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場地租用協議書

大學場地租用協議書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大學場地租用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後勤服務中心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信和為學生服務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場地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

  甲方將位於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楊林校區體育訓練館地下室約700平米提供給乙方使用,用於:?

  二、時間:

  時間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共計15個月(今後每年簽約一次)。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年租金額為人民幣:大寫陸拾萬元整(¥:600000.00元)。

  2、付款方式:乙方按每年(需提前30日支付)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費用:

  1、乙方使用期間所發生的水、電、工商、稅務等費用自行承擔;

  2、如乙方需甲方學生公寓作為住房,應按學院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3、乙方使用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衛生等費用,按照學院規定單價按時繳納。

  4、簽約時交納保證金伍萬元。

  五、裝修:

  乙方需改造使用場所的,提供書面申請、平面圖或效果圖報甲方同意後,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乙方可就自己使用的場地按照申請的專案進行裝修,費用自理。協議期滿後,本著“來裝去丟”的'原則,裝修不得拆除和人為損壞,應無償隨房交給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場地: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該場地入股、與他人調劑交換、與他人聯營合作、轉租、分租、轉讓經營權或經營範圍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經營範圍。

  (2)利用該場地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經營假冒偽劣商品,經查證屬實的。

  (4)乙方不按期支付相關約定的各項費用超過10天的。

  (5)乙方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或場地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

  2、甲方有權對該場地進行檢查和監督。

  3、協議解除或終止,而乙方繼續放置物品佔用場地超過七天(以協議記載時間或甲方通知時間為準),視為乙方放棄該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全權處理;所佔用時間內的費用,甲方有權以乙方放置在場地內的物品衝抵,仍不足的繼續向乙方追繳。

  4、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在甲方通知乙方改正後,如乙方逾期未改正,甲方有權停止水電的供應,直至解除本協議收回場地,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經營種類及該場地的用途,否則為乙方嚴重違約,須按本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該在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出示所有能證明其具備合法經營資質的檔案,並遵守《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場地管理辦法》向甲方提供相應檔案影印件。乙方保證所提交之檔案及往來之發票憑證均為合法取得。

  3、乙方應按有關約定及時裝修、開門營業。

  4、乙方保證在使用場地期間,該場所內的設施、裝置及消防設施裝置的完好。如果發生損失和損壞,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5、嚴格遵守國家消防安全及社會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

  八、協議解除、終止條件:

  1、本協議提前解除的,申請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乙方應自協議提前解除之日起五日內,將使用的場地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狀態交還甲方。

  2、本協議履行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乙方應在期滿前辦理交還場地手續,不得逾期辦理,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場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場地內屬於乙方的可移動設施、裝置、物品,乙方須在本協議解除之日或協議期滿前清理完畢。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對該部分物品享有的所有權,由甲方全權處理,用於充抵所佔場地時間內的費用。

  3、本協議履行期滿,如甲方仍繼續提供場地使用,乙方繼續使用的,需期滿前六十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後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九、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若乙方單方面擅自解除本協議或因乙方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場地另行處理,乙方已交全部費用甲方不予退還,乙方並按已交付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所有裝修不得拆除不得破壞不予補償。

  2、由於乙方違法行為,招致有關執法機關責令停業或其他處罰,致使甲方權益受損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費用的20%的違約金;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3、若乙方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或場地管理規定,如在場地內使用明火、使用大功率電器、電線不穿阻燃管、超負荷使用線路、私拉亂接、住人等造成火災事故的,乙方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造成場地受損或第三方受損的,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免責條件:

  1、倘若因不可抗力或其它自然原因,使場地嚴重損毀,且使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條款,則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規劃或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使用的場地,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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