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房屋買賣協議書(通用5篇)
集體土地房屋買賣協議書(通用5篇)
在當下社會,各種協議書頻頻出現,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集體土地房屋買賣協議書(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集體土地房屋買賣協議書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維護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增強村集體為群眾辦事的物質保障,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鄉村土地等資產承包管理實際情況,同時嚴格按照 號檔案規定擬定本承包合同書。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費和付款方式
甲方將把集體 畝土地(機動地、紅棗園、其他果園、開墾地、或元)給乙方承包 年,合計 元(大寫: 元)乙方自願承包,承包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準。地上附著物:紅棗樹 株、楊樹 棵、胡楊樹 棵、沙棗樹 棵、其他 棵。(以現場盤點數為準)
土地坐落位置:
東:
南:
西:
北:
二、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後,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對承包地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乙方不得從事非農業性生產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權每畝 元,按照年承包費 元,(大寫: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法律有關規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經營等權利。
2、乙方應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費。若乙方能夠提供正當理由並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申請的,村委會認為理由合理,可以適當延長交款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乙方在延期的1個月之內仍不能交清承包費,甲方視為乙方無能力繼續承包經營,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並作為合同自動失效終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當理由並不按約定期限內交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收取當年的承包費外另收去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著物的管護工作。在承包當年內需補栽的紅棗樹 株,由甲方提供紅棗苗,從第二年起需補栽的紅棗苗由乙方承擔負責補栽,補栽費用和管理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承包期限屆滿時無償交給甲方。
4、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種植、補栽紅棗樹、施油渣、施農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樹底下堆土、環割、環剝等所有的管理工作並按照科學管理要求進行,同時乙方保證樹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澆水等工作的按時進行,病蟲害防治,防止農業機械、牲畜、人為損害、要保證留出隔離帶的100%。要保證對紅棗樹每年施肥,保證紅棗地無雜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進行必須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若不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5、乙方承包土地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義務工和積累工、水費自行承擔,同時還要承擔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統一安排部署,對承包的土地村民小組排隊澆水,因乙方原因未澆水上的,村委會和村民小組不承擔責任。
6、在合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有變動,此合同按國家新規定做調整。
7、在合同期間,若有國家重點專案為原因徵用承包土地,國家土地補償費、土地徵用費等補貼歸屬甲方,從中給乙方適當給於當年農業生產損失的補償,若土地徵用事件發生農田閒空時發生,不再給承租方支付損失。同時合同自動解除。
8、在合同期間,若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要增設農田水利基本設施,必須爭得甲方的同意、指導。乙方自行增加的農田水利基本設施費用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
9、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將把土地包括地上附著物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若出現附著物缺數、損害現象,乙方按照當時的市場價3賠償損失。
10、在合同期間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監督,在合同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村委會安排的義務勞動,衛生等集體活動,不能發生非法宗教活動,若發現一次甲方和鄉政府有關部門有權終止合同,同時處罰乙方並沒收當年的紅棗收益。
11、在合同期間,乙方無權將把承包土地轉包或者其他形式流轉。若發生此類現象,乙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合同書無效。並追究乙方的責任,並收回土地的承包權。
12、在合同期間,發生颳大風、暴雪、暴雨等自然災害,棗樹受到損失的,乙方不承擔棗樹損失責任,但要做好預防工作。
13、在合同期間乙方不能使用我縣規定禁用有害激素類的藥物,如920 和膨大素等,若使用上述激素類藥物經科技人員檢測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退還當年的承包費。乙方環割棗樹時,必須按照相關部門技術要求操作,違反技術要求的,甲方對乙方按每畝5000元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4、如在合同期中,乙方無力支付承包費用,前期所交承包費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縣鄉的農業生產統一規劃的要求,有權向乙方統一安排部署農業生產。
2、甲方保證補栽和嫁接的紅棗地按輪水程式排水。
3、在承包期間,若乙方積極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部署以及做好紅棗管理工作,甲方首先考慮承包期限屆滿後乙方的繼續承包經營。
4、在承包期內,國家的退耕還林等政策性補貼均歸屬甲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甲方違約合同條款,向乙方支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乙方違約合同條款,按照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合同糾紛的處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七、其他事項:
1、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土地不得進行任何方式的流轉土地,若乙方在承包期內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承包經營,向甲方提前3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並付清當年承包費,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的繼續履行。
2、此合同的履行必須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和 的有關規定。
3、此合同經縣農經局鑑證之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鄉農經站)儲存一份,合同鑑證單位(農經局)儲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房屋買賣協議書2
搬遷人 (甲方):_______工業開發區總公司
被搬遷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甲、乙雙方權益,保障工業區建設順利進行,根據本市拆遷有關檔案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實行貨幣補償,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搬遷房屋補償
(一)被搬遷房屋所在地的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為_______元/平方米。
(二)乙方在搬遷範圍內的宅基地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利用宅基地內自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三)經北京金地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宅基地區位補償款_________元,房屋重置成新價______元,附屬物評估價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元。
二、搬遷補助費
1、搬家補助費:_________元;
2、提前搬家獎勵費:_________元;
3、移機費:________元;
4、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__________元;
5、其他補助費:___________ 。
以上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
三、結算方式
乙方持本協議第一項、第二項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與村委會簽訂樓房安置協議並結算差價。
乙方如放棄本次樓房安置,甲方將上述補償款總金額在________日內以銀行活期存摺方式交給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銀行存摺的,應按延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________元。
四、乙方搬遷期限
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搬遷,並將原房屋交甲方拆除。
乙方未按約定期限完成搬遷的,應按延期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天_________元。
五、房地權屬登出登記
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之時,乙方應將原宅基地使用證、房屋產權批示交給甲方。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通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關部門留存一份。
八、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土地房屋買賣協議書3
甲方(徵用方):_________乙方(被徵用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徵地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徵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1、甲方徵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_畝,其中,稻田_________畝,水塘_________畝,菜地_________畝,坡地_________畝,宅基地_________畝,林木_________畝,共有樹木_________株。
2、所徵土地東起_________,南起_________,西起_________,北起_________。
第二條、徵用土地的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_______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關於徵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_____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徵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徵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行;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還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
2、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徵地方案以後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徵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核定,稻田按平均畝產大米為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__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__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____元;菜地按平均畝產大白菜_________公斤計算,每公斤計價____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____元。
4、根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徵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徵地數量計算,共計_________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徵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徵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十倍);徵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徵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場、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省、市、自治區政府的標準計算)。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實地勘驗徵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後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於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共_______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徵土地年產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透過建設銀行轉帳託付。
第三條、補償費用計算
以上合計,甲方共應支付乙方徵地總費用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以上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四項。
第四條、手續的辦理
乙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辦理_________手續,並將原所有、使用的所列專案完整地交給甲方,甲方應派員驗收。驗收中如發現與所列專案不符時,對意外情況,乙方應向甲方如實說明情況;對因乙方過錯而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結算方式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結算,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辦理。
第六條、減免公、餘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徵土地的畝數,向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餘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實際減免量,以___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第七條、安置辦法
乙方因被徵用土地造成農業剩餘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絡,採取以下第_________項辦法解決:
1、發展農業生產。
(1)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
(2)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准,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
(3)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展社隊工副業生產。
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3、遷隊或並隊。
(1)土地已被徵完或基本徵完的生產隊,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組織遷隊;
(2)也可按照自願互利的原則,與附近生產隊合併,甲方要積極為乙方遷隊或並隊創造條件。
乙方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興建生產生活設施所需建設物資,鄉村能夠解決的,由鄉村自行解決;鄉村不能解決的,由當地政府協助解決;地方無法解決的少數統配部管物資,經縣(或市)土地管理機關審查核實後,由甲方隨同建設專案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分配,物資價款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青苗的種植和收穫
1、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有責任告知所屬村民不得在徵用土地內種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損壞其它附著物,有違反者,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經甲方同意在徵地上種植作物的,乙方應統一安排,不得逾期。
2、甲方徵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應當等待乙方收穫,不得鏟毀;凡在當地一個耕種收穫期內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協議,允許乙方耕種。
第九條、徵用土地的使用
1、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後需在徵用土地上架設電線、興修溝渠等,應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在不影響建設工程的前提下動工,否則按侵犯公有財產報請有關機關處理。
2、甲方已徵用二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鐵路沿線以及因安全防護等特殊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視為徵而未用的土地),除經原批准徵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地縣(或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處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佔或處理。
第十條、逾期支付補償的責任
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徵地的各種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乙方可憑本合同正本申請建設銀行從甲方銀行帳戶內撥付,並可請求甲方按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償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工程臨時用地
1、甲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建設材料堆場、運輸通路和其它臨時設施的,應當儘量在徵地範圍內安排。
2、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專案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准後,同乙方簽訂臨時用地協議,並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
3、甲方在臨時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4、甲方使用期滿,應當恢復乙方土地的耕種條件,及時歸還乙方,或按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徵地方案的批准
甲方按本協議計算的徵地補償標準據實編制徵地方案,徵地方案和本協議經有權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後,本協議自動生效,由甲方根據實際批准徵用面積一次性支付乙方徵地費用。如徵地方案和本協議未獲批准,本協議自動失效,擬徵土地仍歸乙方所有並負責繼續耕種。
第二十條、交地的保證
徵地方案和本協議批准後,並且徵地費用已全部支付,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無條件地交地,並做好被徵地農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交地。甲方接受土地後按規定用於擬建專案建設,但因規劃調整等因素,可以調整建設專案。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人民政府、計委、建委、建設銀行、農委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房屋買賣協議書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土地租賃事宜,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及經營用途:
1、甲方同意把以下地塊出租給乙方。出租的地塊位於______,東至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佔地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地塊說明圖紙)
2、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用於_____________。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上述土地的經營用途,也不得將該土地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第三方。
3、租賃土地上的相關建設和經營辦證事項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二條:土地租賃期限:
本土地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
第三條:租金標準:
按每平方米土地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計(已含土地管理費),每月共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租賃土地與經營的保證:
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建築報建及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
2、乙方在租賃土地期間應按時繳交租金,承擔自身經營所產生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照協議約定日期交付土地給乙方,乙方有權拒繳甲方違約期間的相應租金。
2、乙方如不按時向甲方繳交租金,則逾期按所欠租金額每日加收1%的滯納金。
3、甲方需保證租賃土地的合法性,保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就租賃土地主張權利。若在乙方租賃期限內因甲方原因導致該土地被相關部門收回或產生其它糾紛,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六條:
1、本協議自期滿之日自動終止。若甲方續出租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2、如本協議未滿,甲方單方無故提前終止協議,須賠償由此造成的乙方全部直接損失。該損失以雙方核定數額為準。
3、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須提前終止協議,甲、乙雙方均不得向對方要求賠償,應當由各自承擔自身損失。
4、如因政府徵地拆遷補償須提前終止協議,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其餘地面上的建築物補償和搬遷費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租賃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協議生效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摸並經見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或須對本協議作補充修改,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共叄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
集體土地房屋買賣協議書5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鎮 村 (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棄土場管理,快速推進簡XX市又好又快發展,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充分考慮乙方利益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集體土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本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耕地 畝出租給甲方用於簡XX區建設專案建設開挖的棄土堆場(今後徵收該宗地時,徵收面積以國土管理部門測量確認的面積為準)。
二、租用時限:租期暫定為3年,從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租期到期後,因甲方需要,甲方將繼續租用該宗地,雙方完善續租手續,續租租金結合上級調整的年產值標準作相應調整。
三、土地租金:
1、以市國土資源局批准的使用年限為支付依據,按耕地1870元/畝。年的標準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即 畝×1870/畝= 元(人民幣大寫: )。
2、租地範圍內的林果木及有關地面附作物,甲方按簡府發25號檔案規定,據實清點後甲方直接分戶補償到所有權人。
四、青苗補償:甲方按簡府發25號檔案標準,首次租地時,甲方應支付1300元/畝青苗費,即 畝×1300元/畝=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3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青苗補償費及兩年的土地租金給乙方。
六、由於棄土場產生的安全及排水問題由施工單位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保證農民生產生活及出行安全。相關問題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但必要時乙方須配合甲方處理解決。
七、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公平、合理原則商議。
八、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補償資金到位,乙方將所租用的土地給甲方使用。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補償到位後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