)、第一期資金到位:各股東於《投資預算》制定後 日內按投資比例繳交該預算之總投資的 %金額匯至公司指定賬戶。
(二)、第二期資金到位:各股東的第一期資金到位後
日內或雙方協定本店運營前 日,按投資比例繳納預算之總投資的 %金額匯入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五條:本店營運前,所有未列於《投資預算》之追加投資款項,將列入本店投資本額,該金額於正常營運前7日內依投資比例補足繳交至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六條:全體出資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金額時,每逾期 天,違約方應交付應交出資額的
%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各股東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七條: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為更好地經營、管理本店,在與甲方自由協商的基礎上,特聘請甲方經營人員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條: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八章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每月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第二或第三個月份派利潤予各出資股東。
財務會計報告應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表(有變動時提供)。
第二十一條:在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各股東均按其出資比率共同承擔。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公司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出資人的變動、合併與分立、解散與清算等重大事項另由章程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出資人簽字後生效,並由出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本合同簽署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