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永久性買賣的簡單協議書

農村土地永久性買賣的簡單協議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村土地永久性買賣的簡單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土地永久性買賣的簡單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____________甲方將位於 的 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干預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土地總面積為 平方米,實際方位 。

  第二條:____________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後,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____________

  1、地面附屬物(如青苗、綠植等);

  2、永久使用權:____________在該土地範圍內建築房屋;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後的賠償款(限於政策因素,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3、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____________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該土地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乙方付清全部轉讓費。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1、不再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並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家庭單位所有,轉讓成立後甲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

  3、甲方有義務在本村內協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方持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農村土地永久性買賣的簡單協議書2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接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合理開發利用土地,本著雙方自願的原則,甲方將現有祁陽縣浯溪鎮浯溪村建房用地轉讓給乙方(具體地點見附圖)。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轉讓建房用地2壕,每壕用地寬4.2米,長19.2米,每壕地的前面至公路邊沿的地歸乙方所有,後面至滴水為界所有,但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地後面通光地6米,不得出售或作其他用地。每壕地轉讓款計人民幣貳萬叄仟元整(¥:23000.00元),2壕地共計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00元)。

  二、甲方必須負責為乙方辦理好集體土地使用權證,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建房用地所屬手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公曆十二月底必須辦理好該合同轉讓地使用權證並交付乙方,否則,甲方應無條件地退還房地轉讓費,並賠償乙方由此而產生的直、間接損失。

  三、甲方負責乙方水、電、路、下水道四通到位,水、電使用開房及費用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以最低價格辦理開戶費用。

  四、在建房過程中,乙方如有超過紅線或其它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指責乙方改正。乙方土地在建房過程中,所涉及界線和邊界問題,

  由甲方全部負責處理。建房的一切施工及原材料購建,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村民、建房師傅和開車師傅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陰擋建房裝車等工程建設。如對乙方一切的土地使用權構成侵犯,且使乙方不能正常建房,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並退還乙方購地款肆萬陸仟元整。

  五、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土地轉讓有關介紹信或辦理用地手續的相關證明材料。如以後遇國家徵用乙方用地,國家徵地的一切賠償款歸乙方所有。乙方購買甲方土地使用權發生了一切糾紛全權由甲方負責處理,並由甲方承擔一切糾紛費用。

  六、雙方達成協議後,乙方向甲方交預付款叄萬元,等甲方為乙方在規定期內辦理該辦的手續後,乙方剩餘款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在場人(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永久性買賣的簡單協議書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所有集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 (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邊有植被、樹木的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全部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範圍和麵積以測量為準,並繪有測量平面圖,其土地上附著物及固定資產轉移以清點為準,並附盤點清單。測量平面圖、測量面積和地上附著物等固定資產盤點清單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詳見附件)。

  第二條 轉讓期限:本土地轉讓期限為永久,土地一經轉讓,此塊土地的所有權益全部轉至乙方名下,甲方對此塊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權益,甲方無權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第三條 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方將土地轉讓、交付給乙方;本土地轉讓費用總共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土地交付後,乙方將土地轉讓費用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土地轉讓乙方前,甲方享有對本土地全部權益,保證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權利瑕疵和各種費用的拖欠。轉讓後第三方向乙方主張本土地權利和有關費用的,甲方直接與第三方妥善協商處理,如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雙倍賠償。

  第五條 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須對原有老宅進行拆除運走,對老宅基地進行平整,老宅周邊樹木及植被保留原狀。同時甲方有義務將原有的房屋證書、土地資料全部交給乙方,不得私自保留。

  第六條 土地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對本土地及地上附著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處置權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條 徵地補償:土地交付乙方後,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徵收該土地時,土地、地上物等拆遷、安置、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需要甲方提供各類資料、檔案的,甲方應無條件提供到位。

  第八條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或者反悔,如有違反或反悔,違反或反悔一方必須承擔對方投入、以及日後發展及可預期收益等一切責任及全部經濟損失。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永久性買賣的簡單協議書4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甲方向乙方買乙方依_________社群(以下稱本社群)取得分配單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雙方同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買賣標的

  乙方依本社群_________計劃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

  第二條建物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一、本契約買賣標的之建物面積以地政機關登記完竣之面積為準,部分原可依法登記之面積,倘因簽約後法令改變,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時,該部分建物面積之計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執照平面圖為準,及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二、建物面積如有誤差,其誤差在百分之一以內者(含百分之一),甲乙雙方互不找補;惟其不足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則不足部分乙方均應找補;其超過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以上者,則超過部分甲方應找補。面積誤差找補之單價,系以本契約土地及建物總價金之總數除以建物面積所計算之金額為準。找補之金額不計息,於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三條買賣標的總價金

  本契約土地及建物總價金(含汽車停車位價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條件及方式

  一、付款條件

  (一)本契約簽訂時,甲方應給付簽約價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實際支付_________元,經乙方收訖屬實。簽約價金不足額部分,甲方允諾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補足,逾期仍未補足時,視為違約論,乙方不另通知,並同意依第十三條第二項之違約條款規定處理。

  (二)買賣價金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同意依買賣標的實質工程進度分期繳納,詳見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細表。

  (三)其餘買賣價金,於乙方取得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後一個月內通知甲方於一個月內付清,並於付清所有買賣價金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與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向金融機構申請抵押貸款用以清償買賣價金時,甲方應於乙方通知後七日內洽妥承辦貸款金融機構,並配合辦理申請、徵信、對保及必要之手續後,會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記代理人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抵押權設定或權利內容變更登記。如有不足價金,甲方仍應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時,以現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應給付之買賣標的價金應於乙方書面繳款通知日起十日內匯入乙方於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設立帳號為_________之買賣價金專戶。

  第五條逾期付款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或已繳票據無法兌現時,應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乙方,於補繳期款時一併給付乙方。

  第六條建築主要結構、主要建材及附屬裝置

  一、本契約建物建築構造種類為_________造,其規格以核准之建造執照為準。

  二、施工標準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施工圖樣說明書。

  第七條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約建物建築工程之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擬定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公告之本社群_________規定進行。

  二、本契約建物若未能於前項規定之期限開工或取得使用執照逾期達一年時,甲乙雙方均得解除本契約,甲方已繳價款,乙方同意無息歸還甲方。

  第八條建築設計變更處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內隔間或建材變更時,應經乙方同意並於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內為之,並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變更單籤認為準,逾期由甲方自行負責。

  二、甲方申請變更設計範圍以申請一次為限,並以室內隔間及裝修之變更為限,如需變更汙水管線,以不影響下樓層為原則。其他有關建築物主要結構、大樓立面外觀、管道間、消防設施、公共設施等不得要求變更。

  三、設計變更事項經甲乙雙方於工程變更單上籤認後,由乙方於籤認日起_________日內提出追加減帳,以書面通知甲方。設計工程變更若為追加帳,甲方應於乙方書面通知日起十日內繳清工程追加款始為有效。若未如期繳清追加款,視為甲方無條件取消設計變更要求,乙方依原設計施工。設計變更若為減帳,則於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九條土地及建物產權移轉登記期限

  一、乙方應於取得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後一個月內通知甲方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甲方應於乙方通知後七日內備妥檔案配合辦理。

  二、乙方應於甲方履行下列義務時,辦理買賣標的產權移轉登記:

  (一)依本契約約定之付款辦法,已繳清本契約買賣標的移轉登記前應繳之款項及逾期加付之遲延利息。

  (二)提出辦理產權登記有關檔案,繳清各項稅費。

  三、若因甲方違反規定,致各項稅費增加或罰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償。

  四、第一、二項辦理事項,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記代理人辦理之,倘為配合各項手續需要,需由甲乙方加蓋印章、出具證件或繳納各項稅費時,甲乙雙方同意於通知日起十日內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誤或不協辦,而導致甲、乙雙方其中一方之損失,則由延緩作業之一方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第十條交付不動產及相關檔案之條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按工程進度給付價金,乙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一個月內,通知甲方進行交屋手續。甲方如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以貸款給付價金,乙方應於甲方給付所有價金之日同時辦理交屋手續。

  二、甲方應於收到交屋通知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配合辦理交屋手續,逾期不配合辦理交屋者,自期限屆滿隔日起,視為已交屋,乙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乙方時,不在此限。

  三、於交屋時甲乙雙方應履行下列各項義務:

  (一)甲方須繳清所有應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續。

  (二)乙方應於甲方辦妥交屋手續後,將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房屋保固書、住戶公約、使用執照影本及乙方代繳稅費之收據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於通知交屋日起,不論是否遷入,即應付本戶水電費及瓦斯基本費。另瓦斯裝表等保證金及預繳各項費用亦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稅費負擔之約定

  一、地價稅:以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該日(不含)前由乙方負擔,該日後由甲方負擔。

  二、房屋稅:以建物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該日(不含)前由乙方負擔,該日後由甲方負擔並依法定稅率及年度日數比例分算稅額。

  三、土地增值稅:由乙方負擔。於乙方取得本契約標的土地所有權日起二十日內申報,並以申報日之當年度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稅,逾期申報者,以提出申報日當期之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稅。

  四、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欠稅及工程受益費由乙方負擔,印花稅、契稅、規費及土地登記代理人代辦費用由甲方負擔。

  以上甲方應負擔之稅費,均於辦理產權登記前預繳,並於交屋時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產權糾紛之處理

  一、本契約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證產權完整,如影響甲方權利時,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乙方解決,倘逾期乙方仍不解決時,甲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並同意依第十三條違約之違約規定處理。

  二、乙方與工程承攬人發生財務糾紛,乙方應於產權移轉登記前解決,如因乙方曾設定他項權利予第三人時,乙方應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負責理清塗銷之。倘逾甲方所定相當期限仍未解決,甲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並同意依違約處罰之規定處理。但乙方設定與九二一基金會之抵押權,於甲方給付所有價金時,由九二一基金會予以塗銷。

  第十三條違約之損害賠償

  一、乙方違反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二條規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乙方除應將甲方已繳之土地及建物價金全部退還甲方外,乙方並應同時賠償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_________之違約金,但該賠償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二、甲方違反第四條規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約並沒收依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_________計算之金額,但該沒收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三、甲乙雙方當事人除依前二項之請求外,不得另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四條通知送達

  一、本契約所稱各項通知或請求,除另有約定者外,均應以書面為之。

  二、各當事人之地址如有變更,應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如怠於通知,他方將有關文書按本契約記載或最後告知他方之通訊地址以掛號郵件寄發後,經通常之郵遞期間,即視為到達。

  第十五條本契約發生之訴訟糾紛,甲乙雙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本契約之附件均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甲乙雙方均應遵守,並自簽約日起生效。本契約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雙方各存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備查。

  第十七條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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