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協議書合同

工程結算協議書合同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結算協議書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結算協議書合同1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造價結算審計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造價結算審計業務範圍

  甲方委託的_________工程專案,具體專案以甲方委託的資料為準。

  二、乙方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以往執業經歷中無不良記錄。

  (二)乙方結算審計人員必須為乙方在冊人員,不得臨時招聘人員。乙方結算審計人員應具備註冊造價師或省級二級以上的造價員任職資格,精通造價知識,且從事本專業不少於3年。

  乙方專案經理:

  乙方主要審計人員:

  (三)乙方將企業營業執照、資質以及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證書影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檢查乙方結算審計工作的進度安排及落實情況。

  2、對結算審計人員違反本規定及職業道德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對乙方審計人員的工作情況向乙方通報,提出意見要求。

  3、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換審計人員,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4、結算審計完成後,甲方對工程總造價或部分單項工程進行復核,如複核審減金額超過乙方審定金額的5%,則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結算審計費用,且甲方有權另行委託其他造價諮詢機構進行二次結算審計,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並承擔甲方二次審計費用。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有關約定時,如甲方在結算審計前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過程中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結束後發現可全額拒付審計費用,已支付部分費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10日內返還,否則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義務:

  1、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標投標檔案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原件,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工程地質資料、現場簽證資料、設計變更單及其他結算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3、為乙方派駐的審計人員提供食宿、交通、通訊等便利條件,但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與結算審計工作相關的必要的配合和協調。

  2、有權對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

  3、有權按合同規定收取審計費用。

  4、乙方在稽核工程結算過程中,若發現竣工圖、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現場簽證以及認質認價等資料不齊全(簽收資料清單以外)影響審計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來配合核對的,乙方有權書面(需蓋公章)通知施工單位在5日之內(自通知之日起計算)將缺失資料補齊或前來核對,所補資料必須是原始資料且必須為原件,並且簽章齊全。

  (二)乙方的義務: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精通工程造價業務且有較高職業道德的審計人員對本工程進行審計。

  2、審計過程中堅持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審計工作。

  3、自簽收委託人移交的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內提供該部分結算審計報告。全部單項工程出具審計報告後_________天內出具最終審計報告。時間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違約金。由於非乙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順延。

  4、按照不同施工單位分別進行審計的書面審計報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審計報告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價諮詢單位簽字蓋章後方為生效;按照各單項工程出具的書面審計報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審計報告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價諮詢單位簽字蓋章後方為生效。兩種形式的審計報告必須提供相應書面報告同內容電子版各1份。

  5、乙方有隨時向甲方就審計報告內容進行解釋的義務。

  五、結算審計費用

  結算審計費用=甲方送審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審減額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審減額低於:甲方送審額_________×_________‰,則按照審減額支付審計費用。

  甲方送審額是指標對本專案甲方進行初審後的額度,具體資料以甲方確認為準。

  六、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若甲方發現乙方造價人員有明顯違背職業道德的審計行為(如吃、拿、卡、要或與施工單位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選定造價諮詢機構。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

  (四)其他: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工程結算協議書合同2

  發包人:廣州市重點公共建設專案管理辦公室

  承包人:

  廣州亞運建設專案 工程是廣東省、廣州市的重點專案,及時完成建設專案的結算工作,不僅是省市領導的明確要求,也是建設專案開展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審計等工作的前提條件,是圓滿完成建設任務自身的需要。為及時做好工程結算工作,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工作協議書,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工程結算報告的提交及審定

  1.1承包人在本工作協議書附件中提供的全部 名工程結算人員,在 年 月 日至 月 日必須保證在工地現場辦公,專門從事竣工檔案編制、工程結算工作;否則,應按 號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為止。

  1.2承包人應按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要求編制工程結算基礎資料,並在 年 月 日前向發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結算資料。

  1.3本工程合同正常結算工作以截止在 年 月 日前上報的工程結算資料為基礎進行,承包人應積極配合發包人,協助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完成上報結算書的審定工作。

  1.4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 年 月 日提交的手續齊備的工程結算資料後,應組織有關單位在 年 月 日前稽核完畢,及時報送上級部門審批。

  1.5承包人雖未能在 年 月 日前上報,但能在 年 月 日前上報且符合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要求的工程結算資料,由發包人作為本工程合同的善後處理工作組織稽核審定。

  1.6本工程結算資料發包人接收的最後截止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人仍未報送本工程結算資料,視為已全部報出,發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結算資料。

  1.7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派出足夠的工程結算管理人員與發包人派出的工程結算管理人員一起組成工程結算管理小組,要求及時報送工程結算資料並予以落實,否則,應按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承包人不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派出足夠的工程結算管理人員,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有關工程結算管理人員,有關費用在原合同對專業工程管理配合服務費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2、工程結算定審後有關款項的支付

  本工程結算定審、承包人按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約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檔案且不發生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違約情形的,雙方同意依據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約定按如下方法之一處理:

  (1)發包人已支付的累計金額小於工程結算定審金額的100%的(含專案保障費實際支付金額),發包人繼續支付至結算定審金額的100%。

  3、工程結算中爭議問題的處理

  對於工程結算中有爭議的問題,依據合同的相關約定,本著“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和風險共擔”的原則,按如下約定處理:

  (1)承包人在 年 月 日前上報的工程結算資料經發包人稽核後如發生爭議,在 年 月 日前雙方能達成一致且經上級主管部門審定的部分納入正常結算審定;未能達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將與承包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間上報的工程結算資料為基礎並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經上級主管部門審定後,由發包人作為本工程合同的善後處理工作組織稽核審定。

  (2)雙方未能在 年 月 日前達成一致的本工程結算爭議,按照原合同專用條款第40.1款的約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工作協議書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協議書的約定與原合同相沖突的,以本工作協議書的約定為準。

  5、本工作協議書於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雙方履行完本工作協議書中的義務與責任時終止。

  6、本工作協議書一式 份,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廣州亞運建設專案 工程結算工作架構。

  發包人:廣州市重點公共建設專案管理辦公室 承包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訂地點:廣東省廣州市 區。

工程結算協議書合同3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依據雙方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_____________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補充協議約定的承包範圍,

  該工程於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並透過驗收,雙方對本工程的質量和工期均無異議,現就本工程的竣工結算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最終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結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參照承包範圍)。

  二、工程結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元。本結算造價為本工程最終竣工結算結果,雙方承諾不以任何原因和任何理由提出修改變更。結算造價明細見附表《工程結算造價明細表》。

  三、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即生效,本協議共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_份,監理單位__________份。

  四、有關工程尾款的支付和工程保修問題雙方另籤協議。

  發包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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