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簡單三人合夥協議書範本

最新簡單三人合夥協議書範本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最新簡單三人合夥協議書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簡單三人合夥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經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

  一、三人本著一切有利於三人合夥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夥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夥條件: 、需正當理由經過合夥團體同意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人不利時退夥;

  3、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四、________為合夥負責。其權利是:

  1、對外開展業務,委託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人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人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五、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利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團體簽訂其他有損合夥團體利益的協議。

  六、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

  1、全體合夥人同意解除合夥關係;

  2、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夥人執行,不得擅自外洩。

  七、糾紛及其解決: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八、利潤分配原則: 、按照季度分配;

  除去總工程執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夥人每人各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日期:

  最新簡單三人合夥協議書2

  合夥人(甲方):

  合夥人(乙方):

  合夥人(丙方):

  鑑於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三人合夥協議書範本。

  第一條 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相關規定組建合夥。

  2、經營名稱:全體合夥人以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4、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等項經營活動。

  第二條 出資

  1、甲、乙、丙三方各出資人民幣元,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稽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

  2、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3、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5、合夥人有權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 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宣告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或者用下列規定:合夥人可以宣告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情況。

  2、終止時的清算程式如下:(1)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2、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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