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合作經營簡單版協議書範本

餐飲業合作經營簡單版協議書範本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業合作經營簡單版協議書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餐飲業合作經營簡單版協議書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雙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的宗旨

  能發揮雙方的積極性,並能使現有的餐廳營業額大幅的上升,充分發揮乙方的人務資源、優勢並能保證,每年給餐廳帶來____萬以上的利潤。如果當年達不到____萬的利潤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範圍

  以餐飲為主,併兼做旅遊商品。

  第三條 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期限

  1、______餐廳房屋年租金定為____萬元,即每人每年____萬元,乙方每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訖____萬元,如第一年利潤沒有達到____萬元,合同自動終止。但當年餐飲的營利甲、乙雙方各佔____℅。

  2、關於旅遊商品的投資,甲、乙雙方各投入____℅。按利潤分成。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利分配:甲乙雙方各佔____℅。

  2、在甲、乙雙方協議之前(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任何關係。

  第六條 糾紛的處理

  1、當雙方意見不統一發生糾紛,首先要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上訴縣級人民法院。

  2、經營中乙方無權轉讓出租權,否則本合同無效。

  第七條 免賠責任

  因外力無法抗拒的,如地震、山洪爆發、洪水等不可抗拒的損失,乙方不承擔損失,同時因為國家及法地政府的政策,需要修路,拆遷等。本合同自動作廢,乙方不享受任何賠償損失,地面所有賠償均歸甲方。

  第八條 協議生效期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注:①在合作期間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投資的資產,如遇拆遷時,第三方賠付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分配;②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餐廳不能正常經營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當年的租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業合作經營簡單版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作經營甲方承包___________餐飲專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餐飲店,係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經營的營業場所,該場所專業從事餐飲服務相關業務。

  2、餐飲店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店正式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協議所稱的合作經營,係指餐飲店由合作各方按約定承擔費用及經營責任,甲方作為負責人,全權負責管理工作,對外開展業務,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經營行為。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範圍、經營期限

  1、經營專案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業務。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餐飲店的所有投資及日常費用的開支均由各方共同出資承擔。

  2、各方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_______%。

  3、各合作人的出資,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匯到甲方銀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資金時,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四條 經營管理及人員管理

  1、甲方代表各方對餐飲店進行全方位的經營管理,其他各方有權對甲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經營。

  2、甲方有權對餐飲店經營所需人員進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進行管理。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甲方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在經營期限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資,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合作人可以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甲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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