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代理協議書範文6篇

銷售代理協議書範文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銷售代理協議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銷售代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發揮各自優勢、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研發生產的環保花盆等產品在國際市場的銷售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代理商品:甲方研發的環保花盆及系列產品。

  2、目標市場:雙方商定乙方前期主要代理亞洲(主要是日、韓)市場。根據上述市場的開拓與銷售情況,再逐步考慮其它市場的代理事宜。

  本協議簽定後,甲方不再在上述目標市場推廣和銷售上述產品,也不再委託其它代理商代理上述產品,也不向上述目標市場客戶提供報價及相關的商業資料,上述目標市場若有客戶向甲方詢價時,須將詢價客戶推薦給乙方;同時,乙方也不在上述目標市場推銷國內其它廠家生產的同類產品。

  3、產品定價:雙方商定,透過乙方銷往國際市場的上述產品,市場開拓及產品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銷售價格也由乙方根據國際市場上本產品及同類產品的市場行情自行確定。同時,甲方給予乙方同一產品在國內市場銷售價格10%的優惠。

  4、銷售數量:根據乙方的市場開拓情況,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數量。

  5、甲方(委託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用於出口貨物的中英文技術資料,產品說明書等相關檔案。及時向乙方通報上述產品價格調整情況。及時向乙方提供按出口銷售合同約定需要提供的相關檔案、單據等。

  (2)、若需辦理出口商檢、原產地證等相關檔案,需要甲方辦理時,甲方應及時辦理並及早提供給乙方。

  (3)、確保上述產品出口按合同規定的條款(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交貨,保證上述產品的質量符合對外合同規定的標準,並依照乙方的要求運輸上述貨物到乙方指定倉庫或堆場。

  (4)、承擔因交貨誤期及貨物質量問題而引起退貨、換貨等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

  (5)、承擔對外合同規定的對外技術服務。

  (6)、甲方保證委託出口的上述產品及相關的技術服務未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智慧財產權。

  6、乙方(代理方)責任:

  (1)、負責上述產品在上述目標國際市場的開拓與推廣工作,並承擔相關的宣傳與推廣費用。

  (2)、負責上述產品出口時的對外聯絡、報價,以及支付條款等的協商與洽談工作,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並完成出口合同的跟單操作。

  (3)、與甲方配合,全程負責上述產品出口的所有商務操作,包括倉儲、運輸、通關,以及委託國際貨運等。提供出口核銷單、轉發運單,商檢單,原產地證,保險單;做出口發票、箱單、接收貨款、議付、結算、核銷等手續。

  (4)、負責上述產品在出口過程中所有國際法律事宜。

  (5)、通知國外買方準時到碼頭換單、接貨,及按時付款。

  (6)、承擔出口操作中如港口、通關、代理費、銀行費用等所有費用。

  7、其它

  (1)、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均視為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本協議的任何更改,均須雙方授權代表協商簽署書面檔案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更改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由有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應通知另一方,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的有效證明後,可視情況免除責任。

  (4)、與本協議有關或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的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5)、本協議一式兩份。有效期三年,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電話:

  傳真:

  郵箱:

  乙方:

  代表:

  電話:

  傳真:

  郵箱:

  年 月 日

銷售代理協議書 篇2

  第一條 約因

  製造商姓名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簡稱制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新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使用者,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或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包括裝運期和付款)對使用者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的拒絕由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資訊,爭取使用者,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該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成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對使用者的財務責任

  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使用者的意見、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權接受使用者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為宜。

  第七條 向製造商不斷提供資訊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4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保證不競爭

  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訂的任何協議均應告知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本協議規定在此協議終止後的5年內,代理人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協議終止後的1年內,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九條 保密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洩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第十條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侵犯

  代理人應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照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第十二條 代理人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力。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使用者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向代理人不斷提供資訊

  為促進代理活動,製造商應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檔案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資訊。製造商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的僱員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及工資,製造商應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佣金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傭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傭

  第十六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事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計算佣金的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徵收的關稅等應另開發票。

  第十九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使用者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使用者沒有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使用者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佣金數額和支付佣金的有關商務,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九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1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1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 提前終止

  如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都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 檔案的歸還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應將第十三條中所述及的由製造商提供的全部廣告資料及所有檔案歸還給製造商。

  第二十六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七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八條 賠償

  協議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於製造商總部____________所在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條 仲裁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根據______的法律_________仲裁解決。投訴方和被投訴方應各指定一名仲裁員,雙方應提名一位公證人。

  如兩名仲裁員在30天內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達成協議,仲裁應有權提名第三名仲裁員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三十二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三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四條 無效條款

  如協議中的一條或一條以上的條款無效,協議其餘條款仍然有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製造商: 代理人: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

  董事長:___________________ 總 裁:______

  2代理銷售協議書

  協議號:_____________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經銷甲方產品及對其產品提供技術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0合作範圍

  1.1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區域內作為甲方的代理商,銷售(品牌)商務通訊產品如下;

  i)授權代理產品:(以下簡稱“產品”);

  ii)授權區域包括:(以下簡稱“指定區域”)。

  1.2以上指定區域非乙方專享的,甲方有權發展其他代理商。

  1.3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權下級的代理商。

  2.0銷售指標及合作期限

  2.1乙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後的首批定貨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正(RMB50,000),需全款付給甲方)。其後在每季度的定貨金額不低於人民幣五萬元正(RMB50,000)。

  2.2本協議自簽字後生效,至200年月日終止,經考核可轉為一級代理商。

  3.0合作原則及規定

  3.1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應在指定區域內積極銷售甲方的產品,發展潛在客戶和擴大市場佔有率。在銷售代理產品的範圍內,應以甲方的產品為主。

  3.2乙方在進行銷售工作時,不應低價競爭,不可越區銷售,不可蓄意詆譭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聲。如有關不當行為最終導致使用者終止採購、取消合同或轉用其他品牌產品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本協議。

  4.0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應以公平合理的統一價格向乙方供應質量合格的產品,提供產品銷售資料和市場資訊,籌劃產品的宣傳廣告、產品演示和市場推廣等。

  4.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商務和工程技術培訓和支援,並與代理商一起組建全國性的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甲方作為華北,西北區總代,在所管區域內不對終端使用者銷售。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庫存量、產品流向、銷售定單和其下級代理商的明細/銷售網點等,以供甲方審查備案,同時甲方向乙方銷售情況和庫存。

  4.4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商務資訊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可將其洩露給第三方。

  4.5甲乙雙方將按約定的銷售指標,在每季度考核進度和表現。如不能達標時,甲方可提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乙方取銷個別或全部指定區域的代理權直至終止本協議。

  5.0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應在指定區域內須按照甲方擬訂的價格規定銷售產品,不可以跨區竄貨和/或低價傾銷,如有跨區銷售,須與所管區域總代協商聯絡進貨。

  5.2乙方不可在指定區域外與其他代理商競爭客戶。對於(品牌)內部客戶和其關聯企業和甲方的主要客戶,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協議的產品與甲方或(品牌)的系列交換機競爭業務。

  5.3乙方可要求甲方給予市場銷售和技術服務支援,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參於在指定區域內開展的產品宣傳和召開演示會。

  5.4為了保障使用者的利益和(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應從甲方直接採購所有產品和相關配套裝置/軟體,以保證產品的技術質量和正常使用。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從第三方進行採購。

  5.5乙方應配合甲方建立全國市場資訊網,及時提供準確的市場和競爭對手的資訊給甲方,在商務活動中積極配合甲方推廣和銷售飛利浦通訊產品及服務。

  6.0銷售行為規定

  6.1產品價格

  6.1.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價格規定,詳細價格請參見附件一。

  6.1.2(品牌)將在每年初複議價格規定,甲方將按照(品牌)的最新價格規定以書面通知乙方。對於在價格調整前已確認的銷售定單,其單價將不於調整。

  6.2定貨流程

  6.2.1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採購單的形式發給甲方。每個採購單必須列明數量、產品型別和交貨時間。採購單可能還會附有關於採購、運輸的其他條款以及其他事先書面約定的條件。

  6.3付款條件

  6.3.1乙方應在採購單確認後的三(3)天內把總價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帳戶,並將匯款單傳真給甲方,餘下百分之七十(70%)的餘款應在發貨前一次付請,甲方在收到全額貨款後安排發貨。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條件支付定金和餘款,甲方有權把約定的發貨期順延。

  6.4交貨期

  6.4.1甲方應在收到合同定金後的三十(30)天內安排發貨,如對交貨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在運輸途中如發生貨物丟失和損壞的情況,將由甲方負責。

  6.5保質和售後服務

  6.5.1甲方對售出產品提供十五個月(15)的保質期,從貨物發出當天始算。在保質期內,如產品在正常工作下發生故障,甲方將免費對產品提供維修服務,乙方須負責送修一程的運輸費用。如由於人為或者是操作不當或自然損耗/災害而產生的故障,乙方須負責全部的維修費用,並支付由此而產生的一切運輸費用。

  6.5.2如由於產品的設計和/或製造缺陷和/或軟體瑕疵而發生的產品故障,甲方將負責免費維修,乙方須負責送修一程的運輸費用。

  6.5.3在保質外,甲方將收取不高於產品代理價格百分之二十(20%)的維修費用和相關的運輸費用等,維修後的硬體將享有六(6)個月的保質期。

  6.5.4乙方須把需要維修的板子集中並按保質期分類,在每月初批次送往甲方。甲方將在收到板子後檢查損壞情況,在三十天(30)天內完成維修並通知乙方,乙方須在收到通知後的七(7)天內支付相關的維修費用。在維修費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權不於退還有關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後的三十(30)天內尚不能支付相關的維修費用,甲方有權自行對送修的板子作出處理,以補償甲方的維修費用和相關支出等。

  6.5.5對於不能修復的板子,甲方將通知乙方徵求處理意見,如乙方未能在通知發出後的三十天(30)內作出回覆,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不能修復的板子,乙方無權追究。

  6.5.6乙方需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銷售和技術服務,培訓足夠的合格工程人員提供現場的產品安裝和維修服務,並貯備足量的備品備件以滿足客戶的維修和更換需要。

  6.6反竄貨、反低價管理

  6.6.1乙方將甲方的產品發往指定區域以外的地區和接受外地定單的行為稱之為竄貨。

  6.6.2甲乙雙方應詳細記錄產品的序列號及收貨單位/代理商,以便跟蹤產品的流向和監督竄貨行為。

  6.6.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並審查銷售定單和發貨記錄,如發現任何竄貨行為,甲方可以處罰乙方以補償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竄貨賠償金將以竄貨價款的100%作為罰金,以代理價計算,其中罰金的50%將直接支付給被竄貨方,作為對被竄貨方的補償。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貨源衝擊時,有權根據甲方的規定從竄貨方獲得同等的賠償。

  6.6.5乙方在舉證他人竄貨行為時,應提供產品購物發票、序列號和其他有效證明,並以客觀誠實的態度進行舉證。

  6.6.6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價格體系在指定區域內進行銷售,防範和制止任何低價傾銷行為。

  6.6.7如遇嚴重的竄貨行為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並追究其經濟責任。

  7.0商標使用

  未經飛利浦的書面批准,乙方無權使用飛利浦的商標和/或文字標誌。

  8.0保密責任

  8.1出於本協議的目的,乙方僅擁有為實施合作而參閱甲方提供的保密資料的權利。

  8.2乙方承諾不會將該等保密資料用於非本協議之目的,不會使用、披露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並且不會向其乙方員工洩露任何屬於甲方的保密資料,除非該等員工有必要為工作的緣故而掌握該等保密資料。

  8.3乙方將對由於前述原因而掌握及瞭解甲方的保密資料的員工簽署與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協議書,並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該等保密資料,以免使之為非雙方確定的合作內容下允許瞭解及掌握保密資料的員工所使用或為公眾掌握及瞭解。

  8.4本協議下甲方將保密資料交由乙方,並非意味著甲方授予乙方任何專利或版權的權利,或意味著乙方對該等保密資料擁有任何其它權利。

  8.5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雙方代理關係結束之日起三(3)年內持續有效。

  8.6如果本協議終止,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十(10)天內歸還除了為銷售現存甲方產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務檔案、目錄、廣告材料、技術資料及樣品等所有材料。乙方並應向甲方提供與甲方有關的客戶詳細名單及相應報告,以便保證向客戶提供持續性的服務,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義進行商務活動。

  8.7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乙方將無條件保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9.0生效及協議的解除

  9.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或文字協議。

  9.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協議中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停止該行為。如違約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後十五(15)天內仍未改正,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對因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9.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前三(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如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

  9.4乙方破產或已收到破產令,或進行整頓;

  9.5乙方的股東方或控制方發生變更或乙方的業務被轉讓給其他方。

  9.6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任何一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十(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說明理由,同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未採取相應措施而導致對方損失擴大的,對擴大的損失部分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在事件發生後九十(90)天內事件仍未消除的,雙方可書面協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政府行動、戰爭等無法預料和控制的突發事件。

  10.0爭議解決

  如雙方對本協議有爭議或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1.0通知地址

  本協議首部所註明的地址,電話,傳真如有變更,任何一方應及時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通知無法送達所導致的後果由責任方承擔。

  12.0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響合同剩餘部分條款的效力。

  13.0協議的標題

  本協議的標題僅起標識作用,不應影響本協議或任何部分的解釋。

  14.0協議複本和附件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下述附件乃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價格規定

  附件二、乙方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人身份證、企業名片的影印件(加蓋公章)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3區域代理銷售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的銷售,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指定區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為_________在_________的代理。

  第二條 指定代理範圍

  乙方的指定代理範圍為_________以及_________。

  第三條 代理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乙方的銷售目標

  乙方在指定代理區域的年銷售金額為_________元以上(視區域範圍大小而定)。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

  1.獲得直接從甲方進貨的權利。

  2.可獲得本協議規定的獎勵和待遇。

  3.可獲得甲方的銷售支援和技術幫助。

  a.可獲得甲方的指定區域授權代理認定書;

  b.可獲得甲方新產品樣品,具體數量(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c.乙方可獲得甲方技術支援和幫助,甲方應派人員對乙方僱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幫助乙方掌握_________的效能,精通施工技巧。在有關的技術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員的工資和往返的交通費用及提供食宿。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後的_________天內向甲方訂購產品(視區域範圍大小而定),並按照本協議第七條貨款結算的規定,按時支付貨款,逾期將視為自動解除和約。

  2.完成甲乙雙方達成的在指定代理區域的銷售目標,而乙方未達到年度業績 ,則總代理授權書無效。

  3.嚴格遵守全國統一指導零售價及第十一條規定的市場管理條例,確保代理區域的市場穩定和價格穩定。

  第七條 授權形式,結算方式

  1.授權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經授權為區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_________元人民幣(視區域範圍大小而定)後成為總代理,並可在甲方網站有代理詳細聯絡地址。在此期間,甲方可尋找其他經銷商,但在同等業績情況下,甲方優先選擇乙方為總代理。

  b.乙方取得總代理後,甲方在該區域所發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簽發給乙方的代理授權書,只提供申請檢驗許可,乙方不得轉移其他用處,如有違反,甲方將付諸於法律。

  2.結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貨時,乙方必須開出銀行匯票,到甲方帳號後,甲方負責發貨給乙方。乙方收到貨簽字為準後,甲方才能到銀行提取貨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遲或拒付貨款。

  第八條 市場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堅持在指定代理區域銷售,嚴格遵守全國統一指導零售價。防止惡性價格競爭,確保乙方的合理利潤,維護_________的信譽。

  2.管理條例

  a.堅持指定代理區域的銷售,禁止跨區銷售。

  b.遵守全國統一直指導零售價,禁止抵價銷售。

  c.乙方有責任管理指定各分銷商遵守本市場管理條例,乙方或乙方分銷商違反市場管理條例時,甲方將根據本條款第三條規定進行處理。

  3.市場管理獎罰措施

  a.獎勵:(1)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市場管理條例的區域代理商可獲得獎勵(具體獎勵協商而定);(2)配合甲方進行市場管理,協助甲方尋找跨區域產品的區域代理可獲得獎勵(協商而定)。

  b.處罰:乙方發生違反上述第二條市場管理條例時,甲方將對乙方進行以下處罰:(1)取消區域代理;(2)根據情況停止供貨。

  第九條 發貨

  1.乙方在確定進貨明細目錄後,提前_________天將進貨計劃以書面形式傳真給甲方。如甲方沒在此期限間得到乙方的進貨計劃,將不保證這次發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貨時,須雙方另行協商。

  2.由_________發貨到乙方要求運往所在地的運費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條 退貨

  1.甲方保證產品質量。若產品質量不合格,負責退貨、換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2.從甲方轉倉庫或乙方所指倉庫及乙方所在地發出的貨物,因途中運輸引起損壞的,甲方協助乙方處理,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產品滯銷,可退貨,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協議事項

  1.甲乙雙方共同開拓中國國內市場,如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或遇不可抗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對本協議有異議或發生本協議所定條款以外事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的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5.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提交合同簽定地法院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代理協議書 篇3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使用者。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使用者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資訊,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使用者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使用者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 提供資訊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正當競爭

  8.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保 密

  9.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洩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 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使用者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條 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第十五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 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稅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八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使用者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使用者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使用者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十九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三條 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四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五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六條 賠 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七條 變 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八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二十九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________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一條 仲 裁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製造商: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代理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拓展銷售渠道,甲方將現生產經營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委託給乙方進行網路銷售。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委託產品的區域和期限:

  (一)委託產品:“________________”產品。

  (二)銷售區域:在網際網路上進行直銷和分銷。

  (三)銷售期限:_____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滿意可續約。

  二、雙方責任、權利:

  (一)甲方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在網路的產品銷售商,甲方授權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是否使用甲方的商標等。

  2、甲方保證乙方貨款到賬_____天內發出貨品(特殊訂貨除外),並保證產品長期供應。

  3、甲方積極開發適合網路銷售的產品,積極配合乙方提出的產品修改意見等。

  4、甲方保證對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對產品實行質保承諾。

  5、甲方享有乙方對甲方產品拍攝圖片的使用權。

  6、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擁有獨家的外觀設計和版型的相屬權利。

  (二)乙方

  1、乙方應根據網際網路的特殊情況自行完善經營甲方產品的各項手續。

  2、乙方必須公平,公正的對甲方產品進行網路推廣、宣傳、銷售。

  3、乙方不得根據甲方提供的產品外觀,花型,版型進行模仿,抄襲或者修改細節,原料等進行獨自生產。

  三、付款、運輸方式:

  (一)乙方付款到甲方賬上,甲方即可發貨,並告知運費價格。

  (二)運費由乙方負責。

  四、違約與仲裁:

  (一)乙方如私自模仿甲方產品外觀,花型,版型等,私自進行生產,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違約金根據乙方實際違約銷售總額_____倍賠償。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可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簽署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簽署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銷售代理協議書 篇5

  為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貿易,有關方按下列條件簽訂本協議:

  1. 訂約人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為銷售代理人,推銷下列商品。

  2. 商品雙方約定,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 銷售不少於**的商品。

  3. 經銷地區只限在……。

  4. 訂單確認本協議所規定商品的數量、價格及裝運條件等,應在每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目應在雙方簽訂的銷售協議書中作出規定。

  5. 付款訂單確認之後,乙方須按照有關確認書所規定的時間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乙方開出信用證後,應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準備交貨。

  6. 佣金在本協議期滿時,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規定的數額,甲方應按裝運貨物所收到的發票累計總金額付給乙方*%的佣金。

  7. 市場報告乙方每3個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關當時市場情況和使用者意見的詳細報告。同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其他供應商的類似商品樣品及其價格、銷售情況和廣告資料。

  8. 廣告費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在上述經銷地區所作廣告宣傳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須事先向甲方提供宣傳廣告的圖案及文字說明,由甲方審閱同意。

  9. 協議期限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長本協議,則須在本協議期滿前 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決定。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10. 仲裁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透過友好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另有規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11. 其他條款

  11.1 甲方不得向經銷地區其他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若有買主希望從甲方直接訂購,甲方可以供貨,但甲方須將有關銷售確認書副本寄給乙方,並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乙方*%的佣金。

  11.2 若乙方在*月內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訂貨,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11.3 本協議受簽約雙方所簽訂的銷售確認條款的制約。

  11.4 本協議於**年*月*日在**簽訂,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 (簽字)

銷售代理協議書 篇6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

  第二條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使用者。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使用者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資訊,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使用者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使用者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提供資訊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正當競爭

  8。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保密

  9。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洩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使用者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第十六條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稅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九條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使用者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使用者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使用者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條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六條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七條賠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九條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條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一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________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二條仲裁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製造商: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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